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学会二00五年工作报告怎么写
一、引言 土地学会在过去的二00五年里,秉持着科学、公正、务实的工作原则,持续关注我国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利用,积极推动学术研究与实践探索。本报告旨在全面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未来的规划提出展望。
二、主要工作回顾
1. 研究成果 在学术研究方面,我们组织了多项课题,深入探讨了土地政策、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权属问题等热点议题,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的研究论文,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2. 技术创新 推动技术创新,研发了新的土地测绘技术和土地评估模型,提高了土地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3. 培训与教育 举办多场专业培训和研讨会,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加强了行业内的知识交流与合作。
4. 公众宣传 通过媒体和公开讲座,普及土地资源知识,提高公众对土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认识。
三、合作与交流
1. 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土地学会的交流,参与国际会议,分享研究成果,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
2. 国内合作 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土地管理改革。
四、挑战与反思 面对土地供需矛盾、土地违法行为等问题,我们意识到需要进一步强化法规宣传,加强监督机制,以更有效的措施解决现实难题。
五、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研究,推动技术创新,扩大合作网络,为构建更加科学、公平的土地管理体系贡献力量。
开头结尾怎么写
开头:
尊敬的各位同仁,大家好!在此,我代表土地学会,向大家报告我们在二00五年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一年,我们致力于土地领域的研究、教育、交流和实践,力求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为我国的土地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结尾:
回首过去,我们深感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二00六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让我们携手并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工作,共同开创土地事业的新篇章。感谢各位在过去一年的支持与信任,期待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够共同进步,为我国的土地事业谱写更加辉煌的乐章。谢谢大家!
土地学会二00五年工作报告范文
第一篇 土地学会二00五年工作报告1800字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同志们:
今年,我会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科协、省社团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继续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推进学会改革的同时,以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科学调控土地资源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
在此,我代表学会常务理事会向全体会员大会报告2024年的学会工作,请大家审议。
一、开展学术研讨,加强科技交流
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是学会的主要任务。严格土地管理,将土地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手段,是近年来我会一直关注的重大问题。我会紧紧围绕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我会把土地科学学科研究作为工作重点,针对在土地科学方面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推动土地科学持续深入发展。
(一)、今年的5月份我们学会与山东经济开发区协会联合在德州举办了“山东省开发区集约利用土地研讨班”。这次研讨班有各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和部分市外经局的80多名代表应邀参加。研讨班邀请了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土地规划处、地籍管理处、执法监督局的领导,青岛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谢秉臻、北方设计研究院张洪波教授等专家介绍有关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和土地管理利用方面的知识,并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经济开发区介绍了在土地集约利用和有关解决土地补偿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会上,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德州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成果和旧村改造情况。
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了当前的有关形势、相关的政策和要求,学习了先进开发区的成功经验,针对性很强。提高了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思想认识,加强了集约利用土地的自觉性,研讨班还探讨了集约利用土地的有效途径。 由中国土地学会主办的第38分会场研讨会的主题是“科学发展观与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共征集到论文80多篇,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谢俊奇博士做了题为“发展观与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的学术报告。来自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21位专家学者先后在会上发言。与会专家学者从发展观的角度对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进行了论述。
(三)、9月份,我会下发了关于召开2024年学术年会的预备通知,筹备召开这次学术年会。截止目前已征集论文50余篇,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还要选出较好的论文在大会上交流,并准备选择部分论文编印成集。论文内容主要是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就耕地保护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问题和对策;提高土地利用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研究;管理好土地市场,走集约化城市建设的路子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
(四)、积极推荐优秀成果参加科技成果评选。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安排,今年中国土地学会组织各省土地学会推荐科技成果参加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评选,我会经征求意见,推选了济南市“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化管理”项目报送到中国土地学会。
二、围绕土地资源管理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活动
___、国务院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是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把土地定位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我会围绕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积极开展各项有意的活动。
(一)组织举行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推介活动
三月底四月初,由我会和大众日报社、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联合组织,首次举办了2024年春季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省外拍卖推介活动,分别在上海、浙江、深圳等地举办了拍卖推介会和观摩交流会,获得圆满成功。
推介活动之前,我们在《大众日报》上连续出版了几期宣传版面,发表了李明启理事长《规范发展中的山东土地市场》、张增顺秘书长《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市场发展》周家富常务理事《做好土地经营大文章》等文章,报道了济南、青岛、东营、日照等地的土地市场情况以及拟于出让地块的计划。本次推介活动以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效益、突出盘活存量土地和
节约用地为主线,以吸引省外资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主题。这次活动将我省的土地资源以整体的形象在省外推广,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面实行招拍挂以来,我省土地资源的首次大规模省外推介。
第二篇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工作调研报告3100字
近年来,由于农村城镇化和项目建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部分乡镇、开发区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征地款的分配问题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在分配土地征用款时往往出现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近两年来,我市妇联共接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复上访 2 批 7人。占信访总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权益、探索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解决、落实妇女土地权益的办法,妇联就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在我市的几个重点乡镇作了专题的调研。
一、接待来访事项的简要情况和特点
从我市妇联接待有关农村妇女反映土地权益纠纷的信访事项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上访来源地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征用的地方,如:高码乡、经济开发区、东江镇、香花乡等;二是反映的诉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户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户者家庭成员要求享受土地征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为丈夫去世后或离婚后其土地权益受到一定侵害的问题;三是因妇女权益受损引发的上访多存在重复上访倾向。如高码乡邵爱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户家庭成员要求享受组上同等待遇问题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计其数上访;四是造成上访的原因焦点基本为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主要是法律规定男女平等,计划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但由于农村传统的影响,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规民约的规定,出嫁女户口必须外迁,即使不外迁在一定年限后也不再享受村组的经济成员待遇,同时,对于农村男到女家落户也有一定的限制。
权益侵害体现在:
1、有的村组外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农村外嫁女和离婚妇女,因为土地不可移动的特殊性,往往在娘家或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香花乡星塘村一离婚妇女,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乡村经过多次协调都得不到解决。
2、外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宅基地分配权得不到落实。周边城区乡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组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规民约明文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间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镇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也不断增大。在分配土地补偿金政策上,虽然各级政府都明确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外嫁女、离婚妇女不发或少发土地征用补偿金;在分配集体经济时采取剥夺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导致土地权益纠纷,其子女户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问题和根源
1、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几千年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嫁出去的姑娘理应到男家落户,不能与娘家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所生的子女更没有理由再到娘家争土地和经济利益。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在法律上确认了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农村过分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组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这些村规民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现象。
