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学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1.只有熟练化学分析工作及其安全操作人员,才允许进行化学分析工作。
2.化学分析室必须保持整洁,并应设置适动的消防用具和通风设备,同时严禁在室内吸烟或者吃东西。
3.化学分析的仪器设备都要按照专门用途使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同时禁止用烧杯或其他试验用容器饮水或装食物。
4.一切存放化学药品的器皿,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注明物质名称,性质或浓度等。
5.不得使用识别不明的化学药品,不可用鼻去嗅觉,识别和直接用手拿取化学药品。配制试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如水和浓酸混合时,应把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把水倒入酸口,以免发生飞溅或爆炸。
6.拆断玻璃玻璃管时,应先用锉刀锉一条痕迹,然后用布包好,握住玻璃管,以大拇指放在痕迹的另一边,向外用力压断,断口尖锐处应加热烧圆,以免割伤。
7.塞玻璃管棒时,应用管棒或塞孔除水或油,轻轻旋转,插入塞子用手握住,不要放在手掌上,以免割伤。
8.有毒药品操作时必进小心,防止四溅,对可能分解或形成毒性易燃性,或爆炸的物质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9.观察热的反应溶液时,应站在侧面,眼睛与烧瓶距离不得小于300公里,过热之溶液,从热源上取下来时,不得立即摇动,以免产生飞溅、崩溅伤人。
10.使用有毒试验剂,必须双人操作,用后应做好解毒处理,才可排放掉。
11.做油类分析要有防火设施,并严格按照工艺程序进行。
第2篇 化学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学分析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人员的操作。
2 操作要求
2.1化学分析员应培养良好的实验作风和实验习惯,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熟悉常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名称、性质、使用方法和保管方法,掌握化学实验以及化验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了解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知道事故的处理方法。操作过程中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试剂用量,以防事故发生。
2.2 化学分析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凡能产生有毒性、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头部不得伸进通风橱内,最好配戴乳胶手套及防护口罩。
2.3 遵守化验室的安全使用原则,对化验室的灭火器材及防护用具应知道其放置位置和安全使用方法。实验室严禁饮食、吸烟。
2.4 化学试剂
2.4.1 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不得任意放置、任意使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靠近热源,避免阳光照射。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4.2 药品领用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操作时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中。实验结束后必须仔细洗手。进行有毒物质的实验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2.4.3 取用腐蚀性药品,如硫酸、盐酸、冰醋酸等时,应戴上耐酸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若腐蚀性物质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干布擦拭后并用大量水冲洗,也可用洗眼器对面部、眼部、脖子或手臂等受伤部位进行紧急冲洗。情况严重的应送医院治疗。
2.4.4 配置大量放热的试剂(如硫酸、氢氧化钠等),应仔细缓慢地将试剂加入冷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在试剂中直接加水配制。如需将浓酸和浓碱中和,则必须先稀释。
2.4.5 加热或蒸发盐酸、硝酸、硫酸,溶解或消化试样时,应该在通风橱内进行。严禁氧化剂、可燃物一起研磨。避免浓硫酸与松节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2.4.6 易燃物质主要有溶剂油、无水乙醇、无水乙醚、石油醚等。该类物质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极易引燃,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
2.4.7 加热易燃物质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或电热套,绝对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暴沸。进行加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2.4.8 每个试剂瓶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标明试剂名称及浓度,严禁标签乱贴。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化学试剂,不得使用。有毒物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2.5 玻璃、陶瓷器皿的安全操作规定
2.5.1 使用及清洗玻璃、陶瓷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
2.5.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2.5.3 不可使用未经烧圆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内进行搅拌。
2.5.4 从高温炉中取出高温物体(坩埚等),应放在耐火石棉板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
2.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2.6.1 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得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2.6.2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以手移动气瓶时,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2.6.3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2.6.4 气瓶使用时应加以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鲜明容易辨认。
2.6.5 定期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7 遵守安全用电规程,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电炉在工作状态下不要离人。操作高温实验时,必须佩戴防高温手套。
2.8 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2.9 每日操作结束后,应将试剂收好,工作台面、地面清除干净,防止残留渣、液引起事故。检查水电气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第3篇 工贸企业环境监测分析及工业化学分析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切试剂药品要有标签。剧毒性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并与一般药品分开。毒性物质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画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样品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用手轻煽稍闻其味即可,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3.严禁器具和食具互相挪用。
4.对于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操作处理。
