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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的自查报告九篇

发布时间:2024-12-03 查看人数:87

公务接待的自查报告

第一篇 公务接待的自查报告1650字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制度,市纪委于2024年2月2日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各单位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24年12月份以来的酒席预订记录和接待发票开具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能较好地落实相关规定。同城接待现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数明显下降;一些单位自觉及时退订了各类茶话会、年夜饭等酒席;单笔接待数额大幅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中存在单餐高额消费和上高档菜肴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高额接待的情况。如发现市环境保护局出现两笔单餐接待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记录;个别单位存在高档菜肴的现象,点了野生甲鱼、大闸蟹等价格比较高的菜肴,如市土地勘察测绘队的一笔接待菜单中出现“东海正宗野生黄鱼”的菜品。

(二)以会务费的形式报销公务接待费。个别单位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15〕164号)规定,在星级酒店召开会议,且把接待费用在会议费中支出。如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全市流动人口传染病管理工作培训班,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测绘院把多笔接待费用以会务费发票支出。

(三)存在个别同城接待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本市各部门、镇(街道)之间的同城接待,但仍然存在接待温州地区有关单位和本单位系统内部吃请的现象,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南街道新居民服务所、食品总公司等单位存在市域范围内接待及单位内部人员到酒店吃请的情况,且费用超过工作餐标准。

(四)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执行公务卡制度,公务接待没有按照公务消费卡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存在签单、赊账的现象。

(五)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待审批存在失管现象。检查中发现,市测绘院、土地勘察测绘队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接待费支出、审批等环节随意性大,并且没有实行公务接待费公示报告制度,主管部门也缺乏日常有效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四禁”是我市去年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执行“三严四禁”作为推进反腐__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执行“三严四禁”的现实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克服麻木懈怠、被动应付和走过场的思想,坚持把落实“三严四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三严四禁”,自觉抵制和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

严格按照“三严四禁”要求,认真落实温州地区范围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加强机关食堂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和公示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公开上月的接待情况并按要求报告,执行情况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将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组织对公务卡消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温州地区以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我市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争取上级政策争持和改善发展环境的任务十分繁重,应当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温州市以外来宾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限额严格控制年度接待费用。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已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违反“三严四禁”规定的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15〕112号)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严肃查纠违规行为,对违反“三严四禁”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第二篇 公务接待管理自查报告650字

公务接待管理自查报告

一、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我乡按办法要求建立接待制度,特别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和一事一结等制度、公务接待公开等方面严格执行。

二、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接待住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招待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接待车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坚持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礼仪。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情况

我乡对接待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

第三篇 推荐公务接待自查报告550字

推荐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四篇 2024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500字

2024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方面

我乡严格对照《雅安市公务接待费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所列清理事项类别对我乡公务接待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1、我乡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并切实按 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无超标准超规格,无非公务情况纳入接待;无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情况发生。

3、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

4、2024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24年决算数和2024年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

我乡对公车运行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无违规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损赠车辆;无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24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低于2024年决算数和2024年预算数。

三、因公 出国(境)方面。

2024年我乡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第五篇 局公务接待工作自查报告650字

局公务接待工作自查报告

一、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我乡按办法要求建立接待制度,特别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和一事一结等制度、公务接待公开等方面严格执行。

二、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接待住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招待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接待车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坚持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礼仪。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情况

我乡对接待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

第六篇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600字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 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七篇 公务接待自查情况报告550字

根据区纪律、监察局《关于对公务接待费用情况的通报》(吉青纪字[2016]9号)文件要求,确保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在2024年基础上削减10%,我局就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接待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一切接待支出均接接待工作制度办事,接待来客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坚持量力而行,注意节俭。

二、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客人范围,来客一般包括与本局有业务关系或工作联系的区内外来客、邀请的投资客商,接待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用膳、住宿、水果和烟酒。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能私自接待亲朋好友,也不能将其他支出按接待支出计算。

三、严格降低接待标准。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一律号召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我局今年制订严格降低接待标准,尤其在用餐和烟、酒招待方面,时刻做到能省则省,坚决实现公务接待费零增长的目标。

四、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制。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被接待人的真实姓名(市级以上领导除外)、单位、随行人数、职务、办理何事等内容,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就餐并付款或签单,未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人员擅自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自查情况报告

第八篇 公务接待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250字

公务接待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__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__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__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24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__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__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__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__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24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九篇 度公务接待自查报告1250字

2024年度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 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度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根据区纪委文件(东纪发[2016]4号)和财政局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近年来的公务接待费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24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11.2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2016-2016)和新湖景宾馆(2016-2016)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或分管科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由局长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的自查报告九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制度,市纪委于2024年2月2日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各单位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24年12月份以来的酒席预订记录和接待发票开具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能较好地落实相关规定。同城接待现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数明显下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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