2、依法解决该类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缺乏必要的解决手段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而且有的村本来就是村上的主要干部反对,即使大多数村民同意,因支书或组长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实;找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市妇联,市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诉,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为此,妇女要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妇女去找法院起诉时,法院答复暂缓受理外嫁女土地权益侵害案。因此各个部门在解决此类问题上显得拖沓和被动,使受到侵害的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我们认为一是有违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二是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不妥善解决,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与监督。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推动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在农村形成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
2、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废除与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严惩渎职人员。目前,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不力现象的发生,固然有历史、立法的原因,但“执法不严”的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应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保护农村妇女权益的职责,建立起相关执法监督制度,加大对渎职人员的惩罚力度,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国家法律对村规民约等的指导和规范,建立“村规民约”审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对涉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规定、村民或社员代表会的决定、村规民约进行彻底清理,对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合法财产权利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坚决制止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3、积极争取政策,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当前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鉴于这种状况,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干部”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当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关政策,为女性当选“一把手”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第三篇 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报告1150字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会议结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重要批示。全区第一批12个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已结束,现已进入清查核实阶段,力争8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做法为: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按照全市现场推进会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由街道书记、分管副主任、经管站长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副书记就如何保质保量地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会后各街道也按照区里的统一要求,制定了各自具体实施意见,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里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各街道党委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成分别由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任组长的两个工作督查小组,对各街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察,快速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目标,加强工作调度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该项工作立即全面铺开,到年底前面上基本完成任务,__年做好巩固完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区经管局于6月14日在乐埠山生态管理区召开了由各街道经管站站长和具体参加这项工作的有关人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街、村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区经管局设计了统一表格,对各村现有农户承包地的基本信息进行统一规范填写,为下一步土地位置图的测绘工作打下良好基础。6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又在综合项目管理区召开了专题调度会议,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汇报了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府副区长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这项工作讲了重要意见,要求各街道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足够保障,确保按时完成这项工作。确权颁证督导小组将定期对全区确权颁证工作进行督导,规定各街道每月30日向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次进行工作调度,确保确权登记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奖惩考核,落实经费保障
为快速有力地推动工作开展,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工作奖惩考核细则,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考核,对完成好的街道从物质、精神上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任务没有完成的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干部任用进行挂钩。区财政先期拿出3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这项工作的启动,同时根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进度情况随时给予财政上的保障。
第四篇 第二次土地调查个人工作报告1850字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立国的基本要素之一。真实、准确的土地调查数据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1984-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了当时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资
源家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已难以全面满足新形势下经济宏观调控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客观需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土地调查人员,具备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而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现将参加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1、为期一个月的庄里及周边乡镇土地调查。
作为80后,我们对新的工作充满新奇与挑战。为了熟悉工作,前几天我们没有分组,拿着解译的航片,从最基础的识图开始,一边实地操作,一边了解工作内容,感觉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艰苦。随着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熟悉,分组后工作量增大,要求带队人员自行确定路线,并且对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由于当时农作物还未收获,航片上标识的线状地物、地类、零星地物及图斑补测、权属界线,必须看到、走到、问到、量到。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到石川河调查时,方向感不好,出来后方位判断不准确,航片接边处又解译不清楚,河道及河流走向判读有困难,始终不到位,反复几次实地调查才完成工作任务。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
刚接触街坊图,不像航片有比例尺,实地调查比较容易确定位置。街坊图如果不熟悉环境,很难本文来源:准确定位。这次城镇变更地籍调查,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分割、合并及土地权利人更名等进行变更调查,通过接收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调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个人总结工作流程为:变更资料收集——界址点标记、测量、绘制草图——绘制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本宗、邻宗指界人签字、填写申请表——绘制街坊图、界址点编号——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工作繁琐,业务量大,内外业一体化。
通过这几个月的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较以前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及建议:
1、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厂划拨用地,原有土地面积130亩,现有20多亩,(有部分土地出租,部分土地闲置)存在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使应由国家取得土地收益,转移到少数单位和个人手中。根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__〕15号文件,建议对我县原划拨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对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收回。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集中统一管理,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
2、推行净地、熟地出让。
20__年5月某公司以文件形式反映对竞得地块面积存在异议;某公司竞得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已出让地块未供地,致使房地产开发商大量土地囤积、闲置。建议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支持下,根据市场发展,借鉴北京、上海、杭州、西安等城市及邻近县市,推行净地、熟地出让。对拟出让地块经进行前期开发,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达到出让宗地无争议供地,防止开发商土地囤积、闲置。
3、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
党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___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破农用地转非农用地建设必须征为国有的现有格局。按照《决定》中要求,朝着“两种产权,统一市场”的目标,通过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有序流转,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及运作规则,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布局。
总之,通过这几个月参加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更认识到不论干什么工作,只要态度端正,采取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没有干不好的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为国土资源管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五篇 土地权益维护工作调研报告2850字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之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_____市妇联与市农委联合,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通过交流座谈、深入走访、个案追踪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状况及实践的分析,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成因、表现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一、_____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概况
