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2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2
7、操纵控制器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变速。向反方向运动时,必须先回零再逐级变速。严禁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8、严禁使用限位装置替代停车装置。
9、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起吊时,必须先吊离地面50mm左右停住,确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
10、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经专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
12、严禁采用自由下降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至就位点约
1m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第3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2、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接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完好。
3、开始作业时,应首先发出指挥信号,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4、禁止歪提斜吊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设备上的重物以及重量不明的重物。
5、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绳、吊具吊挂重物。
6、起吊的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4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
13、作业中起吊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14、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吊钩吊运人员。
15、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置于“零位”。
16、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份以及运动件作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7、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大雪、大雨、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起重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打结、断股或出槽;安全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等。
18、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