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日常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悉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
3.3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无泄漏,并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4、安全操作规程
4.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2开启氧气阀门的同时,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铁器敲击,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4.3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严禁对准脸。
4.4点火时,可先将氧气调节阀门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得离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放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4.6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才可实施焊、割。
4.7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此规定执行。
4.8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碾压破坏。
4.9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4.10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业。
4.11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4.12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要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4.13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项
5.1焊割完毕后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5.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5.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5.4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瓶,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5.5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
第2篇 气焊设备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一、 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氧气瓶应配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用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厂内转运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 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咀应垫高。
6.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 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拧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拧紧)。
11. 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 检查设备、焊炬、接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 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冻结时,禁止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和管道溶化水温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冻,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咀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4. 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用点火枪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在容器外进行。
6. 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安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7. 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8. 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浮筒式发生器的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60℃,水入式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止焊、割,用冷却水喷射降温和加入降温冷却水降温。
9. 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10.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 穿过或吊挂出去。以免被车轮辗压损坏。
11. 焊、割咀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12. 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的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3.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4.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 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检查。
3. 短时间停止气焊(割)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球型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 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即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弯折软管以熄火。
5. 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弯折软管办法熄火。
6. 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调节螺钉拧松。
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3篇 气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坚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焕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5) 检查设备、焊炬、接线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2、 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3) 如焊、割 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4) 乙炔发生器压力应保持政正常,压力超过0.15mpa 时应停用。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 和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5)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
6)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7)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3、 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置放在规定地点。离开作业场地前,应进行卸压、放水,并取出空心电石篮。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性检查。检查调整压力器和安全附件前,必须先取出空心电石篮,消除余气后进行。
3)作业完,应将乙炔发生器桶内水放掉,防止冻结。
第4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一、焊、割前准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5篇 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 m 。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于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水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6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3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三)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o%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7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8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一、焊割前准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9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o℃。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