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应安装在碰不着的处所,并设防护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措施。
三、电动设备和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导线,如果保留电线,必须将电源切断。
四、各种电器设备的安全控制部件必须齐全,并确保灵敏可靠。
五、地下电缆的敷设深度不少于0.7m。
六、装在设备上的照明和移动的照明设施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七、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电动机每年检修一次。
八、架设临时线要确保导线绝缘良好,用后及时拆除。
九、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按照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电器设备维修工操作指导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采区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只能在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电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速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列规定。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入井前检查、清点应带 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的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呼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 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四氯化碳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五、特殊操作
第26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 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27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28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工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29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检修记录。
第3篇 低压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摇表:使用摇表测绝缘时,应有两个人担任,被测设备必须断开电源,验明设备上无电、无人后,方可进行,测完后应对地放电。
2、用摇表测量电容设备时,必须先对设备放电,然后再测试,测试完毕后,在对地放电。
3、行灯:使用电压为36v、24v、12v,行灯变压器一、二次接线要标志明显,以免接线错误,当检修临时照明使用大灯口及500w白炽灯时,必须保证灯口、线灯完好无损,不漏电。
4、行灯变压器外壳应接地良好,不得漏电,行灯头要有保护罩,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区域禁止使用手持式行灯。
5、严禁使用自偶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使用。
6、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必须完整,机械防护装置必须完善和固定可靠。
(2)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应用多股软电缆,必须完整,开关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线。
(3)对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使用时应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转动部分是否灵活。
(4)工具在接通电源后首先进行验电,在确定工具外壳不带电时方可使用。
(5)在使用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工具的使用说明操作,移动时应手握工具机体,严禁拉着电缆移
动工具,并随时防止电缆擦破,割破或轧坏。
(6)工具的软电缆不宜过长,电源开关应设在明显处,周围不应有杂物,保证接通和断开时操作方便。
(7)注意: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上一定要串联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得使用。
第4篇 电器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修理,修理前必须断电作业;
2、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器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安全,保证人身安全,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3、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 机械设备的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装置,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也不能借用避雷器地线作为接地线;
5、 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并应配备安全锁;
6、 修理和保养时,要切断电源,并应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7、 电气装置跳闸时,应仔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8、 电器设备失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用“四氯化碳”或者干粉灭火器灭火;
9、 电器设备应放置在干燥处,工作现场的电器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措施;
10、 电源高于220v时在无特殊安全操作措施作业时,必须停电作业;
11、 电器设备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5篇 移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移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节约维护费用、延长使用寿命,特制订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移动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2.管理职责
2.1适用属地管理原则,移动电器设备的使用部门是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建立记录,建立维修记录。定期联系生产设备,电气科,安保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评价,并建立记录。
2.2安保科负责移动电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安全督察工作,并建立记录。
3.管理内容
3.1本规程中移动电器设备包括范围
