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答应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留意不能将液体漏进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自动采样器由于常年处于室外,应经常检查电源接线部分,防止电线风化裸露导致设备带电,如有此现象则及时更换电源线。
5、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纵规程,避免操纵过程中被烫伤。
6、生化培养箱的背部装有二组保险盒,右面为控制电源保险丝盒,左面为制冷加热负载保险丝盒。若机器运转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分别检查保险丝是否完好,再检查其他相应部位。其外壳应可靠接地,且安装在避光、阴凉的地方。设备与墙面必须有10cm以上的安全间隔。搬运时必须小心,不可平放或倒立运输。
7、化验员进进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着好个人防护用品;
8、直联旋片式真空泵安装接电时,应按照电机铭牌上规定的接线要求。留意电机旋转方向与泵支架上的箭头方向必须一致。泵出气口连续畅通大气运转,不得超过三分钟。
9、电子恒温水浴锅应放在固定的平台上,电源电压必须与本产品要求的电压相符,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必须安装地线。使用前先将水加进箱内,水位必须高于隔板,切勿无水或水位低于隔板加热,以防损坏加热管。
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治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治理制度》。
11、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品。
12、化验员在试验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确认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13、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纵时,必须在透风橱内进行。
14、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5、 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封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6、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7、严禁在火燃、电热用具或其他热源四周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8、实验完毕后及时封闭加热用具,如酒精灯、喷灯和电炉等。灼热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台上。
19、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留意室内透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20、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四周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四周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透风换气。
21、不得使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贮存爆炸药品,以免启闭玻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
22、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预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23、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24、使用和操纵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透风橱内进行,操纵职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25、检查药品标签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26、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目是否相符。
27、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顺透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28、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9、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答应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30、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留意检查电线的尽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31、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32、所有产生毒气或刺激性物质的操纵,必须在透风柜中进行,透风柜的作用应予先检查;
33、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如盐酸、硝酸)应戴防护口罩,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往;
34、严禁湿手操纵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3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搅拌下将硫酸慢慢注进,并在硬质玻璃器皿中进行,留意不要在不耐热的厚质玻璃器皿中进行;
36、禁止在化验用的仪器内存放饮料和食品,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37、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眼睛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第2篇 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部标和规程,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3、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计量设备、仪器、工具、器皿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2、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时方可使用。