目前,_____市总人口810万,农业人口160万。随着_____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土地面积逼近红线,农业人口逐年减少,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环境大致如下:
1、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起点是公平的。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基于户藉规则和人均分地原则,农村妇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权的起点是公平的。二轮土地承包刚开始时,农业税较高,土地抛荒比较严重,土地承包证的农户发放率为89%。
2、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引起土地争议增多。2024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村土地上的负担减轻,当初弃耕抛荒的农民包括许多农村妇女,纷纷返乡要地,争利夺地的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仅_____农委每年要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势。
3、农村土地功能变化引发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来的收益、增值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责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现了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房等利益攸关的矛盾。
4、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逐年上升。随着_____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婚姻关系不再象以前一样稳定,农村妇女往往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流动,但土地却是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此,伴随农村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情况也日益复杂。
二、_____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
1、农村中的五类妇女群体土地权益易受侵害
一是外嫁他村妇女。按照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结婚,其承包地很可能会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不会分给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妇女,多半会失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受益权。
二是农嫁非妇女。农村妇女与非农业户口家庭的男性结婚,在我国现行户籍政策下,其户籍很难转成城镇户籍。这些妇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会由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丧失村民资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妇女很难取得补偿。
三是离婚妇女。如果在婆家村没有赶上二轮承包或10年一次的土地调整,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会失去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数分得土地的妇女,如果离婚不离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权益。若离婚又离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继续承包,或被村集体收回。
四是丧偶妇女。若妇女丧偶时较年轻,子女年龄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丧偶妇女与夫家家族有矛盾,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的条件,土地权益也会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
五是招婿妇女。有人说,不给上门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没有歧视妇女,因为身为男性的上门女婿同样分不到地。然而事实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农村,家中有无成年男丁决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门女婿,原村集体也不敢贸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体往往会毫不客气地收回土地。
2、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指妇女作为具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承包合同对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在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限制或剥夺上述五类妇女承包集体土地,损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村集体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往往对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少分甚至不分。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牵涉利益更大,矛盾则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区经济形势好,往往还会顾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利益。如果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则会选择剥夺和限制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分配权。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红。_____基本发放了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证》,但由于妇从夫居婚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在婆家拥有相应的份额,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额。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而目前,上述五类妇女群体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剥夺。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成因的探究
1、落后的性别文化及政策强化与农村妇女地位从属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在_____农村妇女地位总体得到较大提升的今天,农村的传统习俗、宗派势力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农村社会体系里,婚姻、继承、姓氏等习俗仍以男子为中心、以父系家庭为本位。农村妇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权益从属于娘家,出嫁则从属于婆家。一些区、街道在拆迁安置、土地分红的土政策中,对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限制和剥夺。《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没有被当作一个有权利的个人来看待。在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中,大多只登记男性户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妇女就很难争取到财产,也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2、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妇女婚嫁流动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一般来说,农村以10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据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生中至少要变动一次长期居住地,她们因婚姻而流动,往往在婚姻关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和受益权。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已经大大增强,农村家庭的稳定性也在减弱,就更加加剧了这一矛盾。
3、村规民约合法化与农村土地政策相结合产生影响。在农村男权文化背景下,有权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基本为男性,思考问题、做出决定也往往从保护男性家族利益出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个别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中流失。
4、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调整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没有考虑妇从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实施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将农户作为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主体资格的妇女就不能单独享有土地承包权。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没有考虑到社会性别利益关系的差别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
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济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村民大会在处理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上的违法决定,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政府很难为侵权妇女提供救济。二是司法救济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时,一般都不愿受理这类诉讼。
第六篇 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调研报告3350字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际来看,保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推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村有627个,组4452个,耕地面积1349783亩,农户228365户。流转面积达175471亩,占总面积的13%,流转土地仍以种、养植业为主。涉及农户34254户,占总农户数15%,以流转期限划分,长期流转面积68434亩,占流转面积39%,短期流转面积107037亩,占流转面积61%;以流转方式划分,出租面积10528亩,占6%,转包面积107751亩,占61%,入股面积1755亩,占1%,互换面积54396亩,占31%,转让面积1041亩,占1%;土地净流出农户17046户,净流出面积35436亩。土地规模经营方面,30亩以上规模经营农户1627户,经营面积56945亩,其中~100亩以上经营户132户,经营面积14515亩。总体来看,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在为主要形式,转包土地面积达10.7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二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发展规模经营或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全市为5.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三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全市为1.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经营。全市为0.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五是转让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全市为0。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l%。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农业规模经营中。目前,有多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沙湖镇万荷堂莲业有限公司,鼓励扶持农户发展莲业种植,发展种植大户100多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1800多亩。镇天利养鸡专业合作社,发展养殖大户30多户,以亩平600元左右价格租赁农户承包耕地600亩左右,进行规模化养鸡。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17.55万亩中,80%用于发展水产、蔬菜、畜禽等优势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板块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就是为了发展规模经营,以取得规模效益。如今年全市采取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转让等形式集约开发,发展新的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仅为外出务工的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还使务工农民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调处了各类土地纠纷。
