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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7 16:06:06 查看人数:5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第2篇 电气设备故障复位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电气人员在接到设备跳闸故障后,必须带全必备工器具立即赶到现场。首先观察模盒或开关外观,然后判定模盒或开关内元件动作情况(如热继电器、空气开关、冲击继电器及综合保护开关等)。

3、热继电器、冲击继电器或综合保护开关动作,在确认现场设备确有过载冲击后,可先进行复位操作;1小时内连续复位不得超过3次。

4、空气开关动作或主回路熔断器烧断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确认开关分闸状态且验电通过后,首先将模盒或开关拉出,对空气开关下口或熔断器下口所带元器件及负载进行相间、对地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还原并进行复位操作。

5、特殊情况下,需要设备多次复位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或中控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复位。

6、交叉作业,情况复杂时,可增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监护人还应监护其他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火灾、爆炸、掉落、中毒等。

第3篇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0条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116条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第117条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指示准确、清晰。

第118条控制、监视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第119条设备内部腔无灰尘、无积水、无其它异物。

第120条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

第121条所有紧固间齐全、完整、无松动。

第122条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的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线头'。

第123条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第124条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装置。

第125条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撤除方法

第126条先撤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件。

第127条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撤除。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28条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撤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129条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牢固,把个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第130条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导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第131条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第132条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第133条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第134条在符合本规程的程序操作、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述程序操作:

1、检查各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采区变电所相应的高防开关试送电3次。

3、合上综采面高压隔离开关。

4、合上综采面高压负荷开关,试送3次。

5、逐条支路单机试送电,先点动,当电动机转向正确后再试运转。

6、联合试运转

第135条撤除设备时,先停电、验电,检查确实停电后,瓦斯浓度在1%一下时,再将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才有权取下此牌。

第136条严禁带电撤除。

第137条拆除电缆时,先拆高压后拆低压,先拆动力线后拆控制线。

第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2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6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7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它用具。

第9条 在起、拉、吊、动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0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1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四、操作顺序

准备工具、材料、配件-设备拆卸-详细检查内部损坏程度-进行检修检验-检验完后装盖-试运转

五、正常操作

第12条 折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作业。

第13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操作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件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4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头、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5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现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6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7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18条 防爆电气设备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19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和标志牌。

第20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第21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1、防爆电机的检查:

(1)电机外壳不得有裂纹、开焊与变形,零配件无损坏。

(2)电机用的坚固件齐全,螺丝不滑扣。

(3)转子里外不盖无损坏。

(4)轴承不应有裂纹、脱皮、点蚀、变色和锈斑。

(5)定子铁芯、绕组表面应清洁,绕组绝缘,不应有明显损坏及老化现象。

2、防爆开关的检查:

(1)防爆开关的各部件无损坏,外壳无变形。

(2)隔爆开关内部若有锈蚀,须涂耐弧漆。

(3)检查停开按钮、手把轴,检查隔爆面磨损情况,并查验间隙应符合gb3836标准。

(4)检查线柱、绝缘垫衬,其配合间隙符合gb3836标准。

(5)接触器传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其技术数据符合质量标准。

(6)隔爆面间隙、粗糙度、隔爆面长度符合gb3836标准。

(7)隔爆开关正反向刀闸合到位,接触面积在75%以上。

第22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到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3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填写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4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姓名。

第25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5篇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值班电工、维修电工上岗须穿绝缘鞋,夏天不准穿汗衫,切换高压令克须穿绝缘套鞋及戴绝缘芋套,并使用绝缘垫,切换高压令克时需有一人监护。

2.节假日,除有特殊通知外,必须切断部门的动力照明电源。

3.值班电工、维修电工每班应定期巡视检查,遇有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时对室外电气设备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遇有雷暴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及火警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操作工有权切断电源以保安全。

4.自发电切换可根据自发电切换操作规程。

5.配电间不准吸烟、幽酒,不准看闲杂小说,不准打牌、弈棋、闲杂人员不准进入配电间,外来人员出人需办理登记手续.

