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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4 11:04:02 查看人数:54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维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正在运转设备不修

(3)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不修

(4)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位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不修

(5)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修。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3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4篇 cng加气站设备维修抢险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站上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2.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进行任何能产生火花的操作。

3.对带压设备或管道进行维修时,必须先卸压,关闭维修点的上下端阀门,严禁带压进行维修或维护。

4.维修电气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在电闸处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合闸。

5.进行高空作业或特殊场合作业时,维修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工具,所携带工具应严加保管,严禁以抛接方式传递工具。

6.需要动火作业时,应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

7.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格纪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格遵循《加气站应急抢险预案》。

8.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露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和打手机,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10.管道和设备维修后,应做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第5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6篇 电器设备维修工操作指导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采区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只能在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电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速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列规定。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入井前检查、清点应带 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的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呼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 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四氯化碳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五、特殊操作

第26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 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27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28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工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29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检修记录。

第7篇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修理机械或车辆须用千斤顶或起重设备将其吊起时,应用专用支架垫稳支妥,不得在支架垫撤的同时在机械或车辆的上、下部工作,不得用砖块等物代替支架支撑。

(2)、不需架起修理的机械和车辆,须将轮的前后用三角挡木垫牢,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人员不得在驾驶室内停留。不得在斜坡上顶架车辆和停车修理。

(3)、在车下作业时,发动机须熄火,接好手制动,如须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修理时,操作手柄要有专人看守。

(4)、在打开发动机盖进行修理时,须把机盖支牢,在检查齿轮部分时不得将手伸入拨动。在校正点火时,要用发动机摇把转动曲轴。

(5)、自卸汽车需要举升料斗修理时,要将料斗支撑牢固,修完后,尽快将料斗落回原位。

(6)、修理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部件时应有专用支架,防止部件摆动。装配发动机需拨动飞轮时应用撬棍慢慢拨动,不得用手直接拨。

(7)、使用拉、拨工具时,工件和拉拨工具中心对正后缓慢加力将工件拉出,需加热拉出时要注意防火。

(8)、在车下或地沟进行修理时,应采用通过安全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伏带电保护网的手提工作灯。工作场地潮湿时应用12伏安全电压工作灯。严禁使用高压电灯照明。

(9)、装卸钢板销子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指对正销孔。使用喷灯加热修理时喷灯储油筒内以加入三分之二的汽油为宜,加油后拧紧盖子,检查有无漏油,点燃时喷嘴不得对人,点燃后慢慢打气。用毕后先关闭喷油开关,慢慢放气。放气时应把喷灯放正,防止汽油喷出。露天作业遇风时,不得将喷灯嘴顶风旋转,以防回火。喷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防止喷灯过热,油质挥发压力增高发生爆炸。

(10)、在填注或更换机械、车辆用油时,应按规定的种类和标准加注。机械、车辆未修完 时严禁发动试车。

(11)、修理场地或车间内的通道要确保畅通,不得随便堆放工件及物品。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9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10篇 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首先清理好作业场所,达到工作地周围无障碍物,人行道畅通无阻。

2、多人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3、在试转检查设备时,维修工人与操作者要互相配合,特别要注意开车或停车,操作者必须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两者必须互相配合,注意安全。

4、在拆卸机构复杂的机器部件时,要细致的考虑,稳拿稳放,对不熟悉的结构要特别小心,不得随意伸手乱动,以免压手砸脚。

5、在拆卸修理时,必须选通知电工,由电工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6、不准用吊车吊着部件进行修理,必须将部件放在平稳可靠的地方操作或修理。

7、不准用锤子打大物件或机器零件,如需要,必须垫上木块或用其它软金属。

8、用虎钳子卡物件要卡紧,被卡部分不得超过钳口张开的有效行程,不准使用接管或锤子击打钳把的办法紧钳口。

9、案中间必须设网,以免铲削的碎金属屑伤人。

10、刮研工作要戴手套,在研后平面来往推后时,防止手指被下面后件挤伤。

11、使用锉刀、刮刀、手锤、扁铲、尖铲、冲子等工具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不准使用不完整的已经损坏了的工具;

(2)锉刀、刮刀等不按木把或木把松动破裂等,不得使用;

(3)不得用锉刀或油钢铲子等撬动任何物体或敲打以防崩伤人;

(4)铲子不准铲淬火材料;

(5)锉刀刃中塞满的碎屑,应用锉刷子刷净,不得在金属物件上敲打或用嘴吹。

(6)铲子、冲子的顶端应稍稍隆起,不存油污,使用日久起飞刺时,须整平后再用。

12、禁止用吊车吊着木棒或铁棒用撞击的办法拆卸机器,抡大锤时先看周围有无人或障碍物,脚下要站稳,打锤的前方和周围三米之内不准站人。

13、移运机器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把机器固定在排上,使滚械运行,在撬动滚械时,机器周围的人要特别注意,互相照顾,以免机器倒了砸坏机器或伤人。

14、检修天车、拆装减速机、电动机等必须用钢丝绳索引,不准用三角带或麻绳。

15、若必须用麻绳运送减速机、电动机时,必须对麻绳进行慎重的检查或经拉力试验确认无误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使用套搬子、死搬子要选合适的螺丝帽尺寸,活搬子要调整到适合的角度,适合螺帽,并予以卡紧,小心搬动。