从调查情况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村组存在少数人种“霸王田”,导致承包费兑现难、农户间土地不均等问题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2、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3、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4、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5、少数村组借土地流转与民争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组,税费改革前因农业比较效益低,将农户撂荒等的土地集中发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粮,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用于偿还债务及开支,有的村组“卖地”比例高达50%。还有少数村借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土地统一经营开发,截留本应调利返还农户的流转收益,侵占农民土地权益。
三、相关政策建议
1、借签模式。
(1)土地流转模式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本村小规模土地流转业务。在镇办一级,依托镇办财政所,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在市一级,依托经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监管、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流转网上交易平台。
优点: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于增强流转土地的市场竞争能力。可通过协商办法使流转土地连片集中,逐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适应面上推广。
缺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缓,只能逐步通过流转收益吸引周边农户参加。
(2)土地流转模式之二:确权确利不确地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在村内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进行调整,形成连片土地,以流转收益补偿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优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快,效果明显。适应渔池开挖面积较大等不易分田到户的地方。
缺点:与二轮延包确权确地到户的要求有所冲突,易引发无田农户要田的纠纷。
2、具体思路。结合市实际,应采取的模式为: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内部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调整土地。市镇两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纠纷仲裁、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民土地管理制度。
3、措施建议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可称谓我国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既不能无所作为、求稳怕乱;更不能强行乱为,急于求成。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要积极探索“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土地流转新机制,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政府培育市场。加快培育“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分级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市级网上交易平台。
二是市场引导流转。按照诚信、便民、规范、公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流转。一是信息服务。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发布、反馈网络,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二是组织洽谈。交易中心要定期开展挂牌交易业务,组织有交易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指导基价、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务。三是签约鉴证。面谈成交后,交易所要组织供、求双方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鉴证后颁发流转确认书。四是资料归档。交易中心要将流转合同等交易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定期将成交表册上报市经管局备案。五是跟踪服务。经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履约的信息反馈和纠纷调解、仲裁。
三是流转促进发展。任何形式的流转都要紧扣发展这个主题,瞄准提高土地产出率这个首选目标,在确保承包农户流转权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集中,最终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流转双方解决实际困难,修订发展规划,完善流转合同,不断增产增效,真正实现双赢。
四是发展维护民权。要切实保证流转农民的权益,让他们安心放心,村、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该做到:第一,对受让方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第二,对较大规模的新兴项目进行论证,努力避免市场风险;第三,合理确定合同标的,提倡实物标的、以国家牌价计价;第四,对较大规模的流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纳风险抵寸甲金。
第七篇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自查整改工作报告1900字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意见的函》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督察核实工作中提出的意见要求,由州(市)、县级二调办及作业单位对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证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二调办外业核查结果,有我省部分县区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错误率较高,导致建设用地增加数量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存在建设用地扩大化倾向。部分县(区、市)存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综合过大,将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周边的耕地和林地等调查为建设用地;存在将森林公园的林地认定为建设用地等地类认定错误;个别地区将工业园区内或用围墙、栅栏或铁丝网包围或部分已推土,现状表现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块认定为建设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类认定错误,存在将实际耕种的耕地错误认定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现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图斑认定错误和违反规定现场补充 “批而未用”土地审批手续的现象。
(四)存在地方复核敷衍了事,未到实地进行复核拍照等现象。
(五)存在部分县干扰调查,擅自修改调查成果或借地方复核人为更改调查成果的现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二次土地调查办和作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外业核查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将影像和数据库成果一一对照检查,并实地核实,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确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点对国家内业核查提出的疑问图斑认真落实整改,原则上不允许对非疑问图斑进行大范围的修改,现场核实确认为非疑问图斑的,必须要逐一列表说明修改原因并附实地照片,表中记录应与数据库修改情况一致。
3、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外业自查整改报告,州(市)汇总后,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上报我办。
4、对比各地已上报复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县(市、区)无需重新上报成果,可在报告中说明修改情况,并于统一时点更新时上报。对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应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查成果重新报送我办。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成果应用到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县二调办应督促作业单位认真总结调查的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各作业单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疑问图斑,对照影像图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核对,提出“自查整改疑问图斑”并进行核实;
3、对地方核查时未到实地进行核查的,必须切实到实地进行核对,真实记录核实情况;
4、重点核对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周边的林地、耕地、园地等其他地类,确保建设用地范围的准确性。对故意扩大建设用地范围的必须进行更正;
5、重点核对耕地,对耕地内部的非耕地类,达到上图面积的必须调查上图。耕地内部零散分布的非耕地类,达到一定比例的,也应按《××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调查。对故意将耕地更改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类的,必须进行更正;
6、认真区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须有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一律按现状调查;
7、认真清理“补测地物”,属补测地物的图斑应在数据库的“地类备注”字段中标注“b”并填写“补测地物图斑记录表”;
8、认真清查地方复核成果的汇总表格、报告、数据库、复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据汇总表格全面审核各地类面积的逻辑合理性,对逻辑合理性进行分析,找到“异常”地类并针对异常地类进行检查。
五、整改成果的检查要求
(一)数据库部份
1、 检查数据完整性;
1) 目录齐全、结构及层次规范,目录内的内容齐全、命名规范(除技术文档目前可暂时不提供外,应提供所有规定的文件);
2) 空间要素层齐全完整,必选图层内均应有内容;
3)vct、mdb数据库命名必须按规范命名(如20__g20__530100.mdb)。
2、 检查空间参考的正确性(y坐标统一加带号);
3、 检查空间要素的拓扑正确性;
4、 检查要素属性的正确性、逻辑合理性、填写规范性。
一、 汇总表格检查
1、 检查汇总表格是否齐全;
2、 检查汇总表格格式是否正 确;
3、 按二级类检查汇总数据主否异常(符合本地情况)。
二、 地方复核情况检查
1、 检查地方复核的成果(疑问图斑图层、汇总表、报告、复核照片)是否齐全;
2、 检查疑问图斑图层内的疑问图斑与汇总表及报告中的数量、类型是否一致;
3、 检查实地照片是否齐全、清晳、命名是否规范;
4、 在数据库中叠加疑问图斑图层与影像,检查复核是否真实可_并佐以实地照片;
5、 检查“疑问图斑复核记录表”是否填写正确、规范;
6、 根据检查情况,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放在各县“地方复核”目录下);
三、 数据汇总上交
全部检查合格后,按规范中规定的格式,以县为单位统一刻盘上交省二调办;
第八篇 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950字
按照“转作风、强服务、严管理、促规范”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土地利用科坚持依法行政、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科室职责,防止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出现。
作为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科室的工作职责,才能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在工作中树立“权力即职责”、“权职即义务”的观念,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每位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防止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的出现。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6月份,土地利用科与局党委签订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具体为:1、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与真实性,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现已下发了两期《关于义乌市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通过发督查通报,提高了国土所(分局)的工作积极性。项目按期开工率、竣工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2、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建立相关程序和制度,出台工业用地上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操作规范。现《义乌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工业用地上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操作办法》也已在市政府第6次土地集体会审会议上原则通过。
三、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依法行政。
根据科室职责,土地利用科对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依法行政手册》。《依法行政手册》明确了每个权力事项的办事依据、办理时限、申报条件、业务流程,使每项工作规范有序,依法行政。