6.如必须采取不停电检修时,应由二人以上操作,一人监护,一人维修。部分设备停电检修,须由专人切断部门配电屏自动空气开关及隔离开关,悬挂标志,并切断部门断路开关。全校停电检修须由专人负责切断各分路自动空气开关及隔离开关,然后切断总空气开关及部门隔离开关,悬挂标志牌,检修完毕后,由专人合闸送电,送电后须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待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7.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紧急解救触电者,可以不经许可即切断电源,然后抢救触电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8.每年应进行一次接地网的检查,观察是否有断裂,以消除缺陷,对有锈蚀的联接导体应除锈涂漆,检测各点接地体电阻值,并做好记录。

9.每年应进行一次保护系统及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线路的检查,清扫仪器和继电器、接触器、紧固接线端子;检查接点有无烧坏或接触不良;检查导线的标志牌、接线排是否完好,检查继电器、接触器工作时噪音是否严重;检查一次线路及二次线路,保证接线整齐、准确、完整;检查按钮是否灵敏,消除接触不良现象;检查电气机械部分,保证操作灵敏可靠;检测绝缘电阻值及电气箱柜接地体电阻值,并做记录。

第6篇 电气设备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触电事故是指人体接触到机械设备的“带电”部分,从而产生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且其后果一般都相关严重。

生产车间里用电设备很多,每位作业人员接触电气的机会较多,故需具备和执行各项用电安全知识。

所有设备的电气安装、检查与维修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启动等操作,只可依本人从事的岗位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并依其操作指引进行正确操作,不可超越规定的操作权限。

严禁私自操作自己目前岗位以外的电气设备。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的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维修,也不得带故障运行;需及时汇报自己的上级联络专业人员处理。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将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在操作闸刀开关和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以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

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确保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之处,否则接地或接零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需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并收好电导线并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拉去以防磨损;若导线被硬物卡住,切忌硬拉以防拉断导线。

对于电源连接必须使用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的插座和插头配合使用,并确保其接触良好和插脚无裸落,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座供电。

对于确需移动使用的设备工具如吸尘器、手动电钻等,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减少导线的扭曲和他物的重压或穿刺,以防漏电的发生。

在放置液体状物品时,应置于不易碰翻及即使碰翻而液体也不会渗入机器设备内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位置。

在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止短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当插头长期(一般为一年以上)插入插座,则至少每年一次拨出清扫插头处的积尘,以防止积尘引致短路和电击事故。

第7篇 医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切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上级电力调度的指示,并根据倒闸操作的内容和步骤,在由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下进行。(可以由一人进行拉开断路器的操作等除外)。

二、设备的停运,应先拉开断路器,以切断区负电荷电流,设备送电,应最后合上断路器,以接通负荷电流。

三、操作隔离开关前,应先注意检查相应的断路器,必须在拉开位置,设备停运,应先拉线路侧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电源侧)隔离开关。

四、变压器投入或切断,应由装有继电保护装置的电流侧进行,并将主保护全投入。投入时,先投电源侧,后投负荷侧,切断时,先切负荷侧,后切电源侧。

五、拉合隔离开关应迅速果断。操作中发生错合隔离开关时,不准再行拉开。错拉隔离开关时,在刀片刚离开固定触头时便会发生电弧,这时应迅速合上电离开关,但如隔离开关已全部拉开则不允许将误拉的隔离开关再合上。

六、在工作地点的有关设备上工作,应悬挂标示牌,例如: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则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牌,这些部位的标示牌并应与操作把手加锁配合、以防止误合闸,当确认检修完毕后,方能送电。

七、遇有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故障,应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组织修复。

八、停电顺序,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的顺序与停电顺序相反进行操作。严禁带负电荷进行拉合隔离开关。

九、为确保电器作业安全,所有使用的电气安全用具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试验合格,再规定的安全使用有效期内使用。

第8篇 移动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电准备(准备接电源)前设备检验

1、 设备端:外观完好,无变形,破损,无松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可靠、开关灵活,电线线路清晰、顺畅,无损坏、扭曲、打结部位。设备安装,放置稳固可靠。电气部分干燥、干净,严防水渍、浆料油污等存在而破损绝缘,危及人身生命安全。

