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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第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安全交底内容

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 , 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

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 , 开关动作正常 , 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 , 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 , 机具温升超过 60℃时应停机 ,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 , 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 , 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 , 用力适度 , 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电钻和电锤为 40% 断续工作制 , 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 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 , 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 , 周围应设护栏。

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 , 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 , 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 应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 , 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 , 应立即停机 , 慢慢退出刀片 , 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 , 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 并不得任意更换 ;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 , 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 , 应立即减少推力。

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

2) 击发时 , 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 , 当两次扣动扳机 , 子弹均不击发时 , 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 , 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 , 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被铆接物体上的例钉孔应与例钉滑配合 , 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

2) 铆接时 , 当铆钉轴未拉断时 , 可重复扣动扳机 , 直到拉断为止 , 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

3) 作业中 , 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 , 应立即拧紧。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交底日期:年 月 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2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 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3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二、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三、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四、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五、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六、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七、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八、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九、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十一、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二、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十三、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四、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五、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4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 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5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3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三)

1、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6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7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安全交底内容

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 , 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

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 , 开关动作正常 , 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 , 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 , 机具温升超过 60℃时应停机 ,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 , 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 , 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 , 用力适度 , 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电钻和电锤为 40% 断续工作制 , 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 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 , 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 , 周围应设护栏。

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 , 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 , 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 应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 , 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 , 应立即停机 , 慢慢退出刀片 , 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 , 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 并不得任意更换 ;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 , 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 , 应立即减少推力。

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

2) 击发时 , 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 , 当两次扣动扳机 , 子弹均不击发时 , 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 , 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 , 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被铆接物体上的例钉孔应与例钉滑配合 , 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

2) 铆接时 , 当铆钉轴未拉断时 , 可重复扣动扳机 , 直到拉断为止 , 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

3) 作业中 , 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 , 应立即拧紧。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交底日期:年 月 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8篇 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专人保管、使用、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应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参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2、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用专用电缆,不得任意接长和更换非专用电缆。

3、手持电动工具的运动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4、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手套、绝缘鞋等)。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持握应稳,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斜偏使用。如果发现异常时应切断电源,拔出插头后由专人进行修理。

6、加工件和周围有障碍物黏结不合或有其它影响操作的异物时,应先清理干净后在进行操作。

7、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严禁进行检修、调整。

8、在潮湿和危险的工作场所或在金属容器里作业时,应选用三类手持工具。

9、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由专业人员或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和实验,具体项目如下:

1)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

2)在雷雨季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3)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4)外壳保护接零(地)是否牢固。

5)电缆是否为专用电缆,有无破损和接头。

6)电源接头是否完好无损。

7)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8)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

9)工具部位无障碍。

10)用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一、二、三类电动工具分别不小于2兆欧、7兆欧和1兆欧。

11)保管人员应做好检查实验记录。

10、手持电动工具应达到三级控制三级保护,必须一机一闸,且有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实验。

12、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遥测绝缘电阻,如果小于第9条第10款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具若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或插座开裂、机械损伤等有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1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1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实验,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9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工具时必须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或ⅲ类工具。

(四)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ⅲ类工具,或装置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在外安全监护。

(五)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六)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线。

(七)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八)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九)插头、插座中的接地级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十)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随意拆卸。

第10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 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 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 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 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11篇 机械操作规程木工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

机械操作规程

1、关于木工平刨的规定

(1)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维修或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3)必须安装护手安全防护装置。

(4)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5)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刨窄、小和带疖子的木料。

(6)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2、关于电锯的规定

(1)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锯片上方应安装调节用的金属防护挡板。

(3)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作接零保护。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两手应与锯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手对锯片推料。

(5)未经专业培训者,禁止上岗。

3、关于手持电动工具的规定

(1)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应保持接零。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操作时,必须使用ii类工具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套通信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

(5)使用其它器械式手持工具(如射钉枪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12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十二篇)

安全交底部位安全交底时限20 年 月 日前有效安全交底人安全交底工种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安全交底内容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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