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
1、 目的:为全面掌握员工对安全建刚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保障企业能为员工提升安全意识提升充足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意识识别内容
企业的铵盐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有关意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指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内容的比例。
3、 识别的形式
3.1 调查问卷由公司安全处制定,统一发放。
3.2 由公司培训专业员对各单位进行访谈,掌握员工及管理层安全意识情况
4、意识识别评价
安全处派专人对《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总汇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
5、评价结果的处理
根据意识评价的结果,根据各层次员工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6、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
第2篇 学校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安全协管员制度如下:
1.学校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协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上课时间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校。非本单位人员来校,协管员要主动询问、登记,不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上级领导检查及紧急情况除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4.校门开放时间,(早上7:00-8:00、中午期间11:30-14:00),上课期间必须关锁校门,教师下班后10分钟关门。校门开放之时,安全协管员不得睡觉,必须负责校园及校门周边安全巡查,严禁学生破坏学校设施,严防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5.对学校师生安全有安全隐患的或危害师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6.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度。无学校领导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更改电源线路。
7.凡违反安全协管员制度,不服从协管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8.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及校外人员一律不可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学校值班领导,经同意后,办好入校登记方可进入。
9.负责办公室及门卫室的保洁、学校花卉的维护工作,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10.协管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时,必须提前向学校领导请示,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11.若因安全协管员失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视后果轻重扣除当月工资或移送司法机关。
12.积极配合好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协管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篇 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一)、编制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的任务,针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1.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员工健康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2.为员工健康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3.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4.为员工健康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5.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6.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7.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员工健康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8.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9.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0.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1.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2.购置或编印员工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13.建立与贯彻有关员工健康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4.员工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15.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4篇 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标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二)生产区内十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与衣物。
(2)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上班前、上班时严禁喝酒。
(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三)防止违章动火六禁令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动火。
(5)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四)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 必须赔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 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7)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五)驾驶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 严禁酒后开车。
(3) 严禁超速开车。
(4) 严禁空挡溜车。
(5)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李。
第5篇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细则
1目的
坚持“零容忍”的安全问责原则,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强化管理者“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忧患意识,规范现场安全行为,严格标准化作业,压降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员工。
3考核权限
公司及二级部门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被查处的责任人依据本细则实行分类考核,考核权限仅限于公司及二级部门。
4考核原则
严守规则,违规必究;
下级违规,上级有责;
分类考核,综合治理。
5违章违规处理办法
5.1员工违章违规按照a、b、c分类,按对应分值6、4、2对部门绩效进行评价考核。
5.2a类违章按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发放工资;b类违章当月考核500元;c类违章当月考核200元。
5.3公司员工被考核,需离岗参加公司组织的1天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5.4员工被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实a类违章违规一次,对该员工所属区域车间主任、班组长按c、b类违章违规考核一次。
5.5员工被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实b类违章违规一次,对该员工所属区域车间主任、班组长按c类违章违规考核一次。
5.6违章违规员工在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如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作拒绝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处理。
6考核内容详见《违章违规内容》
1、管理违章
序号
评价内容
类别
1
分厂(部门)未开展月度安全例会及工作计划
c
2
分厂、车间未开展安全综合检查
c
3
分厂、车间未开展月度区域危险源检查
c
4
分厂、车间负责人每月参加班前会少于二次
c
5
分厂、车间负责人对各类安全事故学习知晓度未落实检查的
c
6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c
7
分厂、车间负责人对新进、转岗(复工)员工未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
b
8
分厂、车间负责人违章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的
b
9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网络,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每月开展一次特种设备检查的
b
10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督查委外单位办理施工手续,安排委外单位施工的
b
2、现场违章
序号
违 章 违 规 内 容
类别
1
违反公司“十大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严禁无证操作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3.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严禁不系安全带。
4.未经许可和采取防护措施,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任何委外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未确定安全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6.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高速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
7.严禁违章关闭、取消、损坏设备连锁、安全防护设施。
8.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能源介质施工没有经过严格审批,严禁施工。
9.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10.任何员工没有得到相应规程培训、风险告知、没有签订安全责任状等严禁上岗。
a
2
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a
3
侵占公司财产(夹带物资出厂等)
a
4
一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a
5
使用同位素、射线装置时违反管理规定
a
6
在禁火区域吸烟、擅自动火
a
7
在公司内闹事、斗殴、赌博、班前班中酗酒
a
8
重复性违章造成重复性重伤以上事故
a
9
任何履职不到位的管理违章
b
10
阻碍公司管理人员执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b
11
违反开动牌和检修确认挂牌制度
b
12
违反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b
13
擅自启动已封存或无证的特种设备责任者
b
14
违反电气倒闸安全操作规程
b
15
进入煤气等危险区域巡检和作业,未按规定携带co等检测仪
b
16
高空抛物
b
17
对安全整改项目弄虚作假
b
18
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b
19
二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b
20
煤气作业不执行双人作业制或确认制
b
21
在煤气(天然气)区域随意逗留、休息
b
22
将食物带入变配电站(室)、电气主操作室、电缆隧道
b
23
违反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b
24
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b
25
擅自停用职业卫生防护装置
b
26
未对员工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就安排作业
b
27
违规指派协力员工从事非合同内容的作业
b
28
机动车闯禁行区域的
b
29
叉、铲车违章行驶
b
30
造成安全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汇报又未采取防范措施
b
31
对接害岗位,未按规定穿戴防尘、防毒、防噪防护用品
b
32
冒用公司各类证件
b
33
违反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b
34
三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c
35
对本岗位危险源及事故应急预案不能完整表述操作程序
c
36
擅自挪用防汛防台储备物资
c
37
未正确穿戴、使用劳防用品
c
38
使用带有安全缺陷的各类电器设备
c
39
巡检、点检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c