2、 电源端:必须有相应容量的电源开关,并进行一次试验检查,不合格时,禁止使用。接线必须使用专用插头、插座。特殊情况下,必须由电工接线,严禁私自接线

3、同时设备端至电源端的电线不能太紧,要留一米以上的余量,电线在电源端尽量固定。

二、上电操作

1、将随机(设备上)控制开关至关位置。

2、电源开关至关位置,将插头插好到位,合闸至开位置,即送电。

3、打开随机开关,即可使用(注:带指示灯的设备此时指示灯亮)此时如果出现异常(电机不转、线路打火、设备噪音异常及出现冒烟、气味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以防事故扩大,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二、 停电操作

1、 先关闭随控制开关,在电源开关置关位置。

2、 拔下插头,收起电线即可。

三、 设备使用

1、 使用过程中,辅助操作(主操作)者要对工作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警戒,对不利因素要及时处理。

2、 使用过程中,操作者要不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停转、异味、火花、指示、显示异常等),要马上关闭开关断电源,通知电工解决。

a) 使用过程中,操作者要精力集中,因工作需要流程(程序)变换(交叉)或工作地点转移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在进行工作转移。

b) 使用过程中,短暂停用或因工作原因留用而暂停的设备,要及时关闭电源,对其安全因素(撞、砸、水、油、浆、涂料等)人有必要措施。

c) 在使用过程中,电源开关的合一断,必须由同一人担任操作。送电、停电必须有口令传递,主、副操作人明确。

d) 设备运输及存放

1、 首先,设备随机开关设置安全,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其次,电线布置规范,移动部分有专门搁置轴或支架,严禁任意缠绕及堆放,以免造成电线断芯而损坏设备。

2、 运输时,首先要考虑设备安全,对开关电源指示灯、插头、接线盒等易碰装损部分 保护好,措施必须可靠可行。

3、 严禁使用电线当绳索,拉拽设备。

4、 在运输和存放中,要保证设备防水、防潮、防油污等。以免损坏设备绝缘。

e)对操作人员要求

操作人员要有相关的操作证,或经过相关培训,达到相关设备所要求水平,并经过公司有关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操作该设备。

第9篇 砂石生产系统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停送电规程

总则:变电所的操作必须由二名正式值班电工来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是事故处理工作,不允许独自一人采取任何处理步骤。

操作准备:执行操作任务时,操作人员必须明确操作目的和停送电的范围。

操作步骤:停电时,先拉启动柜上的空气开关,再拉动力屏上的空气开关;送电时的操作步骤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切除变压器时,先停负荷低的断路器,后听电源侧的真空开关或跌开式熔断器;操作跌开式熔断器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的操作步骤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基本规定

参加施工、运行、维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作业施工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定,工人必须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值班运行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要求身体健康,精神饱满。

安全规定

严禁在配电房、控制室、操作室内堆放杂物和其它器械,保持干净、整洁。

严禁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控制室、操作室停留,玩耍。

高压设备运行时,不得进入隔离遮栏和高压开关柜内,高压开关前地面铺设绝缘胶垫。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先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操作规程

送电前必须使高、低压电源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检查操作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送电操作需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执行。

送电时按照先送高压电源后送低压电源的顺序,合闸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开关的顺序进行,停电时顺序相反。

停电时,按领导或调度的命令,由值班长或值班负责人按停电的顺序指挥值班电工操作执行,并做好记录。

停电后挂好停电牌,没有调度命令及值班长指令,任何人不得送电。

生产系统开机、停机的信号:

a准备开机:一长哨-----------回铃

b开机:二长哨-----------回铃

c下料:二短哨-----------回铃

d停料:三短哨-----------回铃

e停机下班:五长哨-----------回铃

f找 电 工:六短哨-----------回铃

第10篇 电气设备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 操作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4条 127v手持式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

第5条 工作面使用的电器设备,其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规定。

第6条 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7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潮、防水、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8条 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9条 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有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第11条 停电后必须进行挂牌、加锁或专人看守,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第12条 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移动电站拉移

第13条 拉移操作前要注意事项:

1.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2.检查变电站牵引绞车锚固定位置,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信号齐全灵敏。回头轮生根稳固,连接装置安全可靠。

3.在巷道坡度超过5°时,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并采用双牵引,在巷道坡度超过100m 时,在电站下山方向用φ350m的优质圆木打生根柱,串车之间用保险绳。

