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检修、调试: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明确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职责。
2 适用范围:生产用设备的维修、调试。
3 职责:
4 作业内容:
4.1 设备出现故障,操作手要立即停车,通知设备维护人员或领班,由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4.2 如设备出现故障时,同时产生了险情,操作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排除险情;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启动或维修设备。
4.3 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将检修牌挂在设备操作台上,然后进行检修;可以停电维修时,要关闭电源;检修期间,未经主维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4.4 设备检修中,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听从主维修的指挥,按主修维的要求操作设备;检修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
4.5 设备检修后,可以试车但仍不能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规定中的操作方式作业时,检修人员必须监控、指挥操作手进行各种动作,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如这种操作方式已经生产、设备、安全等部门签批,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6 设备检修后,可以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有关规定进行试车,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7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检修人员要负责清理现场的工具和检修用物等;操作人员要对现场有无遗留物等进行检查,保障安全。
4.8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交给操作人员生产前,主维修必须在《维修确认表》上签字并摘掉操作台上的检修牌;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开启设备。
4.9 进行高空维修作业(距地面2m以上)时,按《登高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系好安全带。
4.10 在立体交叉作业区域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
4.11 不准在运行中机器的转动部位进行维修作业;严禁在各种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或跨越;
4.12 进行维修作业时,未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不得动用特种设备。
4.13 安装、检修时,需动用明火的,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处理并办理《动火证》。
4.14 遇节假日和夜班,除特别禁火区外的其他地点,因设备抢修需要动火的,可由领班到现场确认动火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后审批。
4.15 使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零件时,须杜绝周围有明火、火花出现。
4.16 维修作业时,严禁将手指放入销孔、螺丝孔。
4.17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设施、信号、标志等。
5 记录/表单:
无
第2篇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规程中所指的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第三条: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四条: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六条: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第八条: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拔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第九条: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第十条:所有检修设备的防爆面必须符合部颁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3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刮刀使用:
a、刮刀木柄应完好,不得有裂纹、松动,应装有金属鉔。
b、刮刀杆不得淬火,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不得有裂纹,以防折断。
c、刮削时,刮刀及工件的刮削面不得有油。
d、被刮削的工件应安放稳妥,刮削时不得窜动。
e、刮削时,应将工件的毛刺及飞边及时除掉。
2、从事检修的人员,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守所修设备的有关安全规定。
3、检修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检修后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装置的性能。
4、对检修作业范围内的的坑、地沟应加盖或设置临时隔栏,露出地面的基础螺栓、管头等障碍物应加防护措施。
5、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与所修设备有关的电源、水源、气源等。对切断电源所裸漏的导线、接线端子等,应做好绝缘保护。
6、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7、检修所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损地面。用后的废棉纱、破布等,不可乱拽,要放在指定的垃圾箱中。
8、使用起重机配合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要先捆绑挂牢,再松联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联接螺栓,在松绳摘钩。
9、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或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第4篇 生产设备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1硫酸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论大小检修,每个检修项目均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到组织、措施、物质三落实。
1.3检修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前必须亲自或指定他人对作业现场详细了解,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并负责向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参检单位及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检修意识,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5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1.6参检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2.检修准备
2.1检修前,应制定开停车方案,确定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2.2检修照明必须使用安全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及金属容器内用12伏安全电压。
2.3检修期间,停送电必须申请,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2.4清理、检修转动、传动、输送设备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严禁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清理和检修。
2.5检修内部介质为氨、硫酸、碱液、有毒物质和蒸汽等设备、管道前,必须切断物料进出口阀门,排尽设备、管线内物料。
2.6对罐内、动火、登高、吊装等作业必须坚持安全作业票证办理制度,经安全分析检测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2.7消防、救护及医疗部门检修期间,应根据需要进驻现场。
3.入塔进罐作业
3.1罐内作业前,对设备所在车间是否严格执行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进行检查;做到物料来源不切断不进;清洗装置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格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
3.2入塔进罐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有害气体物质浓度,氧含量进行安全分析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
3.3罐内作业时,罐外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罐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3.4罐内作业视具体条件,可采取自然和机械通风措施,对通风不
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轮流或间歇作业的方法,严禁向罐内充氧。
3.5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和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备有抢救后备措施。
3.6入塔进罐作业所需的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应正确选择和使用。
4.焊接作业
4.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凭证操作,并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本规程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4.2硫酸生产禁火区域或禁火设备上的动火焊接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取得手续完备的《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溶解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两者应保持7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应留有0.05mpacm2以上的余压。
