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①采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管是否完好、畅通,其连接头是否牢固,凿岩机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如上述情况达不到完好要求,要进行处理;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运转,听其声音是否正常。如上述检查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打眼;
③检查钎子是否有弯曲现象,凿岩机钎子中通孔有无堵塞。如钎子弯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气,应进行更换;
④检查钎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钎头水孔有无堵塞,不合格的钻头、钎头应进行更换;
⑤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打眼工作面的顶、帮有活动岩石,要进行清除。支架歪扭要重新整理加固,并背好帮、顶。迎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要进行补架棚。打眼工作必须在前探支架下进行。
2、打眼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打眼。
①迎头局扇停止运转;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工作面20米范围内空气中沼气含量达1%时,或掘进工作面内,局部积聚沼气浓度达到2%时;
③无水防尘;
④工作面瞎炮未处理完毕;
⑤工作面安全存有隐患。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图表所规定的眼位、方向、深度进行打眼。
4、开眼时,应把凿岩机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mm~30mm后,再把操纵手把板到中运转位置钻进。当钻进约50mm,且钻头不至于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5、在煤电钻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来回窜动钎子进行排粉。特别是在松软岩层中打眼,更应增加排粉次数,防止发生卡钎事故。
6、用凿岩机打眼时,应先开水后开风。打完眼后,应先关风后关水(风水联动的凿岩机除外)。打眼过程中给水要均匀适当,防止水量过大或过小。多台凿岩机打中上眼时,禁止在凿岩机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7、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的联接头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如接头不牢,应停钻处理好后再开钻。
8、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动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钎、夹钎。
9、禁止将钎子当其它工具用。若发现钎子变形弯曲,必须进行更换,否则不准使用。
10、钎头与钎子的连接要牢固。在打眼过程中,若发现钎头合金片脱落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继续打眼。
11、打眼中,掌钎人不准带手套,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扣好,防止钎子转动而扭卷伤人。
12、打眼扶钻的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时扑倒伤人。
13、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14、在上山迎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以免钎子折断滑下伤人。
15、在倾角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档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16、在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应将底部浮煤、浮矸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应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17、在倾角较大的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每打一个眼,钎子拔出后,应及时插上木塞,以防岩粉将眼堵住。
18、在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停电,不能打眼,应将凿岩机取下,钎子拔出,防止凿岩机将钎子坠弯。
19、在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并汇报矿调度室。
20、迎头装药时不得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
21、处理瞎炮的炮眼,必须在与原炮眼相距不小于300mm的距离,并平行原炮眼方向,严禁与原炮眼斜交。
22、打完眼后,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迎头,存放在安全地点。将电缆、风管、水管盘放整齐,并停电、停水,关上压风。
23、打眼时要采取防尘措施。凿岩机打眼一定要湿式打眼,凿岩机打眼要采取中心供水或侧式供水防尘,严禁打干眼。
第2篇 风煤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风煤钻打眼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熟悉风煤钻的使用知识,掌握风煤钻性能。
2、作业前的准备
2.1检查风煤钻外壳有无裂纹和破损,螺钉是否松动,手把是否完整。
2.2检查风煤钻开关是否灵活。
2.3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检查工作面的顶帮稳定情况。检查工作面空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是否合格。如空帮空顶,支架歪扭,工作面留伞檐等。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排除后生产。
2.4检查钻杆是否弯曲、钻杆的中通孔是否畅通,若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2.5检查风管、水管是否畅通,接头是否牢固。
2.6把钻机、钻杆、风管、水管拉到工作面,风管、水管要沿巷道一帮放好。
2.7风煤钻工用手握操作把,启动开关时,风煤钻空转2~3min,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顺时针),声音是否正常。打开水阀,检查钎子孔是否畅通。
3、风煤钻打眼工操作规范
3.1配合班队长把巷道中腰线延进工作面,按中腰线与作业规程的爆破图表与说明书用尺子标出眼位。
3.2用镐头清除眼位上的活煤,并在眼位标记位置刨出小坑。
3.3试运转正常后,插好钎子,接好水管,扶钻工把事先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到钻机上。
3.4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6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小坑里。
3.5先打开供水阀门,扶钻工用木棍稳隹钻头(杆) 然后打眼工点动钻机。
3.6待钻进20 30mm时,且钻头不致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可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进行监护;风煤钻工按下开关时电钻正常钻进。