高压清洗机、行车及电动葫芦、电焊机、手电钻、冲击钻、磁力钻、手提砂轮、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机、旧书本封胶分切机、等离子切割机、风鼓子、排气扇、吸尘器、电烙铁、电风扇、电熨斗、万用表等。
3.2移动电器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
3.2.1使用移动电器设备之前,首先要检查设备电源线有无破损;接线头是否绝缘良好;移动电动设备各种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移动设备要求使用的电压是否相匹配等。
3.2.2移动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专用插座,即为公司电气科安装有漏电保护器的插座;工作场所周围若无专用插座,可使用公司电气科配备的带有漏电保护的专用移动电盘,严禁部门内部人员乱接乱用;并由使用部门将漏电保护器每月试用一次,检查是否好用。
3.2.3在使用移动设备前应清理好工作现场;若在危险区域作业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
3.2.4在使用移动设备前应根据移动设备性质要求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同时须设有安全监护人,严禁独自作业。
3.2.5接好电源后,在正式使用之前要先进行试运行,看是否运转良好,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3.2.6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拉下主控开关,找电工检查电器、专业人员检查移动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操作。
3.2.7进行任何设备维护保养、更换工具、移动位置等工作之前,必须先断掉电源。
3.2.8移动电器设备严禁雨中操作;若确需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水、绝缘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3.2.9工作完毕,使用插头的可直接拔下插头,无插头插座的要找专业电工拆下电源线,不许自行拆线;最后应彻底清理工作现场以消除隐患。
3.2.10各部门因各种原故在上一班次或上一工作日未修复完毕的移动电器设备,应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应负责继续修复设备直至完成,严禁出现推委扯皮现象,使设备带病作业。
3.2.11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各部门内部管理为准。
4.几种常用的移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高压清洗机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电要求
1.1生产车间使用高压清洗机时电源电压必须跟型号标牌上给出的电压一致。
1.2生产车间使用高压清洗机时须用专用插座即为公司电气科配置的漏电保护器。
1.3生产车间使用时电源连接导线必须和制造商规定的一致;需要加长时应使用大于或同规格的电源线并做好防水处理。
1.4车间操作工在使用前严禁用湿手触摸电源插头;不得碾压、拖拽电源连接导线,应保护线缆远离热气、油以及锐利设备的边缘。
2.水管连接要求
2.1高压清洗机进水需要无杂质的清水,严禁使用白水、地沟污水等。
2.2高压清洗机进水管应与设备进水口相符,并用专用夹具扎紧;连接高压出水软管的螺纹套管接头须拧紧。
2.3使用高压软管时应确保完好无损,严禁使用有损伤的软管;若有损伤应及时更换,需要更换时应使用与设备相配套的软管。
3.使用高压清洗机前的准备工作
3.1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安放在干燥安全的地方并确保其稳定。
3.2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检查高压泵曲轴箱内润滑油液位,确保液位在一半偏上。新机曲轴箱内润滑油在磨合期内使用50小时后应更换;正常使用时应3个月更换一次。
3.3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检查进水滤网并及时清理杂质。
3.4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检查进水水质,杜绝抽吸具有有机溶剂的液体。
3.5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检查工作场所:就近相关电器部件应做好防水;工作场所内的被清洗设备应确保其稳定性;操作者应站好位,登高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
3.6操作该设备至少设有一名监护人同时确保工作场所无闲杂人员;操作者应穿好工作服、水鞋、戴橡胶手套后方可操作。
3.7高压清洗机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电源保护是否可靠、连接导线是否开裂老化、进出水管是否泄漏、喷枪喷头是否松动、压力开关是否灵敏等。
4.高压清洗机操作运行
4.1合上电源闸刀启动设备后,检查高压清洗机有无异常。
4.2检查完毕后,将压力开关由o位置转动至 i 位置,观察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高压软管及喷枪有无异常和泄漏后,方可正常使用。
4.3因喷射水柱会产生反冲力,故操作者在操作中应抓牢喷枪。
4.4在使用过程中操作者严禁用手接触水枪射流;严禁朝向自己、他人的身体及衣物和无需清洗的其它设备等。不使用时,枪头应处于朝下方向。
4.5操作者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高压软管不能扭曲、打结、挤压,以防损伤高压软管。
4.6在使用清洗管道内部的旋转喷头时,操作者应控制好旋转喷头以防旋出伤人。
4.7操作者在使用完毕后应先转动压力开关至o位置、再拉下闸刀拔下插头,将电源线、高压软管盘好并把喷枪喷头妥善放好;同时将进水管阀门关闭、进水管拆卸放好。
5.安全注意事项
5.1清洗维护设备以及更换零部件之前应先关闭设备并拔下设备电源插头。
5.2维修、保养设备需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才能进行。
5.3设备运行需设监护人,严禁机转人走。
5.4移动高压清洗机要断电。移机严禁拽软管、拔插头严禁拽电缆、用完喷枪严禁乱扔乱放。
5.5严禁雷雨天使用该设备。
5.6严禁将设备置于温度低于0℃的环境中,在冬季使用应做好防冻工作。
5.7车间使用的高压清洗机原则上不外借,若外借需征得车间主任同意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性方可外借;用完归还时使用部门应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8车间及相关部门应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检查记录。
(二)《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1.1导绳器是否完好、钢丝绳在卷筒上是否错缠、限位器是否限位。
1.2吊钩是否有裂纹是否扭转变形、轮槽磨损程度是否超标。
1.3行车电动葫芦的吨位型号是否清楚、所吊物件重量是否明确。
1.4把子线及控制手柄是否完好、电源闸刀及急停开关是否清楚。
1.5 检查完毕确保安全后方可操作。
2.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要求
2.1吊拉物品应使用专用起重吊索,严禁乱用索具。
2.2起重吊点的选择、吊装物品的绑扎应科学;吊装重要物品须专业人员做好起重作业方案后方可操作。
2.3 吊升重物应平稳,避免震动摆动,应确保离地面100-200毫米低重心运行。
2.4作业过程中应设监护人并清理好作业现场、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2.5现场操作若遇到蒸汽、水雾等影响视线时应停止作业;夜间进行作业应确保足够的照明条件。
2.6在操作中出现电器、设备失灵等异常情况,监护人应迅速按下急停开关或拉下电源闸刀,并及时保护现场寻求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2.7吊装设备工作结束后,应安全放置好重物及索具并将吊钩升至安全位置、切断行车或电动葫芦的电源。
