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范例4
1、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拉,以防手被卷入锯内。
6、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如生事故。
7、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加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第2篇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一、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二、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三、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毫米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四、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五、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的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七、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毫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八、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3篇 建筑圆盘锯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圆盘锯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 .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 .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 .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 .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人锯内。
6 .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 .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圆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 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 .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 .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第4篇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装防护罩或保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锯齿10~15cm处,必须安装弧形刀,锯片的安装应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c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为锯片的1/4。
4、启动后待锯片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使用,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摇晃或抬高,遇木节要缓慢送料。
5、如据锯线片,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战在或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反向操作,手不得跨超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时应喷水冷却。
第5篇 切割机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切割机、圆盘锯应由电工接线,禁止私自乱接。
2、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防护罩和接地线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砂轮片、锯片有无裂纹,确认后方可使用。
3、开机后先空转试运行,待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使用切割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4、切割件必须放平、放正,夹固可靠方能作业。禁止用切割砂轮片当砂轮磨削使用。
5、切、锯割时正面不准站人,不准撞击和猛压。锯割时要拿稳、慢慢接触工件。
6、换砂轮片或锯片时,必须认真检查有无损伤和裂纹,配合要妥当,用扳手拧紧螺帽,松紧要适当。
7、装卸工件时,必须关闭电源,待完全停稳后,砂轮片或锯片上升到规定位置后方可进行。
8、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修理。
第6篇 工贸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7篇 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第8篇 建筑圆盘锯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 .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 .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 .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 .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人锯内。
6 .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 .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圆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 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 .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 .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他工具。
第9篇 木工机械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设备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压缩空气是否正常,自动润滑系统是否良好,上下刀片间有无异物。刀片间隙必须调整合适。
2.冬季应将刀片预热到100~150℃,棒料加热到工艺规定的温度。
3.严禁剪切超过机床允许范围的棒料。在切断行程中不得停车。
4.剪切棒料最小长度不得小于刀片上压紧头中心的距离(上压紧头中心必须在棒料上,才能进行剪切),小于规定尺寸的棒料,可在上压紧头下底面附加一压板。
5.设备发生连冲,溜车或电器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排除。
6.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空气阀门,将滑块停在上死点,使设备处于停歇状态。
第10篇 圆盘锯手电钻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圆盘锯、手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木工机械: ⒈圆盘锯: ⑴ 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 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 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 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 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 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 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 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 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 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补充
第11篇 圆盘锯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上岗前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前要认真检查锯盘有无裂痕,紧固螺丝有无松动,各润滑部是否润滑到位。
3、操作中要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准与他人交谈,严禁戴手套作业,不得酒后作业。
4、开锯前应先空转一分钟,查看锯片有无摇摆,如有应调好再用。
5、木材直径超过0.2m,长度超过1.2m时,严禁单人操作。
6、锯盘必须加防护罩,锯料时,手指与锯片的距离要保持在0.7m以上,靠近末梢或锯短料时,应用推棒或木板推送,绝对禁止用手直接推送料。
7、锯料过程中,必须开启锯盘喷雾装置,不间断的给锯片浇水降温。
8、工作中如需清理锯沫杂物时,必须停锯,严禁在运转中清理。
9、锯过的木料如有连接处,应采取其他方法处理,不得重复上锯操作。
10、加工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有无铁钉,确认没有后方可进行加工。
11、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动及其它不正常现象,要立即停锯检查。
12、在关闭电源时,锯片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操作者必须等锯片停止转动,才允许离开现场,严禁用木料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制动。
13、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现场锯沫,消除火险隐患,并将杂物清理到指定地点,关闭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第12篇 电锯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安装轴上,应保持对正中心(轴心)。
2.不得使用连续缺两个齿的锯片,如有裂纹,其长度不得超过2厘米,裂缝末端须冲一个止缝孔。
3.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被锯木料厚度,以使锯齿能露出木料l~2厘米为限。
4.启动待转速正常后方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和高抬,锯料长度不应小于锯片直径的1.5~2倍,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不得用手推送。
5.操作人员尽可能避免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锯线走偏,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7.作业完毕后,并掉电源,锁好电闸箱,及时清理锯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