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斜井安全操作规程
一、绞车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
二、绞车运行信号为一停、二上、三下。
三、绞车开车前注意事项:
1、开车前应对绞车运行地段的轨道进行一次检查,不得有阻碍运行的物体存在;
2、每班开车前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仔细的外观检查,包括钢丝绳的排列、磨损及断丝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定期涂油;
3、检查各连接螺栓,滚筒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4、检查电压是否正常,凸轮控制器操作手轮是否在零位,安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如发现制动器动作不灵活,应及时调整,落在闸带上的油脂、污物必须擦洗干净;检查各监控系统及信号系统是否正常;
5、过久停车(4小时以上)提升前必先试车。(以最慢速度试验自动安全门工作是否正常)。
四、绞车开车的顺序:先送上配电箱中的绞车电源,再松开手刹制动带,从零位启动凸轮控制器,按照所需上下方向逐渐加档,要求等一档速度平稳后再换另一档。
五、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注意仪表信号,分清上下,信号不明不开车,无执行信号不得开车;
2、听清信号开车后,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并随时注意钢丝绳的排列情况与警铃信号;
3、绞车运行时,司机的手不许离开操作手柄或离开工作岗位;
4、绞车运行时,钢丝绳附近不允许站人,以防钢丝绳断裂后伤人;
5、提升速度要平稳,不准加速过快或刹车太猛;
6、发现启动困难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正常运行期间若自动切断电源而被迫停车,未查明原因和处理以前,不得再次启动开车;
7、绞车不得超过额定的最大静拉力和速度进行工作;对与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开车并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8、严禁不给电放车下行;
9、一般情况下不得施行紧急制动,发现下列情况:一是因过重原因而引起的过负荷、二是电动机或控制电器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紧急制动后应对钢丝绳、矿车和两者间的连接装置、绞车联轴器和安全制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开车。
六、绞车的停车顺序:凸轮控制器逐渐减档归零位后,合上手刹制动带。
七、下班时应把提升的车辆停在-100米中段水平,阻车器阻车正常,并切断绞车电源,检查制动闸抱闸良好后方可离去。
八、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及时上交采矿车间机电组保存。
九、绞车上下运行期间,斜井巷道内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两侧,以防矿车坠落伤人。
十、自动安全门注意事项:
1、开车前选择开门方式(自动、手动)合上qm1(2极空开)为自动控制,断开qm1(2极空开)为手动控制
2、提升时当矿车触动开门开关(光电开关)门自动打开,同时提示铃响提醒司机矿车以靠近安全门请司机注意。矿车过后门自动关闭并闭锁(防止断绳及跑车)矿车到位后解除闭锁为下次开车作准备。为防止非提升时有矿车滑落自动安全门在绞车停车时自动控制自动关闭(手动可使用)
3、当出现故障如(跑车、钢丝绳断裂矿车脱落)按下红色急停按钮绞车立即停车,自动安全门无论处在任何状态都将自动关闭。
第2篇 斜井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人车原理、构造、性能,懂人车每个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车故障的处理方法,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第2条 按有关规定检查、检修、试验人车并做好详细记录,保证人车安全运行。
第3条 检查、检修人车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不得存在缺陷。
第4条 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是井口平车道上进行。若在斜坡道上检修时,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实行电焊、气焊时,应由取得电焊、气焊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 多人作业或是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 检修过程中应遵守钳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种的有关操作规定。
二、修理工检查、检修人车的程序及质量要求
第7条 自动落闸机构
1.勾头、插销: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间距
第8条 手动落闸机构
1.搬把: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杆(或拉绳)弹簧:拉杆(或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为弹簧不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xrc型人车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xrb型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 制动器
1、xrc型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挡器与挂铁相啮合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间隙:压板不变形,螺丝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xrb型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楔形箱等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70°~75°,空车全速试验90°~95°”,重载脱勾试验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丝紧固,楔形箱左右移动20~24毫米。
第10条 缓冲装置
1、xrc型人车
(1)缓冲木材质及安装要求:缓冲木应是红松,锻木也可以,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划深划长:插脚划深一般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xrb型人车
(1)缓冲绳规格及安装:按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2)缓冲绳调整:缓冲绳按说明书调整,但一次拉出长度最长不得大于1.4米,缓冲绳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6米。
第11条 转向架、轴轮组:
1.轴轮组: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超限。
2.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牢固可靠。
3、调整垫: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
第12条 车间联结件、保护链:零件齐全,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 车体及座席: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长小于10毫米;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长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齐全。
第14条 车间支承:xrb型人车支承杆与轴间隙小于10毫米,xrb型人车碰头完整。
三、收尾工作
第15条 检查、检修后的人车必须进行手动落闸和松绳落闸试验,并做好详细检修试验记录。
第16条 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3篇 斜井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人车原理、构造、性能,懂人车每个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车故障的处理方法,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第2条 按有关规定检查、检修、试验人车并做好详细记录,保证人车安全运行。
第3条 检查、检修人车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不得存在缺陷。
第4条 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是井口平车道上进行。若在斜坡道上检修时,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实行电焊、气焊时,应由取得电焊、气焊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 多人作业或是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 检修过程中应遵守钳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种的有关操作规定。
二、修理工检查、检修人车的程序及质量要求
第7条 自动落闸机构
1.勾头、插销: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间距
第8条 手动落闸机构
1.搬把: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杆(或拉绳)弹簧:拉杆(或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为弹簧不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rc型人车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rb型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 制动器
1、*rc型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挡器与挂铁相啮合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间隙:压板不变形,螺丝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rb型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楔形箱等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70°~75°,空车全速试验90°~95°”,重载脱勾试验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丝紧固,楔形箱左右移动20~24毫米。
第10条 缓冲装置
1、*rc型人车
(1)缓冲木材质及安装要求:缓冲木应是红松,锻木也可以,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划深划长:插脚划深一般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rb型人车