4.4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接触油脂,夏季防止阳光暴晒,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搬运时严禁碰撞,摆放时要固定好。
4.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场所、罐槽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4.6多人交叉及高空作业场所,视现场条件设置防护遮板和接火盘,防止焊渣掉落烫伤。
4.7作业前,应清除焊接现场周围易燃和可燃物质;作业结束后,应坚持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收拾好工器具,方可撤离。
5.高处作业
5.1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深度近视、癫痫病者,不得安排其进行高处作业。
5.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拦、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4登高作业用具、脚手架、跳板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捆绑牢固可靠,方可使用。
5.5在邻近有带电体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与带电体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时碰触带电体。
5.6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部施工时,应设专人监护;石棉瓦上作业必须固定好跳板。
5.7因工序等原因须在同一垂直线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并设专人在现场组织协调,否则不准作业。
5.8高处作业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等,应放置在妥善地点,摆放
稳妥,防止坠落。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检修后的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卸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6.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6.3设备、地面、屋顶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机具工具收拾完毕,脚手架、临时拉设的电气线路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4设备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及设备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检修设备及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第5篇 空分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按厂文件执行有关规程,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于低温设备要加热到常温。
被检修设备要可靠的与外界系统断开
含氧氮或其他气体的设备停车时,必须用空气吹除干净。
空分设备不准用木材或其他可燃物作为垫板或支撑物。
开始检修时,氧含量在19%——22%之间,方可进行。
脱脂处理要注意脱脂剂的毒性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以防发生中毒。
在有珠光沙填充的场所,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溺死。
保证施工现场,工作台,机具干净无油。
氧气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流速不大于6m/s。
通过氧气管道附近的高温作业,应采取隔热措施,管壁温度不大于70℃。
第6篇 设备检修、调试安全操作规程
1 目 的:明确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职责。
2 适用范围:生产用设备的维修、调试。
3 职责:
4 作业内容:
4.1 设备出现故障,操作手要立即停车,通知设备维护人员或领班,由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4.2 如设备出现故障时,同时产生了险情,操作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排除险情;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启动或维修设备。
4.3 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将检修牌挂在设备操作台上,然后进行检修;可以停电维修时,要关闭电源;检修期间,未经主维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4.4 设备检修中,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听从主维修的指挥,按主修维的要求操作设备;检修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
4.5 设备检修后,可以试车但仍不能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规定中的操作方式作业时,检修人员必须监控、指挥操作手进行各种动作,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如这种操作方式已经生产、设备、安全等部门签批,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6 设备检修后,可以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有关规定进行试车,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7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检修人员要负责清理现场的工具和检修用物等;操作人员要对现场有无遗留物等进行检查,保障安全。
4.8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交给操作人员生产前,主维修必须在《维修确认表》上签字并摘掉操作台上的检修牌;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开启设备。
4.9 进行高空维修作业(距地面2m以上)时,按《登高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系好安全带。
4.10 在立体交叉作业区域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
4.11 不准在运行中机器的转动部位进行维修作业;严禁在各种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或跨越;
4.12 进行维修作业时,未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不得动用特种设备。
4.13 安装、检修时,需动用明火的,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处理并办理《动火证》。
4.14 遇节假日和夜班,除特别禁火区外的其他地点,因设备抢修需要动火的,可由领班到现场确认动火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后审批。
4.15 使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零件时,须杜绝周围有明火、火花出现。
4.16 维修作业时,严禁将手指放入销孔、螺丝孔。
4.17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设施、信号、标志等。
5 记录/表单:
无
第7篇 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设备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各生产车间。在日常检修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编制检修计划时应包括检修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识别,办理检修作业票。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通用安全检修规程
4.1.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可能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检修前应办理相关检修票证。
4.1.2、检修人员应知道消防沙池、救生水池、防毒面具、消防栓、灭火器、沐浴间的位置,并能正确的使用。
4.1.3、检修人员在维修基础设施期间,应随时清理地上的油污,以免使人滑倒跌伤,并对维修中产生的含油棉纱等废弃物进行收集,至检修结束后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4、检修用的工具和拆下来的零件应整齐放置,不能随便乱放,以便做到安全快速的检修。
4.1.5、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电仪班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根据情况如有必要应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标识牌。
4.1.6、检修带压的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4.1.7、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源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维修。
4.1.8、在有易燃、易爆现场动火时,必须先在工作地点进行易燃物的分析,取得“安全动火证”,经车间主任、安全科的签批同意后,方能作业。
4.1.9、当使用蒸汽吹净或加热时,输送蒸汽用的橡胶管应该用卡子固定在蒸汽的接口管上,不能使用铁丝或绳子来捆扎,防止蒸汽烫伤。
4.1.10、当被蒸汽或热的液体烫伤时,可以涂凡士林,伤重时要去医院治疗。
4.1.11、钳工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的部分,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4.1.12、使用电动工具时,维修人员不得戴线手套作业,电动工具外壳应良好接地。
4.1.13、不许使用裂边的錾子,以免伤手或崩伤眼睛。
4.1.14、锤柄的材料要坚实,柄头嵌入的部分应做得大些,亦用楔子胀紧。
4.1.15、扳手与螺帽的尺寸要相符,不许用垫子垫在螺帽与扳口之间。
4.1.16、在起重或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牌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4.1.17、检修时拆开的地板,下班前应完好复原,如一时不便装上,要在四周上栏杆,防止行人陷落。
