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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5

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制度

第1篇 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制度

1、 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质检员,加强现场质量监督。

2、 质检员应认真掌握施工图纸及规范、标准,按要求跟班旁站监督。

3、 项目部领导应认真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按工程分段配齐质检员,真正起到旁站监督作用。关键工序、特殊部位必须有旁站人员进行监督,方可施工。

4、 质检员应在自己分管区域内认真监督所管内的所有工程质量,因监督不到位出现的质量隐患,应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处罚。

5、 质检员在分管内的工程出现返工、浪费应承担责任。

6、 质检员在分管内的工程由于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接受监督,有权采取罚款、停工或整改的权利,领导应予支持。

7、 质检员在分管区域内由于责任心或原则性不强,造成工程质量弊病或质量隐患的,应当接受处罚,连续两次以上的给予下岗或待岗处理。

第2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八)

1、基本原则

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从严要求、重点把关;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当工程(产品)质量与数量、进度发生矛盾时,均应服从质量。

2、基本方法

要求明确、突出重点、认真检验、谨慎处理。

1)要求明确:在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检验范围,质量标准,记录要求,特别是对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要重点明确质检人员,认真了解其特点、特性,收集有关资料并学习掌握,编制项目质量检查计划。

2)突出重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抽检。

3)细化过程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过程状态进行抽检,建立相应台帐,严格按图纸、质量体系文件规范、工艺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严格执行三检制,工序交接制度,对现场跟班检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

4)对施工进厂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进货状态、试验状态、物项状态进行严格检查(抽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相应的各类管理台帐。

5)对分承包方进入现场后,要从严要求,人严控制,纳入项目质量体系,执行项目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做好分承包方质量记录和控制。

6)认真验评,凡属验评范围内的项目完成后必须认真进行检验评定,分析重点,验评必须认真执行标准。

7)谨慎处理:当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事故时,必须科学对待,谨慎处理,客观了解,分析原因,提出整改通知,制订整改方案,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3、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单位工程负责人(工长)对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3篇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2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二)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1、结构工程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为了使装修工序尽早插入,工程可分阶段进行验收。一般工程对基础工程单独进行的结构验收,主体部分根据进度安排分为几个阶段验收。结构验收工作在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下进行。在验收前,项目先进行自检,将验收部位的清理工作和结构处理工作做好。

2、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行:首先是项目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查,第二步是公司质量部进行检查,第三步是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联合检查,第四步是质检站核验。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在相关手续上签认。

3、在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交验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建筑物实体的外观质量,还要检查相关内业资料。检查资料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验收部位的内业资料检查一遍,保证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第4篇 掘进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掘进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掘进工程质量的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合格率,减少工程事故,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井巷工程掘进和净断面几何尺寸的检查以断面为基础。断面的取定采用等分法或等距离法,分项工程的长在50米以上,每10米取一个断面;10~15米取3~5个断面;10米以下酌情选定。但工程重要部位必须至少选定1~2个断面进行检查。每一个断面的检查点数,天井不得少于8个,其中有6个以上符合标准为合格。

2、掘进工程质量的验收

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于达不到工程质量的巷道应按照标准进行修改。

第5篇 迪赛大厦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制度

赛迪大厦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赛迪大厦物业服务质量达到管理规定要求。

2.范围

赛迪大厦项目部直接或间接对用户提供服务的活动。

3.职责

3.1质量保证部负责服务质量检验的行政业务领导,组织实施质量检验。

3.2质保部质控主管负责赛迪大厦项目部的服务质量检验、质量分析评价。

3.3质量检验员负责部门的服务质量检验。

4.程序

4.1质量检验员每天对本部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1.1检查内容: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本部门服务质量,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4.1.2对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及时纠正。

4.1.3每月检验员将部门质量检验记录交质控主管。

4.2质控主管每周对物业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2.1检查内容:对项目部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各部门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并填写《服务质量周检表》。

4.2.2对《服务质量周检表》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不合格项影响严重程度填写不合格报告,责任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2.3质控主管及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每月对项目部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统计表》并上报质保部。

4.2.4质控主管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填写《质量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保部。

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内容:

a.用户投诉处理满意率

b.房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

c.维修及时率

d.采购物品合格率

e.保洁卫生合格率

f.绿化合格率

g.消防、治安合格率

4.3质保部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服务质量综合分析表》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并填写《__月份服务质量考评表》。

5.监督执行

公司质量保证部

6.质量记录

jc/jl4.10-0101-01-1998(1)《保安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2-1998(1)《保洁、绿化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3-1998(1)《工程设施、维修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4-1998(1)《物业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5-1998(1)《采购物品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6-1998(1)《服务质量综合分析表》

jc/jl4.10-0101-07-1998(1)《__月份服务质量考评表》

jc/jl4.14-0102-1998(1)《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6篇 建筑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1. 材料: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2.施工: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 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 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 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 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 落实到人头。