(1)缓冲绳规格及安装:按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2)缓冲绳调整:缓冲绳按说明书调整,但一次拉出长度最长不得大于1.4米,缓冲绳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6米。
第11条 转向架、轴轮组:
1.轴轮组: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超限。
2.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牢固可靠。
3、调整垫: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
第12条 车间联结件、保护链:零件齐全,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 车体及座席: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长小于10毫米;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长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齐全。
第14条 车间支承:*rb型人车支承杆与轴间隙小于10毫米,*rb型人车碰头完整。
三、收尾工作
第15条 检查、检修后的人车必须进行手动落闸和松绳落闸试验,并做好详细检修试验记录。
第16条 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4篇 斜井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它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
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
信号。
第7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并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 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 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 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第4条”进行。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 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
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 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 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 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段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 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 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 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
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 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5篇 斜井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后,首先要详细检查防跑车保护装置、连接环、保险钩和绳套等是否安全可靠。并检查绳套前15米以内的钢丝绳有无打结、压伤、断丝等不安全隐患。发现有不符合提升要求的,严禁挂车提升。
2、把钩工在操作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3、认真检查所有设备,材料捆绑情况,必须保证牢固可靠。
4、运送爆破器材时首先与信号工或绞车司机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严禁随意运送。
5、运送火药和导爆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6、运送爆破器材时,须提前通知提升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7、把钩工严禁站在道心内,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并要与变坡点相距2米以上距离。
8、把钩摘挂时,如遇到摘不下来情况,严禁继续摘钩作业,应及时将钢丝绳用铁钩拉离钢轨外侧,以防碾压、硌伤。
9、挂人车时,首先应检查人车防跑车装置、保险绳、连接环绳套完好情况,并进行空跑试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运送人员。
10、斜井吊运特殊设备、材料及较大物件,要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操作,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
11、经常检查车辆各部位,保险装置、连接装置等完好状况,检查阻车脚挡是否挡上,如法相有异常状况必须及时处理。
12、车辆运行信号发出后,沿脉监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的事故,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工作完毕,必须将钢丝绳、保险钩、连环绳索套等放置于轨道外的安全地带,阻车脚挡(阻车器)要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4、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进行提升作业。
15、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6篇 斜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 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 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0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 运送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
严禁运送。
2.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 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 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
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 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
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 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7篇 斜井信号打点作业操作规程
1、进行信号打点工作的任何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信号打点工作。
2、信号打点人员发送信号,要集中精力,细心操作。
3、信号不清晰,不明确,不准发出开车信号,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确认好后重新发送。
4、熟记信号打点次数和打点要求,既上二下三,点一慢四,一长铃。
上二:上行时打二声铃
下三:下行时打三声铃
点一:一点一点挪动时打一短铃。
慢四:速度保持在1.0米/秒以内时打四下。
一长铃:发生紧急情况时打长铃(即停止信号)。
5、信号发出后,应注意观察矿车运行状况,若有异常情况或以外事故发生,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6、升降人员时,信号打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使用人车安全规定执行。
7、每班拉人车时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信号打点人员发出送车信号后,严禁在上、下人员,更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信号打点人员与把钩工、绞车司机等不得私自搞默契配合,严格执行统一信号规定。
9、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情况,信号打点人员必须提前与提升司机联系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0、信号打点发车前有人蹬车,有权拒绝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他人私自蹬车、扒车上、下班。
11、信号打点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岗。须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同意,方可离岗。
12、信号打点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8篇 斜井人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斜井人车的结构和检查、检修、试验的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修理工艺,熟练使用有关工具、仪器、仪表和设备,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工作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是否完好。
第4条 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井口平车道上进行。确需在斜
坡道上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进
行电、气焊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 多人作业或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条 检修自动落闸机构
1. 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 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 撞块与扭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距离。
第8条 检修手动落闸机构
1. 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应大于50毫米。
2. 拉杆(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
效(即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
3. xrc型人车撞块与扭杆间距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xrb型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 检修制动器
1. xrc型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即
