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2、起重司机
2.1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
2.2 司机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1)、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2)、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电气知识
(4)、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知识;
(5)、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6)、物体重量目测;
(7)、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挥信号。
2.3 司机应掌握的实际操作内容
(1)、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及锚股;
(2)、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2.4 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5 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拆装工人
3.1拆装工人必须具有的理论知识;
3.2拆装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1)、指挥用其他起重机对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安装作业;
(2)、选择吊索具;
(3)、钢丝绳的卡固、编插及用压板等方法固定钢丝绳;
(4)、大部件在运输车辆上的装卸。
3.3每个拆装工人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
(1)、准确的了解其重量;
(2)、吊点位置;
(3)、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4)、正确的选择吊聚合索具。
3.4各拆装工人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其他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3.5拆装工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还必须系安全带。
3.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等各种吊聚合索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时用,不准超载使用。
4、指挥人员
4.1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4.2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和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时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3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不符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4.4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所采用的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5、起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的准备
5.1.1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相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5.1.2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
6、轨道的铺设
6.1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重的有关规定,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2 轨道的铺设长度与夯实的基础长度相一致,严禁在半径夯实的部分延伸铺设轨道。
6.3碎石基础的碎石粒经应为20~40mm,含土量不大于20
第2篇 塔式起重机顶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顶升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安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顶升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
5. 顶升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
6.顶升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向继续下一动作。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第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点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1.7条规定执行。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20.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0.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20.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20.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第4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6篇 塔式起重机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了解机械构造和使用,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及操作人员不得攀登塔机。
2、起重机正常工作温度为-10。+40。,风速低于20m/s,如遇雷雨、大风、浓雾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
3、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检查并保证起重臂可随风自由转动。
4、夜间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
5、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电炉取暖必须注意防火。
6、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装置,防止雷击。
7、塔机应执行定人定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处司机室擅自操作,在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有电气人员2人以上。
8、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回转制动必须松开,登钩开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9、钢丝绳断股超过5%或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
二、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时,严禁闲散人走近起重机工作范围内,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2、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与司机联系并指挥吊装作业。
3、司机必须得到信整改并鸣铃示警后才能操作,作业时要思想集中。
4、司机必须按着本塔机起重特性的规定作业,严禁超载、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许将有关安全装置拆卸后作业。
5、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或类似作业,冬季禁吊地面冻结物品。
6、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必须在转动惯性消失后,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反转开关。
7、对有快慢挡的机构操作,必须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越过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2-4秒。
8、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9、司机进入司机室必须将门插销插牢。
10、司机室的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50公斤,操作或维修时,司机室内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11、作业时,起重机的扶梯和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作业时调整或维修机构和电气设备。
12、吊钩落地后,不得再继续放松钢丝绳。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吊起并超过周围的建筑物高度,将牵小车停留在距塔身中心5m处(起重臂拉杆吊点位置下方)。
14、离开司机室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开关,锁好司机室门锁,下机后,应切断地面总电源。
1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机间操作距离,各机吊钩悬挂重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米。
16、在夜间,无论塔机是否作业,均接通障碍灯电源。
17、自升塔机顶升作业时,必须遵守塔机顶升作业中的各项规定。
18、塔吊司机作业时,必须做到“十不吊”和“两不撞”。
第7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固定式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应该注意以下要点: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8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检查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检查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3.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3.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第9篇 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超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及操作。严禁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2.0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0司机不得在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4.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4.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4.2超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4.3钢丝绳磨损严重、连接不牢固、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5各种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4.6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5.0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过载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机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满载荷或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末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11.0每班作业重点检查:
11.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1.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1.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1.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1.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2.0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0作业中临时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14.0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分以及运动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5.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7.0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8.0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小车应移到规定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夜间打开高空指示灯。
19.0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1.0起重机司机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并填写日常检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5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轨道路基必须经过平整压实,基础经处理后,土壤的承载能力要达到8~10吨/m2.对妨碍起重机工作的障碍物,如高压线,照明线等应拆移.
二、钢轨中心距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毫米;纵横向的水平度,不得超过1/1000;钢轨接头间隙4~6毫米.
三、司机在进入操作室前,应将轨钳提起,用扦销固定,清除轨道上障碍物.
四、检查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或低于额定电压的5%.
五、作业前空车运转并检查下列各项:
1、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是否正常;
2、制动器闸瓦松紧程度,制动是否正常;
3、传动部分润滑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联结部位是否牢靠;
5、负荷限制器的额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变动;
6、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六、用手摇绞车调整变幅的,须根据吊重量需要,事先调整起重臂幅度,禁止吊重时调整.
七、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八、起吊作业时,控制器严禁越档操纵.不论哪一部分传动装置在运动中变换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转动停止后开始逆向运转.绝对禁止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九、起重,旋转和行走,可以同时操纵两种动作,不得三种动作同时进行.
十、当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并在轨道两端二米处设置档车装置,以防止起重机出轨.
十一、吊钩应装限位开关.对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升高度距离起重臂头部必须大于一米.
十二、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时应用断续制动,使重物缓慢下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业时,需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十四、若保护装置动作造成断电时,必须先把控制器转至零位,再按闭合按钮开关,接通总电源,并要分析断电原因,查明情况处理完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五、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上升到距起重臂头部2~3米处,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卡紧轨钳,各控制器转至零位,切断电源.
十六、在大风情况下(达10级以上),除夹轨钳夹住轨道外,还须将起重臂放下(幅度大于15米)转至顺风向,吊钩升至顶部,并必须拉好避风缆绳.
十七、塔式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十八、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附着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其附着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强度和配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构件时,平衡重按规定的重量移至规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专用电梯禁止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升动电梯,用完后必须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4、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做好电缆卷筒的紧固工作.
5、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非工作人员禁止登上顶升架平台,更不准擅自按动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顶升工作.四级风以上的不准进行顶升工作.
6、顶升过程中,应把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塔帽,顶升时,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后必须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已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是否回到中间位置,液压顶升机构电源是否切断.
第11篇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附着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其附着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强度和配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构件时,平衡重按规定的重量移至规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专用电梯禁止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升动电梯,用完后必须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4、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做好电缆卷筒的紧固工作。
5、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非工作人员禁止登上顶升架平台,更不准擅自按动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顶升工作。四级风以上的不准进行顶升工作。
6、顶升过程中,应把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塔帽,顶升时,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后必须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已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是否回到中间位置,液压顶升机构电源是否切断。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起重机械驾驶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巡回检查操作机械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机械,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起重机械驾驶室应设置空调或风扇,若操作室内温度达到37°c以上,严禁进行机械操作。同时,操作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5、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妇女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7、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值时,应采取个体防护。
8、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9、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