3.7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进入煤体,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方向、角度、深度打眼。每隔一定时间药将钻杆来回抽拉,排净眼内煤(岩)粉,钻眼结束后药先停电,后停水,将煤(岩)清理干净。
3.8若巷道断面较大,站在底板上打眼时不方便,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3.9在倾角大于20°的上山工作面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挡板,挡板要牢固可靠并不得影响他人作业。
3.10下山施工时,打眼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积水排净。
3.11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风煤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3.13若多台钻机打眼时,要按爆破图表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保证打眼质量和现场作秩序。
3.14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3.15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工作面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护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3.16下列情况必须停止打眼:突然停风、停电停水,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发现煤层出水、生锈、挂汗、酥软、水响、怪味、瓦斯或煤尘涌出量增加等异常情况。
4、风煤钻打眼工操作注意事项
4.1打眼工、扶钻工禁止带手套,必须将工作服袖口、毛巾、衣角扎紧,纽扣扣好;防止钻杆转动过程中搅着袖口、毛巾、衣服,造成人员受伤。
4.2使用风煤钻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或强推硬压,防止断钎伤人,禁止过负荷运转。
4.3作业中若需搭设作业平台时,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平稳。
4.4下山施工中,严禁风煤钻在水中打眼,严禁套残眼。
4.5用风煤钻时,必须先检查风管过滤器内油量否充足。
4.6打眼时严禁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打眼时前边和钻杆下,严禁有人。
4.7必须保证自作业地点向外的退路畅通。
4.8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
4.9工作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打眼。
4.10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4.11打眼严禁与装药同时进行。
4.12连续使用一定时间后应暂停钻进,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进行降温,以免烧坏电机。
4.13风煤钻运转时,若发现启动困难或有异常响以及其他故障时,立即停止钻进,进行维修。
4.14严禁用风管拖电钻。
4.15若煤层出水,或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并撤出人员。
第3篇 掘进打眼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二、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炮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四、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板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五、 钻眼时如果发现瓦斯超 限 , 局 扇停止运转,拒爆,残爆未处理完,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工作面有应清理而未清理的浮煤,浮矸或其它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应停止钻眼待处理后方可作业。
六、 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符合保护装置。
七、 打眼工作结束后,拨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4篇 巷道打眼工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
第5篇 风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打眼的准备工作
检查风钻和气腿:检查一下风钻两侧的螺栓是否拧紧,检查水针螺母是否严密,并在注油器内注油备用,气腿主要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松紧程度是否适宜,主腿套筒有无弯曲或者变形现象,气腿是否伸腿自如,操纵阀是否灵活。
检查 钎子和钻头:首先检查钎子长度要按规定的炮腿深度来选定,一般比眼深长100-200毫米(由钎肩处算起)。同时要注意钎杆是否平直,钎杆钎尾有无裂缝。钎尾的长度和直径是否符合钻机的要求,钎子中心孔是否畅通,把检查好的钎子放在适应点,以备随时取用。
检查钻头:先检查钻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钢镶得是否牢固,钻头与钻杆接触面有无裂缝,钻头出水孔要保持畅通,将检查好的钻头放在工具袋内以备随时取用。
检查接风管、水管;钻工在把风钻接入工作面的同时用手提着与风钻相连的风管以免染物进入管内:在风管和水管与分风,分水器连接前,应该把分风,分水器的阀门慢慢打开,用风、水将管口杂物吹洗净,然后再把它们连接在一起,要注意将各连接部件上紧,以免滑脱后伤人或漏风。风管和水管接好后先慢慢开动风钻的风,水阀门,当风钻转运正常后,再开始打眼。
注油和试运转:风钻使用前要注意在注油器中注油,保证润滑良好,注油时注意杂物进入注油器中堵塞油路,调节注油阀,保持每分钟耗油量在2.5-3毫升之间为宜,判断油量是否合适,可观察风钻排气孔中有无细腻而均匀的油沫喷出,如有说明油量正好,绝对禁止风钻在无油或少油的情况下进行操作,风钻注油后,应使钻空钻一会儿,使用润滑油均匀进入各零件的间隙,以备开眼使用。
每个钻工都应熟悉巷道断面规格尺寸,以及中腰线的关系,爆破图表等。
交换班时或每次放炮通风后,班、组长或安全员要首先进入工作面,详细检查顶板和两帮围岩情况,把松动的岩石清除掉。并检查工作面附近的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有无被炮崩坏或变形情况,工作面有无瞎炮,如有上述问题经处理确认安全后,钻工才能进入工作面开始工作。
2、确定炮眼位置
找中线:利用“三点沿线法”,在检查工作面的安全以后,由钻工把工作面外的三根中线放下来,在线下端挂上垂球或石块并使它稳定,工作面另一钻工,一手拿粉笔在工作面岩壁的中心附近,另一手拿矿灯照着粉笔,当粉笔的位置同123号中线联线方向重合在一起的时候,粉笔的位置就是巷道中心,工作面的钻工在工作面用粉笔划出巷的中心,以同样的方法再距工作面1米处悬吊一临时中线,然后看中的钻工把垂线团起来,并使悬挂高度超过人体高度,再准备下一个循环使用。
找腰线:利用“两点延线”支找腰线,根据测量人员予先给好的两个腰线点1和2米进行将两个腰线点上两端小钉用小线对应连接起来,在一号点的联线上栓上一条线绳,由一打眼工把线绳拉至工作面,另一打眼工站在2号点位置上看线并指挥工作面的打眼工上下移动线1、2号点的位置成一条线的时候,其位置正好是工作面腰线高度,同样用粉笔作好标记,以便使用。
