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情况调研报告怎么写
一、调研背景与目的 在当今社会,了解家庭情况对于政策制定、社区服务以及家庭教育等方面都至关重要。本报告旨在详细记录并分析一个家庭的基本构成、经济状况、成员关系、教育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等,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与样本选择
1. 数据收集:通过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以及家庭观察等方式,收集详实的家庭信息。
2. 样本选择:选取不同地域、年龄层次和社会经济背景的家庭,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三、主要发现
1. 家庭结构:大部分家庭为核心家庭,但也存在多代同堂和单亲家庭的情况。
2. 经济状况:家庭收入水平差异较大,部分家庭面临经济压力,而部分家庭经济状况稳定。
3. 教育状况:家长普遍重视子女教育,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影响了家庭的教育投入。
4. 生活习惯:健康生活方式逐渐普及,但也存在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如过度依赖电子产品。
四、问题与挑战
1. 工作与家庭平衡:许多家庭成员面临工作与家庭责任的冲突。
2. 教育公平:不同家庭的教育资源差距可能导致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3. 心理健康: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更多关注和支持。
五、建议与展望
1. 政策支持:政府应提供更多的家庭支持政策,如托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等。
2. 社区服务:社区应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提供资源和平台,促进家庭间的互助与交流。
3. 家庭教育:鼓励家长提高自我教育能力,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开头结尾怎么写
开头:
近年来,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内部结构、经济状况及生活模式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变化。为了深入了解这些变化,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家庭情况调研,以下将详细呈现我们的发现和分析。
结尾:
本次家庭情况调研揭示了当前家庭面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为我们提供了改进家庭支持系统、促进家庭和谐发展的思路。未来,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家庭动态,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家庭的需求,推动家庭的健康发展。
家庭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 家庭情况调研报告4950字
失独家庭情况调研报告
什么是失独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在我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速度增长,现在我国已有超过100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独自承受失独之痛,独自面对养老、基本生活照顾和精神痛苦等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失独家庭。7月份,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联合市计生委、市妇联,在市政协_____、_____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_____县、_____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研问卷、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意见建议综合如下:
一、我市失独家庭的现状
1、基本情况。截至20_____年3月,我市只有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数为628345人,其中小孩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数为437619人;现已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184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对象1436人(因为我市目前还没有做过失独家庭情况的统计工作,所以这个数字仅指女方年满49周岁领取独生子女死亡特殊补贴的家庭成员数)。以走访调研的_____县为例,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达7428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5.5%,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_____1人(女方年满49周岁),占独生子女家庭户数的1.76。目前出现的这群失独者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60年代,恰逢我国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严格执行的年代。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失独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2、经济状况。丧子之痛让他们生活无望,也失去了创造生活的积极性。他们中大部分生活贫苦,有极个别甚至居无定所,借住在村里的公房(如仓库)或亲戚闲置的旧房。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117-_____5元/月的农村低保、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家庭普遍较为微薄的劳动所得。城镇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270-350元/月的城镇低保金、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个人劳动所得。相对而言,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严峻,对经济帮扶的需求更大。
3、精神状况。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打击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常常选择自我封闭,拒绝与社会接触,内心孤寂,处于社会的边缘化。这个群体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左右,女人的这个年龄基本上很难再生育,而男人再生育的机会相对大一些。因此,相对而言失独家庭中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更深。同时我们发现有原配偶陪伴的失独者的精神状况明显好过丧偶尤其是离婚失独者的精神状况,而再婚重组家庭的失独者精神状况相对又有所好转。相对而言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更大,对精神帮扶的需求更迫切。
4、帮扶状况。我市从20_____年起按照省里的政策给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0元。20_____年起我市执行国家出台的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元。20_____年起我市执行标准随国家标准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_____5元。随着物价上涨,我市从20_____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标准上增至每人每月235元。部分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扶助标准。如_____区从20_____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15元。_____区从20_____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00元。_____区_____乡在20_____年6月设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7户失独家庭每年领取3000元到5000元的帮扶基金。南岳区从20_____年起在失独家庭父母生日、春节时分别送上生育关怀慰问金600元,对再生育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关怀金500元。_____区参照市级标准执行。_____市从20_____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代缴范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计划生育关怀资金中予以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我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依然不能解决因为失去唯一的孩子而造成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
二、我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主要问题
⑴经济收入偏低。据调研,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城镇失独家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的有较为固定的经济收入外,其他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跟农村失独家庭相似。独生子女因病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家庭在支付大量医药费后陷入经济困难,占到所有返贫家庭的50%以上。
⑵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来自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
⑶养老就医极难。调研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我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这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尤其是这一类的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他们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
2、产生的原因
⑴政策关怀不够。一是对失独家庭的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如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里的必要的帮助只是原则性规定,对帮助的形式、金额、负责部门及年龄等均未作明确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又如20_____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_____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里的必要是哪种类型,补贴标准是什么,由哪个部门负责同样缺乏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失独家庭的救济帮扶政策存在漏洞。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限定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但这样不少49周岁以下的失独父母距离获得特别扶助就有一段较长的真空期,在他们最感孤立无助时却享受不到政策的关怀。同时,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等多种原因,大多数女性还不到45岁就已经无法实现再生育了。因此以年满49周岁为限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三是各级财政投入不够。虽然自20_____年1月起,我市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可相对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境而言,我市各级财政投入依然偏少,扶助标准依然偏低。
⑵社会关怀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养老服务机构,也没有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和民间组织。随着失独家庭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养老工作明显滞后。
⑶自我激励不够。主要体现在失独家庭无法走出丧子之痛的心灵创伤,丧失生活信心,无望开创新生活。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据调研,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丧子之后,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恐惧一切节日和聚会,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常常处于压抑和自闭之中,无法积极地投入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城镇失独家庭。
三、关于解决我市失独家庭主要问题的建议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生育政策法规。建议考虑放宽单独生两胎的政策,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失独家庭的发生机率。在生育政策法规的出台上,给予所有失独家庭相应的扶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独家庭帮扶对象的年龄划分。建议政府出台关爱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审批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机制。根据大多数失独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政府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建立相关社会资源向失独家庭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人社和卫生部门参照五保、低保、残疾人标准,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家庭成员免费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参照三无和五保老人待遇,将年满55周岁的失独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失独男性优先纳入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尤其是对患有疾病、无生活来源的失独对象,更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采取分散与集中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卫生部门出台看病就医的特别扶助政策,定期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和亲情护理服务。三是定期发布失独家庭的权威数据。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包括所有失独者在内的失独家庭数据库,定期面向社会公布权威统计数据,并及时更新,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健康档案。明确记录每个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卫生医疗机构协调,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失独家庭社会关爱救助机制。建立网络心灵驿站,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栏、建立失独者qq群等形式,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为失独家庭搭建一个及时、便捷的现代化网络交流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营造人人尊重、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义工,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资金共同参与机制。建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绝非一个部门的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帮扶优势,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低谷、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色优势,针对失独母亲这个新弱势群体中特殊人群的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关怀失独母亲公益活动。