四、严格落实会审制度,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出让供地项目严格落实不同层面的会审制度,土地估价报告由土地利用科牵头,会同交易中心进行会审;出让方案先报局内部集体会审通过,再报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集体会审,最后根据市政府集体会审结果办理土地出让工作。通过集体决策确定出让方式、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资格条件等,有效地杜绝了出让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空间。
五、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现在是一个改革创新的时代,知识更新进度不断加快,要求科室人员既要系统全面地学习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又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经常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干净干事,明白做人。
第九篇 关于佛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调查报告2750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我们于3月中旬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佛坪县地处秦岭南坡,汉中市东北部,森林覆盖率95%,植被茂盛,空气清新,无任何污染,属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全县辖8个镇,59个行政村,26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5万,总面积1279平方公里。__年全县有农户7624户,农业人口25695人,农村集体所有耕地31540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耕地31184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7305户。
__年,我县先后确定西岔河镇、岳坝镇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镇。截止目前,两个试点镇入户调查摸底基本结束,经调查摸底,涉及确权农户1963户6741人、地块9446宗、面积10172.8亩,已进行了两次登记信息的公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成立县、镇、村三级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为登记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到试点镇对接,专门检查确权登记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坚持统一组织领导、政策标准、时间进度、操作程序,从农业局系统抽调1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精干人员成立内设机构业务指导组、督导组、纠纷调解组,对工作进行指导。
2.加强宣传培训,明确政策法规。一是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政府网站等途径,广泛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我县针对确权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印了《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知识100问》300余本,发放《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150余册。先后2次对两个试点镇工作人员、村干部等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了熟练掌握《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严格按照陕西省技术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登记。
3.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规范操作。将全县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为“八步”工作法,即业务培训、调查摸底、测量地块、公示公告、审核签字、收录信息、颁证确权、资料归档。严格管理体系,形成“两书”(未在家人员委托书、经营权证申领申请书)、“四表”(调查摸底表、村组公示表、公示签字确认表、镇公示表)、“一公告”(确权登记公示公告)、“一清册”(经营权发证登记清册)、“一证”(经营权证)的确权登记办法。落实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1起,答复群众问题28条。
4.加强协调督查,健全工作档案。注重农村工作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将每月工作进度进行汇总上报,把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推进,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和有效利用。
三.存在问题
1.土地权属争议情况复杂,确权难度大。一是确权登记工作量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地块,内容多,程序复杂,我县地貌复杂,地籍调查、面积实测等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承包土地争议、纠纷面较大,有的问题时间久远、矛盾交织,化解难度大。当前农户户主、青壮年劳动力多不在家,把承包地周边农户聚齐并现场确权也极为不易。二是个别村组原始档案资料严重缺失。由于年限长、时间久,档案资料在干部交接、搬迁、管理等过程中有的遗失,有的字迹数据被污染、模糊不清,有的被虫损坏。三是承包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承包合同四界划分与实际占有情况不一致;6.9洪灾后,水毁农田较多,至今仍有一部分土地尚未恢复,有合同没土地,有的土地数量小于合同数据,有的使用土地没办理重新认定手续,有的承包合同直接在洪灾中丢失。四是机动地难以认定和追回。个别组集体土地中有5%的土地为机动地,被划分为私人使用,认定和追回有一定困难。五是部分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土地确权登记困难。一些人员常年外出务工失去联系,一些把土地使用权长时间的借给他人耕种、代管或租用,造成工作无法开展。此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工程建设占地、地界矛盾纠纷等都给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带来难度。
2.政策理解不统一,认识模糊有偏差。一是认识模糊。土地第二轮承包、98年土地延包有“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现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不理解;个别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土地登记发证的意义和作用思想上认识不足,对土地承包政策界线不清楚,对登记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指导意见掌握不牢固;部分群众忽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维权依据的法律作用。二是政策误解。部分干部认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触发农村原有各种矛盾纠纷。再加上农村强农惠农政策日益增多,受利益驱使,以及对确权登记的预期,农民更加看重土地,可能使有地没地的农民造成对现有土地进行变更、重新调整、收地或分地等错误性认识,不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
3.工作落实不到位,经费保障有差距。一是标准要求不到位。部分干部怕麻烦,在土地调查摸底中有照搬照抄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基数的现象,没有入户实地核对地块,有的资料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强;个别村组干部受气不愿开展工作;部分农户在摸底表上拒绝签字。二是档案管理不到位。个别村组资料表格填写不规范,档案建立不齐全,归档管理不科学。三是资金需求量大。按农业部的规范要求,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资金较多。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财力严重不足,工作推进困难较多。确权工作需要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况的原村干部、小组长和以前分地的人员等参与;入户摸底、现场指界和签字确认等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镇村干部、群众务工、交通、办公等费用难以解决,参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试点两镇76个村民小组组建的422名评议人员,按60元/天补助标准,误工补贴费用巨大,难以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1、完善措施,争取领导重视支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层层有机构,层层有人抓,为镇、村提供材料打印、务工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力争按时完成确权工作任务。
2、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基础。由于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问题和矛盾纠缠交织,在坚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平稳推动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基础。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坚持政策原则、方案自上而下,方法模式由下而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基层的热情发动起来,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指导,提高确权登记质量。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大指导力度,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坚持规定程序不走样,坚持政策标准不变调,坚持技术方式不僵化,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确权工作。
第十篇 关于城乡统筹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的调查报告6650字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2、管理上越位
《______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收益低下及农民对土地关爱程度偏听偏低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农民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资金、技术,租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进行集中成片开发,发展规模经济,而村委会往往越俎代疱,将外出务工农民弃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调整重新对外发包,在农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农民要地,而企业和种田大户则认为,自己在税改前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大量向企业集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占用农田进行种花植草,使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加剧了要地农民与其之间矛盾。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就产生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越俎代疱代替农民签订合同,履行发包方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尊重农民个人意愿。而在操作规程中,未经农民同意越位代签合同,很难保证农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错位
市场经济下,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无力耕种,有的农民过去长期拖欠税费。有的村委会以村民你自己不尽纳税及挑圩筹资义务,还享受什么权益呢?为由,强行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有的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价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高价发包给一些企业或业主种植苗木、花卉,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
(二)乱占、圈占,浪费土地问题始终未解决
人口,这是我国对世界作出的不朽贡献。近年来,___、国务院对土地问题严之又严,高瞻远瞩,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紧守这一条耕地保护红线。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需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但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之势,许多乡镇城镇化面貌日新月异,千百年来农民习惯于的乡土社会正转型为城镇社会,对于不少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发展小城镇无疑是一个大战略,同样具体到每个小城镇的建设也有个战略问题。这就是在每个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耕地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生态环境双重保障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耕地,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把美好家园献给人民群众。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乱占耕地在农村还依然普遍存在。个私企业异军突起,无疑要占用农地,同时势必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农村空心村存在,农民建房弃旧建新,造成村庄渐渐向外扩张,侵占农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观念,发展经济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锐减。
(三)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
