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抛掷。
6.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7.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8.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
1. 卷 扬 机
1.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 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 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 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 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 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 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 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 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 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 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 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 混凝土搅拌机
2.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 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 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 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 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 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 10运输搅拌机应办理通行证,按规定速度行驶,牵引时一般不得超过20kw/h。人力转移时,上下坡时应前转向、后制动,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 1混凝土输送泵车
(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 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② 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 管道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④ 料斗筛网完好。
⑤ 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⑥ 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 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 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3. 2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 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7)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 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km。进站时速不大于5km。
(4) 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 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3. 4混凝土喷射机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管道连接处应坚固在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 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 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 输送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4. 灰浆搅拌机
4. 1灰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司机)应遵守本规程36.2.1条规定执行。
4. 2灰浆搅拌机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行走轮应架悬,机座应垫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装应搭设防砸、防雨棚。
4. 3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运转。
4. 4操作时先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进行搅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劲。沙子应过筛,投料严禁超量。
4. 5加料时使用工具应高于搅拌叶,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
4. 6搅拌筒内落入大的杂物时,必须停机后再检查,严禁运转中伸手去捡捞。
4. 7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发现卡住或异常时,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销),并用水将灰浆搅拌机内外清洗干净(清洗时严禁电气设备进水)方可离开。
5. 机动翻斗车
5. 1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5.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应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应加热水预热。
5.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5.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检修或班后刷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6. 硅式打夯机
6. 1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 2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
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6. 3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6. 4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 5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1) 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2)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3)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4)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和严重变形现象。
6. 6每台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6. 7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任夯机自由行走。
6. 8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 9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6. 11经常保持机身整治。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6. 12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夯机。
6. 13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 14夯机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应遮盖防雨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7. 水 泵
7.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泵座应稳固。水泵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7. 2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闸开机。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 3夜间作业时,工作区应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运转中严禁从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7. 5提升或下降潜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绝缘材料,严禁提拉电缆。
7. 6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工作水域30m内不得有人畜进入。
7. 7作业后,应将电源关闭,将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链
8. 1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
8. 2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
8. 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8. 5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
8. 6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8. 7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8. 8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通风工
1.一 般 规 定
1. 1操作时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证,清除周围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看火和防火措施。
1. 2下料所裁的铁皮边角余料,应随时清理堆放指定地点,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1. 3操作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具,特别是锤柄与锤头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活扳手的控制螺栓失灵和活动钳口受力后易打滑和歪斜不得使用。
1. 4操作使用錾子剔法兰或剔墙眼应戴防护眼镜。錾子毛刺应及时清理掉。
1. 5在风管内操作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内外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须避开冲孔。
1. 6人力搬抬风管和设备时,必须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沟、坑和其他障碍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过时应先停止作业。两人以上操作要统一指挥,互相呼应。抬设备或风管时应轻起慢落,严禁任意抛扔。往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搬运风管和设备时,不得超过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允许荷载。在楼梯上抬运风管时,应步调一致,前后呼应,应避免跌倒或碰伤。