3.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1严禁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3.2严禁在操作中斜拉、斜吊。
3.3严禁吊件在人头上运行。
3.4严禁吊物在空中静止停留时间过长。
3.5严禁在操作中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重物。
3.6严禁在操作中超负荷吊拉重物。
3.7严禁操作方向与操作开关标识不一致。
3.8严禁在操作中将卷筒上钢丝绳全部放完、收绕钢丝绳严禁用手引导。
3.9严禁在光线阴暗看不清吊装物时进行起吊。
3.10行车电动葫芦应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乱指挥、无证操作。
3.11 严禁吊拉埋在地下的、半掩埋的、冻结于地面的、连挂于其他物件的吊物。
3.12使用部门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润滑和日常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1.1在室外或危险区域作业须到安全部门开具《非常规作业证》,以加强监管。
1.2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必须清理现场并携带灭火器,必要区域应备好消防水带等消防用具;同时设好专人防护,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1.3工作前要检查焊机设备的绝缘防护、电源线地线有无破损、电焊钳是否完好、电源接地是否可靠。
1.4焊接作业前,操作工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电焊安全操作要求
2.1在潮湿地点操作时,操作人员应铺设橡胶绝缘垫或木板等搞好现场绝缘防护工作。
2.2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或其它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要加强防护措施,使用24v以下安全照明,并设好监护人。
2.3在推、拉电源闸刀时,应站在闸刀侧面,以防电弧火花灼伤脸部。
2.4焊接密闭容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油罐时,应由相关专业部门人员确定焊接方案后按要求实施;严禁私自进行焊接作业。
2.5在搬运焊机、检修焊机、更换保险丝、改变极性、改变二次回路的布设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方可进行。
2.6安装、检修焊机或更换保险丝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实施。
2.7焊接电源的安全要求:焊接电源必须有控制装置,如熔断器、自动断电装置;焊机外露部分必须有隔离防护装置;焊机须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
2.8刚焊过的工件必须用手钳夹持,以防烫伤。敲渣时应注意焊渣飞出方向,以防烫伤或引起火灾。禁止直视电弧,以防眼睛灼伤。
2.9不得将焊钳放在回路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坏焊机;发现焊机或线路发热烫手时,应切断电源暂停工作。
2.10作业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消灭火种。
(四)《电钻、角向磨光机等移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1.1工作前要检查设备工具的绝缘层有无破损、电源接地是否良好,必须使用专用插座或专用移动电盘。
1.2工作前要检查设备本身零部件是否齐全,防止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伤害。
1.3工作前要清理检查现场做好防缠绕、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并设有专人监护,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1.4操作人员要配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服穿好、袖口系好、带好防护手套、戴好防护眼镜等。
2.安全操作要求
2.1使用电钻、冲击钻、角向磨光机、手提砂轮、磁力钻等过程中要紧握住机体手柄,缓缓用力均匀,以防负载过大烧坏电器。
2.2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要注意使用前后的安放位置,以防设备高温、余热引起火灾。
2.3使用风鼓子、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应注意进出口防护工作。
2.4使用旧书本封胶分切机时应做好与废纸的隔离工作,预防火灾。
2.5使用磁力钻时应选择好磁力平面并验证磁力效果后方可进行操作。
2.6使用万用表、摇表等专业工具时,应做好表体、表笔、表线用前的例行检查,以防触电事故。
2.7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机、手提砂轮等电器设备只适用于干式切割及研磨,作业时不可用水;砂轮片在磨损2/5部分后应及时更换,并重新装夹定位好后方可使用。
2.8工作时要注意保护设备电源线,以防被磨破或烫破绝缘层,发生危险。
2.9移动电器设备的电机降温风叶应及时检查,以防设备发热而损坏设备。
2.10在移动设备位置或更换工具等情况时,必须要拉闸断电。
2.11移动设备的电器部位应做好防水,防止漏电伤人。
2.12在使用过程中操作者要注意不要触及设备转动部位以防伤人;同时将身体偏离设备工具运动方向或屑体旋出方向,以防伤人。
2.13设备使用完毕,要拉闸拆线,清理现场防止误操作。
第6篇 低压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摇表:使用摇表测绝缘时,应有两个人担任,被测设备必须断开电源,验明设备上无电、无人后,方可进行,测完后应对地放电。
2、用摇表测量电容设备时,必须先对设备放电,然后再测试,测试完毕后,在对地放电。
3、行灯:使用电压为36v、24v、12v,行灯变压器一、二次接线要标志明显,以免接线错误,当检修临时照明使用大灯口及500w白炽灯时,必须保证灯口、线灯完好无损,不漏电。
4、行灯变压器外壳应接地良好,不得漏电,行灯头要有保护罩,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区域禁止使用手持式行灯。
5、严禁使用自偶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使用。
6、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必须完整,机械防护装置必须完善和固定可靠。
(2)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应用多股软电缆,必须完整,开关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线。
(3)对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使用时应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转动部分是否灵活。
(4)工具在接通电源后首先进行验电,在确定工具外壳不带电时方可使用。
(5)在使用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工具的使用说明操作,移动时应手握工具机体,严禁拉着电缆移
动工具,并随时防止电缆擦破,割破或轧坏。
(6)工具的软电缆不宜过长,电源开关应设在明显处,周围不应有杂物,保证接通和断开时操作方便。
(7)注意: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上一定要串联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得使用。
第7篇 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间应在电工证有效期前一个月提前上报生产安全部进行复审,严禁无证从事电工作业;
2、使用的配电箱、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电缆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裸露;
3、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严禁脸部面对闸刀操作;