定顶中心眼和顶腰眼:在工作面中,腰线找好以后按爆破图表的规定;以中腰线为基线分别量出顶中心眼和顶角的位置,打眼的时候,首先打这3个眼,这样可用顶中心眼来控制巷道高度,用顶角眼来控制巷道宽度。
定其它眼,按照爆破图表的规定,根据顶中心和顶角眼的位置来确定其它炮眼的位置,用尺子标出其它炮眼眼位,并在岩壁上作记号,以便打眼。在定炮眼位置时注意不要在残眼上打新眼。
3、风钻打眼的基本操作方法
立钻:把已连好的风管和水管的风钻,移到工作面时对准所打眼位上调整气腿位置,领钎工和钻工相互配合插好钎子,然后钻工一手握紧手柄,一手调节高压阀气腿起到需要的高度准备定眼。
定眼位:钻工先把风钻扶正然后配合领钎工眼位,领钎工找好按照爆破图表在工作面上标定的眼位后钻工立刻把气腿升到合适的高度,并向前倾斜使钻头在炮眼位置上,然后一手所致紧手柄,另一手所致紧操作手柄,这是领钎工应靠近岩壁站立,双手握紧钎子,对准岩壁眼位,准备打眼。
开眼:开眼时钻工先开水门、后把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以便领钎工容易把住钎杆并因定在预定眼上钻进,领钎工必须用力把针杆子掌稳,防止钎杆左右跳动,当钎杆头钻入岩面30毫米左右的时候,再把操纵手把扳到中运转位置上进行钻进,当钻进约为50毫米左右而钻头至于脱离眼位上时,领钎工和钻工再根据爆破图表中规定炮眼角度进行钻眼,为了维持钻眼的推力,气腿必须前倾和底板的夹角为60度左右,气腿底部的顶尖要顶在稳定的碴堆或底板上。
钻进:正常钻进、打眼工一个人操纵一台风钻,打眼工站在气腿一侧,风钻略偏向站的一边,将气腿贴在身上,使风钻稳定,防止在左右摆动,但不可两腿夹住气腿骑在气腿上,以免断钎发生事故,正常钻进时打眼工将操纵手把扳到全运转位置两腿前后分开,一手握风钻手柄,以减少风钻反作用力,另一手随时操纵各种阀门,在钻进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风钻和钎子情况并倾听风钻运转声音。
移气腿:在钻进一段后,气腿的倾角度变小,套管伸长,钎子受力不好,要向前移动,移动气腿时,钻工一手托住风钻机体,另一手搬动装在机体上的换向阀,气腿徐徐回收,同时把气腿前移到合适的地点。放开换向阀;操纵高压阀气腿伸长到需要长度,然后继续钻进。
退钻拔钎子时:当炮眼打到规定深度,开始退钻拔钎子:在退钻以前,钻工把操作手柄扳到强吹位置,将钻孔内的岩粉吹干净,以便拔出钎子。退钻拔钎子时,可使风钻继续运转,利用钎子转动把钎子拔出。领钎工端钎杆轴向两腿叉开,一手握钎子,一手推钻机机柄,打眼工一手握钻机机柄,一手紧握操纵手把用力向后拉风钻,当钎子安全退后,领钎工配合打眼工立即进行下一个眼的定眼钻眼工作。
在打眼高度超过2米以上时,应当采取蹬碴作业的方法,如无蹬碴作业的条件,可用搭工作台的办法来打眼,但打眼时要注意把气腿的顶尖支牢,防止气腿滑倒。
打底眼时,领钎工把眼位周围的煤潭和工作面上松动的岩石清除掉,在钻进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吹粉,炮眼打到要求深度,退钻拔钎子后,如果巷道涌水大,应当用一楔把已打好的底眼堵住,以免冲进石块和其它杂物。
4、打眼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确定眼位要准,按照爆破图表准确地定眼位,打眼的方向和角度要准,首先打好顶中心眼,保持炮眼沿巷道轴线钻进,然后在此炮眼上插上炮棍,作为其它眼的标志方向,立钻时气腿和底板的夹角要准,保持合适的轴推动。
在开眼、钻进和退钻时候,都要使气腿、风钻、钎子、炮眼在一直面上,使钎子保持在炮眼中心转动,以免断钎子和炮眼不直。
使用钻动作稳,根据风钻的坐力和摆动情况,调整风钻的轴推力,保证风钻的平稳钻进。
在操作过程中要勤看在眼里钎子和炮眼的关系是否正常,岩粉冲洗是否干净,风钻是否钻进,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应及时处理。
注意听风钻运转的声音,以辨别是否有故障,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根据钻进速度的大小,及时调节操纵阀门来调节钻进速度,要勤排粉,以免夹钎子,勤整理风管和水管,以免妨碍其它工序作业,勤调整气腿有高度和角度。
思想精力集中,在打眼时,时刻注意质量和安全,防止精神松懈而发生事故。
第6篇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参数及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抵抗线小于o.5米,岩层中的抵抗线小于o.3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7条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8条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0条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1条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2条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在高度2.5米以上打眼时,必须有护帮措施。
3.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4.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5.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3条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4条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5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第16条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7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上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8条打眼时必须停止输送机。
第19条淋水处打眼时,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0条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1条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2条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23条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7篇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8篇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服装必须整齐,做到“三紧”,围巾不准露在领外,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打眼前,将缆、线拉到工作地点,并每隔8-10米将其吊起临时固定,移动时不准强拉硬拽。
三、打眼前,检查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是否完好,钻杆是否平直,无异常现象后,送电(或送风)试运转,校对正反转。
四、自滑工作面打眼前,要设好安全脚手板和安全档,其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五、打眼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参数找好眼位,拿牢把柄,断续给电(或给风)开钻,待钻头进入煤壁后再进行正常推进。严禁在旧炮窝上打眼。
六、打眼过程中,要及时清除眼内煤粉。夹钎时,要立即停电(或停风),卸下电煤钻(或风钻),倒扭钻杆,活动后重新打眼。
七、遇有瞎炮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八、打完眼后及时断电(或风),并将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撤到上下巷的安全地点,盘好并吊挂起来。