17、转动搬子时,身体要站稳,以免用劲过猛跌倒碰伤。

18、搬子不准接管子使用。

19、登高作业时,要使用固定或有防滑装置的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不准超过60°,在上下梯子时手不能拿物件,并要有专人扶梯子。

20、任何设备运转中,未经联系不准进行修理。

21、检修设备要特别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及设备运转情况,如果有事故苗头和有安全的漏洞,必须彻底清除隐患再进行工作。

22、在案子上工作时要注意案子上的物件有无掉下来的危险,如有不当之处,要立即动手整理好再工作。

23、手动起重机如有损坏必须修好再使用,其支角架必须安放牢固,最后用钢丝绳子绑住。

24、设备修好后必须上好防护罩和防护装置再联系操作者进行试车,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开动试验。

25、工作完毕,必须将所有易燃油类等妥善处理,熄灭工作中的火源,以免发生火险。

26、维修天车上的设备时,找电工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牌方可操作,在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切实做好防护措施。

27、未经考试合格者,严禁操作气焊、电焊和其它工种的作业。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维修钳工必须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

第3条维修钳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维修钳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设备操作的有关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6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合格。

第7条作业前要分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挂作业警示牌,并对电气设备进行验放电,对压力容器进行压力释放;作业警示牌应由专人负责摘挂。

第8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9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0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设备的紧固件、联结件等是否齐全完好。

2.各转动部件有无异响、异震。

3.减速器、液压站等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润滑油的油量、油质、油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对易损零部件作重点检查维护。

6.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第11条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内容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2条拆下的部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3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坐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4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5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部件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第16条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7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18条在装配滚动轴承且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19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和油质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0条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21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2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23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4条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指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25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四、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27条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由指定专人进行恢复、检查,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28条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29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

第30条设备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并应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并特别注意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震动情况、转动声响及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1条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32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清楚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检修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33条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12篇 数控切割设备维修保养说明及安全操作规程

1.防止触电

●当通电或机器正在运转时,请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生触电。

●请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

●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并应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2.防止火灾

●切割机使用的工作原料为易燃性气体如乙炔、丙烷、液化气等气体。因此需定期检查整个气路是否密封完好。

●切割机的气源部分应远离明火,并在其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装置。

●操作人员在调火时应对其进行及时控制,以免发生火灾。

3.防止损伤

●当切割机运行时应注意前方是否有人或其他物体,以免撞伤。

●在每次切割完毕后,应提升割炬到最高处,以免碰到钢板,撞坏割炬。

●机械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并挂上警示牌,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为事故。

●在机器运行较长时间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模块上的散热片和其它的发热器件,以免烫伤。

4.操作注意事项

(1)开机前检查机器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有漏气现象决不开机。

(2)开机后要检查工作面和导轨上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必须排除。

(3)操作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动机器。

(4)在操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时,要立刻按下红色急停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5)维修保养数控时要注意有专管员指挥协调。

(6)关机前关闭所有气阀,并放空气路中的剩余气体。

(7)若发现管路有回火现象,要立即断电断气。对机器的故障现象要有记录。

(8)如发现故障,应有故障记录。

5.其他注意事项

(1)搬运和安装

●在吊装搬运前需拆掉控制器,并确保其无过大震动而运输。

●该切割机在吊装时防止冲击、碰撞。并让割炬运行到机架的适当位置以保持平衡。

(2)外部接线及气管连接

●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电源连接和气路布置,并保证电线和气路有合适的长度。

●若配有等离子电源,则需严格按照等离子电源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电、气的连接。

(3)不得改变机器的相关参数,以免引起故障。

(4)切割机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较小冲击震动的地方,附近应无锻锤和大型压力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

一、机械部分维修维护

1、每周一次用真空吸尘器吸掉机器内的粉尘和污物,所有电器柜应关严防尘。

2、各导轨应经常清理,排除粉尘等杂物,保证设备正常齿条要经常擦拭,加润滑油,保证润滑而无杂物。

3、经常检查钢带,一定保证拉紧。

4、每六个月检查轨道的直线度及机器的垂直度,发现不正常及时维护调试。

二、气路部分维修维护

1、气路系统维护

a、经常检查气路系统,发现漏气及不能正常使用的零部件应及时处理,保证气路畅通。

b、应经常擦拭清除气路的灰尘及杂物,防止气路过早老化。

2、减压阀的维护,调节减压器,将压力表调到需用的压力,调节过程中应使压力由小到大,确保减压器能连续调节。如不能连续调节或气体从安全阀中泄漏就必须更换新的减压器。自行折装气体减压器之零部件,将会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严重人身伤害。

3、割炬割嘴回火防止器的维修

a、割炬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机用割炬,割炬长期使用,密封面损坏,与割嘴密封不严,必须用专用工具修复。

b、割炬也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标准快速割嘴,对于新割嘴,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c、割嘴污染了需用专用工具清理预热火焰孔及切割氧通道。

4、回火防止器是保证安全的重要部件,根据安全部门的要求,回火防止器严禁私自拆卸。因此,回火防止器使用久后气阻,保证不了气体流量要求时或漏气,一定请专业人员更换。

三、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此机,否则后果自负。

割咀及其使用气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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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嘴切割性能及基本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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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3、下列情况禁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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