抬起插爪挡器应与挂铁相啮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应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不变形,螺栓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 xrb型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斜形箱等应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为70度~75度,空车全速试验为90度~95度,重载脱钩试验小于105度。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栓紧固,斜形箱左右移动距离为20~24毫米。
第10条 检修缓冲装置
1. xrc型人车
(1)缓冲木应为红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插脚划深一般为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 xrb型人车
(1)缓冲绳规格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2)缓冲绳应按说明书调整,但一次拉出长度不得大于1.4米。
缓冲绳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6米。
第11条 检修转向架、轴轮组
1. 轴轮组应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得超限。
2. 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要牢固可靠。
3. 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
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
第12条 车间联结件、保护链应齐全,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 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应小于0.4%,全长小于
10毫米;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应小于0.3%,全长小于10毫米。
座席、扶手等应齐全。
第14条 xrb型人车支承杆与轴间隙应小于10毫米,碰头应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检修后的斜井人车必须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试验,并做好检修、试验记录。
第16条 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现场交接班。
第9篇 斜井走口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挂钩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斜井的安全管理制度。
2、要经常检查井口安全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矿车上井停稳后,必须检查阻车器处于阻车状态,并关好安全门,方可摘钢丝绳挂钩。
4、下放矿车前们必须挂好钢丝绳挂钩和矿车连接环,并对矿车钢丝绳链环、挂钩、插销等进行仔细检查,看是否完好合格,确认正常后,方可打开安全门和阻车器,通知信号工发信号,一定要用推车器推放矿车。
5、矿车上下时,一次最多只能挂三台矿车,严禁超载。
6、若下放材料设备等物,挂钩工要仔细检查,设备材料等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装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装运规定。
7、挂钩工在工作过程中,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插销,链环、矿车必须立即顶停用。
8、发现矿车掉道、翻车、跑车等不安全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打停玲,或事故玲,停止提升并及时报告。
第10篇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一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职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挂职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务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培育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间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这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1篇 斜井提升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固定岗位,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正式操作,禁止无证开车。
2、按巡迴检查制进行检查,为提升作好准备。
3、 正常起动和停止顺序:
(1)、穿戴好绝缘工具,先合上闸刀开关,再合上油开关。
(2)、合上低压电源开关,合上直流电源开关。
(3)、开动制动油泵和润滑油泵。(4)、起动安全电磁铁。
(5)、按信号选择方向,松开工作闸,按负荷大小平稳起动,但不得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急速推到全速位置,提升空器到达终点后应平稳停机。
(6)、接到工作完毕或长时期停机的电话后,要实行保险制动。
4、运转中注意事项:
(1)、注意各部轴承温度及电机温升不得超过规定。
(2)、注意抱闸是否灵活可靠,当全速运行发生故障时,应紧急停车。
(3)、注意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可靠,自动减速是否可靠。
(4)、注意机器各部震动情况和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5)、注意钢丝绳排列情况,如果发现反圈松动现象,应立即停机处理。
(6)、发现电动机超载,冒火或有烧焦气味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全速运行非紧急事故情况下,不得使用保险闸。
(8)、下放重物时,必须送电运行。
(9)、除停车场外,中途停车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松闸。
(10)、一切不清的信号,都应看作是停车信号。
第12篇 斜井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斜井人车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斜井人车的结构和检查、检修、试验的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修理工艺,熟练使用有关工具、仪器、仪表和设备,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工作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是否完好。
第4条斜井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井口平车道上进行。确需在斜坡道上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斜井人车,进行电、气焊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多人作业或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条检修自动落闸机构:
1.钩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斜井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距离。
第8条检修手动落闸机构:
1.手闸扳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应大于50毫米。
2.拉杆(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即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
3.*rc型斜井人车撞块与扭杆间距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rb型斜井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检修制动器。
1.*rc型斜井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即抬起插爪挡器应与挂铁相啮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应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不变形,螺栓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rb型斜井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斜形箱等应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为70°~75°,空车全速试验为90°~95°,重载脱钩试验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栓紧固,斜形箱左右移动距离为20~24毫米。
第10条检修缓冲装置。
1.*rc型斜井人车。
(1)缓冲木应为红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插脚划深一般为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rb型斜井人车。
(1)缓冲绳规格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2)缓冲绳应按说明书调整,但一次拉出长度不得大于1.4米。缓冲绳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
.6米。
第11条检修转向架、轴轮组。
1.轴轮组应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得超限。
2.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要牢固可靠。
3.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
过大。
第12条车间联结件、保护链应齐全,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应小于0.4%,全长小于10毫米;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应小于0.3%,全长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应齐全。
第14条*rb型斜井人车支承杆与轴间隙应小于10毫米,碰头应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检修后的斜井人车必须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试验,并做好检修、试验记录。
第16条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现场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