40
使用安全装置失灵的设备
c
41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
c
42
未按规定配备、使用专用工具作业
c
43
吊、夹、索具使用前未作检查
c
44
行车运行前未鸣警报或打铃
c
45
行车遥控操作时人不跟随行车的
c
46
行车驾驶员离开行车驾驶室时,未带走开动牌切断电源
c
47
起重指挥人员戴手套指挥
c
48
焊割作业时氧、乙炔气瓶距动火点<10米
c
49
违章搬运焊割用氧、乙炔气瓶
c
50
员工不熟知岗位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通报)
c
51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持证作业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卡内容不熟悉
c
52
现场违章使用、领用危险化学品
c
53
未按规范使用高压用具或其它电气设施(设备)
c
54
电气作业不执行挂牌制度
c
55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c
56
防火责任人不知晓本部门(部门)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c
57
不会正确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
c
58
各类车辆擅自驶入或停放在生产作业区域
c
59
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车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c
60
违反人员、车辆进出公司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
c
61
二轮动力车未办理手续在公司内行驶
c
62
未经允许进入非本岗位作业区域的各类危险区域
c
63
擅自闯入安全(保卫)警戒区域
c
64
违反事故申报流程
c
65
岗位员工不熟悉各类防护设施的使用
c
66
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拉临时线
c
67
其他不安全行为及违反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a、b类规定者除外)
c
7其他
7.1员工违章违规,现场领导在现场未制止的,领导按员工违章违规类别同等考核;
7.2各类事故的责任者及管理者的违章记分由事故调查小组决定。违章作业引发的重伤事故按a类违章记分考核;违章作业引发的轻伤事故按分类违章提档考核。
第6篇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颁发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7篇 学校物业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物业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异常情况,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
16.发生伤亡事故或紧急中毒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7.发现严重伤亡事故,公司应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性质,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8篇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突出人本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原则,把被动管理变成主动管理,让每位职工都能成为管理者,成为企业的主人,充分体现“人人抓安全都不过分、人人管安全都不越位”的管理理念。通过管理体现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员工的权利:员工在企业安全文明生产中的十项权利。即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抵制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反映举报权和投诉上告权。
2、员工的义务
1)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在工作、生产、生活、学习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遵守《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杜绝班组中一切不安全因素,切实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奋进的良好环境。
2)必须严肃劳动纪律。班组长要遵守劳动纪律,把它作为共同行为准则,既要自身遵守好,又要严格执行好。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为每个职工提供均等发展机会,确保班组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本部位和公司的健康发展服好务。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办理员工的生活福利、工资待遇、工伤保险,及配备《劳动法》规定的个人劳保用品;
4、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5、重视对员工法律知识、维权教育、培训。要求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外,应倡导社会力量,通过讲座、公共场所义务宣传以及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
6、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突出安全生产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建立了矿、工区和班组的三级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即群监会、群监分会和群监小组的组织。监督员工权益情况。
第9篇 员工关注安全健康事项制度
现代化的工业生产给人类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但也随之带来了产业危害--工伤,现代工业一方面大大地推动了人类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人类造成了许多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危害日益增多,如矿井的冒顶、水灾、生产场所的机器绞碾、电击伤害、建筑工地的高空坠落、物体碰撞,生产过程中烟雾、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都会损害劳动者的健康。为此制订了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2、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抢救险性,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功人员,公司即可随时根据情况,予以重奖
3、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活动,搞得好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根据活动评比有关条件,予以奖励和表彰。
4、连续一年坚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班组,年终一次性予以奖励。
对安全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项奖励20-200元。
5、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职工进行有针对性、预见性、趣味性和灵活性安全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生产。
6、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第10篇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奖惩办法
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50元。
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不汇报的罚款50元。
3、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又不回报队部的罚款50元。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未尽事宜且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11篇 年度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一)、编制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的任务,针对员工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1.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员工健康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2.为员工健康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3.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4.为员工健康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5.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6.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7.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员工健康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8.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9.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0.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1.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2.购置或编印员工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13.建立与贯彻有关员工健康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4.员工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15.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12篇 员工手册安全制度
员工手册之安全制度
第一条 安全规则
1.1 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1.2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经保安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1.4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1.5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1.6 员工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地区工作,应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1.7 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机动车(叉车)。
1.8 公司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1.9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1.10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 火情处理
2.1 当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
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的地点及火势大小;
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现场所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2.2 如火势蔓延,应及时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区按照防火区隔进行划分,由专人负责其所在区域的疏散工作;
听到广播后应立即组织撤离火警现场;
撤离火警现场时,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从消防梯疏散;
2.3 员工应参加火警演习,熟记火警讯号、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灭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条 意外紧急事故
3.1 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注意:
保持镇静,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和保安部门;
协助维护现场;
与同事鼎力合作,务使公司业务保持正常进行;
3.2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受伤或发生事故,应当注意:
在场的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值班经理;
协助救护伤病者;
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3.3 如有人被关在电梯内,员工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部门和维修部门,由其操作电梯紧急程序。
第四条 及时汇报
4.1 为了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应当向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汇报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作或事故隐患。
4.2 员工如果在公司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保安人员汇报,以便将其驱逐出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