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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69

气焊气割操作规程

第1篇 气焊气割操作规程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老靠,无泄漏。

1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

1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使用铁器敲击,应使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吹风时不准使用,使风时切忌对准面部。

1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用碱水清洗晾干,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0.15mpa时应停用。

1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留有余压。

1焊、割时不准将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照明。

1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和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特殊清況应及时采取措施。

1如发现焊、割出现爆炸声或暴震现象,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乙炔调节阀和氧气调节阀,待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

第2篇 气焊气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乙班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乙炔瓶、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程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乙炔瓶、氧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 脂的泥垢。

3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试验有无漏气。

4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与氧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距离不得小于5米。

5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 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和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减压阀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保温。

7 焊接场地应设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器上。高处切割作业要采取防火、防烫、防切除物坠落的措施。严禁手持连接胶管的焊炬爬梯登高,且不得将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8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场地,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

9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有关部门检验和试验、校验、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10 点火前应迅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咀出口,不准对准脸部试风,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点火,后开氧气调节火焰,焊(割)炬不准对人,燃着的焊(割)炬不准放在地面上或工件上。关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第3篇 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氧气瓶、乙炔瓶所设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5、氧气瓶和乙炔瓶在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6、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8、不得手持连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9、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10、氧气瓶、乙炔瓶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11、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

12、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13、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超过1.5-2.om3/h。当需用较大气温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第4篇 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 ,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2.9% -- 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来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超过40瓶的乙炔库房,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焊炬的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漏气现象。

3)在前二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点火检验,点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给乙炔气,另一种先给氧气。比较安全的点火方法是先给乙炔气,点燃后立即给氧气并调节火焰。

4)停火时, 应关乙炔后关氧气,这样可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5)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这样倒袭的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灭。

6)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应拧紧调节手轮并挂在适当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胶管。

8)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胶管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同时也不允许连有气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锁在工具箱内。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工作场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点火试验。如果点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现象,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这时应松开割嘴进行检查。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乙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6、胶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须将交胶管内的化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

3)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管身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4)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否则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打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这样可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引起爆炸着火。

6)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0-81规定,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1-81规定,乙炔胶管为黑色。

7)胶管的长度不应过长,过长会增加不安全因素。

8)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

7、安全泄压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阀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规则规定,安全开启压力为0.115mpa。使用时应通过调节螺栓调节好开启压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排气情况是否正常,防止排气管、阀体及弹簧等被乙炔气流中的灰渣、粘性杂质及其他脏物堵塞或粘结,以保证安全阀的灵敏有效。

3)如发现安全阀漏气或不停的排气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检修和调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发生爆炸,要按规定使用爆破片及时更换新的,

2)不得使用铜板、铝板、铁板等代替。

8、指示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压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要经常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

2)要经常注意检查压力表指针与波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压力表进行检修或更换新的压力表。

3)压力表一定要保持洁净,表盘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盘刻度要清楚易见,以便观察指针指的压力值,否则不得使用。

4)压力表的连接管要经常或定期的进行吹洗,以防堵塞。

5)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应校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②、氧气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气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2)安装氧气表以前,要微开氧气瓶阀,吹净瓶口处杂质,随后关闭瓶阀,并开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对人体,同时要将调压螺杆松开。

3)装卸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有滑丝漏气现象,以免因装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气胶带。

4)开启氧气瓶阀时,要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而引起静电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气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应必须擦洗干净后再使用。

6)应经常检查氧气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故障,一定要及时修理,修好后再用。

9、对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发现有问题(乙炔流量不足或带水过多等)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在任何情况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无水情况下进行工作。

2)每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点火前,应排净回火防止器的空气(或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

4)每次发生回火后应检查水位,器内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计(或水位阀)标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过高,以免乙炔气带水过多而影响火焰温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时应垂直挂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后应将水全部排出、洗净,以免冻结。如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绝不能用明火或红铁烘烤。

7)乙炔容易产生带粘性油质的杂质,因此应经常检查止回阀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现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

第5篇 气焊气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气瓶及附件是否齐全、可靠。仪表、胶管、焊(割)枪是否漏气,气瓶及附件禁止沾有油脂。