4.检查变电站串车之间联系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路、枕木倒板、夹板及巷道支护等,必须安装牢固。

5.检查电缆、管路,保持吊挂整齐,随车前移不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第14条 拉移操作

1.拉移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派专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哪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止拉移操作,检查处理无误后才能继续位移。

2.拉移绞车预紧,解除生根链,打开不倒翁、挡车器。

3.拉移过程,中间监视人员必须站在串车前行或车辆可能掉道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观察。

4.拉移工作应徐徐进行,同时前后照应,对由于巷道拐弯、起伏地段,设备可能碰撞位置,预先采取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第15条 拉移完毕后注意事项

1.拉移到位,停止牵引,变电站应在道上敷设3道生根锚链,至少设两组挡车器,间隔不少于20m,锚链和挡车器不得设置在接头上,在坡度大于5°的下滑方向上附加合格的圆木切柱,牵引装置应松弛,并应停电闭锁。

2.在新的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的调整、吊挂和接地装置的安装敷设。

3.全面检查车辆连接、两端锚固、设备安装、管线吊挂、接地装置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投入运行。

4.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型,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接线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第11篇 电气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四)、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五)、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12篇 电气控制柜体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一、总则

本柜体作业规定了低压配电产品的装配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组装的各类低压配电产品如:开关柜、动力箱、配电箱、控制屏、台、母线插接箱。二、装配规程

2.1 在产品装配前,应对下列各项逐一进行检查,做好工艺准备。 2.1.1 结构应该符合该型号产品结构的要求,产品应有固定的安装孔。

2.1.2 门应能在大于90°角内灵活转动,门在转动过程中不应损坏漆膜,不应使电器元件受到冲击,门锁上后不应有明显的晃动。

2.1.3壳体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光洁均匀,不应有焊穿、裂缝、咬边、溅渣、气孔等现象,焊药皮应清除干净。壳体表面处理后,漆膜表面应丰满、色彩鲜明、色泽均匀、平整光滑、用肉眼看不到刷痕、皱痕、针孔、起泡、伤痕、斑痕、手印、修整痕迹及沾附的机械杂质等缺陷。

2.1.4产品上所有电镀件的镀层(包括元器件本身的电镀件的镀层及紧固件)不得有起皮、脱落、发黑、生锈等现象。

2.2 元器件选择及安装

2.2.1 产品内选择的电器元件和材料,必须符合认证产品要求和图纸的要求,在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征得同意并得到相关批准进行认证规定范围内的代用。

2.2.2元器件必须采用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非认证产品不得使用。

2.2.3产品上的所有指示灯和按钮颜色应符合gb/t 4025-2003的规定,或符合原理图或接线图的规定。

2.2.4 所有元器件应按照其制造规定的安装使用条件进行安装使用,其倾斜度不大于5°,必须保证开关的电弧对操作者不产生危害,手动操作的元器件,操作机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2.2.5所有元器件均应牢固的固定在骨架或支架上,每个元器件应标注醒目的符号,使用的符号或代号必须与原理图或接线图一致。

2.2.6 辅助电路导线的端头与元器件连接时,必须穿导线号码管,标号应正确清楚、完善牢固、有永久的附着力,标号必须与接线图标号一致。

2.2.7安装的元件应操作方便,操作时不受到空间的妨碍,不能触及到带电体。

2.2.8安装在同一支架(安装板、安装框架)上的电器元件、单元和外接导线的端子的布置应使其在安装、接线、维修和更换时易于接近。尤其是外部接线端子应位于地面安装成套设备基础面上方至少0.2m,并且,端子的安装应使电缆易于与其连接。必须在成套设备内进行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是易于接近的。对于地面安装的成套设备,由操作人员观察的指示仪表不应安装在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处。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等,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高度上;其中心线一般不应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2.2.9开关器件和元件应按照制造商说明书(使用条件、飞弧距离、隔弧板的移动距离等等)进行安装满足电器元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例如,满足飞弧距离,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2.2.10保证一、二次线的制作、安装距离,发热元件应置于开关柜的上方,且应与绝缘导线保持一定得距离。

2.2.11同一批次的相同产品的装配应一致。

2.2.12元件或附件安装在相应的支架或安装板上,再将支架或安装板装在箱体上;或直接安装在箱体上。准确测量、调整安装位置后将其紧固,调整时不得重击零部件和电器元件。

