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长岭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进行了适当的评价。现将有关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文件精神,蚌埠市财政局迅速落实,制定了《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财会〔2016〕293号文件向全市各县、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发文,要求各单位于2024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3、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日前,察右中旗统计局印发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统计部门内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有的放矢”地认真查找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对全局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作出客观评价,起到了“查漏补缺、以评促建”的效果。
4、201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5、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6、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7、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8、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 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单位(部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
9、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10、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报告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24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