3、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建议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指导他们定期与失独家庭成员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二是鼓励并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构建完整家庭。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服务。除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为其免费提供生理检查、优生监测等相关生育信息免费咨询和检查服务。遇到本级医疗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应积极联系上级医疗部门,免费提供实验室检查、试管婴儿培育等系列生育信息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开展重组家庭服务。民政局、公安局和人口计生委积极协调,主动提供有关收养信息,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对失独家庭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婴儿入户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引导失独家庭、有特长的空巢老人组建各种文体队伍,开展文体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娱乐身心,融入社会,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
第二篇 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报告1900字
摘要:通过对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说明了当前城镇贫困产生的根源,结合实际分析了以社会最低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利弊,并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贫困;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地区收入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个人收入总量迅速增加,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与这一主要发展趋势不协调的是城镇贫困群体的不断增加,城市贫困现象已经成为我国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虽然我国在社会救助方面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仍存在一些弊端,我们必须尽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异,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1城市贫困居民现状及其特点
1.1现状
分析2024年几个省市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状况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其以下特点:
1.不同类型区域与城市的贫困程度差异较大
2.城镇贫困问题有适当程度的缓解
近几年的城镇贫困发生率基本在6%-8%,而2024年的这一数字下降到5.3%,贫困问题有适当程度的缓解,这得益与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计划的多年累积效应。近几年来,我国不但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而且也更加关注城市贫困群体,相继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计划。
2致贫原因分析
我国城市居民致贫原因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宏观经济因素,即由于区域产业的结构调整与企业破产,致使职工下岗与失业,家庭实际收入减少;二是个人因素,如个人健康问题、素质问题、择业观念等原因,导致不能从事或只能从事低收入工作;三是家庭因素,如赡养系数大或其他负担过重等等。
本调查问卷设计了五个具体原因和一项其他原因。
从调查结果看,首要原因是无固定职业;其次是下岗;并列第三的是子女上学和其他;第五是意外事故;第六是天灾。
其中,无固定职业的比例最大,为40%,所占比例将近一半。其次是下岗,所占比例为16%。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我国这些年来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是分不开的。一些受旧体制束缚的行业和企业,人浮于事,冗员膨胀,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企业陷入极大的困境。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使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造成其收入下降,陷入经济困难。这一宏观经济因素已经成为当前城镇致贫的主要因素,应当予以重视。
根据调查结果,子女上学已成为城市居民贫困第三大原因。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物价指数的提高,教育费用也水涨船高,在居民消费开支中,教育开支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对本来生活上就难以维继的贫困居民来造成很大的压力,对子女教育费用的支出可能导致其更加贫困。调查结果显示,其他致贫原因主要来自贫困居民家庭因素,如子女患病、主要劳动者身体状况差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突遭变故等。
3政策建议
对于低保户最须解决的问题,本次调查列出了六个项目,即“提高最低保障水平”、“建立医疗保险机制”、“建立助学机制”、“给介绍一份合适的工作”和“建立养老机制”。根据调查结果,列为解决的问题首位的是工作问题,其次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接下来依次是建立医疗保险机制、助学机制和建立养老机制。
我国现阶段主要通过社会救助制度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其主要是由政府牵头,通过法律保障,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我国针对城市贫困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救助制度的核心,在解决当前贫困问题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解决了我国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正如调查结果所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城镇居民所关注的焦点之一,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优越性借以解决当前城镇贫困问题。但是这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如:低保制度覆盖范围过窄、低保制度的管理问题、低保标准不够合理、低保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调查结果,虽然要求提高最低保障水平的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但是有更多的人希望得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政府应该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多方面扩大就业渠道。具体建议如下:
(1)实施再就业培训计划,提高贫困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为再就业提供保障。
(2)通过发展劳动力市场,积极转换就业机制,从以行政安置为主向以市场配置为主转变。
(3)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增大就业安置量。组织失业职工参与以服务街道为主的便民利民活动、公益劳动、家庭手工业等进行生产自救。
(4)联合社会力量,建立生产自救基地,鼓励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从政策上扶持再就业工程,鼓励社会提供新的就业岗位。
第三篇 单亲家庭子女成长情况调查报告2900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完整的家庭不仅是个人美好生活的起点,也是优良人格形成的源头。婚姻家庭关系越牢固,教育子女的条件就越好。然而在今天,由于社会经济结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观念也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悄然变化着,婚姻家庭关系已不再像过去那样 固若金汤,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于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人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少年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情况,准确地向社会各界反映当前我县单亲家庭子女在成长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如何开展对单亲家庭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工作,有力的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__县妇联在今年9月-10月期间采取问卷摸底、个别访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单亲家庭0-18岁子女成长情况的专题调研。
一、总体情况
(二)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特点,心理情绪。由于家庭的缺损,造成了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缺陷,他们通常表现出孤僻、内向、任性等性格弱点。绝大部分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在个性发展中,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在调查的2840名单亲家庭子女中,处在离异家庭的单亲家庭子女,大都行为习惯差,甚至染有不少不良习气,诸如抽烟、赌博、打架斗殴、谈情说爱、寻衅闹事等等。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生活状况。由于家庭的不完整,只有少数单亲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多数单亲家庭的生存状况是十分艰难的,生活条件差,生活质量跟不上需求。在调查中发现,2840名单亲家庭子女中有53.9%随父,46%随母,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扶养的占0.1%;在生活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或母为了寻求生计,外出务工,也只能将子女交给长辈或他人看管。
(四)单亲家庭子女的监护人文化结构。调查的单亲家庭中家长是农民的居多,占整个的89.76%,是工人的占4.2%,是干部及其他的占6.04%;同时,他们的文化层次也参差不齐,其中,小学文化占单亲家庭的60.59%,中学的占34.01%,大专以上文化层次较高的只占其中的5.4%。
(五)单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在学校的教育中,86.7%单亲家庭的子女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13.3%单亲家庭的子女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调查结果显示,单亲子女的学习状况向两个极端发展。其中,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亲子女属于个别现象,只占0.6%,成绩较差的占78.3%。由于单亲家庭孩子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低,不具备给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素质和能力,因此,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大多数未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单亲家庭教育功能弱化,质量差。单亲家庭的父母一人既要承担沉重的家务,为了生活又要努力的生产、工作,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方面常显得力不从心,对其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不够,造成了家庭教育功能欠缺的一个普遍现象。特别是在农村单亲家庭中,多数家长常年外出务工,孩子托付给家中的长辈,监护人本身文化水平低,思想素质不高,严重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式方法,不具备对孩子进行家教的能力,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质量差。
(三)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向极端发展。在对单亲家庭子女的调查中发现,他们的学习状况向两个极端发展。一种情况是父母离异或丧偶后,把孩子作为整个家庭的精神支柱和依靠,在孩子的学习教育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这样的孩子在学校里出类拔萃,但是他们性格孤僻,很敏感,心理承受能力差,而且很自卑,缺乏爱心。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双方互相推卸责任,视子女为累赘,在这种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是自暴自弃,有厌学情绪,在学校表现恶劣,不思进取,任意逃学,而这种情况在单亲家庭中占绝大部分。