(3). 样板制:以样板指路, 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 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 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 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 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3.协调措施: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 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外监:主动虚心接受监理、建设单位、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 实施超前预控, 坚决及时整改。

第7篇 质量安全检查报告管理制度

1、质量(安全)检查报告是本站对受监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报告。是检查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注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2、检查工作完成后,经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编写检查报告,科室负责人复核后,连同原始记录交总工程师审查。

3、总工程师对检查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现报告有错误,应指出并由原拟稿人重新修改后再送审。

4、检查报告经站长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及发送。

5、检查报告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组成、检查范围、内容和检查项目等;

(2)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资质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格;

(3)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情况及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4)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情况;

(5)工程施工安全情况;

(6)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7)整改处理的复查结果。

第8篇 食堂供应原料质量合格验收检查制度

食堂供应原料质量合格验收检查制度

一、学校采买的食用物品,必须到有上级相关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合格证等供应商处购买。

二、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分清责任,定点采购。

三、每次所购买物品到校后,必须请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四、验收检查人员必须本着替学校,自己负责,工作需认真负责,不卖人情,有问题的物品坚决予以退回,还要给购买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上报学校给予严重处分。

第9篇 某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

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

一、公证质量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一年至少自查二次;

二、公证质量检查以《公证法》、《浙江省公证条例》、《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部的其他规定为依据;

三、公证质量检查中所检查的公证文书,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和本标准,分成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错证四类。

四、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符合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公证对象客观、真实,证据材料充分、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办证程序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专项公证细则。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具有相应资格、注册执业的公证员办理;

(二)当事人身份属实,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限;

(三)申请表填写规范,申请事项符合公证受理条件;

(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主要证据材料齐全,证明材料为法定职能部门或能够证实公证事项真实性的相关部门出具;

(五)谈话笔录内容明确,有针对性,能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笔录时间、地点、签名等项目齐全,修改处加盖印章和手印;

(六)核实摘抄的档案材料有提供单位签章,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核实笔录由核实人员及见证人签章;

(七)材料原件无法入卷的,其复印件应经公证员核对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

(八)公证事项涉及专门问题的,应当有取得资质的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出具的鉴定、翻译等材料;

(九)公证书采用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经过审批,制作规范;

(十)公证收费符合标准,收费凭证入卷,减免收费事项有批准手续;

(十一)公证书送达符合要求,送达回执内容具体、明确;公证卷宗装订、归档符合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卷内材料排列顺序符合规定。

五、基本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符合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公证对象客观、真实,证据材荆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办证程序基本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专项公证细则。除存在以下瑕疵外,其余均符合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证申请表填写不齐全、不规范;

(二)部分次要证据材料欠缺,或主要证据材料不很规范,但能确认证明对象的客观真实性;

(三)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或针对性不强,或不规范;

(四)公证书文字表述不够严谨,或有个别错字、别字或繁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或有个别多字、漏字,但尚不影响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公证书与现场监督宣读的公证词日期不一致,或公证书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

(六)被证明的文书内容不完善或文字表述不当,且非当事人坚持要求的,尚不影响其真实性、合法性;

(七)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又没有见证人签名;

(八)证据材料复印件上无公证员审核签名,或注明来源;

(九)公证收费、公证书送达、公证卷宗装订、归档等方面不够规范。

六、不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公证书虽没有明显不真实、不合法之处,但卷内材料反映该项公证在办证程序和证据材料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或不规范,难以推定为错证、假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公证员办理的涉外、涉台公证;

(二)卷内缺乏当事人申请材料;

(三)卷内缺乏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公证书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要求;

(五)公证书违反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致使公证书文字表述存在法律上或逻辑上的明显错误;

(六)公证书错、别字较多,日期错误,挖补涂改严重;

(七)公证书证词与被证明文书上当事人的实际行为(签名、盖章、捺手印)不一致;

(八)公证书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错证的认定标准:

由于公证员违反程序、审查不严等过失,导致公证事项不真实,或公证书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错误,属于错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错证;

(一)违反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规定越权办理的公证;

(二)违反回避原则,为本人、配偶或近亲属办理的公证;

(三)公证当事人无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规避法律、政策规定;

(五)公证书或被证明文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

(六)公证书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无法律效力,如:系当事人伪造,或由非法定职能部门出具等;

(七)公证员不直接接触当事人,违反程序办理的遗嘱、收养、委托、声明等规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公证;

(八)其他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和专项公证细则规定出具的公证。

八、每出现一种情况,基本合格的,扣当月绩效工资10元;每出现一种不合格情况,扣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每出现一种错证情况,扣当月绩效工资5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第10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和措施,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组

