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乙炔瓶的使用、存储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瓶在使用、存储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要采取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严禁敲击、碰撞、禁止斜放、平放。
3、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暴晒,距明火一般不少于10米。
4、瓶阀冻结,严禁敲击或用明火烤。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6、乙炔瓶和氧气瓶至少要保持5米距离。
7、使用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器。
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cm2;输入流速不超过1.5-2.0m3/时瓶。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最少留有2.5kg/cm2残余压力。
11、在使用现场,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
12、存储间距离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15米,不准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13、存储间应通风良好,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
14、乙炔瓶保存要保持直立。
15、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间储存。
16、存储间要有专人管理,设有“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17、乙炔瓶进库后,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第2篇 乙炔瓶的使用存储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瓶在使用、存储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要采取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严禁敲击、碰撞、禁止斜放、平放。
3、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暴晒,距明火一般不少于10米。
4、瓶阀冻结,严禁敲击或用明火烤。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6、乙炔瓶和氧气瓶至少要保持5米距离。
7、使用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器。
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cm2;输入流速不超过1.5-2.0m3/时瓶。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最少留有2.5kg/cm2残余压力。
11、在使用现场,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
12、存储间距离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15米,不准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13、存储间应通风良好,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
14、乙炔瓶保存要保持直立。
15、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间储存。
16、存储间要有专人管理,设有“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17、乙炔瓶进库后,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第3篇 乙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炔瓶虽然比乙炔发生器安全多了,但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也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正放,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汽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气瓶立放15~20min 后,才能开启气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一般情况只拧3/4 转,最多不要超过1.5 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是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 撮氏度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 撮氏度(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k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与剩余压力关系
环境温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
(mpa)
0.05 0.1 0.2 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
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车储存。
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7)乙炔瓶库存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的有关规定。
3、焊接设备和各种气瓶(氧、氩、氦、乙炔及二氧化碳等)的使用运输均应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4篇 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管理和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搬运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4、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5、严禁用将氧气瓶和乙炔瓶一起搬运。
二、操作程序
1、操作人员在开闭气瓶的气阀时,应该站在气阀的侧面,使用适当的工具慢开慢闭。
2、气瓶的气阀冻结时,应先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或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如果手上、衣服上或者所用工具上沾染油脂时,严禁接触气瓶。
4、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夏日不应放在烈日爆晒的地方。
(2)不要放在容易跌落或容易受外来冲击的地方。
(3)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实在难达到10米时,应保证不小于5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采暖期和暖气片距离应该不小于1米。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焊接处三者之间距离均不得小于10米,确实难达到时应该不小于5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保护装置。
(6)防止气瓶局部受热的档板距离应该不小于100毫米。
5、气瓶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4.9×10pa的压力, 拧掉安全帽标上“已用完”的记号,然后入库或运走。
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采取妥善措施。
三、存放及搬运中注意事项
1、存放气瓶的地点除符合第4条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要放在僻静的、人员来往少的地方。
(2)温度不得超过35℃,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3)应该张贴有关气瓶贮存的规章制度和“严禁烟火”等标志。
(4)应该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具和器材。
(5)要放在专用的支架上,头部朝向无人方向,
(6)气瓶必须拧紧安全帽。
(7)在贮存气瓶的地点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品和使用明火进行工作。
(8)交付运输的每个气瓶,应该装设厚度大于25毫米的防震胶圈两个或其它防震装置,并且必须拧紧安全帽,在运输途中,必须保证不使气瓶跌落、撞击、沾污和损坏。
2、运输氧气瓶时,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禁止搬运人员在搬运时吸烟。
(2)气瓶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车的气瓶应该保证可靠牢固。
(3)在夏季必须加以适当的遮盖,防止日光爆晒。
(4)必须轻卸,防止震动,严禁采用抛、滚、滑的装卸方法。
(5)用车运输的气瓶一般应该按箱横向放置。
(6)易燃品、油脂或者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