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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8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修理机械或车辆须用千斤顶或起重设备将其吊起时,应用专用支架垫稳支妥,不得在支架垫撤的同时在机械或车辆的上、下部工作,不得用砖块等物代替支架支撑。

(2)、不需架起修理的机械和车辆,须将轮的前后用三角挡木垫牢,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人员不得在驾驶室内停留。不得在斜坡上顶架车辆和停车修理。

(3)、在车下作业时,发动机须熄火,接好手制动,如须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修理时,操作手柄要有专人看守。

(4)、在打开发动机盖进行修理时,须把机盖支牢,在检查齿轮部分时不得将手伸入拨动。在校正点火时,要用发动机摇把转动曲轴。

(5)、自卸汽车需要举升料斗修理时,要将料斗支撑牢固,修完后,尽快将料斗落回原位。

(6)、修理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部件时应有专用支架,防止部件摆动。装配发动机需拨动飞轮时应用撬棍慢慢拨动,不得用手直接拨。

(7)、使用拉、拨工具时,工件和拉拨工具中心对正后缓慢加力将工件拉出,需加热拉出时要注意防火。

(8)、在车下或地沟进行修理时,应采用通过安全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伏带电保护网的手提工作灯。工作场地潮湿时应用12伏安全电压工作灯。严禁使用高压电灯照明。

(9)、装卸钢板销子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指对正销孔。使用喷灯加热修理时喷灯储油筒内以加入三分之二的汽油为宜,加油后拧紧盖子,检查有无漏油,点燃时喷嘴不得对人,点燃后慢慢打气。用毕后先关闭喷油开关,慢慢放气。放气时应把喷灯放正,防止汽油喷出。露天作业遇风时,不得将喷灯嘴顶风旋转,以防回火。喷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防止喷灯过热,油质挥发压力增高发生爆炸。

(10)、在填注或更换机械、车辆用油时,应按规定的种类和标准加注。机械、车辆未修完 时严禁发动试车。

(11)、修理场地或车间内的通道要确保畅通,不得随便堆放工件及物品。

第2篇 机械设备维修专业学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安全技术总则和要求:

1、承担修理任务时,按照下达的具体工作,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更不许做私活。当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时,应向组长和老师问明安全技术要求,方得进行工作,确保安全操作。

2、工作时要聚精会神,保质保量保安全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以防止造成人为的事故。

3、不允许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人员交换或代替自己的工作,也不许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过申请借用,并征得老师的同意,方能使用。

4、试机时,禁止触机运转机构的衔接部位和其他运转部位,也不许随便摸弄电器导线与接地线。在工作中有疑问时,要及时向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

5、拆下的机件和加工完毕待装配的零件,都要放置妥当,防止撞击碰坏,更不要乱堆乱放,以防丢失或阻塞通道。

二、工作前:

1、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一切防护用品,将上衣袖口扎紧。

2、准备和检查好上班用的各类工具和夹具,以便安全使用它们。

3、不许用偶尔见到的或未经检验过的工具,使用的工具应适合下列条件:

a、锤头应当有凸型,不得歪斜和卷口,锤柄用硬木制作,长度比例适当,装束要结实牢固,顶头用铁契子逆契,避免滑脱。

b、使用成套的各种扳头(导板、套扳、内六角扳)必须与螺钉头和螺帽头的尺寸相符合。

c、螺丝刀(旋凿)刮刀、铲刀等必须装有手柄,否则不得使用。

4、如短小扳头扳不动生锈的螺丝帽时,不许用锤敲扳头,也不许在扳头柄上接套管子,(防止敲坏和扳断扳头),应调换使用较大的扳头。

5、应将自己的工具按次序放在工作台上或工具箱里,并保持清洁,以致达到文明生产和使用方便等要求。

6、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加工时,要夹持合理,松紧适当,既防工件被夹坏,又防太松夹不牢。工作要准备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地点,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

7、进行小修理时,工作位置上,应备有可搬移的工具小车和工具袋,及煤油清洗零件的盛器、(铁桶、盘盖等)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和其他必须应用的物件。

三、在修理工作中:

1、开始工作前应要求电工将机器动力的干线断开,取去插头,自己不得拆装。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总线上的开关、管道等)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防止误开机床发生事故.

2、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机器不会因起动设备的偶然接通而开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修理工作。

3、在修理时,必须在机床接电部位附近显目的地方挂上警告牌,正在修理中不许开动!