(四)单亲家庭经济出现危机。由于大部分单亲家庭都是一个人承担抚育和教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除了少数家庭生活富足以外,绝大多数家庭经济都十分困难,难以支付高昂的教育费用,很多学生只能勉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少数学生早早辍学,连九年义务教育都不能完成。同时,健康也不能得到保证。
三、几点建议
(一) 社会责任
1、加强领导,进一步关注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各级党政部门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中发8号文件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 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积极给单亲家庭的家长创造就业机会,使其就近务工,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二是完善有关法律政策,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三是社会各界要力所能及开展对单亲家庭子女的帮扶活动。
2、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单亲家庭子女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由于单亲家庭子女的监护人责任意识普遍淡薄,要切实改善单亲家庭子女的生存、发展环境,就必须强化单亲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针对这一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对单亲家庭子女的监护人进行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让他们了解单亲家庭孩子出现的生存危机和道德失范问题,了解青少年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规律和方法,明确自己监护的任务和责任。
(二)学校责任:
1、学校建立单亲家庭学生档案,用爱心抚慰创伤。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教育实效。学校应对农村单亲家庭学生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全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并建立单亲家庭学生的专门档案,针对不同特点,分类管理。老师应与外出打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经常保持联系,并建立家长记录卡,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
2、创造活动环境,用鼓励消除自卑,用友情弥补亲情。单亲家庭学生的思想负担重,耻于别人知道自己家中的真实情况,更怕老师和同学知道。学校要积极创造活动的环境,鼓励单亲家庭学生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 。同时,在活动和学习中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增进和同学的友谊,用友情来弥补亲情。
3、鼓励他们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单亲家庭的学生在闲暇独处时常常感到无聊,也更多地采用消极被动的方式打发时光。学校要对他们进行人生观和生活目的教育,让他们增强自信、树立正确理想,做到常提醒,多鼓励,多方面启迪。积极安排一些兴趣相投的同学与他们结成学习伙伴。
(三)家庭责任:
1、强化监护意识,确保家庭教育力量。单亲家庭子女的父母要重视与学校、老师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掌握孩子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如果必须外出务工,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管理孩子,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2、家长调整思想认识和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对家庭环境变化的正确认识。夫妻离异大多是有无法化解矛盾才发生的,离异后出现的新问题--孩子教育成长的问题。面对新问题,要敢于正视,并努力去解决。对孩子不应长期隐瞒离异的事实,那样反而增添一层苦恼,要正确引导孩子理解父母的离异,并与父母保持良好的关系,而不是怨恨父母,这样才能使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3、重视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使其用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单亲家庭的父母在关注孩子生活、学习、安全等方面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比较敏感,有些事情会使他们产生微妙的心理变化。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言行,发现有异常的苗头,及时跟孩子谈心、交流,并采取妥善的解决措施。要让孩子与不在身边的父或母,经常团聚交流,让孩子感受完整的爱。单亲家庭的父母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家教能力和水平。
第四篇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1150字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4年7月8号晚
一、家访目的
1、深入了解家访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
2、向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与家长共同研究讨论、统一思想,找出孩子的不足和需要加强的地方进行帮助
二、被访学生情况
徐夏兰,女,8岁半,资阳市雁江区二小二年级,性格随和,带点腼腆、害羞,学习成绩中等,波动较大,身体状况差,病痛多。该生家庭条件困难。父亲徐明见原是副主席荣毅仁中央警卫团成员,后因受伤退伍分配到资阳市饮食服务公司(隶属于资阳宾馆),但现在因公司承包出去,就到处打些零工,身体状况差,各种疾病缠身(肝硬化、骨质增生、腰椎盘突出、脾脏肿大等),有时身体问题特别严重,有残疾金但用于徐爸爸买药等都不够,单位也一直帮助购买了保险、社保、并提供少量生活费。母亲也无固定工作。家庭住房是单位提供的宿舍20多平方米,每月接近30月房租,但现在住房也属于拆迁之列,孩子每期支出约700元。了解到家庭收入每年几百元,主要来源于补助和打零工。
汪静,女,6岁,资阳市雁江区二小一年级(暑假后入学),性格略腼腆、害羞。学习成绩中等。左手手指天生二级残疾。该生家庭条件较差,家里有一个读初一的哥哥,3个老人,有位90多岁,父亲有白癜风,在帮人开车,母亲在帮人卖东西,家庭住房月租200-300元,也属于拆迁之列,主要收入来源打工。
三、家访纪实
7月8号晚上7点过我们踏上了家访的旅程。徐夏兰同学是我们走访的第一家,就只有母亲在家。尹妈妈很热情,和我们聊了很多。在交谈中,我们向尹妈妈了解到徐夏兰的'学习、身体、生活等方面情况,她喜欢到新华书店看书,但是看久了后工作人员会请她们出去。也了解到该生的详细家庭条件。尹妈妈在说到孩子的学习时很开心、但是在整个交谈过程中一直都在流泪,对于孩子的疾病有种无力感,对于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情况很伤心。
汪静同学是我们走访的第二家,父亲在家,汪爸爸很热情就汪静的各方面情况都谈了很多,了解到汪静对于自己的左手残疾也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关于家庭条件也谈了很多、对于孩子以后有很大的期望。
四、家访工作启示
1、充分做好家访准备工作。古人语:“不打无准备之仗。”家访也因如此。在家访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做好克服任何困难的思想准备。准备工作具体有:学生的基本学习情况、身体情况、家庭条件情况等内容。此外,要针对学生的问题,提前思考好解决办法,最好在心底打下一个腹稿。对于一些问题要根据家长的态度考虑是否提问等,有些问题要避免提出。
2、努力提高志愿者自身修养。家访工作使我们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为此,我们要提高自身修养,加强知识的学习,树立良好的责任心,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好榜样。
3、通过家访,发现自身问题,和在家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家一起讨论,发现并及时更改问题,下次家访时做的更好。
第五篇 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5150字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衡阳市农经处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重点围绕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得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市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一种重要载体来抓,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庭农场5595个,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的有4468个,其中: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独资农业企业或公司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221个,主要以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名义在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有4426个。
1、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食、油(油茶、油菜)、烟叶、蔬菜、果品、药材、苗木等产业。全市种植业家庭农场2609个,占总数的46.63%。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生猪、肉牛、山羊、个禽、水产等产业。全市养殖业家庭农场2152个,占总数的38.46%。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生猪,水果、苗木+生猪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市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707个,占总数的12.64%。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特色餐饮以及休闲农业、观光农业127个,占总数的2.27%。
2、流转土地情况。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流转土地最多的一户为衡阳县西渡镇富乐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500亩。全市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3756个,占总数的67.99%,50-100亩的1278个,占总数的22.84%,100-500亩的427个,占总数的7.63%,500-1000亩的61个,占总数的1.1%,10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0.45%,土地流转价格因地类、地域和地质不同而不一,区位优势较好的地方流转价格约为300-400元/亩,高岸田及交通区域优势不明显的地方,一般流转价格约为100-200元/亩,山地流转价格约为50-100元/亩。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经营农户享受。
3、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将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市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种植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集中育秧和农资配送等套餐式或点单式服务。养殖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种畜良种繁育、人工采受精、标准化生产所需饲料、畜药配送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的有11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0.55%,10-50万元的有309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32%,10万元以下的有13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13%。祁东县583户家庭农场__年实现销售总收入12.87亿元,利润1.5亿元,平均每个农场分别为220.75万元和25.73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13个家庭农场主牵头创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69个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86个家庭农场拥有产品注册商标,还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二、家庭农场发挥的作用
1、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创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同时充分发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龄劳动力的劳力互补、技术互补、资金互补、时间互补,资源互补。
2、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促进了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它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土地承包者、资金投入者、生产经营者甚至产业工人之间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取得合理的利益,发展生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可以更能有有效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增加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还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会更加注重农产品安全,目前我市5595个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总收入达46.87亿元,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推进了科教兴农和培育了新型农民。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5.06万人,其中家庭成员2.3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6.05%,常年雇工2.7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95%。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1、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2月28日召开的__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蒋勋功副市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__年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创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服务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如衡阳县委、县政府制订并出台了《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若干意见》,并成立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领导小组。