3、清洗玻璃仪器,达到目观无污痕,接触水后器壁不挂水珠。
4、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5、将器皿逐一编号。
三、正常操作
1、记录
(1)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原始记录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必须进行一次核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系记错者,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不得在错误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不出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得撤页,记录本者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2、称量
(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部标(操作规程)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
(2)检查天平的周检证书,在周检有效期内,计量性能达到要求。
(3)将称重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3、样品准备
(1)称样时应查对样品标签、包装、样品粒度、数量等,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上道工序更正。
(2)将称样瓶倒立摇动数次后,打开盖塞,用左手持瓶下外壁,倾斜样瓶,右手持勺插入样品中,两手相对转动,同时上下抽动勺具,使得瓶中样品上下各部位都充分搅拌、混合均匀,或用机械将样品混合均匀。禁止将盛样品入在台桌上用匙搅拌,以免造成重密度物料下沉,破坏样品均匀性。
(3)灼烧、烘干时,盛样容器应放置于等温(恒温)区域内。
(4)使用坩埚钳时要注意钳上不要沾有腐蚀性物质及污物,应保持端头钳尖部清洁,放置时钳前尖端部应向上,不可向下接触台桌面。
4、干燥的使用
(1)干燥剂不可放置过多,以免接触坩埚或其它内存物品的底部。
(2)搬移干燥器时要用双手,并用大拇指紧紧按住盖子。
(3)打开干燥器时,不要往上掀盖,应用左手按住干燥器,右手小心地把盖子稍微平推,等空气徐徐进入、器内压力平衡后,才能将开口推陈出新大或全开。取下的盖子必须仰放。
(4)将太热的物品放入干燥器中,较热的物品放入后,应当用手按住盖子,不时把盖子稍微推开一下,放出点空气,防止顶起盖子。
(5)干燥器中的干燥剂应随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回收,防止干燥剂失效。
5、项目的测定
(1)煤的工业分析,执行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执行gb/t211《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3)煤中全硫的测定,执行gb/t214《煤中全硫测定方法》。
(4)煤的发热量测定,执行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5)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执行gb/t217《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四、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1、搞好环境卫生,将化验仪器、器皿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2、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煤样。
3、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及人员。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支领、配置剧毒药品,要有领导审批手续,并有两人现时在场;领用的剧毒物品有专人管理,用后剩余部分立即交回。
2、蒸馏易燃物品(如汽油、苯、二甲苯等)时,应根据其燃点大小在沙浴或水浴上进行,绝不允许在电炉上直接加热蒸馏。
3、蒸发易燃物和产生有毒气体试验时,禁止工作场地有明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4、试验过程中,应严密掌握试验过程的变化情况,不许随意离开岗位。
5、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
6、撒落在试验台或地上的化学药品应随时擦净。特别是汞撒在试验台或地上后,应用吸管吸起并撒上硫磺粉或其它除汞剂。
7、所用压缩气体贮气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贮气瓶要垂直固定在专用架上,严禁平放。
(2)严禁不经减压而直接使用压缩气体。往氧弹充氧时,一定要慢开。发热量测定中使用的氧弹定期进行耐压(≥20mpa)试验并且充氧后保持气密。如果氧弹充氧到3.3 mpa以上,不得进行下一步燃烧试验,此时应释放氧气,使其压力下降到3.0 mpa以下。
(3)使用氧气瓶时,氧气瓶与工作厂所要有一定距离。禁止在钢瓶的附件或气门上沾附油脂。禁止使用可燃性(如硬橡胶)衬垫。氧气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4)贮气瓶内气体不能使用干净,要保留一定的压力,压力一般不底于0.5 mpa。
第3篇 煤质化验员操作规程
1.化验前首先检查电路是否正常,仪器设备有无问题,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
2.落在实验台或地上的化验药品应随时擦净,报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应深埋土中。
3.热量测定使用高压氧气,室内严禁烟火,禁止油质沾污氧气开关和用具。
4.在使用的压缩气体气瓶应固定在专用架上,严禁平放。
5.勿用湿手操作停送电源电器设备,否则触电。
6.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以防硫酸飞溅伤人。
7.化验完毕,应关闭电源。
8.下班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4篇 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部标和规程,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3、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计量设备、仪器、工具、器皿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2、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时方可使用。