土地承载着农民诸多希冀,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功能,如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其补偿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计划经济下的一次性补偿,其标准低,不全面,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补偿低,农民反映强烈,不愿田被征。另外农村土地在被征过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价现象,乡镇之间相比,有的每亩5000元,有的仅3000元。其补偿标准地区差异悬殊。千百年来农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补偿标准差异,诱发农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农民要地的背后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失范现象。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同时《______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村委会将弃耕田、农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发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给企业、种田大户时,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为增加集体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转中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事实上,倘若有个能站在农民立场,以同一个声音为农民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这样势必公正、公平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土地产权不明晰
土地产权又称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其含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占有、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它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客体是土地。《______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经营、管理。事实上,法律对农村土地阐述只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根据《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不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企业、种田大户、缺田户集中时,就产生村委会或乡镇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现象。同时征用土地过程中,农民作为承包人和经营者,却不能参与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实际上极易造成交易双方主体缺位,农民的合法利益受损。
(三)变味的政绩观,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误区未走出
在一些人头脑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思想误区,种粮食农民永远富不了,要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就要多上项目,就要用地。而在现行干部考核中,政绩就是硬道理成了干部升迁的硬杠杠,要出政绩,得干几件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这样马路宽起来了,楼房高起来了,干部形象却在百姓心中矮起来了。经营城市,使城镇面貌一新,但极易形成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怪圈,致使保护耕地红线成了弹簧线。农村城镇化,地从哪里来?这已成为农村城镇发展面临一个具体而又现实不容回避的问题,寅吃卯粮经营城市即经营土地,用光子孙后代资源,其后患无穷。
(四)征地制度上的缺陷
对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方法通常有三种:首先是土地换就业;其二是失地农民集体负责安置;其三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情况下,乡镇企业纷纷倒闭,采取前两种安置方式不可能实现的。通常情况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农民征地得到的补偿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年产值的4-6倍;三是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实际上对征地农民是按前三年农业的平均产值计算,未按照市场交换所实现。失地农民的补偿犹如企业买断工龄,工人们往往享有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实质为失业。农民拿来到手的一亩地三、四千元补偿,对农民生计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长久生活。其中还不乏乡村层层盘剥、扣压、占用。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基本形态,即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三种形态的集体所有权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拥有的土地权利不因为行政隶属关系而有等级之别。因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享有获取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效益。
三、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其目的就是促进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然而由于随意终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农民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已上升为农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
1、把好三关,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2)合同关。对流转土地,经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和农民土地承包权。
(3)登记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所在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乡镇两级对土地流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和反映土地流转情况,并实行土地承包动态管理。
2、立足四化,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其它经营单位,客体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所以承包权的物权化并不排斥经营权的流动。___提出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核心是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而以立法的形式给农民吃定心丸,避免任意削弱、剥离农民土地承包权。国家用法律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同时也让农民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土地流转市场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多渠道收集供需信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农经部门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加强合同监管,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使之能代表农民利益,给农民国民待遇,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纠纷,做到及时处理,规范调处。
(3)土地流转高效化、形式多样化。应该看到土地延包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在外务工经商农民不愿意种田或多种田。这部分农民在外向非农产业转移,出现部分农民务工经商无暇顾及承包地,同时这些农民也愿意将农田转让出去。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但各地可因地制宜,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出让、转包等流转形式,对农民自己因需要调整土地也应支持,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基本以自愿、互利、有偿为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流转高效化,打破所有制、行业的界线,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开放的流转机制,达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目的。农村土地流转可采取的形式有: ①转包。指经承包方同意,原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在一定条件下转给其它农户、单位,转包后土地承包关系不变。②转让。指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自愿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及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一并转让给其它农户、单位和个人,由新承包方代替原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让后原承包关系转让。③ 入股。指承包人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股份制功股份合作制经营,风险共担,利共享。④租赁。指承包方将其土地经营权单独或随同地上附着物租赁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租赁双方只有租金收取关系。
(4)土地流转法制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依法管理轨道,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及土地流炜关系。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依法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土地中 焦点、热点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二)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
四、多途探索和开辟新的补偿方式,使用权失地农民与城里人一样拥有同等待遇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失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权益保障及就业。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对象特征,实行差异性保障。18周岁以下,他们需求体现在教育权益上保障。18周岁-50岁左右失地农民,短期面临的是就业,长期则是怕生病。50岁以上-60岁,转移就业是难于上青天,他们缺乏青年身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叶落归根思想,对生活保障具有强烈需求和渴望。60岁以上的,体力丧失,风烛残年,盼望过上安稳的幸福晚年。失地后面临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要求对生活、疾病、养老保障。一次性贷币补偿安置一发了之,并没考虑土地在生产生活中保障作用,政府责任所在就是开展失地农民岗前培训,建立失地保障举措,解决后顾之忧,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望。
(1)各地要学会用加法来为失地农民增加收入,就要求抓好失地农民素质培训,通过政策倾斜加长失地农民就业的短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人力资源,是获取高收入的可靠保障。对此政府要根据失地农民素质状况,按不同行业、工种,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拓宽失地农民打工空间,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进行短、平、快的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的青年农民,培训时与大中专学校联合造舰,进行电脑操作与维护、机械加工、服装加工等技能培训,使他们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即需要什么工种?用工单位和企业开出订单,政府随即开出菜单,选出符合要求的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向企业输送、推介,而培训失地农民的阳光工程和联系费用则由政府埋单,不增加失地农民任何负担。
(2)对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采取征购方式,提高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土地作为财产的市场价格及农民人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确立合理的补偿标准。
(3)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险,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有所教,既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稳定思想情绪,又保证社会的安定。
(4)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扩大失地农民进进城务工就业渠道,为失地农民进城居往,经商创造条件。
第十一篇 关于某县土地储备工作的调研报告5650字
土地储备制度作为土地经济学的一个学科范畴,实施几年来,在规范调控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许多地方在其运作机制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经过调研并结合实际工作,就__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以下粗浅的分析。
一、我县土地储备工作现状
