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2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3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4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5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6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个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端,带锯机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模搓、木节疤不得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辊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木节疤不得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本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用直禁。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