2气瓶中应留有不低于0.5kg/cm2的余压。

3工作场所不得堆放10支以上的备用气瓶。

4气瓶距明火应保持10m远。

5乙炔气瓶不得平放或倒置使用、气瓶减压器不得相互对视放置。

6无论何种情况,带压气瓶不得用火烘烤。特殊环境应采取防止气瓶过热措施。

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8工作完毕,应旋紧气瓶阀门,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9在易燃区焊(割)时应办理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10常压焊接时,须经安全、机动、保卫部门共同认可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11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保护皮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净。

12氧气输送带需有专人负责,检查管内,不准有油脂赃物。附近不准有燃着的火炉。

13氧气转送带不得与电线靠近,以防发生事故。

14试验转送氧气时,先作一个氧气试验。将氧气打开后须全部检查压力加到各部不漏,方可使用150公斤压力。

15装氧气表前要先将风开一下,吹出氧气嘴里的灰尘,以免堵塞氧气管。

16氧气表安好后须要有标志牌写明风压的低量。

17切断器与容解器发生火焰逆流时,须立即将瓦斯带折叠,以免发生瓦斯爆炸。

18氧气储存室内禁止吸烟,搞火与贮藏油质物品。

19明电线、高压电线以及易燃物品,必须离保险罐5m以外,否则容易发生爆炸。

20检查乙炔和氧气时禁止用火类。可用肥皂水检查。

21使用胶皮管前,应检查是否有漏气的地方。

22瓦斯罐及氧气瓶避免在日光下爆晒或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以防爆炸。

23点火前要检查切断器是否有效,以防回火发生爆炸。

24工作时必需戴好有色眼镜,以免光线刺眼。装卸乙炔桶禁止一人抱,必须两人抬,并把头部避开,以免发生事故伤人。在搬运氧气瓶时必须将帽头戴好,并轻拿轻放,以免发生爆炸。

25高空作业时遇狂风、暴雨、雷电应立即停止工作。

26氧气瓶禁止粘涂油脂,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离开5m以外以免发生爆炸。

27凡遇到没有把握及可能发生危险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班长或车间主任后再进行工作。

28在切割时禁止在乱堆上割,要吊在地面上来割,以免物件倒落发生危险。

2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准放置在工件、地面及设备上。

第6篇 气焊气割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 焊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射吸力,焊嘴,割嘴是否堵塞,胶管是否漏气等。

2、 氧气瓶与乙炔瓶要分开、安全、稳定摆放。严禁油污,不得随意搬动。

3、 严格按操作顺序点火: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再点火。

4、 严禁在氧气和乙炔阀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它物体堵塞焊咀、割咀,严禁用已然火炬放在工件上或对准他人、胶管等物件。

5、 不用手接触被焊工件和焊丝的焊接端,以免烫伤。

6、 气焊熄灭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并报告指导老师。

7、 不能将炽热件压在输气胶管上。

8、 下班时,整理好工具及物件,搞好环境卫生。

第7篇 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工属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全国统一印制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气焊作业。

2、作前穿好工衣、工鞋,戴好工帽,检查气瓶压力表、减压阀、防回火装置、气管是否完好,确定后方可打开气阀;焊接前戴好焊工面罩。

3、不准在带电设备、有压力(液体或气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焊接或气割,也不能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焊接或气割。

4、氧气瓶及气管不得接触油类,乙炔瓶距离氧气瓶以及气瓶距明火、热源应在10米以上,并将气瓶垂直放置,有防倒措施。

5、装减压阀时,人要站在减压阀侧面,不准站在出气口对面,要先轻轻开启阀门,吹出瓶口杂物后,再装减压阀。

6、不在固定焊接场地焊接或气割时,必须开“动火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焊接或气割。

7、室外焊接时,禁止把气瓶放在日光下直晒或和易燃易爆品放在一起。

8、焊接过程中,焊毕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或鸣爆时,应立即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稍停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烟灰,恢复正常后再使用。

9、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应留有不低于0.5公斤的剩余压力。

10、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各阀门并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熄灭余火,把焊枪、皮管收回,放在规定的位置。

11、氧气、乙炔瓶应存放在通风场所,并分开存放;严禁用氧气吹灰等。

第8篇 工地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语牌

工地安全标语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氧气瓶、乙快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三、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就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上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四、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 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 0 米。

六、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现关闭氧气阀。

七、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灵的氧气自动跑尽,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气胶管,外经18毫米应,应能承受 2 0 千克气压,各性能应符合gb2 5 50 - 8 1 《氧气胶管》的规定。

九、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

十二、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十三、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 ( 焊 ) 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椿、缸、箱内。