__县土地储备工作起步于__年,基本上属于一种“被动式”的启动模式。运作之初,设立了__县土地储备中心,挂靠县国土局办公。其工作职责是:受县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的工作。土地收购储备的任务是将需盘活的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及统征后予以储存,并通过前期开发利用和受政府委托出让等形式,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
为规范业务开展,制定了《__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明确了收购储备的土地范围,即:城镇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无主地;县政府统征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依法收回的土地;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镇规划和土地整理,县政府指令收购、收回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县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它需要储备的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资金运作受县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土地储备的资本,由县财政拨款或向金融系统进行融资。
运作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土地储备工作较起步之初有了相当大的起色,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也搞的有声有色,槌起槌落声是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国土收益连创新高,财政收入大步攀升,金XX年至XX年,就完成储备出让土地___亩,成交价款___亿元,实现政府收益___亿元。显示了一个新生事物诞生后的勃勃生机。
二、我县土地储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就__县级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态势而言,在其运作过程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在土地储备的资金运营上,政府实际上只注重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国土收益的回拢,而忽视了对土地收购储备前期的资金投入。XX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通称15号文件)。15号文件明确提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划拨部分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依法提供信贷支持。这是中央以文件形式第一次对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土地储备机构拓展融资渠道的重要政策依据。但在我县,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运营上,虽然也规定由县财政拨款或向银行贷款解决,但在实际运作上却是步履艰难,阻力重重。这样,资金就难以融通。没有了融通的资金,在进行土地收购的时候,土地储备机构就只能采取其唯一的一种收购方式----协议(或合同)收购来运作。但这种收购方式在运作过程中,由于采用的是“先协议(或合同)收购,后出让补偿”的方式,所以在对土地进行收购的时候,无形之中就存在不利于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成功收购和不利于县级政府获取更多的收益。
其次,在土地储备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上,难以达成统一的认识。
土地储备工作涉及面广,常常需要多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主要是与城建规划及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对土地收购储备的影响最大。一是许多县城建设规划缺乏前瞻性和稳定性,给土地储备无形中增加了风险,也制约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已进入土地储备程序的土地,因原土地使用权人债权债务等纠纷使司法部门介入处置土地资产,导致土地储备已做的前期工作失去效力,甚至出现法院将土地补偿费代扣、截留等用于偿还企业的债务等现象,造成原土地使用权人到期不按时交付土地,给政府储备土地造成困难。
第三,在土地储备的实际操作中,规避土地收购储备的行为时有发生,致使一些本应纳入收购储备的土地被纷纷转手,国土收益大量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工矿企事业单位等,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以及应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根据相关规定,本应纳入土地收购储备,但土地使用权人在不办理任何土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买卖或者以房屋租赁、联营联建等名义擅自转让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进行着私下里的交易,导致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二是县城或集镇规划区等一些原有的划拨性住宅用地,因实施城镇规划,在搬迁改造后一下子由深巷偏僻之地变成了临街“黄金”地块,土地价值突显。于是这些土地使用权人便采取拆旧翻新等种种方式,使其无偿取得的住宅用地一跃而改变成为本应通过公开出让有偿方式方能获得的经营性用地,在原用地上开门面、设店铺,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用途,从中掠取因政府投资而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第四,集体土地的非法入市(特别是毗邻城区、周边基础设施较好的“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这些特殊区域的集体土地),影响着土地的收购储备及储备土地的处置工作。收购储备土地的最终目的是要经营土地,而经营土地的目的是要“通过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济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证”,“在这个前提下,使土地资源实现最大化的资产价值”。而这些区域集体土地的非法入市,往往是受眼前利益的驱动,是一种自由和无序的用地行为,土地价格的随意性也比较大,因此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在与国有土地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对国有土地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这显然不利于城市经营土地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要规范土地收购储备资本金的运营。即:在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运营上,政府、财政及审计部门不仅要及时指导和监督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国土收益的及时回收,更要协助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前期的资金筹措和投放工作。财政部门应将可划出用于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列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纳入到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体系内,并可视土地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财政划出。这样一来,既可以减轻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贷款利息高、土地收购储备成本大幅增加的压力,又可以协助政府从资金投入市场的额度量方面有效地调控土地市场的供应和需求关系,或者利用国家对土地储备机构可向金融系统进行融资的政策依据,主动地与当地信贷部门联系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并在资金的信贷上提供积极的担保帮助。
二是要积极拓展并选择合理的土地收购储备方式。土地储备库建成后,凡是政府储备土地必须入库,以统一管理、统一整理、统一供地。土地的收购储备在具体运作上,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征用。近几年的城市化发展证明,城市的拓展用地及预留地主要依靠征用即政府统一征地的方式取得,是土地储备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符合征用条件的集体土地,必须在完善土地征用手续成为国有土地后,方可进入土地储备库。如县城“村改居”后即可采用这种土地储备方式,来解决“城中村”改造的老大难问题。
2、收回方式。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已满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经批准的土地,闲置土地,被依法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可以收回后入库。但从实际工作中看,虽然法律规定明确,但真正被直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很少,一般采取有偿收回划拨土地为主的方式操作。
3、直接收购。对近期急于开发的道路、供水、污水、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区位条件好、升值潜力大、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块可使用货币直接收购。
4、预约收购(即协议收购或合同收购)。对企业搬迁地块、破产企业变现地块、污染搬迁地块、老城区成片改造地块等可实行预约收购。在签订收购合同后,其土地进入土地储备库,供地后,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政府按约定的比例分成。这样既减轻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压力,又满足了原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增值的期望,应是着重推行的土地储备方式,但实行起来难度较大。
5、土地置换。对于企业、村庄整合改造土地,可以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收购储备,用土地储备库中土地换取地段好、利用效率不高的土地,以降低收购储备成本,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6、规划红线储备。依照城市规划,对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中限于人力、财力暂行不具备直接收购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可直接将规划红线划给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进行规划红线储备。
7、信息储备。对按建设时序短期内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将其地籍信息、利用现状信息与规划信息、地价信息等输入土地储备库,条件成熟后再转为其他方式储备。
三是要做好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问题。主要是做好城建规划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问题。城建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制定科学、先进、稳定的城市规划,尤其要着力提高地块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彻底改变目前朝令夕改的状况,只有这样,城市规划才能真正成为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资产处置的前导,成为推动土地市场良好发育的动力。
四是要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这是土地储备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土地储备的一个中心任务便是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而大量存量土地大多存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原划拨用地当中,所以,加大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划拨用地“隐形交易”行为的监察力度,首当其冲应当成为土地管理部门执法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划拨用地利用档案,并对其划拨用地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动态巡查监察,以此来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借改制或改革之机非法买卖、租赁、抵押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联建等方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资产。其次是要加大对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监察力度。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划拨用地及“城中村”临街属集体所有的划拨性住宅用地而言。建议各级政府予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对他们的收购储备力度,以有效地制止一些违法行为当事人扰乱土地市场秩序,逃避交纳土地出让金行为的发生。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划拨用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无偿收回。其次是要加大对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行为的执法力度。改变以往对此类违法行为“重罚款轻处理”的短期利益行为。对于非法批地者,不仅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而且还要对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行事责任.对非法占地者,不仅要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而且还要对其非法占用的土地及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进行处理,该拆除的进行拆除,该没收的进行没收,然后统一纳入到土地储备库加以拍卖,从而达到治根治本的目的。