2.2.13组装所用紧固件、金属件的防护层不得脱落、生锈。螺钉选择要与元件上的孔相配。紧固后螺钉露出螺母3-5个螺距,其螺栓的拧紧力矩。

2.2.14组装时要充分考虑接地连续性,箱体内任意两个金属部件通过螺栓连接时如有绝缘层均应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地垫圈,并注意将接地垫圈齿面接触零部件表面,以划破绝缘层。

2.2.15安装因震动易损坏的元件时,应在元件和安装板之间加装橡胶垫减震。

2.2.16对于有操作手柄的元件应将其调整到位,不得有卡阻现象。

2.2.17装配后将元件上拆下的紧固件、保险芯、开关盖、把手、灭弧罩等全部安装好。

2.2.18各种防护板应安装到位。

2.2.19 电器元器件装配后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2.2.20各类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如下:

2.2.20.1框架式低压断路器

(1)架式低压断路器相对比较重,一般宜安于屏后的下方,并应采用机械强度较大的角钢作为安装板。

(2)将开关体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装置在开关柜底座里,摇动操作手柄使本体能在导轨中前后滑动,开关的三相主触头及辅助电路的滑动触头能随之接通与断开,使接通、试验、断开三个位置符合说明书要求。

(3)应通电检查各脱扣器是否灵活,合、分闸是否灵活可靠。

2.2.20.2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

(1)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打开外壳才能进行安装,要防止外壳的机械损坏,它的接线通过接线螺杆实现,应注意其接线螺杆与屏板孔的爬电距离,避免造成绝缘强度不够而短路。

(2)断路器上端留有足够的飞弧距离,具体参照各型号规格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3)塑壳断路器进线端的相间隔弧板必须装牢固,以免在合闸或承受短路电流时造成相间飞弧故障。

(4)低压断路器的静触头(上进线端)应与电源引进的导线或母线相连,而接到用电设备的导线或母线应接到下出线端上。

2.2.20.3接触器类

(1)检查产品的铭牌及线圈上的技术数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2)接触器触头部分应平整,不应有金属碎屑烧伤的痕迹,触头的接触应紧密,各触头分合闸顺序且正确,触头表面不应有油污。(3)大中容量接触器动作时吸合力较大,将对周围怕震的电器产生不利影响,安装时必须考虑,一般将其安装在屏后下部。

(4)中小容量接触器采用瓦片型接触片压紧导线,接线时一定要把导线压紧。(5)接触器灭弧罩与金属器件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2.2.20.4熔断器类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熔断器底座的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选择与孔径相符合的螺钉,紧固时不要用力过大,熔断器底座垫有橡胶衬垫或弹性纸衬垫。

(3)rl1型熔断器,为保证更换熔断体,旋出瓷帽后螺纹不带电,在接线时电源线接于下接线端即1号端子,用电设备应接于上接线即2号接线端子。

(4)接线时一个端子两根导线间应采用铜片隔离并将弹簧垫压平,以减少接触电阻,使其导电性能良好。 3.2.20.5热继电器安装:热继电器应垂直安装,调整和复位的热继电器元件安装在易于接近的地方;盖板向上,严禁倒装。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选择要与被保护电路的电流相匹配。

2.2.20.6电力电容器

(1)检查电容器外壳质量,瓷瓶不应有裂纹和缺口,引出线端连接用的垫圈、螺母齐全,充油电容器箱不应有膨胀和漏油现象。

(2)电容器分层安装,层间距离不小于50mm。处在同一水平的电容器间距,制造厂无规定时,间距不小于100mm。

(3)电容器必须采用多股软导线连接,且不应使电容器绝缘瓷瓶受力。

(4)电容器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2.2.20.7端子的安装: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便于更换且方便接线,离地距离宜大于350毫米。

(2)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隔板。

(3)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其它需断开的回路宜经特殊端子或试验端子。试验端子应接触良好。

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允许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2.2.20.8电流互感器安装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互感器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用万用表检查二次线圈是否完好,二次线圈不得开路,互感器外壳及二次线圈一端必须接地。