1.7搬抬铁板必须戴手套,并应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垫好。
1. 8安装使用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业,底部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监护。
1.9安装风管时不得用手摸法兰接口,如螺丝孔不对,应用尖冲撬正。安装材料不得放在风管顶部或脚手架上,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1. 10楼板洞口安装风管,应遵守本规程的22.3.7的规定。
1. 11在操作过程中,室内外如有井、洞、坑、池等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牢固盖板。安装立风管未完工程,立管上口必须盖严封牢。
1. 12在斜坡屋面安装风管、风帽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用索具将风管固定好,待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索具。
1. 13吊顶内安装风管,必须在龙骨上铺设脚手板,两端必须固定,严禁在龙骨、顶板上行走。
1. 14安装玻璃棉、消音及保温材料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风帽、风镜、薄膜手套,穿丝绸料工作服。作业完毕时可洗热水澡冲净。
2.常用机械及工具
2. 1使用咬口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时手不得放在咬口机轨道上,送料时要将板材摆直放正、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得小于5cm。
(2) 操作人员应与出料铁板保持安全距离,预防铁板边蹭伤。
2. 2使用扳边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上下模间的间隙必须调整均匀,下模和工作台上不准放置任何工具和杂物,工件表面不得有焊疤等缺陷。
(2) 操作时不得将手靠近上下模。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翻板及折方时,前面不得站人。
2. 3使用液压铆钉钳应遵守下列定:
(1) 接通电源后,应运转2~3min,无异常声音时再按动钳头按钮。操作时,必须将铆钉头与钳头活塞杆中心对准,按动电钮完成板材冲孔,然后偏移铆钉中心,再按动电钮即完成铆接作业。
(2) 操作时严禁将手置于活塞杆与铆钉之间。应注意手同开关的距离,严禁准备工作时触动开关。
(3) 系统上的压力调整螺钉与流量调整螺钉,严禁随意拧动。
2. 4使用电动剪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被剪材料的厚度选用相应规格的剪刀,预防因超负荷工作而崩刃。
(2) 使用电动剪刀时,手要扶稳电动剪,用力适当,严禁用手摸刀片和用手触摸刚刚剪过的工件边缘。
2. 5使用卷圆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时应把工件放平、放稳再开机,手不得直接推送板料,预防手被卷入。
(2) 卷板时,机器未停止转动不准进行检测,卷板的圆度卷到末端时必须留一定余量,预防伤人或损坏机械设备。
2. 6使用剪板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润滑、限位等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必须先空运转,确认正常后再进行剪板。
(2) 操作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应与机器操作人员配合一致,手严禁伸入压力下方,待送料人员离开危险部位的方可进行剪切。严禁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住的窄钢板。上刀架不得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板时,手不得触动开关,脚不得放在踏板上。
(3) 机器在运转中严禁在剪床上捡、拾边角废料。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并及时清理下脚料,做到活完场净。
2. 7使用撬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撬棍的支点应靠近重物,支点下应利用坚硬石块或铁块垫实,并应有一定的底面积,防止支点滑脱。
(2) 操作时先将一端撬起,垫上枕木,再撬起另一端,如此反复进行,依次逐渐把重物举高。将重物落下也是用上述方法。两边高差不得太大,防止设备倾倒。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kn/m)
步距 (m)
脚手架 类型
纵距(m)
1.2
1.5
1.8
2.0
2.1
1.20
单排
0.1581
0.1723
0.1865
0.1958
0.2004
双排
0.1489
0.1611
0.1734
0.1865
0.1856
1.35
单排
0.1473
0.1601
0.1732
0.1818
0.1861
双排
0.1379
0.1491
0.1601
0.1674
0.1711
1.50
单排
0.1384
0.1505
0.1626
0.1706
0.1746
双排
0.1291
0.1394
0.1495
0.1562
0.1596
1.80
单排
0.1253
0.1360
0.1467
0.1539
0.1575
双排
0.1161
0.1248
0.1337
0.1395
0.1424
2.00
单排
0.1195
0.1298
0.1405
0.1471
0.1504
双排
0.1094
0.1176
0.1259
0.1312
0.1338
注:1.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是指内、外立杆的平均值;单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系按双排脚手架外立杆等值采用;
2.当采用φ51×3钢管时,每米立杆承受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中数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与材料、人员的自重
名称
单位
自重
备注
扣件:直角扣件
13.2
旋转扣件
n/个
14.6
对接扣件
18.4
人
n
800~850
灰浆车、砖车
kn/车辆
2.04~2.50
普通砖240mm×115mm×53mm
kn/m3
18~19
684块/m3,湿
灰砂砖
kn/m3
18
砂:石灰=92:8
瓷面砖1500mm×150mm×8mm
kn/m3
17.8
5556块/m3
陶瓷锦砖(马赛克)δ=5mm
kn/m3
0.12
石灰砂浆、混合砂浆
kn/m3
17
水泥砂浆
kn/m3
20
素混凝土
kn/m3
22~24
加气混凝土
kn/块
5.5~7.5
泡沫混凝土
kn/m3
4~6
表a-3 敞开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φ48×3.5mm)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值
步距 (m)
纵距(m)
1.2
1.5
1.8
2.0
1.2
0.115
0.105
0.099
0.097
1.35
0.110
0.100
0.093
0.091
1.5
0.105
0.095
0.089
0.087
1.8
0.099
0.089
0.083
0.080
2.0
0.096
0.086
0.080
0.077
注:当采用φ51×3钢管时,表中系数乘以1.06。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金属无损检测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无损检测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 2为减少x射线和其他放射性射线,对检测人员的射线照射剂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检测人员必须穿铅制射线防护服,戴防射线含铅护目镜和个人辐射剂量笔,并对检测人员逐一进行被照射剂量监督。
(2) 为减少放射性照射剂量,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曝光时间。
(3) 尽量增大操作人员与放射源的距离。
1. 3班前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闸箱和漏电保护器完整、灵敏、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严禁导电体裸露。
(2) x光探伤机电源控制箱的指示灯亮,仪表灵敏,各开关调节、控制良好。探伤机必须设保护接地,接地线不得有接头。
(3) 探伤仪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操作过程中探伤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运转时进行修理。
1. 4x射线探伤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x射线探伤检测区必须设置围栏和悬挂警示片。设专人对射线检测区进行监视,非作业区人员不得进入。
(2) x探伤检查时应采用铅屏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背离x光射线“窗口”。
(3) 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待贴片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方可通电进行曝光,预防射线误照。
(4) 探伤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探伤检测时必须将探伤机固定。
1. 5暗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暗室的仪器和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实施定位管理。电气绝缘必须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裸露。
(2) 暗室应装设空气调节设备,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 暗室内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协同操作,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 6曝光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曝光室的门必须装有联锁保险装置,确保曝光时门不开。若开门,放射源自动退回贮存位置或切断电源。
(2) 曝光室的门外必须装有警示标志和红灯。运行时红灯必须闪烁,提示非探伤检测人员勿靠近曝光室。
(3) 曝光室应装设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
1. 7超声波探伤仪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由熟悉电路原理专门技术人员修理,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
2. ir192(铱)装置探伤和磁粉着色探伤
2. 1操作x射线或ir192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安全卫生监督部门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 2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患有不适应症,应立即调离放射性探伤检测岗位,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放射操作人员,内外照射剂量总和达到或超过剂量限值的3/10时,则每年体检一次。
(2) 低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每2~3年体检一次。
(3) 照射剂量当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 3磁粉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磁粉探伤检测前,必须检查磁粉探伤机的电源和探头(磁夹)联接线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
(2) 探伤机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动。
(3) 操作试验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
(4) 磁悬液不得喷在磁夹线圈上,不得喷向照明灯及其带电部位。
2. 4着色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着色渗透探伤液应专人保管,合理领用,不得乱放,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
(2) 着色探伤操作用的清洗剂、渗透剂、显像剂,操作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着色探伤操作应选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