组 长:厂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

副 组 长:副厂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及各职能科室行政正职。

(二)领导组的职责

1、负责不定时安全抽查、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

2、对各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讲评。

3、督促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工作。

4、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罚、兑现。

(三)、各科室要相应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组。制定本科室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各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旬检月验班评估、自查自检和隐患处理落实工作。

二、检查范围

厂属各科室所有生产作业场所。

三、达标规划

1、杜绝灾害性损失和恶性事故,消灭工业死亡事故;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根据公司《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及我厂实际情况制定达标线:主洗车间、储运系统930分以上,配电系统940分以上,煤泥水车间950以上,其它车间950分以上。

四、检查形式

实行车间旬查、厂月验及每月一次联合大检查。

1、严格执行旬检月验制度,每旬5日前,科室由行政主要领导带队,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考核办法》进行覆盖性自查自检、“三定”讲评;每旬10日前,厂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厂所有作业场所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覆盖性检查、评分定级、“三定”讲评;厂每月召开讲评会,将全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排名排队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和公布。

2、实行专业检查与联合大检查、日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五、考核办法

1、对各生产单位实行千分制评分考核,根据现场实际难易程度,分别制定不同达标要求。

2、在每月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按以下规定核减考核分。

(1)未按“三定”要求处理的隐患,有一条扣1-5分。

(2)发生轻伤、一、二级非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有一起扣2-10分。

(3)发生轻伤及一、二级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安技科,不得隐瞒。否则,一经发现,在原标准扣分的基础上加扣10-50分。

六、分数计算

按照《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分为现场部分和综合治理部分,进行联合评分。

得分=生产现场分+综合治理分-附加考核分

1、难度系数

主洗车间 储运系统 0.98

配电系统 煤泥水车间 0.96

2、排名

按实际得分乘以各单位的难度系数后的最终得分的高低次序,依次排名。

即:实际得分×难度系数=最终得分

七、奖励办法

1、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检查考核结果,按季奖励兑现,取得季度公司检查排名第一名,生产车间职工该季度奖励300元,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1000元,机关职工每人奖励150元,厂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1000元,安技科随生产一线。取得季度公司检查排名第二名,生产车间职工该季度奖励100元,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300元,机关职工每人奖励50元,厂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500元,厂主管部门随生产一线。

八、讲评办法

1、实行车间旬检讲评和厂月度总讲评通报制度。把检查讲评作为排查隐患,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认真研究解决查出的安全问题,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公司和厂安全文件和管理制度,总结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结讲评会,讲评的主要内容是:

(1)通报检查评比结果和奖励兑现情况。

(2)通报质量标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肯定先进的管理方式并以推广。

(4)传达上级的指令、通报安全现状及其它。

(5)表彰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的先进单位。

(6)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

九、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1、每次检查前,厂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半天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检查标准,规范检查行为,召开检查预备会,使每一名检查人员熟练掌握检查标准,充分认识自己在检查中担负的责任,增强检查工作的事业感、责任感和压力感。做到求真务实、统一标准、从严从细、公正公开。真正反映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情况。

2、建立持证检查制度,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方可参加检查。

3、每次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统一使用规范的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

4、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成立评分委员会,评分结果须经评分委员会主要成员签字,方可有效。

5、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48小时内发生重大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分析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6、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于律已,否则取消检查资格。

第11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范本

1、矿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施工情况的验收和结算,将结果公布或反馈到各施工单位,存档在案。

2、各级检查验收员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3、各工程质量监督员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预检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填写整改意见书,分别送施工单位、生产科、劳资科各一份。

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凡不按规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矿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处以200~2000元罚款,严重的必须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无工程质量标准,不验收结算。

6、当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有验收数据,并报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及安监站签阅后,方可生效,进行结算。

第12篇 检查瓦斯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 下井前携带好瓦斯检测仪、探仗、胶皮管、温度计等其他规定仪器、用具,并仔细对所携带仪器进行检查、校正。否则查出一次罚款50分。

2、瓦斯检查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不汇报的查出一次罚款50分。

3、瓦斯检查牌:不按标准吊挂或牌板脏、字迹不清的处罚责任瓦斯员30分每人。

4、每次检查完瓦斯后,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所测数据及有关情况。 “牌板”、“记录手册”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查出一次处罚20分。

5、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监督装药并严格要求使用“水泡泥”封堵炮眼,否则处罚50分;

6、瓦斯员负责监督检查巷道定期冲洗情况,巷道内管路上或皮带架上煤尘堆积厚度超过3mm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否则查出一次处罚瓦斯员50分。

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制度(十二篇)

1、 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质检员,加强现场质量监督。2、 质检员应认真掌握施工图纸及规范、标准,按要求跟班旁站监督。3、 项目部领导应认真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按工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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