(3)各相电流互感器的中心线一般应安装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开关出线在同一垂直线上,穿心式电流互感器母线应位于孔中心的位置,不应使互感器受到外力,且注意互感器安装方向,不得装反。

2.3紧固件的使用

2.3.1用以固定元器件及压线紧固螺钉应拧紧,无打滑及损坏镀层现象,并有防松措施,拧紧后螺纹露出螺母或套扣的固定板长度2-5牙。不接线的螺钉也应拧紧。

2.3.2用以与壳体连接的元器件应采用爪型垫片,以保证与壳体接触良好,符合保护电路连续性的要求。

2.4 一次绝缘软母线

2.4.1 一次绝缘软母线的选择应满足回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其绝缘等级应大于各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一般采用黑色铜芯导线。

2.4.2 软母线在配线时应拉紧挺直行线应平直齐牢,整齐美观,尽量减少重叠交叉。

2.4.3软母线可以在硬母线平弯机上进行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得软母线绝缘直径的三倍,但导线线芯和绝缘都不能损坏.

2.4.4根据铜芯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来选择相应的接线鼻。

2.4.5根据接线鼻的尺寸,用电工刀削去导线两头的绝缘层,误差不超过±(1.5-2)㎜。导线削除绝缘层后,在导线芯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痕,以免弯曲时导线断裂,削去绝缘层后,应将线芯表面的污物和氧化层除去,以保证接触良好。

2.4.6将导线线芯插入接线鼻的圆管中,用压模或冷压钳压接,压接牢固,但线芯与接线鼻接触处,不得有明显的变形。

2.4.7多根绝缘导线并列在接线鼻铜管中压接时,伸入铜管的裸露部分应尽可能短。

2.4.8软母线在电器元件的接线端连接时,不应使接点受到任何附加应力。

2.4.9一次软母线一般采用绑扎线进行帮扎固定,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缠绕管绕扎,控制屏(柜)则一律采用行线槽固定线束。

2.4.10绑扎线的每扎距离保持在150㎜左右,拐弯处可适当加密,但不能再弯曲部分绑扎。绑扎线的圈数,以扎线与导线成正方形为基准,且最少不低于三股,绑扎线扎成后,接头应留在不可见部位。 2.4.11导线在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大小适宜的保护套。

2.5二次配线规程2.5.1根据过门线、接地线和固定压板安装位置确定导线总走向,固定线束采用bv系列导线,活动线束采用bvr系列导线,颜色一般采用黑色,应选用认证产品申报的厂家的ccc认证合格的产品。

2.5.2电压回路导线截面选用1.5平方毫米,电流回路选用2.55平方毫米的导线,特殊情况按要求选用。

2.5.3二次导线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强力拉伸导线及其绝缘被破坏的情况。导线排列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弯曲时对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3倍的导线外径,并弯成弧形,导线交叉时,则应少数导线跨越多根导线,细导线跨越粗导线为原则。

2.5.4布线时每根导线要拉勒挺直,行线做到平直整齐,式样美观。导线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合适的保护物,如橡皮护圈。

2.5.5导线束用阻燃缠绕管绕扎。2.6.6活动线束多于10根时,允许分束捆扎。

2.6.7二次线束用螺丝压板固定。2.6.8活动线束的活动部位两端固定时应考虑减少活动部位的长度和减少活动时线束的弯曲程度。2.6.9每一个接点接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当需要连接两根以上导线时,应采用过渡端子,以确保连接可靠性。2.6.10各类压接式端子必须用螺钉将插入导线压紧,不得有松动现象。

2.6.11当接线端子为螺丝连接时,多股导线必须采用相应规格的冷压接头。

2.6.12二次导线用螺丝、螺母、平垫、弹垫压接紧固,插入部件后,弹垫应压平。

2.6.13二次线与母线相接时,应在母线相接处钻φ5mm的孔,用m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紧固。

2.6.14号码套管连接后应同元器件安装平面平行,标号字迹的方向符合国家国家制图标准线性尺寸的数字注法。

2.6.15号码套管字迹应按国家机械制图规定标准字体用打字机打印,字迹内容同二次接线图一致。2.6.16号码套管当导线连接后距接线端子距离为1.0~2.0mm,当无外力处于垂直位置时应不存在滑动现象。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2 主要内容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2.2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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