4、在直接接触没有绝缘外层的电线,或电器开关的导电部位进行工作时,必须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遮拦防护设备。

5、在运动部位附近修理时,必须安装保护装置隔离,以防绞辗伤害。

6、用煤油清洗零件时,一定要在防火安全的地方进行,以防发生火灾。

7、起重时不要超过起重机上面表明的核定载重量,如起重机上面未标明核定最大载重量时,不准随便使用该起重机吊运。如无其他起重设备代替,而必须使用该起重机时,一定要经过调查了解该机的起重吨位。核准负荷后,再行使用。

8、经修理的机床装配完毕后,一定要认真检查机床齿轮箱内是否有遗留的零件和工具。

9、刚修理完工后的机床,在未试车前必须先用手板动试转,在无阻击和良好的情况下,装上各部位保护装置后进行通电试车。

10、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检查其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下雨天禁止在露天用移动电具操作。

11、不得随便搬动带有电压的电气具,如必须搬动时,应将它和电力线路断开,在搬动时应拿住外壳,决不许拿它工作部位和导电部位。

12、当在砂轮上磨工具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要站立在砂轮直径旋转的直线方面,应站立在砂轮的侧面,磨削时手持工具要平稳,不要撞击和用力过猛,以防砂轮破裂溅击伤人。

13、在凿削加工时,防止凿削飞溅伤人;必须在凿子对面用半圆铁皮罩遮拦,同时操作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4、修理和安装较大型机器设备,在未吊装前要搭好脚手架,脚踏板一定要结实,牢固稳妥,在高处负责安装的人员要扎好保险带操作,机件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15、在登高修理作业时,应用紧固的安全梯子:即梯子顶端有紧固装置(铅丝箍扎),梯脚应包橡皮,放置要稳妥不许滑动,斜度最大不得超过60,绝对禁止使用有缺档的梯子。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6、在高空操作完毕以后,应随时将跳板上的工具,零件和剩余的材料收掉,禁止留下没有固定好的各类物品,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17、在有交通运输的公共人行道上工作时,必须让助手留在下面照看,防止车辆撞梯,也防止高处落物砸伤行人。

18、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则:(1)不准往煤油喷灯里倒灌汽油。(2)使用喷灯气不宜打得过足,以防爆炸。(3)禁止往温度较高的或者未冷却透的喷灯里加油,以防火焰爆发伤人。(4)往喷灯里加油时,不要靠近火焰喷口。往喷灯盛油不能太满。(5)喷灯盛油不能太满。(6)不许从火口或炉膛内引点喷灯。(7)喷灯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气筒内剩气放完。

19. 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

20. 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

21. 试车用电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冼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

22. 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隹,以免滑倒.

23. 使用电动或手摇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4. 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插入导致断指事故.

25.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

26. 工作地点要经常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27. 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应首先放下锤头.

28. 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

29. 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30. 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

31. 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内.

32. 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趣重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

33.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

34.使用手钻要穿戴发绝缘护具.朝上钻孔进应戴上防护镜

四、工作完毕后:

1、收拾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打扫好工作地点。地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物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将修理好的机床,以及其他机器设备,做好试转移交手续。

3、经过修理过的机床设备(试运转中未发现)在使用中发现修理质量有问题时,原负责修理人得到通知后,应及时前往现场检查察看并负责保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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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首先清理好作业场所,达到工作地周围无障碍物,人行道畅通无阻。

2、多人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3、在试转检查设备时,维修工人与操作者要互相配合,特别要注意开车或停车,操作者必须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两者必须互相配合,注意安全。

4、在拆卸机构复杂的机器部件时,要细致的考虑,稳拿稳放,对不熟悉的结构要特别小心,不得随意伸手乱动,以免压手砸脚。

5、在拆卸修理时,必须选通知电工,由电工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6、不准用吊车吊着部件进行修理,必须将部件放在平稳可靠的地方操作或修理。

7、不准用锤子打大物件或机器零件,如需要,必须垫上木块或用其它软金属。

8、用虎钳子卡物件要卡紧,被卡部分不得超过钳口张开的有效行程,不准使用接管或锤子击打钳把的办法紧钳口。

9、案中间必须设网,以免铲削的碎金属屑伤人。

10、刮研工作要戴手套,在研后平面来往推后时,防止手指被下面后件挤伤。

11、使用锉刀、刮刀、手锤、扁铲、尖铲、冲子等工具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不准使用不完整的已经损坏了的工具;

(2)锉刀、刮刀等不按木把或木把松动破裂等,不得使用;

(3)不得用锉刀或油钢铲子等撬动任何物体或敲打以防崩伤人;

(4)铲子不准铲淬火材料;

