第1篇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提升制度
1、 目的:为全面掌握员工对安全建刚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保障企业能为员工提升安全意识提升充足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意识识别内容
企业的铵盐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有关意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指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内容的比例。
3、 识别的形式
3.1 调查问卷由公司安全处制定,统一发放。
3.2 由公司培训专业员对各单位进行访谈,掌握员工及管理层安全意识情况
4、意识识别评价
安全处派专人对《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总汇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
5、评价结果的处理
根据意识评价的结果,根据各层次员工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6、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
第2篇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目 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 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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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制度
一. 目的
规范车间特殊员工的安全保护
二. 范围
特殊员工包括从事特殊岗位之员工,怀孕、产假、哺乳期女工
特殊岗位:喷油工位、修剪角料、焊锡、风枪、钻床、高压测试、高周波操作等
三. 程序
1. 特殊岗位之员工的保护措施
1.1喷油岗位
1.1.1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体检
1.1.2员工上岗后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
1.1. 3人事部需每月定期检查人员是否更换,以及时安排体检
1.1.4喷油工在操作时,必须配戴口罩与手套
1.2修剪角料岗位
员工在操作时需戴眼罩,防止剪的碎料溅入眼睛(见参考图示)
1.3焊锡岗位
员工在进行焊锡作业时,需配带活性碳口罩,并使用活性碳抽烟机.(见参考图示)
1.4风枪操作岗位
员工进行风枪操作时,需配戴耳罩(见参考图示)
1.5钻床岗位
员工在进行钻床操作时,必须配戴口罩及眼罩,并在此工位作警示标识”危险工位,小心使用,以免受伤”.
1.6高压测试
员工在高压测试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操作,并作警示标语”高压危险”. (见参考图示)
1.6高周波操作
高周波操作工必须指定男工
1.7上述各特殊岗位所配戴的防护工具及注意事项,需在各工位的作业指导书中加以规定并贴上警示标签提醒操作员工(警示标签见参考图例),车间管理及巡检人员监督实施情况.
2. 怀孕、产假、哺乳期女工
2.1不得安排怀孕女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2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它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2.4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2.5产假期满回厂上班者,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2.6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第4篇 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第5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 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 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 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 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 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 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 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 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 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 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 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 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 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 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 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 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 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 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 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5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800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4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800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3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500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2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1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4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第6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 安全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 安全办公室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4.管理内容
4.1.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4.2.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4.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4.4.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全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4.5. 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4.6.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7篇 镇学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
1、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让安全成为自觉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教职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平时主动涉猎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
4、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教职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5、服从安全管理。教职员工必须打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在,教学何依”的思想基础,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参与安全建设。
6、接受安全指导。教职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均应在有效的安全指导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7、遵守安全规定。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学校及本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违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8、拒绝违章指挥。教职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指挥,可以说“不”!
第8篇 公司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为了搞好员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员工健康安全意识。普级职工员工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如下:一、新工人入场员工健康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经理部进行二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现场班组长进行三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员工健康安全纪律,危险源辨识。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经理部教育:
①、讲员工健康安全、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及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员工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员工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工作现场应注意的危险源,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员工健康安全标志。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现场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员工健康安全教育。
第9篇 安全文明小区治安安管员工作职责上墙制度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治安(安管)员工作职责
治安(安管)员在物业管理公司(处)的领导和派出所的监管下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
二、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巡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及时提供信息、情报,切实搞好社会治安,自觉维护小区声誉。
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
五、不怕艰苦,不怕牺牲,机智勇敢,果断地与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六、协助公安机关,查验证件、物品。纠正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七、不单独检查可疑人的证件、物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第10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 -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n
bsp;-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第11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安全问责制度。
一、不安全行为检查
1、安健环部为本公司的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健环部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变电站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公司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9、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0、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公司安健环部进行处理。
11、扎内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站内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2、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3、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4、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5、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6、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7、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健环部,由安健环部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7、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车间。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处,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公司安健环部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健环部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公司安健环部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第12篇 员工安全保险制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四、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1.00元/平方米。
五、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公司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六、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医。
八、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九、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十、投保人按照下列步骤办理给付手续:
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
2、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通知建设局安监站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3、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
附:理赔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以下单证:
a、申请死亡保险金
(1)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火化证明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
(3)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4)保险费收据
b、申请伤残保险金:
(1)伤残鉴定证明
(2)住院诊断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5)保险费收据
(6)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
在理赔所需的必要单证齐全后,申领人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伤残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填写
(2)死亡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填写
(3)在申请书“申请人签章”栏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3、立案
理赔人员接到申请书,且单证齐全后即立案办理核赔手续。一般简易案件应在15日内结案;死亡以及疑难案件应在60日结案。
4、给付
接到保险公司的给付通知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前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