3、清洗玻璃仪器,达到目观无污痕,接触水后器壁不挂水珠。
4、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5、将器皿逐一编号。
三、正常操作
1、记录
(1)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原始记录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必须进行一次核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系记错者,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不得在错误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不出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得撤页,记录本者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2、称量
(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部标(操作规程)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
(2)检查天平的周检证书,在周检有效期内,计量性能达到要求。
(3)将称重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3、样品准备
(1)称样时应查对样品标签、包装、样品粒度、数量等,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上道工序更正。
(2)将称样瓶倒立摇动数次后,打开盖塞,用左手持瓶下外壁,倾斜样瓶,右手持勺插入样品中,两手相对转动,同时上下抽动勺具,使得瓶中样品上下各部位都充分搅拌、混合均匀,或用机械将样品混合均匀。禁止将盛样品入在台桌上用匙搅拌,以免造成重密度物料下沉,破坏样品均匀性。
(3)灼烧、烘干时,盛样容器应放置于等温(恒温)区域内。
(4)使用坩埚钳时要注意钳上不要沾有腐蚀性物质及污物,应保持端头钳尖部清洁,放置时钳前尖端部应向上,不可向下接触台桌面。
4、干燥的使用
(1)干燥剂不可放置过多,以免接触坩埚或其它内存物品的底部。
(2)搬移干燥器时要用双手,并用大拇指紧紧按住盖子。
(3)打开干燥器时,不要往上掀盖,应用左手按住干燥器,右手小心地把盖子稍微平推,等空气徐徐进入、器内压力平衡后,才能将开口推陈出新大或全开。取下的盖子必须仰放。
(4)将太热的物品放入干燥器中,较热的物品放入后,应当用手按住盖子,不时把盖子稍微推开一下,放出点空气,防止顶起盖子。
(5)干燥器中的干燥剂应随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回收,防止干燥剂失效。
5、项目的测定
(1)煤的工业分析,执行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执行gb/t211《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3)煤中全硫的测定,执行gb/t214《煤中全硫测定方法》。
(4)煤的发热量测定,执行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5)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执行gb/t217《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四、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1、搞好环境卫生,将化验仪器、器皿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2、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煤样。
3、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及人员。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支领、配置剧毒药品,要有领导审批手续,并有两人现时在场;领用的剧毒物品有专人管理,用后剩余部分立即交回。
2、蒸馏易燃物品(如汽油、苯、二甲苯等)时,应根据其燃点大小在沙浴或水浴上进行,绝不允许在电炉上直接加热蒸馏。
3、蒸发易燃物和产生有毒气体试验时,禁止工作场地有明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4、试验过程中,应严密掌握试验过程的变化情况,不许随意离开岗位。
5、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
6、撒落在试验台或地上的化学药品应随时擦净。特别是汞撒在试验台或地上后,应用吸管吸起并撒上硫磺粉或其它除汞剂。
7、所用压缩气体贮气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贮气瓶要垂直固定在专用架上,严禁平放。
(2)严禁不经减压而直接使用压缩气体。往氧弹充氧时,一定要慢开。发热量测定中使用的氧弹定期进行耐压(≥20mpa)试验并且充氧后保持气密。如果氧弹充氧到3.3 mpa以上,不得进行下一步燃烧试验,此时应释放氧气,使其压力下降到3.0 mpa以下。
(3)使用氧气瓶时,氧气瓶与工作厂所要有一定距离。禁止在钢瓶的附件或气门上沾附油脂。禁止使用可燃性(如硬橡胶)衬垫。氧气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4)贮气瓶内气体不能使用干净,要保留一定的压力,压力一般不底于0.5 mpa。
第5篇 水质化验员操作规程
1、做水样前,首先用清水洗刷锥形瓶,再用蒸馏水冲洗三遍。
2、用吸量管吸取适量水样放入锥形瓶中。
3、加入试剂,随后加热,冷却到30°~40°,再用标准溶液滴定。
4、记下滴定数字,根据滴定数字计算出结果,填写原始记录。
5、计算并填写水质分板报告表。
6、输入电脑中保存,并及时打印上报。
7、未开电源开关前,观察表针是否指零,可调正表头上的螺丝,使表针指零。
8、将校正、测量开关k2扳在“校正”位置。
9、重复使用仪器时,插接电源线,打开电源开关,并预热数分钟,待指针完全稳下来为止,再用蒸馏水将电极洗净以后,用滤纸吸干,再将电极浸入待测溶液中直接读数。
第6篇 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做好化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保持本室卫生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化验用工具、仪器应按类进行设置、摆放,不应随意放置或丢失,保持物品整齐,不许挪作他用,以防损坏。
3、 化验室的精密仪器要建档保管,做到防震、防尘、防腐蚀,并定时校验。