(5)锉刀刃中塞满的碎屑,应用锉刷子刷净,不得在金属物件上敲打或用嘴吹。

(6)铲子、冲子的顶端应稍稍隆起,不存油污,使用日久起飞刺时,须整平后再用。

12、禁止用吊车吊着木棒或铁棒用撞击的办法拆卸机器,抡大锤时先看周围有无人或障碍物,脚下要站稳,打锤的前方和周围三米之内不准站人。

13、移运机器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把机器固定在排上,使滚械运行,在撬动滚械时,机器周围的人要特别注意,互相照顾,以免机器倒了砸坏机器或伤人。

14、检修天车、拆装减速机、电动机等必须用钢丝绳索引,不准用三角带或麻绳。

15、若必须用麻绳运送减速机、电动机时,必须对麻绳进行慎重的检查或经拉力试验确认无误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使用套搬子、死搬子要选合适的螺丝帽尺寸,活搬子要调整到适合的角度,适合螺帽,并予以卡紧,小心搬动。

17、转动搬子时,身体要站稳,以免用劲过猛跌倒碰伤。

18、搬子不准接管子使用。

19、登高作业时,要使用固定或有防滑装置的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不准超过60°,在上下梯子时手不能拿物件,并要有专人扶梯子。

20、任何设备运转中,未经联系不准进行修理。

21、检修设备要特别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及设备运转情况,如果有事故苗头和有安全的漏洞,必须彻底清除隐患再进行工作。

22、在案子上工作时要注意案子上的物件有无掉下来的危险,如有不当之处,要立即动手整理好再工作。

23、手动起重机如有损坏必须修好再使用,其支角架必须安放牢固,最后用钢丝绳子绑住。

24、设备修好后必须上好防护罩和防护装置再联系操作者进行试车,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开动试验。

25、工作完毕,必须将所有易燃油类等妥善处理,熄灭工作中的火源,以免发生火险。

26、维修天车上的设备时,找电工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牌方可操作,在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切实做好防护措施。

27、未经考试合格者,严禁操作气焊、电焊和其它工种的作业。

第4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5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6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5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

准》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8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

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2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3条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5条 需要对6干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6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l7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8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19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0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2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3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4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5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26条 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寸,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1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2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4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5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9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工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5、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8、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人杂物、淋水等。

9、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10、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控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王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1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8、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9、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20、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10篇 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设备正常运转间,带电检修不安全,

切断电源风水管,悬挂安全警示板。

拆卸有压容器时,需将压力释放无,

电焊气焊和切割,设备工具需绝缘,

工作场地通风好,防火防爆措施全。

高空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记心间。

腰间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子戴上边。

登高工具和梯子,支设牢固保平安。

工具器材禁投掷,严防物体下面坠。

防滑安全等措施,根据规定需上全。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维修钳工必须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

第3条维修钳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维修钳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设备操作的有关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6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合格。

第7条作业前要分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挂作业警示牌,并对电气设备进行验放电,对压力容器进行压力释放;作业警示牌应由专人负责摘挂。

第8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9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0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设备的紧固件、联结件等是否齐全完好。

2.各转动部件有无异响、异震。

3.减速器、液压站等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润滑油的油量、油质、油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对易损零部件作重点检查维护。

6.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第11条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内容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2条拆下的部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3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坐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4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5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部件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第16条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7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18条在装配滚动轴承且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19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和油质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0条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21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2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23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4条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指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25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四、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27条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由指定专人进行恢复、检查,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28条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29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

第30条设备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并应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并特别注意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震动情况、转动声响及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1条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32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清楚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检修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33条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12篇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动火操作经安保同意)方可开始工作,施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敲焊渣、磨砂轮戴好平光眼镜。

2、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3、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最好设置专职加油员)

4、 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5、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6、 设备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电器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或在开关上罩上‘警示筒’。

7、 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 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9、 禁止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禁止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10、 容器内焊接、气割(焊)时,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外必须有1个以上监护人员在场。

1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12、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4、 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防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5、 检修设备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16、 从事机械维修及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从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工作时要有取得上岗证的师傅带领。

17、 各种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18、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19、 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 米,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工作地点要有开关。

20、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21、 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25、 维修工作完毕,重复检查维修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检查携带工具是否齐全,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

乌苏国家粮食储备库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1)、修理机械或车辆须用千斤顶或起重设备将其吊起时,应用专用支架垫稳支妥,不得在支架垫撤的同时在机械或车辆的上、下部工作,不得用砖块等物代替支架支撑。(2)、不需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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