4.1.18、当机器设备检修完后,应将所有在检修时拆下的安全装置恢复原状,并按照规程进行试压、试漏、安全校验,试仪表和联锁的灵敏度,然后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4.1.19、外协检修项目验收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并有设备部、生产部等部门共同验收。对有防爆要求的场合,不得降低防爆等级标准。
4.1.20、检修完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气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21、在检修过程前、中、后所产生、收集的废液、废气、废固体必须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和《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重要设备、 ab类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设施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设备检修,除上款外,还需确认《基础设施检修联系单》及相关作业票证后,方可检修作业。
4.2.3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2.4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4.2.5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4.2.6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电源电压等级不超过36v。
4.2.7 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4.2.8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0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2.11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2.12计划停车检修期间,各级基础设施管理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设施检修现场检查及问题整改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4.2.13计划停车检修期间,设备科负责对检修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备查。
4.3 、检修后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修设备(设施)竣工后,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在检修任务单上签字验收;检修任务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8篇 天然气沼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沼气设备检修。
2、燃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表1 天然气、沼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 危险源 (危害) | 风险 (危险) | 控制标准 (安全操作方法和严禁事项) |
1 | 机械状态 | 人员伤害 | 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电器开关,安全保险挡铁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好用,各部手柄,开关是否在零位,转动部分的顶丝是否过长,先加油后试车,确认无问题方可开始工作。 |
2 | 防护用品使用不当 | 人员伤害 | 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操作时,不应戴手套、工作服上衣做到领口、袖口、下摆三紧。穿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应戴防护眼镜。 |
3 | 设备上检修 | 人员伤害 | 凡在燃气设备上检修时,要到安全部办理检修手续,经双方研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工作。在三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搭好脚手架,平台,梯子,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在设备内工作,必须进行通风,照明必须使用12——36伏的低压照明灯。 |
4 | 带天然气检修天然气设备 | 人员伤害 | 工作时,要在明显处挂警告牌,以免别人误操作造成事故。 不准在燃气管道上带压动火,凡在燃气设备与管道上动火时,必须到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动火。顶残余气体抽堵盲板时,要佩带面具,附近禁止一切火源。凡进入燃气设备内连续检修时,每天进入前要做一次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带燃气检修燃气设备时,要划分安全区和危险区,周围禁止一切火源,其它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在运行中的燃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要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附近装压力表,派专人看守。进入地沟内检修燃气设备前,应先检查可燃气体浓度,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吹扫地沟内检查燃气设备前,应先检查可燃气体浓度,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吹扫管道设施内的残余气体时,应用蒸汽,空气,氮气吹扫,严禁用氧气吹扫。燃气设施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使用单位和安全部共同检查试压合格后,才能封闭。燃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焊工担任。燃气管道架空不应穿过办公室、进风道、配电室及通风不良的地方,如需要穿过,必须设有套管。在现有燃气管道或支架上,增设管道时,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燃气设备主管部门同意,严禁用燃气管道上做支架。燃气管道安装完毕,经试压合格后,全部管道外表面应再涂刷防锈涂料,以后每隔试压前,不得涂漆和保温,管道各处连接部位和焊接。 |
5 | 新,增,改建,大修后的天燃设备 | 人员伤害 | 新,增,改建,大修后的燃气设备,在点火前,要对其浓度进行测试。 长距离管道做严密性实验时,应在各段严密性实验合格后,再做一次整体严密性试验。燃气管道使用名杆闸阀,在安装前要进行严密性试验合格。其手轮上应有‘开’,‘关’字样或箭头,螺杆上应有套管。 新,增,改建,大修后的燃气管道,做严密性实验时,必须与原来投入运行的燃气管道用盲板断开。防散管口必须高出燃气管道,设备,走台4米,离地面不小于10米。厂房内或距厂房20米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关口应高出房顶4米。禁止在厂房内放散燃气。带燃气安装,更换法兰盘,接头衬垫,抽堵盲板。检修防爆阀等,要办理检修手续,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维护,操作者[配带防毒面具后,方可工作。燃气设备和管道可采用空气或氮气做强度实验和严密性试验,严禁用氧气做严密性试验。 |
6 | 吊卸工件 | 砸伤手、腿、脚 | 装卸卡盘或较重工件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吊具和方法。 |
7 | 作业结束 | 防止事故 | 保持现场整洁,无油污,无积水,零件摆放整齐不超高,工位器具,刀具辅具定置摆放整齐。操作者离开时,必须把各部手柄退回零位,关闭电源及各种阀门,清理好现场。 |
第9篇 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四)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五)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七)、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八)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www.diangon.com
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四、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专业矿长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六)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第10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
第11篇 焦炉设备检修安全的操作规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建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推广安全系统工程,形成安全生产网络。逐级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并落实到人。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度。
(3)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坚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坚持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遵纪守法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作业。
(4)对施工单位发生险肇以上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检修项目开工前必须依据施工特点和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编制具体的、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
(6)各工种作业时按(yb9253-95)《冶金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建筑机械操作按《建筑机械使用按安全技术规程》。
(8)需要设置安全标志场所按《安全标志规范》。
(9)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各种电器、设备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以保证安全运转。
第12篇 设备检修作业操作规程
1、进行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
2、施工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认真填写作业票,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除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检修结束后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检修人员签字后,进行完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