2、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我市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祁东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过水坪镇翠野生态农场就是在祁东县经管局的指导下于__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资金3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468万元,经营面积达1568亩,并注册了“翠野”牌产品商标。
3、部门协作,聚集发展合力。近几年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扶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工商部门赋予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财政部门大力给予资金扶持,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畜牧水产、农开、科技、科协、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农经等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项目倾斜给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实施。衡阳县信用联社与县农经局共同研究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开展信贷合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两个共同办点示范,筛选5-10个运转正常、效益较好、信誉较高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授信贷款试点,每个试点单位给予50万-100万元授信贷款支持。通过部门通力合作,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家庭农场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生产要素约束是家庭农场的发展瓶颈。大多数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方面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约束,主要集中在资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土地方面,土地流转期限都普遍偏短,以1-2年居多。村规民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悖的地方较多,农民对这部法律执行和遵守不够,个别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坚持3-5年一小调,__年一大调,对规模经营造成较大难度。千个万户的分散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依然存在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资金方面,绝大多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在人才方面,家庭农场总体上是农村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往往都有着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但从事农场生产的主体成员年龄构成普遍“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却依然不容忽视。
2、基础设施薄弱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障碍。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农民不愿流转,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收成无保障,往往是家庭农场流转的区域。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期过短,导致受让的业主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弱势产业,病虫暴发、洪涝干旱灾害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3、产业布局无序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隐患。从全市家庭农场产业布局上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且品种单一,往往造成生产发展了,产量增加了,但价格急剧下跌,导致价贱伤农。如衡阳县家庭农场中的养殖业,生猪生产占全县养殖业70%以上的份额,全县生猪养殖产量突破200万头,其次是山地鸡占到15%以上份额,全县达__万羽以上,而黄牛、黑山羊等草食性动物放养和特种养殖偏少,与现在市场行情相向而行,造成生猪、肉鸡价格走低,且跌破材料、人工等成本价格,造成部分家庭农场亏损严重。
五、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要素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要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要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强化政策引领,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要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合作社、家庭农场注册商标、产地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免收费用。二是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免注册成本。家庭农场等到工商部门注册,由乡镇农经站实地核查并出具证明,工商部门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到工商部门注册,只刻行政公章,不必像公司一样,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三章齐全,以减少注册登记成本。三是要尽快出台家庭农场准入条件及奖扶政策。现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权威性注册登记条件,全国性必须尽快制订统一的准入条件、登记办法,以免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家庭农场不获认可而要重新登记。
3、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一方面,各级要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要按照各级财政增长比例同步提高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额度,特别是启动出台对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国家项目资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从水利、国土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建立抵抗农业风险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以防范自然风险。各级财政要建立融资担保,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贷担保资金支持。
第六篇 全市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情况的调研报告4350字
一、全市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注册登记职能,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培育、登记和服务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注册登记家庭农场81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5户、个体独资企业26户),注册资本(金)9716万元。从经营范围看,从事种植业的71家,从事种养结合的8家,从事餐饮垂钓等其它经营的2家。
二、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登记注册情况较为平稳。2___年初,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广大农村种养殖户高度关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一些种养殖大户苦于过去不能登记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没有合法身份,得到消息后纷纷向工商部门咨询有关情况,申请登记家庭农场的积极性比较高。自去年3月29日,全市首家家庭农场注册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81户,呈现出平稳发展的势头。
(二)家庭农场以种植业、种养结合为主。从已登记的81户家庭农场情况看,虽然大多数仍以初级的种养殖为主,但也出现了相对综合、富有特色、科技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市场主体。全市首个家庭农场-威海神山家庭农场,占地300亩,主营果树、蔬菜和农作物种植、初加工和销售等,该农场概算投资130多万元,高标准建设集葡萄园、葡萄长廊、葡萄大棚、育苗温室、地下原汁库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休闲农场。
(三)组织形式多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全市家庭农场组织形式主要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以家庭经营为主,目前81户家庭农场中个体工商户55户、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7.9%,个体独资企业26户,占家庭农场综述的32.1%。虽然《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申请登记为合伙企业、公司等组织形式,但由于家庭农场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很多人大多愿意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发展家庭农场。
(四)家庭农场资金实力普遍偏弱。从全市家庭农场的注册资本(金)情况看,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含100万)的有28家,其中注册资金最高的家庭农场是文登区侯家镇福库家庭农场,注册资本1000万元。而注册资本(金)低于100万元的有53个,其中注册资金最少的仅为1万元。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家庭农场资金实力仍普遍偏弱。
三、家庭农场登记和发展中存在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登记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社会各界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在,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登记注册81户,但据去年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承包规模超过50亩的租地大户就有1000多户,基本都具备了申请家庭农场资格。但由于很多种养殖大户对家庭农场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市场意识,容易满足现状,对通过家庭农场实现由农民向现代农业生产主体的认识不足,缺乏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家庭农场发展缺乏专业性人才、相关专业培训滞后。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农村精壮劳动力纷纷进入城市工作,全市广大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为40、50岁农民。虽然近年来农业等部门通过开展三下乡、广泛开展农业劳动技术的专业性培训,但是受农民科学文化基础差、年龄偏大、结构老化等因素制约,培训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因此家庭农场普遍反映,很难招聘到合适的农业生产工人。缺乏专业知识培训,由于家庭农场属于新生事物,有关部门培训具体种养殖技术多,而针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营销、管理、融资、商标品牌、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的培训相对较少,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滞后。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难,产权不清晰导致家庭农场缺乏发展壮大的基础。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短期行为。虽然我市已经规范了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文本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土地流转不规范、稳定性差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至五年居多,甚至是一年一租,且不签订合同,导致土地流转存在很多短期行为。由于土地租期过短,农村租地大户不敢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农业基础设施等进行大笔投入,直接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农民惜租、农村土地流转困难,导致家庭农场难以形成规模,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稀缺性不断显现,再加上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农民不愿也不敢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加大惠农补贴力度,部分农民工返乡,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农村流转的土地以山地、坡地居多,土地较为贫瘠,集中连片难,基础条件较差,前期整理投入高,规模效益较差,难以形成较为可观的规模,无法发挥现代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优势,导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农村集体流转土地成本高。近年来,受物价和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也不断增加家庭农场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对单纯从事粮食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经营户,影响更大。同时由于个别农户诚信观念淡薄,出现中途撕毁合同导致农地纠纷等情况,也影响了家庭农场主长期投资创业的信心。