4、 所有的化学药品都必须用规定的器具盛放,并注明品名、浓度、规格、型号,且应摆放在固定的地方,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要专柜管理,严防丢失、误用或挪作他用。
5、 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配制化学药品或化验物品时,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6、 在化验或检测物品过程中,应随时保持有人在监视或测量,化验相关人员不应离开化验室,直至数据得出结论为止。
7、 作好原始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结果报告,保持记录的整洁、真实,并将记录存档。
8、 化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实验器皿要合理的存放,常用常洗,保持干净、干燥。
9、 使用水、电、药品等要求节约,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
10、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 下班离开前,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处于关闭状态,仪器电源是否处于断电状态,以免损坏仪器引起火灾。
12、 化验员应学习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知识。
第7篇 煤质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服装整洁,持有效证件上岗。
2、试验前,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将所用原始记录准备好,以满足试验要求。
3、做煤的工业分析时,执行gb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4、做煤的全水分分析时,执行 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5、测定煤的发热量时,执行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操作前检查氧气导管接头是否牢固,并根据室温及季节变化校正水当量,发现测定结果有异常时,应用标准样进行校对,找出原因,否则,严禁进行试验及报出试验结果。
6、测定全硫时,执行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每季度用标准样校验一次全硫试验设备。
7、测定比重时,执行gb/t217-2008《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8、做煤的工业分析,向马弗炉中送样时,应防止煤样爆燃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烫伤。
9、试验结束后,天平内必须置放干燥剂,确保天平内干燥,并严禁用天平称量潮湿及腐蚀性物品,天平称重时,严禁过载。
10、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时,如发现试验结果异常,必须用标准样校验设备,如平行样结果之间超差,必须进行第3次测定。
11、整理之后试验结果必须清晰、准确,严禁涂改试验结果。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煤样爆燃、药品中毒、放气阀等伤人。
2、如煤样灰分较低,做发热量时,必须将试样用试镜纸包好后再进行操作,防止煤样点火时飞溅。
3、做全硫时,必须履行药品领用制度,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后送回。
4、做发热量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气瓶使用制度,并严禁将放气阀对准自己和他人。
第8篇 锅炉水质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锅炉水处理人员的职责
搞好生水的软化处理,正确操作软化设备,认真做好化验监督,维持一定的给水、炉水指标,供给锅炉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软化水,控制锅炉排污,防止锅炉结垢,做到合理经济运行。
二、每小时对软化水化验一次,每两小时对炉水化验一次,严防生水打入炉内。
三、配置化学药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对于标准溶液必须进行标定。
四、根据炉水化验结果,若碱度和氯根大于规定值,应通知司炉工并且亲自监督进行连续排污或采用其他方法排除故障。
五、应熟练掌握钠离子交换器的性能和使用特性,要随时掌握运行中水质水位情况。
六、水质应符合下列技术措施:
1.给水标准:a.悬浮物≤5毫克/升,b.总硬度≤0.03毫摩尔/升,c.ph值(25℃)>7,d.含油量≤2毫克/升,e.溶解氧≤0.1毫克/升。
2.炉水标准:a.总碱度8-26毫摩尔/升,b.ph值10-12,c.溶解固形物≤3500毫克/升,相对碱度<0.2。
七、离子交换器操作程序:
1. 开机:开出水阀f2(出水阀f2长开)按电源开关键(sa1),电源指示灯亮,开进水阀f1,控制器自动按上次记忆的工位及剩余时间开始工作。
工作原理:进水阀开,开始按预设时间,以分钟为单位,数码管倒计时;计时到,进水电磁阀关闭,延时等待30秒;电机转动,检测接近开关k是否到位;到位,电机停,然后进入下一工位。
2. 关机:关进水阀f1,(出水阀f2长开),按电源开关键(sa1),电源指
示灯灭,控制器记忆当前状态,并停止工作。
3.按住复位键不放,直到数码管显示rst,控制器各工作时间全置为1分钟,
工位从松床开始工作。
4.当水位发生超高情况时,控制器将发出报警,水位超高指示灯闪烁,工位
循环停止;当水位恢复正常后将自动清除报警,继续工作。
八、水质控制化验方法
1. 硬度测定(溶和滴定法):
取一定量的水置于锥形瓶中加3ml氯化氨缓冲液和1~2滴酸性格兰卡用0.01nedta标准溶液进行滴定,溶液颜色由红色变为紫蓝色为终点,以标准溶液的消耗量计算软水硬度的大小公式:
总硬度=a×n×k/v×1000毫摩尔/升
式中:a--标准溶液edta的消耗量
n--标准溶液edta溶液浓度系数
v--所取水样体积
2. 碱度测定(中和法)
取100ml的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2~3滴酚酞指示剂进行滴定,此时溶液若显红色,则用0.1n硫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无色,记下消耗量a,(若酚酞指示剂不变色,可直接滴入甲基橙),加2~3滴甲基橙指示剂,继续用0.1n标准溶液进行滴定,当滴定出现桔红色,记下第二次硫酸溶液的消耗量b,然后确定水中碱度的大小。
(1) 酚酞碱度(p)可按下式计算:
p=k×a×n/v×1000毫摩尔/升
(2) 总碱度可按下式计算:
m=a×n/v×1000毫摩尔/升
式中:k--硫酸标准溶液浓度系数
v--所取水样体积
a--硫酸溶液总消耗量(a+b)
n--硫酸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3. 氯根的测定