五是要搞好土地储备的建章立制工作。围绕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这个中心,建立收、储、供地机制,实现土地收储的规范化。具体到实际工作中,一是要扩大土地储备的范围。强化政府统一征地,把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政府储备;充分运用收购、有偿收回、置换和预储备等手段,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企事业单位急需盘活的存量土地、抵押权实现的土地、闲置土地、破产企业及法院判决需处置的土地加大收储力度。二是严格土地审批程序。严禁借土地储备简化土地报批程序,严禁以土地收购协议(或合同)替代土地报批手续的行为发生。三是严格供地程序。严格划拨方式供地,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协议出让的,坚决实行集体决策、集体定价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XX)第11号令的规定,全面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于四大类经营性用地,坚决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路子。对于其他用途的土地,按政策规定依法办理,从而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龙头放”的收购储备供地机制。
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规范完善土地出让审批程序,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为加强用地审批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应对每一宗地的收购、补偿、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均实行集体会审、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限制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行地价评估、集体决策定价、公开协议出让结果等措施,规范交易行为。在规范出让程序同时,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实行阳光作业。对于出让的每一宗土地,均应公开披露;在运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操作,做到监察、财政、公证等部门全程参与,确保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强力推行各类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不仅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收益,规范各类出让行为,也能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有力地推动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大限度地保证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新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并对工作人员加以有效的监督,实现土地储备与人员管理机制的新突破。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把握收购储备土地的规模,规避市场风险,完善土地储备库建设方案,储备土地布局要相对合理,数量适度,既能调控市场供求,又能基本保证城市建设需要。另外,必须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依法工作,热情服务,适应全面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要求。
要建立良好的土地储备出让环境。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也是关系到一个地方土地市场能否继续发育的重要前提。鉴于此,建议各级政府,在实施土地储备及出让的过程中,一定要站对自己的位置,勇于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仅要力促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更要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在实施土地储备时,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同时,力争协调好征地与被征地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尽量减少双方之间的摩擦,为土地的成功出让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土地出让后,还要即时给以全方位的跟踪服务,该监督的就得监督,该协调的给以协调,努力为用地者营造一个科学、和谐的用地环境。
第十二篇 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土地流转工作调查报告2950字
从家庭联产到劳责任制以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发生了质的变化,从靠土地吃饭、土地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出门打工叫副业,到现在所有劳力几乎全部出门打工,土地仅靠在家的老弱病残人士种植,甚至发生抛荒现象;年轻人不想也根本不会种植土地,这一部分年轻人占95%左右,我国农民在1——2代后,农民种地这个古老的技术“活儿”面临失传的危险。
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土地流转工作,是基层财经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现有状况
我国农村居住环境较差,特别是我国贫困山区农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80%的农民住在贫困山区的山上,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落后,更谈不上经济条件,农民大多数并不富裕,贫困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00元左右,农村经济发展还面临许多现实困难。从改革开放以后农民从依赖土地生活到主抓经济收入,发生了翻天腹地变化,现在农村外出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0%左右,18岁到45岁的青年、中年男女几乎全部出门打工,而全家外出农户占农村总户数的15%左右,在家的全部是妇女、老人、孩子或者是体弱多病,不能出门打工的人。虽然出门打工给农民带来了一部分经济效益,但是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土地是国家根本命脉,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现在贫困山区的年轻人全部出门打工挣钱,根本没有年轻人想做农业生产、也根本不会做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活儿”,中国山区年轻人再有1——2代人,到二十一世纪末期,农业生产这一种古老的特有技术“活儿”在山区年轻一代人的身上将会失传,到那时候山区土地命运不敢想象,农民基本生活粮食就会出现问题。如果影响了农民群众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虽然现在国家给以农业生产很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农业税、特产税等,虽然减轻了一部分农民负担,增加了一部分农民收入,但是与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相差太远,对贫困山区来说是杯水车薪,对现实困境根本改变不了多少。因为农业生产是一个周期长、见效慢、效益低、很多时候种在人收在天也就是说受气候影响很大的弱质产业。在山区一亩田地正常年景全年纯收入在800——1000元之间,还赶不上出门打工10天的收入,并且农业生产得一年四季付出沉重的体力劳动,如果遇到天干雨涝连生产投入资金都得赔进去,更谈不上一年有多大的收益。所以现在农村只要具有正常劳动力的群体,几乎全部外出打工挣钱。现在农民出门时有的将土地托付给自己信任的人,有的干脆抛荒,使很多土地没有通过正常的途径流转,因为农户有两怕:一怕丧失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保障线”,外出打工后宁愿抛荒也不愿意转包出去,加之农民防备出门打工没有赚到钱的时候,回到家里随时可以种到土地,不会与别的农户扯皮,以免伤害邻里之间的情感;二怕土地流转后,一旦土地被租用得不到全部补偿费。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大多数是口头协议,很少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同约定,使土地流转的权、责、利不够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协调。从而出现了“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山区土地流转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山区农村自然条件制约了土地流转。由于山区地理条件的限制,山区土地大小、形状不一、远近不同而且分布十分零散,每户最少的有4—5块田地,多的有7——9块田地,零散的土地不能、也不利于流转,更影响了新农村建设步伐,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二、有效方法及途径
一是继续落实___有关方针政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要保持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农民一个“定心丸”,使农民自己能够充分支配、自由流转自己的土地。
二是继续加大国家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扶持,继续加大种粮补贴扶持力度,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以突出重点为原则。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对贫困山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交通不畅是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弱,修路成本高,一公里路需要二十一万元左右,国家每公里补助十一万元,村级集体至少每公里要付出十万元,以平均每个村五公里测算村级集体需要支付公路款五十万元,五十万元对一个贫困山区的村级集体经济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根本无力负担。国家只有让农民群众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改善了现有的生活条件后,才能留住年轻人的心,使他们能够安心的在家务农。
四是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目前土地流转最大障碍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方面干部思想有误区,认为土地流转工作是农民自己的事情,政府、村集体没有必要干预;另一方面流转双方各有担心,农户怕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保障,承包方怕政策不稳定,农民扯皮。为了保障土地流转双方利益和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______农村 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守法、维权意识。现在对农民闲置、抛荒土地失去约束力,没有组织机构进行监管,农村组织机构应对闲置、抛荒土地的农户实行停发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并对闲置、抛荒的土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迫使农民出门时将土地正常流转。
五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规范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的基层财政所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收集供求双方有关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并且利用先进的电子化工具建立起土地流转数据库,为供求双方提供有关的信息,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逐步走向市场化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六是制定土地流转基本原则。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是要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所有权不变;在此基础上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利益,因地制宜地对土地流转做好分类指导工作。一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愿意,遵守操作程序,既要保障农民的流转权利,又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二要在组织方式上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三要坚持“鼓励、支持、引导”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四要因地制宜,切忌千篇一律。
七是发挥土地规模效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实行“国家扶持、政府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的发展机制,大力引导农民土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规模经营。而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关键在于招商引资,没有企业和承包大户大规模的经营,山区农村土地流转将变成“纸上谈兵”,只有引进企业参与土地开发经营,才能使土地流转工作有序进行,只有发展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在保证农户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连片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整理,将高低不平的土地整平连片,将各户原先小块、零星的田地集并成大田便于管理,可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发包给一位或者多位经营能手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
八是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基层财政所应该和各个村委会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各个村的土地流向及动态,盘好盘活流动田地,并抓好土地流转的合同签订、鉴定、档案管理、纠纷调处等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双方的履行合同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工作依法、自愿、规范进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