(四)家庭农场融资难,导致农业投入不足。融资难是影响家庭农场规模扩张的重要原因。农业生产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而作为家庭农场登记的主体--农民,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很少有可抵押的资产,加之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金融机构缺乏对家庭农场经营的融资动力,部分已经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由于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的长期投入严重不足,甚至影响了农场土地整理、农业机械的购置等,制约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的提高。以文登区乙丁旺家庭农场为例,该农场属于种养结合型农场,土地规模较大,拥有果树150亩、鱼塘150亩,负责人于瑞永本人拥有丰富的种养殖经验和广泛的销售渠道,预期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其本人也十分想扩建农业基础设施、扩充规生产模,但苦于资金不足,虽然多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由于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而未能如愿,严重制约了该农场的发展壮大。
(五)各级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20___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出台了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但是目前,全市广大家庭农场仍难享受到具体扶持政策。例如:目前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补贴都是直接发放给有承包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享受不到或者只能享受很少部分,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又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广大种植业户最为关系的问题之一,果树、粮食种植大户普遍反映,灌溉是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发展的命脉,如没有政府资金投入,根本没有能力自筹建设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同时,欢乐谷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户反映在所在乡镇没有农业技术推广站指导力量,缺少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支持。
四、推动家庭农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落实山东省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2___年8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对家庭农场发展在财政、经营用地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对家庭农场所需的农产品加工场地等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优先保障。各部门要落实好省政府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对家庭农场扶持细则,在财政补贴方面,要将奖励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争取设立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将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向家庭农场方向倾斜,不断扩大家庭农场发展数量和规模;优先对家庭农场提供农业保险,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提高出险后的理赔额,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减少家庭农场主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宣传引导。家庭农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农村生产力发展,应适当引导、积极扶持、循序渐进。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稳妥地发展这一新生事物。农业、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行政指导和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积极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抓好示范引导,从培养典型入手,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围绕特色产业以及优势主导产业,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好其示范效应,改变农业生产低效现状,进一步提升农业收益,为全市农业生产发展注入活力。
(三)强化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今后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按照构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协调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研究全市家庭农场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做好家庭农场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再一方面,是要优先对家庭农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四)搞好技术指导,提供配套服务。一是搞好技术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技术指导服务对象,对农作物种子技术、植保技术、栽培技术、畜禽良种、动物防疫进行了巡回指导和现场培训,向家庭农场推广新型栽培技术以及农机农艺配套技术,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技能。二是要提供社会化服务。各级农业、工商部门要为家庭农场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创建、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五)拓宽融资渠道,突出服务组织化优势。资金周转困难已成为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重要瓶颈,解决融资问题是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措施。首先要是大力发展农业融资服务机构,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以及农业项目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其次要优化金融服务,将家庭农场等同于小微企业对待,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作为抵押取得贷款,进一步拓宽家庭农场等经营户的融资渠道。
(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探索进行多种形式的有偿转。严格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要在鼓励农户将承包土地委托村委会实行统一流转的基础上,推广使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标准化合约,维护双方权益,保障家庭农场安心经营。
第七篇 家庭用电情况的调查报告1250字
关于家庭用电情况的调查报告
原因
冬天来临,家庭用电剧增,又到了用电高锋期,电力紧张就时不时会停停电,有什么办法可以缓减用电紧张呢?于是,我对家庭用电情况进行了调查,想了解家庭用电浪费情况。
调查
我在小区内走访了大部分家庭,调查了每月用电的度数和每家的人数、每月用电的费用,统计了每家节能灯、家电的总量,常用与不常用家电数量,夏天和冬天空调使用情况,并仔细询问了家人的生活习惯。
调查结果显示,小区内住户都有节约用电的意识,部分家庭也有些节约用电的好办法,但是很多家庭的节约用电却找不到具体办法。
在调查家庭内,以下家庭具有代表性:
高爷爷家每月用电约191度,4人,每月付电费115元,有18盏灯,都为节能灯,其他家电共计13台,人均用电约48度;
罗叔叔家每月用电约85度,4人,每月付电费51元,有9盏灯,都为节能灯,其他家电共计11台,人均用电约21度;
蒋爷爷家每月用电约105度,2人,每月付电费63元,有17盏灯,里面13盏节能灯,其他家电共计7台,人均用电约52度;
唐爷爷家每月用电约130度,5人,每月付电费78元,有20盏灯,都为节能灯,其他家电共计12台,人均用电约26度。
分析
爷爷奶奶辈源于生活节俭,能省就省,有节约用电的意识,但没有认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仅仅是为了少花几个钱。
叔叔阿姨辈能理解节约用电的重要性,明白电是重要能源,但却找不到节约用电的好办法。
冬夏的用电明显高于春秋二季,主要是冬夏耗电电器如空调、取暖器、电热毯使用较多。
上述具有代表性的家庭中也突出了节约用电行为上的巨大差异:
1、高爷爷家安的照明灯全是节能灯,并且有些电灯不常用。浪费电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家经常几台电视从早到晚一起开着,插头长期在插座上。家里有两台冰箱,都塞得满满当当。
2、罗叔叔家用电较少,家人喜欢集体活动,一起看电视;家电用后都把插头从插座上取下来。
结论
小区居民都认为应该节约用电,但没有真正意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很多家庭都有节约用电的一些好办法,但却没有被推广和广泛运用;现行电价执行分时段计价,不能真正促进大家节约用电;小区内家庭使用的家电耗电差别很大,低能耗家电使用率较低。
家庭用电浪费情况严重,主要原因有:
1、 电灯未全部使用节能灯,人走灯未灭。
2、 节能家电使用率不高,家电用后不取插头。
3、 电视从早到晚不论有无人看都开着,而且声音很大。
4、 夏天和冬天空调整晚开着。
5、 高热食物直接进冰箱。
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和得出的结论,针对家庭用电浪费严重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通过报纸、杂志、公益广告等方式或途径,宣传节约用电,培养节约用电的意识。
2、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中小学开展人人争当节约用电宣传员和监督员。
3、针对家庭用电浪费的主要行为,制作节约用电小办法传单,组织义务宣传员进入各生活小区,教会大家节约用电的具体办法,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
4、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使高浪费家庭支出电费更多,每月不超使用限额的家庭则次月奖励,如免费使用2度电。
5、家庭购买低能耗家电则给予补贴,高能耗家电则无补贴。
第八篇 儿童学前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1400字
儿童学前教育是以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并重的的阶段性教育,家庭是孩子第一个受教育的场所,父母是第一任教师,幼儿园是孩子步入ji体生活的第一步,老师为他们开启德育双馨的天空。亲情的纽带使家庭教育具有学校、社会教育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将提高和改善幼儿园教育水平作为我市儿童学前教育的重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人口__万人,3-6岁儿童__万人,公办幼儿园__家、民办幼儿园___家,入园率达到分别达到__%、__%,各类家长学校数达到__个,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为100%。
二、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经济发展的希望,敦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学前教育工作,形成了“市委重视,政府负责,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儿童学前家庭教育列入了学前教育工作计划中。由市政府副市长王静慧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由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协助负责,各街道、乡镇参与负责的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儿童学前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市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个有效的平台,通过聘请儿童家庭教育专家进行知识讲座、开展家长座谈会交流育儿经验和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广大家长的教育思想、教育态度和教育方法有了可喜的变化,家庭教育更加民主开放。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会教育方面以加强舆论引导为主,让孩子看到更多的好电视、好电影,接触到更多的积极向上的信息,从小塑造积极美好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是改善教学环境,营造健康学习氛围。教育局每年定期进行教师过级考核制度,严把教师质量关;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考察,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被己所用,让生活在县级市的儿童能体验到地级市儿童的教学理念和学习氛围;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架构起幼儿园与家庭沟通的桥梁,促进家长的认同感和合作心,实现了家园共育和谐发展。
三、取得实效
我市儿童学前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分为个别指导与ji体指导两种方式。个别方式是指幼儿园教师与家长间一对一地联系与进行工作的方式,这种方式对密切家园联系,实现家园同步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ji体方式是指对家长群体进行工作的方式,如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专题讲座、家教经验交流、各种亲子活动、家教园地、组织面向家长的开放日等等。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必须将ji体方式与个别方式有机的结合交替进行,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幼儿园开辟的家教园地、学习天空、亲子阅读、校园预览、安全小贴士等栏目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保证每月更换相应的幼儿学习、生活、安全、卫生常识等内容以及本班幼儿的活动内容及需家长配合的事宜。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的教育动态、班级的重大活动、教育内容和交流家长教育子女的经验,通过展示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内容、精神,逐渐地渗透到家长的教育观念中,在园内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家长的热情和参与的比例在逐步的提高。