十四、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十五、作业完毕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燥的地方、减压阀的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十六、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9篇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kg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5、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0篇 普通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 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 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5)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1篇 电焊、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及其助手在进行焊接工作时,应戴有眼镜、手套及帆布工作服,电焊工需戴帆布手套、穿绝缘鞋及防护面具。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体或液体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在易爆物附近,焊接时其最小距离不小于5公尺。

3、禁止在带有压力的容器表面上进行焊接。

4、对于有残余油脂或可然液体的容器,应先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吹净蒸发气体,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可进行焊接。

5、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如进行工作须搭设防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6、焊工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采取防摔措施。

7、电焊工作时应注意:

1)、电焊机要经常保持完好,绝缘良好,接地可靠,电源的接线图不能外露。

2)、焊接工作准备完后,放好电焊线,接实地端,检查无误后,在合闸使用。

3)、移动、修理、调整分头、中间休息,工作结束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线的接地端应直接与被焊件接实,不可用铁轨或承力的金属线缆做电地体,电焊线不准浮放在铁轨和金属线缆上。

5)、更换电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6)、引弧时应通知在场人员保护眼睛。

7)、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方电焊时,应站在绝缘垫上采取防电措施。

8)、清理焊渣应戴眼镜,不要对着在场人员敲砸焊渣。

8、气焊与气割时应:

1)、移动、安装氧气瓶要轻搬轻放,不许强行拖拉滚动撞击金属件,不应放在爆晒的地方。

2)、氧气瓶、氧气袋、焊(割)枪不能接触油脂类、沥青,也不许用油棉丝擦拭气门、节门等。

3)、使用氧气前应装好压力表,拆卸时应关好节门。拆装压力表时正面不能有人,检查表计应站在侧面。

4)、乙炔发生器应有防爆膜和水封等防爆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

5)、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焊(割)枪都应远离易吸和敞开的电源开关、电线,三者之间距离各自都应保持10公尺以外。

6)、开启电石桶和打碎电石都应该带防护眼镜,开电石桶时,不应该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工具,开启电石桶和装卸乙炔发生器时,头部应在一侧,不能在桶盖上方。

7)、引气管应分色表示,敷设管线跨路口、门栏及热力管路时,应加保护,防止损伤漏气发生火灾,软管连接必须吹净,检查试漏不能用明火,应用肥皂水,发现漏气及时修复。

8)、焊(割)枪点火时,先少量开氧气调节门,后开乙炔门,熄火时与此相反。

9)、焊(割)枪点火鸣爆及呛嘴时,应灭火冷却,通畅焊(割)嘴。乙炔管在使用中着火时应弯折软管,然后停止供气,氧气着火时及时放松顶风针,关闭氧气总截门。

10)、结束工作时,熄火关气门,取出电石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的引火源。

11)、其他技术性焊接除遵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各自焊接特点的特殊要求,如氩弧焊、二氧化碳焊接、带绝油沓接等,应遵守各自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12篇 气焊气割的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气焊气割操作,除严格遵守焊接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认真执行以下安全规程。

一、乙炔气瓶的安全

1、气瓶和氧气必须立放,或使用专用托架,以防歪倒;

2、气瓶、氧气瓶不得紧靠放在一起,间隔至少0.5m以上;

3、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4、气瓶不准在露天暴晒和雨淋。

二、氧气瓶的安全

1、氧气瓶的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2、氧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使用过程中,氧气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4、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气瓶;

5、瓶内气体不准完全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6、使用过程中需要侧放气瓶时,必须使用托架;

7、使用完毕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8、气瓶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三、气焊气割操作安全规程

1、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安装后必须拧紧;

2、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3、气焊操作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任何易燃易爆品;

4、在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方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任何作业和人员通行;

5、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6、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

7、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

8、进入地沟或井下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9、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10、禁止把氧气、乙炔管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11、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

12、严禁用氧气清吹导管、器件、或身上的尘土;

13、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14、如果检验气路、容器、接头处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检漏;

15、焊接作业过程中,气瓶必须竖立稳固、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16、焊接作业过程中,气焊、气割设备严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种电线和电缆;

17、气瓶不准剧烈震动及阳光爆晒,开启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扳手;

18、冬季减压器发生冻结,禁止用明火烧烤,可使用热水解冻,并注意胶管内的积水;

19、工作结束时检查现场,确保无明火、无漏气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气焊气割操作规程(十二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老靠,无泄漏。1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1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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