取100ml的炉水置于锥形瓶中加2~3滴酚酞指示剂进行滴定,若显红色可用硫酸标准溶液中和至无色,再加入1ml铬酸钾指示剂,用硝酸银标准溶液进行滴定,当滴定出现橙色,记下消耗量,计算氯离子含量,测定生水氯根与炉水氯根的方法相同,(如炉水氯根高,取20ml水样加80ml蒸馏水稀释,测定方法相同)。
氯离子含量=a×n/v×1000毫摩尔/升
式中:a--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消耗量
v--所取水样体积
n--硝酸银溶液当量浓度
第9篇 化验室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取样前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等。
2. 准备好取样所需工具、器皿等物品。
3. 对易燃物品的取样,开桶盖要使用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 取样要全面,所取的样品要贴好标签。
5. 将取好的样品注入色谱仪,检验产品各成份的含量。
6. 色谱仪工作期间,化验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详细记录各种参数,填好检验报告单。
7. 对销售的产品所做的检验必须留好样品。签好标签。
8.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器皿,要及时洗净。
9. 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禁止用烧杯当茶具。
10. 化验结束要关闭各检测设备,离开化验室前要检查门、窗、水、电、气是否关闭、熄灭、确保安全。
第10篇 化验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 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6、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7、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9、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0、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2、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3、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
14、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15、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16、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17、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药品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18、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19、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20、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21、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22、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23、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24、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25、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 3% 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第11篇 锅炉水质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的标准溶盐、化盐,尽量做到节约用盐。
2、认真维护浮动床,正洗、反洗浮动床时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的时间。
3、软化水和炉水的化验次数的间隔,每1小时左右化验1次,坚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4、必须用化验结果来指导锅炉的排污,掌握排污的时间和排污量。
5、在化验前,必须在规定的取样点取样,不准用软化水来代替炉水。
6、化验所使用的器皿,必须保持清洁,标签清晰完整,定期洗刷滴定管和容量瓶等。
7、各种药品的贮藏,放置应遵循存放条件和要求,不使用过期和污染的药品。
8、在洗浮动床和化验的过程中,要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9、不准随意向锅炉内补注生水,发现锅炉失水量过多,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第12篇 化验员操作规程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是否正常,电炉接线柱应有安全罩壳。
2凡使用220伏电源装置仪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地线。
3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5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有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再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
7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8在稀释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9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时,应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
10在实验室内存放的各种可燃性物质不许超过3公斤(乙炔不超过一瓶,使用遵守乙炔使用规程),每种不得超过1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存地点。
11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电源,然后用1211灭火器灭火。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