4、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5、使用手电钻、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可靠接地,若单相其插头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若双相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不得将工具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导线断裂发生事故;
7、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8、移动某些非固定电气设备,如风扇、吸尘器、电热器、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9、雷雨天,不得进行攀高作业,不得随意开启浴室,不许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导线接地的20米范围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使用1211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11、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或湿布擦拭设备或电气元件,以防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
12、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在电器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停电、验电、悬挂接地线悬挂警告标识牌和装设护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14、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有专职的监护人现场负责工作人员的监护任务,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进行不安全工作的,应立即指正;
15、严格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杜绝因为没有交接清楚而引起的设备及其他安全事故;
16、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7、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18、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事故停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的情况合理布设,并应符合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20、凡易于被碰触到的带电设备应设围栏,并挂警告标志。
第8篇 井下电工电器设备操作规程
l、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示牌,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方可联系送电。
(2)、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型电器仪表检测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电器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砸伤,保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油或凡士林油。
(4)、每季应对过载、短路、漏电保护整定一次,不经主管电器技术人员的同意,不得更改备保护系统的整定值。
(5)、总电源开关漏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整定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
(6)、工作面固定,配电点应设就地接地极。
(7)、任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器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8)、电器设备各联接装置必须紧固、可靠。
(9)、各电器设备应有检修记录和运行记录。
2、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旋堆放的电缆应成8字形,并保持有足够的弯曲半径。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3米,严禁用铁丝吊挂。
(3)、拆接移动电缆时,电缆插肖应妥善保护,不得砸碰,不得放在水中浸泡。不用的电缆插肖座加堵盖。
(4)、电缆接头或护套损伤时应按部颁发的规定热补。
第9篇 电器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
3、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4、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5、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6、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9、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1、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10篇 电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1、电器设备应置于干燥场所,以免受潮漏电。
2、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精密仪器需要配置稳压电源。
4、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
5、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不可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防止触电。
6、化验室电器设备必须有效接地。
7、禁止将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严禁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线的干燥。
10、首次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止因运输震动使电线连接松动,确认没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使用。
11、使用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12、发现设备漏电应立即停止使用。
13、 电热干燥箱的使用操作规
14、应安装在室内干燥和水平处,防止震动和腐蚀。
15、 使用时插上温度计后将排气孔打开,放出箱内水汽。
16、 接通电源时若发现灯不亮时应停电检查,修理好后再用。
17、没有控干的物品,不得在电热干燥箱内进行干燥。
18、电热干燥箱内禁止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腐蚀性以及饮食之类的物品。
19、电热干燥箱搁板的负重不能超过10kg,试品排布不能过密,散热板上禁止放物品,以免影响热气向上流动。
20、恒温后一般不需人工监视,但为了防止温控器失灵,需30min观察一次温度。
21、观察工作室内样品情况时,可开启外道箱门,透过玻璃门观察。但箱门以尽量少开为宜,以免影响恒温。当工作温度在200℃以上时,箱门应缓慢开启,避免玻璃门骤冷而破裂。
22、电热鼓风干燥箱,在加热和恒温过程中必须将鼓风机启开,否则影响工作室温度的均匀性和损坏加热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