九、有下列之一者,不准打眼:
1、自滑工作面上方出煤时;
2、刮板输送机运转需跨越打眼时;
3、放顶地点上下15米范围内;
4电煤钻无综合保护。
十、遇有顶板压力突然增大,炮眼内涌水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打眼,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十一、电煤钻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
第9篇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10篇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第11篇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中关于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检修煤电钻必须由机电维修工负责,并在通风良好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
第4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搪瓷溜子里或运行的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煤炮声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有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过程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白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小于.0.5m,岩层中最小抵抗线小于0.3mc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电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限: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用手提手柄或绳拴肩背。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在上作面打眼过程中紧贴煤壁的输送机必须停止运转。
第9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必须在打好牢固的脚手架之后打眼。
第10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
第11条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必须要有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2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3条回柱地点以上15m、以下15m范围内,打眼和同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4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缓慢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5条强制放顶或煤顶预裂爆破打放顶眼及过断层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备齐注液枪、锹、镐、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完好情况,外壳有无裂纹或破伤,螺丝、螺帽是否松动,插销是否完好,煤电钻综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电钻转向是否正确,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否配齐。
第18条电缆悬挂好,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m以上悬挂牢周。
第19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清除机道内的浮煤和杂物。
第20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严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严禁戴布、线手套,严禁将所围毛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位,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柄,两手平端电钻,均匀用力,不准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对电钻助力。领钎人必须及时观察煤壁、顶板及支护情况,防治片帮、掉顶、倒柱伤人。
第22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于净。
第24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12篇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的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大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 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第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和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 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化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 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交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放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到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了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 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要均习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拉动钻杆,排除煤粉。第17条
第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 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档板。用笨溜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 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科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着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 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 将电钻、 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