(3) 操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及防护眼镜。
(4) 在容器内着色探伤,不得向照明设备和电器上喷洒,不得一人单独在容器内操作,并应设监护人。
2. 5采用ir192(铱)探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铱)原子射线探伤时,必须提前做好试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ir192(铱)原子射线源的运输应用专门车辆,存放、保管应用铅盒并存放在专用金属库房内。库房应设在远离人员活动的地方,设警戒区,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库房加锁,并设专人日夜在警戒区外监护。
(3) 投放射源时应机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速放、速撤。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射线源。照片、胶片等准备工作应在投放射线源之前进行。
(4) 投源后,应立即用射线探测仪自远而近地检测。划出射线源周围的安全禁入区,设明显标志和警卫。
(5) 曝光后,回收ir192(铱)射线源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射线防护服、戴防护镜,做到迅速、准确、稳妥地回收,及时送回贮藏库,射线源不得丢失。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安装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 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 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 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 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 电 梯 安 装
2. 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 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 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 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 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 6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 7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 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5)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 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 8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 电 梯 调 试
3. 1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限速器调速无毕。
③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 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 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 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 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 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 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 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 3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 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 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 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 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钢筋工
1. 一 般 规 定
1.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1.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1.4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1.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1.6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7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1.8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2.钢筋绑扎安装
2.1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2.4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2.5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2.6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3.钢 筋 机 械
3.1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 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 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 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3.2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 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 圆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 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3.3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 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 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3.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 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3.5钢筋冷拉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 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确认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 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3.6使用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 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3.7使用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2) 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 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3)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4) 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5) 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
1. 一 般 规 定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 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 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 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8)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2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3.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3.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 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1架空线路:
(1) 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 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 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 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
腐朽 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① 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②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③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
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①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② 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③ 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
表4.4.1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
线 路 负 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区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顶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⑤ 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
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
孔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
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 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2 电缆电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 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 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 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线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