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级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级组长负责。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刘本学负责。
④微机室由秦公维喜负责。
⑤实验保管室由理化教师负责。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国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校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校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校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
③、校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商场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lh商厦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lh商厦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商场安保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商场安保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lh商厦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商场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h商厦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某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全园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
6、多功能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幼儿休息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园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工作程序
(一) 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5.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6.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7.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8.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中蒙医院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 s影城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特定如下制度:
一、消防组织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分块防火责任制。
(二)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贯彻消防法规。
2、消防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
4、组织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的方案,领导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
5、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挥安全疏散。
6、 调查火警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 对员工防火要求
(一) 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二)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的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专人保管。
(三)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和仓库应挂“严禁烟火”指示牌。要即使清理纸张、垃圾、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 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五) 救火时须听从现场指挥员指挥。
(六) 须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现场人员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119、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内部火灾预防
(一)认真控制动火
1.凡动火的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必须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动火时人不离岗,有专人负责,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扑救。
2.因施工需要在楼内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有专人负责,有灭火器,有预防措施。
(二)员工更衣室、放映机房及其它营业用场所及仓库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等电器器具。
(三)放映机房,观众厅及走道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1.电影放映结束,放映员切断机房及放映厅的灯电源。
2.电影放映结束,场务人员以及保安人员须仔细检查电影厅各角落是否有烟蒂,检查完毕关掉观众厅照明灯。
3.放映期间场务人员须经常对厅内进行,严禁在观众厅吸烟。
4.禁止在机房,仓库内,影厅及通道地毯区域吸烟。
(四)各走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安全出口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五)小卖部、放映机房、票房用电、用火使用炉具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注意防火安全。
1.有关燃料,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管,单独存放。
2.加热用具使用时,操作人不得离开。加热用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要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加以解决。
4.各经营部门在营业结束时,须有专人负责查看本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情况,切断电源,查找各部位是否有烟蒂及其它引火隐患。
5.所有经营场所夜间除规定的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外,不得在本场所过夜。
6.夜间值班保安人员须定时对影城各走道、电影厅、机房、其它经营场所内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各部门人员不准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或乱拉接电线。需增加用电设备,须经主管经理和后勤部门同意,指派专职电进行安装。
第6篇 美居市场消防安全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始终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
2、增强防火意识,组织全体租户定期学习消防知识。
3、发动全体租户,坚决贯彻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布的《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认真做好'三落实'。
(1)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幢每区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进行普查,每周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消防中心设置专人重点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5、落实消防责任制。每年初由管理公司招集物业内各租户签订《防火责任书》,确定消防联络员名单,并签订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6、定期巡视、试验、大修,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
7、保养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设备,使所有设施处于100%的完好状态。
8、普及防火知识,落实防火责任制,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动员和组织中心内租户接受考试,增强防火意识。表彰先进,同时揭露批评违法行为,进行正确的导向,培养建立全民的消防意识。
9、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10、定期对防火责任制,防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常每月一次。半年进行汇报交流一次,每年进行一次评比。
11、定期对租户单元进行防火,防盗的管理检查,阻止私拉乱接电源等违反安全用电的错误行为。
12、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13、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
14、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5、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拔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
16、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队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17、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信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检测,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常检查登记表。
18、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19、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7篇 商厦食街消防安全制度
百货商厦食街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店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商厦制定的各项消防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的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果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警卫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卫部签发的动火证明书,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7、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8、经营单位应服从商厦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签定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商厦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商厦有权依情节严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业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第9篇 f服装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本店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第10篇 生产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各单位一切生产场所都必须做好消防工作,有专职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为做好生产场所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一切生产、生活用火设备都要符合防火要求,用火时必须专人看管。
二、凡是生产临时用火(电)必须履行动火(电)审批手续,特别是在野外、林区、山区、库区、油库、停车场区,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火(电),违者严肃处理。
三、凡五级以上风天,要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用火。
四、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线绝缘损坏要及时修理。
五、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电气车间禁止存放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六、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地施工、焊接电杆时动用火(电)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派专人看管,并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砂等防止发生火灾。
七、在山区、林区、库区、停车场等场所附近巡视电力线路时,巡视人员严禁吸烟。
八、维护管理好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证使用完好。
九、对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要做到三定一专,即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专人负责管理,对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严肃处理。
十、发生火警、火灾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消防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十一、要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十二、调度楼内消防报警装置由维修组设专人定期保养、维修、试验,警卫人员发现火灾报警,先查清是几号探头,然后到该楼层、房间查实,确系火灾要及时扑救,扑救不了要及时打电话报火警,如果是误报,要做好记录,并恢复正常。
第11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仓库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