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里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架子工搭设的结构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架子宽度不得小于1.3m。宽度大于1.7m时,必须加一排支柱。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
②顺水杆每步高度(1.2m)应低于每步砌筑墙高度20cm;高度超过2m时,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离地面高度
超过3m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
③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剪刀撑和斜撑杆做法与结构外架子相同;
④里脚手架应搭设人行马道或斜梯。斜梯宽度不得小于1m,踏步高度不得大于30cm,并至少设两道护身栏。斜梯与
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斜梯高度超过5时,需设休息平台。
(2)装修用里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杆间距及下脚、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
②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剪刀撑。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剪刀撑和抛撑;
③距地面高度超过2m时,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高度18cm以上的挡脚板,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
第2篇 里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满堂红脚手架
①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横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平、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并垫通板。
②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钢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③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个2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④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2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2)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①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接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安放金属平台架的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③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每个平台架使用载荷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⑤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第3篇 里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里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
1 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2 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3 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第4篇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里脚手架
第1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4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5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第6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第7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8条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回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第9条 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0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第11条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12条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第13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l-1.2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第15条 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第16条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第17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18条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