二是组织召开家长会。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讲座等多渠道的宣传,让家长认清自身的教育功用,认识到自己本身对于幼儿来说就是一大教育资源,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幼儿模仿的对象,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幼儿。引导家长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注意让自己的言行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如:在礼让方面引导家长在家庭中对长辈对邻居等要主动礼让不争吵,主动关心帮助,带动孩子,从小以礼待人,乐于助人。
第九篇 关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情况的调查报告2400字
受家庭暴力行为是对女性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踏,也是对女性精神、心理等方面的严重损害和摧残。自开通38热线以来,丹阳市妇联共接到各类妇女来访、来信、来电198起,其中自述遭受家庭暴力的56起,占28%,遭受严重家庭暴力(构成轻微伤及以上情形)的3起。家庭暴力不仅给女性自身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危及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折射出了女性当下整体的生存状态,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遏制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分析
1.家庭暴力多存在于“四低”的家庭成员中,即施暴者和受害人的年龄较低,经济收入较低,文化程度较低,就业层次较低。如:司徒镇有一上访女性,由于文化程度低,又没有工作,婚前和丹徒一工厂保安相识、相恋、结婚夫妻恩爱,并生育一个可爱的女儿。二年后丈夫考上交警职业,地位变了,经济收入也稳定了,对妻子的要求也就高了,一到家就挑三拣四,看什么都不顺眼,稍有不顺就对妻子使用家庭“冷、热”暴力,并秘密和第三者同居,对老婆、孩子不闻不问。
2.由于婚外情等其他家庭矛盾引发家庭暴力。近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的情形占到了一定比例。一些男性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妻子稍有反抗,便会招致家庭暴。2024—2024年,在来访接待中,因为婚外情而导致家庭暴力的情形占到了21%。如;界牌有一当事人上访,结婚21年,丈夫多次花心、屡教不改,经常明目张胆和第三者来往,一说就打,并且用皮带抽的女方身上遍体鳞伤,自己还是选择忍让看在二个小孩子份上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选择不离婚。除此之外,婆媳等家庭矛盾、父母分家析产等琐事也会引发家庭暴力。如:市妇联接访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将妻子打成耳膜穿孔,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起因就是妻子与婆婆之间的家庭琐事。
3.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部分受暴女性尤其是容忍暴力的女性往往受传统道德的影响很深,认为男人施暴很正常,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暴行进行控诉和反抗;有的受暴妇女出于自尊,怕说出去很丢人而选择默默忍受。
二、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一是男女双方在资源占有方面的差距,最终导致女性经济上的弱势地位、政治上的无权状态、文化上的消极评价。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同工同酬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男女在经济领域的平等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女性的自由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几千年来男主外女主内的固定看法,造成了男女对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不同方式,当发生矛盾时,男人会想方设法控制女人来迎合既定的性别规范。一些人认为打老婆孩子是很正常的,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二是隐性舆论对潜意识的控制。规劝掺杂着恐吓进入女性的潜意识,女性在现实中一旦遇到规劝中所述情形时,恐吓就会不自觉地发挥作用,让人不敢采取盔一步的行动。比如,女性在遭受配偶的家庭暴力后,她的第一个念头也许是离婚,可她的亲友却出于好意地规劝她:“如果你跟他离婚,以后不好找对象怎么办?”“再找一个可能还不如他呢!”“万一找不到对象,一个人遭人欺负怎么办?”等等。这样的潜台词对精神的影响比直接的言说更深。到妇联来寻求帮助的妇女中,常常会有妇女存在矛盾的心理状态,一方面无法忍受丈夫的施暴,但另一方面又不愿意离婚,一味的希望通过妇联的劝导阻止丈夫的暴力行为。
三是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比较模糊,比如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并未对家庭暴力作界定。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措施规定不够完善,没有具体的操作措施。虽然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家庭暴力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对家庭暴力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制裁的条款。
三、制止对女性家庭暴力行为的建议
第一,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均衡分配男女平等权力。过去制定的许多妇女政策多是侧重于对女性的保护,而真正能改变女性不平等地位的是均衡分配两性权力。首先,鼓励女性充分就业,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其次,变革传统的性别规范,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健康的性别规范应该基于平等和尊重,不断提高女性的自信心和社会参与度。
第二,加强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从微观层面上进行救助是受暴女性最迫近的需要,以往除了忍受暴力,社会几乎没有为女性受害者提供合乎理性的选择机会。为了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强有力的反家庭暴力联盟;赋予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以更大的权力;完善警察干预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加快妇联组织反家庭暴力庇护所的建立,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赔偿与保护。
第三,增强妇女自身的防暴能力。女性在力量上比不过男性,但在灵活度上占优势,女性有必要学习一些适合自己身体特点的防身术以抵挡暴力侵害,防身与健体并举。这类防身术大都具有“以柔克刚、借力打力”的特点,例如:女子防身术、柔道、太极、跆拳道、 擒拿术等。女性增强抵抗力不是为了以暴制暴,而是以暴预暴,一旦暴力侵害发生时,女性可以有效行使正当防卫权。鉴于男女体力起点的不平等,法律应该允许女性在被家庭暴力侵犯时拥有适当的“事前防卫”权。
第四,加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更要明确法律责任: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给受害人造成身体、精神、经济损害,尚不构成犯罪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受害人要求追诉的,可给予刑事处罚;施暴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伤残、或因伤残至不能生活自理、或死亡者依相关法律从严从宽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因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失职、渎职,特别是政法部门中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人员,违法执法,造成受害人伤害后果的应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引起家庭暴力的“第三者插足”、婚外恋、和同居者等造成的伤害,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篇 城市少数民族家庭情况调查报告1450字
此次调查我选择一个五十出头的叔叔以及他的家庭为调查的对象。据叔叔讲述,他第一次来城里是因为孩子的读书问题,当时他刚四十出头,最初来到城里最不习惯的就是工作之余只能坐在自己家狭小的租房里,不能像在农村的时候一样可以去邻居家串门,又很穷,买不起电视机,在家里待着挺无聊的。没有饲养家畜感觉到很迷茫、空洞。习惯了在家里烧柴,第一次用液化气做饭很不习惯。
城里和农村的差别体现在方方面面;首要的是,城里什么都需要用钱来买,钱就是万能的,没钱就在城里无法生存下去;农村里有钱没钱至少都不会饿死人,自己家里种的粮食至少够吃。其次是在城里会修建有专门的独立卫生间,农村里哪有什么卫生间呀,都是天然卫生间;城里面污染比较严重,农村空气很清新,几乎就没有什么污染;城市的夜晚比较喧闹,晚上睡觉常常被吵到,整晚都有断断续续的车子声,农村比较安静,有的也只是偶尔的一声狗叫声。城里最容易习惯的是起居问题,都得大清早的起来干活。最难习惯的是饮食规律,在城里都是十二点整准时吃午饭,下午五六点吃晚饭,晚上十点以后会饿。而在农村经常是两三点才吃的午饭,七八点甚至是九点才吃晚饭,所以感到非常的难易适应。大概过了四个月的时间才习惯成立的生活,但是从小在农村里待习惯了,还是觉得自己更倾向于农村生活。如今,在城里的情况还好,在这呆了有七八年了,都习惯了,有认识了邻居,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当前最关心的是养老的问题。现如今,大多数的年轻人被生活的压力所逼迫,不得不加班加时的工作,都在为生活奔波着,又有子女要抚养,在父母还能动时,子女都交给父母来照顾。自己更没有精力来照顾父母了。
家里总共有五口人,都是同一个民族,家中只有两个人有工作,其中三人都是无业者。家里受过的最高教育是到大学。家中从业人员从事管理类职业,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六百元左右。因为在本县大多数人都是本民族的,本人又从小就在农村里长大,所以能讲一口流利的本民族语言。在进城之前,不会讲普通话,只会讲一点方言,而且口音还特别的严重,讲得不是很标准。所幸的是城里本民族的人口也比较多,所以交流起来不是很困难,在城里一自己民族的语言为主要的语言,讲的也比较多。但有时也会将当地的方言,普通话可以说是从来都不讲的。在家里面跟孩子交流都用自己本民族的方言。
家中大部分的钱用于孩子读书,家庭每月的通讯费在五十到一百之间,很不稳定。医疗费用不确定,生病的时候大概要花至少一百以上,不生病的话就没有医疗方面的支出。家中有两个成员在接受教育,家中每学期的教育开支在三千以上。就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医学类的大学,将来好就业。在城市里没有自己的房子,所居住的地方是自己租的
因为资金问题所租的房子周边设施不是很完善,没有供暖设备,有一间公共卫生间,都是一个小区共用的,小区常常出现停水,断电的问题。小区周边建有学校,医院隔得比较远,交通也不是很方便。小区里面没有保洁工人,所以卫生不是很好。治安情况令人堪忧,常发生盗窃事件,让人很没有安全感。没有社会救济金,家中一个月的生活费为七百左右。每年交一百的养老保险费用,也在想办法多省点钱以便老了没有劳动能力时用于养老。平时通过看新闻获取最新消息。
因为本地是少数民族地区,所以没有什么优惠可言,每个民族都是一样的。但是免不了会有碰壁的情况,有权有势的人做事都靠拉关系,轻而易举的办成事情,无权无势的就只能眼巴巴的吃哑巴亏。希望社会能越来越好,也相信社会会越来越好。(肖红芳)
第十一篇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1600字
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连云港市灌南县妇联历时两个多月时间,深入新安镇、新集镇、三口镇、李集镇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250余份,访谈留守儿童家庭100余份。
一、基本现状
调查显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较之过去有转变,具体体现在:
1、家教观念深入人心。96%的受访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很重要,75%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健康状况非常关心,62%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化,55%的家长更关注孩子的品格修养,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家教行为趋于理性。80%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选择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的意见不一致时,75%的家长会选择讨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强制孩子服从。81%的家长热衷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过广播电视、报刊阅读、亲友探讨等学习经历。
3、亲子关系逐步改善。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的占96%,虽然长年在外,但70%的父母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跟孩子联系,56%的留守儿童愿意向父母倾诉烦恼和困惑,52%的孩子理解、支持父母外出务工。
4、学教困难有所缓解。62%的受访留守儿童很喜欢上学,65%的孩子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仅15%的孩子觉得父母外出务工 对学习有不好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学习管教也较以前有了大的改观,73%的留守家庭会督促孩子的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1、家长培训渠道不畅。调查显示,农村家长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父亲占76.6%,母亲占65.8%。他们的家庭教育经验有40%是来自长辈的经验,35%是自己从小的体验。因此,他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积极性非常高,90%的家长有培训的需求,但只有13%的家长有过相关的学习机会。
2、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跟孩子的家庭话题,60%的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压力。数据显示,7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绩“优秀”或者“良好”,但是43%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另有26.6%的学生认为“自己成绩未达到父母的期望”,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有较大差距,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情感缺失现象依然存在。调查中,44%的父母因“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只能跟孩子保持电话沟通。但留守儿童对这种沟通并不满意,63%的留守儿童希望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59%的孩子希望父母至少每天联系一次,48%的孩子承认父母不在,缺乏保护,胆小怕事。