5.腐蚀刺激性药虑品用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6.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在溶解强碱性试剂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7.实验宣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合理的安排工作台上仪器、药品放置位置,使分析工作有条不紊。
8.进行与易燃性物质(汽油,煤油,酒精等有机溶剂)有关的一切工作时,不允许放在电炉或其它火源附近。
9.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及电热机械是否有合适的垫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和插座,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0.实验室附近应配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发生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同时采取紧急灭火措施。
第4篇 化学分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化学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4、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
5、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
6、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7、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8、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
9、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10、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11、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12、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
13、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4、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5、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6、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
17、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
18、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20、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第5篇 质量控制处化学分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 适应范围
质量控制处化学分析岗位
3 引用
《质量控制处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评价表》
4 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每一项岗位工作内容都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本岗位存在:
触电、灼烫、割伤、中毒、火灾、爆炸
5 安全操作规程
5.1 化学分析岗位
5.1.1 使用电器设备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电炉、电热板与周围物品距离必须大于30厘米以上;取加热的烧杯时,只能使用烧杯夹。
5.1.2 腐蚀性液体试剂的放置高度不准超过80厘米;使用浓硝酸、浓盐酸、氢氟酸、氨水溶液时必须戴橡胶手套,以免烧伤;如不慎将腐蚀性试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涂上药品或就医;易燃化学试剂不准溅到电炉、电热板等加热设备上;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火焰光度计前检查液化气管道是否损害,使用后检查液化气储罐阀门是否关严,防止漏气。
5.1.3 使用玻璃器皿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破碎割伤,并注意烫伤。
5.2 钾钠,全硫 烧失量 水泥组分测定岗位
5.2.1 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
5.2.2 进行钾钠测量时不要靠近燃烧室与烟囱罩,防止烫伤。
5.2.3 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液化气储罐阀门。
5.2.4 称样时要轻轻开启玻璃罩,戴好防护手套。
5.2.5 测量完成后,应先切断电源再清理卫生。
5.2.6 测量全硫如遇停电或电磁泵出故障应立即关闭燃烧管和电解池之间的活塞,以防电解液倒入燃烧管产生爆炸。
5.2.7 必须同时关闭按钮开关和空气隔离开关,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维护。电器由电器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5.2.8 测定烧失量时戴好手套,轻拿轻放,防止坩埚破碎。
灼烧样品时戴上手套,用专用坩埚钳夹取坩埚,从高温炉取出来的坩埚要防在石棉垫上。
5.2.9 有漏电时应切断电源拉下空气开关。
5.2.10 测量水泥组分使用化学试剂时戴上防护眼镜,戴上橡皮手套,对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防止化学试剂飞溅,挥发性的化学试剂,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造成伤害。
5.3 原煤工业分析检验岗
5.3.1 分析仪在加温测试时,注意避免接触高温炉和坩埚,避免引起烫伤。
5.3.2 放入或取出坩埚盖时注意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坩埚钳工具。
5.3.3 高温炉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
5.4 化学分析配药岗位
5.4.1 搬运腐蚀性液体时必须使用车板距地面很低的工具车,严禁人工搬运。取瓶装的腐蚀性液体容器时,必须一只手拿紧瓶子上端,一只手托住瓶子底部,防止脱手打碎容器。
5.4.2 使用浓硝酸、浓盐酸、氢氟酸、氨水溶液时必须戴橡胶手套,以免烧伤;开启易挥发的试剂,如浓盐酸、氢氟酸、氨水溶液,必须盖上湿布再打开;稀释浓硫酸溶液时应在搅拌下将硫酸倒入水中;配制硝酸、硫酸、盐酸、氨水溶液时必须在通风触内进行;如不慎将腐蚀性试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涂上药品或就医;工作结束,离开实验室前要用洗手液洗手。
5.4.3 取出的易燃性化学试剂离热源尽量远一点;配制时易燃化学试剂不要溅到电炉等加热设备上;工作结束,离开实验室前要用洗手液洗手。
5.4.4 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触内进行;严禁水杯、餐杯、食品带入化学实验室,化学实验室严禁吃东西;严禁使用实验室的器皿、仪器做饮食工具;严禁化学药品入口,严禁带出实验室;工作结束后,离开实验室前要用洗手液洗手。
6 相关文件
《质量控制处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评价表》
7 相关记录
《质量控制处化学分析岗位安全检查表》
第6篇 化学分析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化学药品贵重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药品要分开存放,精密贵重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
2、使用酒精灯和电炉加热处理物品时,应加垫石棉网防止炸裂,在给酒精灯加酒精时,应等冷却后,严禁明火加减酒精;
3、处理强酸强碱和挥发腐蚀性液体时,应戴上手套,在通风橱内操作,防止溅出伤害人体衣物,为防止出现受热引起液体飞溅,造成人体伤害,应用潮湿的布盖住瓶口,再开启瓶盖。在环境温度大于20℃时,应提前24小时将药品用冷水降温后再使用;
4、在使用高温炉、烘箱、煤炭工业分析仪等加热设备做试验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在放入或取出坩埚盖时注意穿上工作服、手套与防护镜,严禁用手拿试验器皿,防止烧伤烫伤。严禁将塑胶容器或其他易燃、熔点较低的物品放入烘箱,以防止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5、使用氧气、天然气、煤气等气体时,应先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有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废弃药品试剂必须建立专门的使用、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