三、建议与对策
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牵涉面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如下: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未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一是整合教育、民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整章建制,做到依规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据章程开展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做到有人管事。三是适当倾斜技能培训、贫困助学、社会救助等资金安排,把普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做到有钱做事。
2、家庭要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阵地”。各级妇联要继续深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家教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关注孩子的心智成长。
3、学校要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外家”。推广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家里管不好,学校不好管”的难题;开设学生心理疏导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理问题;鼓励教师对留守儿童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鼓励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友情弥补亲情。
4、社会要肩负起留守儿童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退休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爱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让孩子放学放假有地方玩、有人管;推行“假期培养”模式,让留守儿童在假期拥有“知识充电站”和“快乐加油站”,实现“离校不离教”。
第十二篇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7750字
都说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程度。我国是传统观念很强的国家,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事物变化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也变得更加开放,传统的婚姻观念也在受到冲击,人们更加注重自身在婚姻关系中的人身、财产、隐私等权利的保护。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婚姻家庭类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出现了案件数量增加、财产结构复杂、新型法律关系不断增加等现象,相应的,这就为纠纷的平稳解决增加了难度。本报告以本院当前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难点及建议进行调研。
一、 案件审理情况及特点
根据分析和审判实践,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收案数量基本稳定并有所减少
近年来本院收案数量基本保持平稳,2024年收案数还有明显减少。这一方面是客观上婚姻家庭纠纷有一部分通过民政部门协议解决了,另一方面本院诉外调解工作和引导工作一直做的较好,各类普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自行处理家庭事务的能力。特别是2024年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还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进行社区,参与社区调解,对社区民调员进行培训,提高社区人员的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这使得广大群众有了更多解纷途径,足不出户就可以化解矛盾,既减少了群众诉累,也节省了法院的诉讼资源。
(二)、案件类型的多样化
近年来,多种新案由出现在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中。除了离婚、抚养、赡养等传统案由,还出现了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婚内抚养费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多种新案由,2024年各类案由增加到了24种。究其原因是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逐步细化,以及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加强,尤其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涉及财产标的逐步增大,财产组成复杂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财产增加的同时,也使得涉诉当事人的财产标的越来越大。近几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标的从几十万元已经发展到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水平。标的增大的同时,财产的组成也是多样化,从以前主要以房产、存款为主发展成房产、存款、公司股权、地皮、债券、股票、债权债务、车辆等多种类型,涉及到评估、鉴定、调查、审计等一系列准备工作,案件的审理时间也就相应增加,也为案件的解决在客观上增加了难度,也使涉诉当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发点。
(四)、25-40岁年龄段逐步成为离婚案件的“危险年龄层”。
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的婚姻观念也受到各种外来思想的影响,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待婚姻的观念也逐步开放。近年来25-40岁年龄段的当事人逐步成为离婚案件的“主力”。这年龄段当事人对于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婚姻问题上有时略显草率,还有一个更显著的特点就是父母对婚姻的干涉。这部分当事人由于刚参加工作、个人花费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经济上还未从父母身边“断奶”,从婚房购买、婚礼筹备及婚后生活上,很多还依靠父母经济帮助,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来越多,为双方增加了矛盾隐患。同时在处理离婚纠纷时,由于财产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资,当事人在财产方面无法独立做主,也使得进行调解时,还需做双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种形式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殴打、语言胁迫等形式存在,但由于法律的威慑,动手伤人这种暴力已经有所收敛。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为家庭暴力的一种新趋势。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对家庭毫无责任感、平时对对方冷言冷语或一言不发,更有甚者通过其他形式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对于这种行为由于属于道德范畴,法律根本无法进行调整,所以对于这种当事人主审人只能进行批评教育,无法用法律约束其行为。
二、 案件审理的经验做法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个人乃至两个或多个家庭的核心利益,影响着社会稳定,如何更好处理“家务事”,是我院一直探讨的课题之一。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开始尝试婚姻家庭案件的专业化审理,专门将长城法庭设置为审理城市区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法庭(长城法庭受理__区范围内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长城法庭较边远的分给该辖区的另两个法庭),连续多年来,该庭审理成绩斐然,调解率90%以上,无错案、无上访。其根据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也形成了自己的审理模式和风格,实现了规范与灵活结合、审判与教育结合。以长城法庭为主,带动另两个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一)、树立科学的调解理念、探索多种调解方式和技巧,以调解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坚持审教结合的调解理念。面对琐碎的“家务事”,立足于对当事人思想的调整和教育,治标更治本。从1998年开始,就确立了“审判与教育结合”的调解理念,并以此为指导,主办了__区婚姻家庭教育学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参加法庭举办的有专题、有针对性地婚教学习班,通过这种调解模式使当事人多了几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机的夫妻为了孩子,为了昔日的情义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当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担起应尽的家庭义务。五年来,我院平均每年举办婚教学习班10次左右,每期针对不同的主题,学习人数从20人到50人不等,参加学习的案件当事人和好率达30%。
其次,始终贯彻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作为纠纷的仲裁者,不仅要关注纠纷调解的结果,而且要注重从纠纷本身的规律出发,抓住可能化解纠纷的各个节点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情绪、弱化冲突。注重庭前调解关口,在开庭前送达法律文书时,组织初步调解,注重将法言法语转变为群众能够听得懂、听得明白的语言,强化工作效果,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通过这一关,案件调解率达60-70%。注重庭审促成关口,庭前不能调解的.,通过开庭,让当事人对争执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理清认识,权衡利弊,注重情、法、理并用,从而促成调解,法庭20%的案件能当庭调解成功。注重庭后消化关口,经过开庭不能调解的案件,适当进行冷处理,在庭审后给当事人冷静考虑的时间,充分挖掘当事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动员和依靠各方力量从外围突破,庭后调解案件占全部调解案件的5%左右,但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纠纷,庭后调解不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减少了当事人对判决的抵触情绪,降低了上诉率。
第三,不断探索调解技巧和方法。调解是和谐解纷的一条捷径,为了让调解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庭为调解划下一条红色规范线,即依法调解。在这条线上找准三点:第一是当事人自愿这个基点;第二是以法服人这个切入点;第三是程序合法这个外在点。调解毕竟有灵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红色规范的前提下,又根据个案,总结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结合法等“调解九法”, 灵活运用于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增强服务意识,实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以温暖贴心的服务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严重的耗费当事人精力、财力,为了帮助其尽快摆脱诉讼,我院不断在诉讼指导、效率提高、矛盾预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顺民意,实行预约制度。把以往由法官为主安排开庭、调解时间和地点改为以当事人为主,由当事人预约。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法官会给出一段合理时间,当事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选择自己希望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是双休日或节假日,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还可以将法官预约到家中、医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忧,实行诉讼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诉讼程序不了解,难免对法院工作产生怨言。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法庭尤其注意对诉讼指导的完善,针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意识不强、财产保全意识不强、诉讼调解意识不强、独立诉讼意识不强、主动履行意识不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法庭采取告知举措,通过个案释明、普遍宣传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提高诉讼能力。
第三是关民情,实行回访制度。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有反复性的特点,为了切实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将调解工作向后延伸,建立了温馨细致的回访制度。制作了制式的回访登记表,明确案件主审人为回访负责人,每年要完成已办结案件50%以上的回访任务,其中赡养、调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访。对赡养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访,其他案件可以以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其中,还以小建议的方式,用温馨的话语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当行为提出中肯的建议,帮助当事人彻底走出纠纷困扰。通过积极全面的回访,了解当事人的动态,做好新矛盾产生的预防工作。
(三)、提高综治观念,联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新途径 。
婚姻家庭问题是一项社会问题,仅仅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多方互动,进行配合,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资源,有效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以民调联络为载体,不断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我院自2005年即开始建立民调联络机制,在各派出法庭设置民调联络员,由法庭对应的辖区司法所派人民调解员担任,他们在法庭轮流值班,负责完成两项任务:第一是负责接待诉前咨询,对咨询进行分流、引导。10年来,他们每年接待咨询400多人次,其中30%是咨询人了解相关知识后自行解决,10%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这样不仅减少了法庭的接待量,还提高了百姓对民调组织的认知,最为重要的是引导人们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潜在纠纷自行化解,降低了诉讼成本。第二是负责联系法庭和司法所。通过联络员的了解和反馈,实现了法庭与司法所的互动。一方面,法庭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解答咨询、规范程序的指导服务,通过个案指导、集中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与民调人员进行交流与学习,帮助规范人民调解程序,使其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更具可信性。从而在更广泛意义上发挥了民调组织在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其次,我们“法官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延伸司法触角,帮助社区提升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区。2024年开始至今,我院从地处城市中心区的实际出发,开始进行“法官进社区”活动,不断深化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发挥联合止争与帮扶的优势。我院从17个庭选派若干法官、党员为全区17个镇街、工业园区所辖的社区、村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刘光明院长亲自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副院长杨超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该活动从方案制定到组织领导,从活动方案到具体计划的落实,每个细节都非常完善。自2024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余名法官、党员参与服务行动,进行调研、交流71次、开展法律宣传62次、法律讲座、培训23次、解答咨询900余人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庭审观摩7次、模拟法庭2次,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由于活动方式灵活生动,老百姓非常欢迎,都表示:“我们很有收获,希望法官下次再来!” “法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发挥了及时化解诉前纠纷、减少矛盾激化苗头、提高群众法律修养和增强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时,在这一行动中我们也密切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了法院形象。这也为我们解决家庭矛盾夯实了司法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 案件审理中存在问题及难点
(一)、案件中的财产问题。
由于各种新类型、新情况的案件逐渐增多,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难度也逐渐增大,但究其难点主要还是在财产方面。财产处理难度的焦点在于财产复杂,处理这类案件往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鉴定、审计等工作,而且由于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无法得到解决。现就案件审理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
1、婚约财产纠纷中财产问题。该类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处理过程中主要是结合具体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进行处理,并以调解为主,加大调解力度,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举证是难点,首先要确定双方的恋爱关系,如一方也与案外人登记结婚,对于恋爱关系矢口否认。其次原告对于财产基本上没有书面约定,在认定时只能凭证据,但经常出现证据较少或没有证据的情况。
2、婚内财产约定纠纷中财产问题。出现该类案件主要是一方担心另一方将财产转移或者一方已经将财产转移,另一方出于追回被转移财产及保护剩余财产的目的,故而起诉。该类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现较少,但一旦出现往往矛盾比较激化,急需进行财产保全。此类案件多数为财产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在处理时现存财产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追回被转移财产则需大量的调查工作,因个别当事人属于恶意转移,如遇到转移房产现象,还需进行买卖无效的相关诉讼。
3、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产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如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均无争议,只是房本未下发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即可。对于双方有争议的房产,因多数都会涉及到第三人,离婚案件中无法处理,只能另案诉讼。
4、债权债务问题。对于债权债务问题,当事人主张对方伪造虚假债权或债务情况较多。对此,我院一直本着谨慎的态度,无论双方是否认可该笔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都应出庭,并要求出示出款证明。对于债务,同时也应通知债权人,债务人正在办理离婚纠纷,债权人也可对该笔债务的处理表示自己的意见。因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于债权,即使双方均认可,本着谨慎的态度,也需债务人出庭。如债务人对于该笔债务有异议,或有案外人要求权利,则需要另案处理。
(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案件中无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当事人,抚养费数额如何界定的问题,及关于抚养费的最低数额及上限如何界定。关于抚养费最低数额我院日内未应按照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关于特高人群给付抚养费数额问题,应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确定。但还存在着城镇与农村存在的差异应如何确定标准的问题。
(三)、关于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的问题。这种情况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
(1)原、被告为一方为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诊断书或残疾证,但无法确认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当事人不申请鉴定如何应对;
(2)进行鉴定时,鉴定所需材料证据无法收集或对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如何应对;
(3)鉴定所需费用应如何负担;
(4)如何确定监护人的问题。
(四)、证据适用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方认为被告已经失踪,但只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报案记录,派出所的报案记录一般只显示为“某某于某某时间到我所报案称其夫或妻于某个时间失踪,至今未找到”,此报案记录能否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应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陈述被告方为失踪的情况出现。对于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记录,实际操作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以其为离婚依据需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但报案的真伪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五)、因相关部门的管理缺陷引发的相关问题。在日常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生因其他相关部门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调查,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有些案件审理时间延长、效率降低,使当事人对法院办案人员产生误会,影响法院公信力。现就具体情况归纳如下:
1、公安机关。首先,当事人申请调查辖区内宾馆的开房记录。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配合调查,并认为配合法院调查是义务,但义务不是必须的,民事案件应该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不能出具开房记录。由于无法取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第二、被告与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户籍档案中父亲一栏为被告,原告申请调查孩子完整户籍档案,但其辖区派出所拒绝出具,只出具一张户籍证明。由于无法取证,就无法判断米某的主张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张是真实的,那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时也会间接助长“养小三”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第三、在办案中我院发现派出所对于夫妻之间报警,只是进行劝导,基本不给双方制作笔录,在报案记录上也是简单一写或根本就没有报案记录。这就导致一些当事人根本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对个别实施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也无法起到威慑作用,认为只要打的不严重,打两巴掌、踹两脚没事,严重点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变本加厉,最后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第四、当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踪后曾去公安机关就失踪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机关表示只能登记一下报警记录,无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请对方为失踪人员的特别程序,法院立案后,再拿法院立案凭证,到公安机关立失踪案件。公安机关这种做法不妥,公安机关负有管理社会人口户籍档案、寻找失踪人员的职责,法院失踪人口的特别程序应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依据,不能是法院认为该人失踪才能在公安机关立案。这样很有能给当事人造成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的印象,对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均不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2、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于结婚登记出现把关不严情况,对登记人的身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发生。本院审理的案件中发生双胞胎妹妹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去进行结婚登记,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后来知道此事来院要求离婚,对于此事只能引导其起诉民政局,以行政案件处理此事。此类把关不严的案件并非个案,曾有一名离婚当事人患有严重的智力残疾,只会发出“嗯、嗯、嗯”的声音,根本无法表达自身意见。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进行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登记,其本人的意见根本无从得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根本未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就向双方发放了结婚证。这类案件在近两年已经出现了多起,这种情况一出现首先就要变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变更后才能由监护人代表残疾人进行离婚诉讼,这样诉讼时间长,手续繁琐,同时也牵扯了双方当事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3、银行系统。首先办案人员从银行系统调取的存款明细与当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在银行调取存款明细显示不一致,当事人调取的明细更详细,而本院调取的明细明显缺少内容。银行的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当事人的误会,认为法院偏袒一方当事人,进而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访案件。第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法院执行公务证进行变更,银行拒绝为办案人员进行调查,理由是该行没有接到法院执行公务证变更的通知,在经过多方协调之后,该行终于为办案人员进行了调查,但整个协调过程历时3、4天,使本庭定好的开庭时间不得不向后推迟。办案人员在银行调查过程中,除了出示执行公务证外,还出示工作证及查询银行存款通知书,以上物品均加盖法院公章或钢印,银行虽未收到通知,也应在所有证件齐全的基础上协助查询。
四、 意见及建议
1、对于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需上级法院出台相关问题解决办法或者形成统一的司法尺度。
2、对于公安机关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并加强公、检、法、民政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减少误解,使行政部门形成合力。
3、对于银行系统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应与其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银行严格把关,对于调查事项详细列明,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
4、对于家事纠纷,确实可以考虑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设计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的家事诉讼程序和实体法。比如,分居备案、人身限制令(尽管民诉法规定了对行为可以保全,但针对性不强,婚姻家庭中的特点和行文操作不便)、诉前调解程序、诉讼中调解程序、探望室的设置、家庭心理咨询辅导(可作为调解和好或者撤诉案件的辅助条件之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