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装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吨/平方米、重型塔为12~16吨/平方米。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度。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毫米,4倍率时为700毫米;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毫米。4倍率时为400毫米,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第2篇 塔吊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吨/平方米、重型塔为12~16吨/平方米。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度。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毫米,4倍率时为700毫米;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毫米。4倍率时为400毫米,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第3篇 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
第4篇 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塔吊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塔吊位置和塔吊安装高度。(塔吊设在该楼的北侧),塔吊一次独立安装高度20米。
3、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基础设置在老土上。塔基施工工艺按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4、塔吊安装机具准备:
20t汽车吊一辆,钳工常用工具一套,电工常用工具一套,经纬仪一台,活动搬手一套,死搬手一套,管钳两把,8磅大锤2个,撬棍4把,钢丝绳及滑鞍两组,钢卷尺1个,安全带6条,安全帽16顶。
5、将电源引入塔吊专用配电箱
6、人员组织:该工程使用的塔吊由本公司塔吊安装队伍负责安装,工地配合1名电工,3名架子工,2名起重工。
(二)塔吊安装前安全检查验收
1.塔吊基础检查:检查塔基砼试压报告,待砼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组织塔吊安装。砼塔基的上表面水平误差不大于0.5mm。砼塔基应高于自然地面150m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严禁塔基积水。
2.对塔吊自身的各个部件,结构焊缝、螺栓、销轴、导向轮、钢丝绳、吊钩、吊具及起重顶升液压爬升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塔吊开关箱及供电线路,保证作业时安全供电。检查安装使用机具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查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安装过程中安装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
4.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清洁有序,以免防碍作业影响安全。设置作业区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警戒,防止以塔吊安装无关的人进入塔吊安装现场。
5.塔吊安装必须在白天进行,并应避开阴雨、大风、大雾天气,如在作业时突然发生天气变化要停止作业。
6.参加塔吊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塔吊安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和工作服,作业时要统一指挥,动作协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最少距离不低于2米,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吊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距不小于2米。
二、塔吊安装工艺要求
1、塔吊安在施工前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塔吊安拆方案和安拆安全技术交底,使参加塔吊安拆的人员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2、塔吊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2)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3)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4)企业自检验收表。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待安全监督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准用证后方可进行使用。
3、塔吊安装程序
(1)塔吊安装程序:固定塔吊基础─>;安装塔吊标准节至20m─>;吊装塔帽转台和驾驶室─>;吊装平�臂及卷扬机、配电箱、─>;先吊装一块配重块─>;吊装起重臂及撑架系统(包括小车牵引机构和小车)─>;吊装剩余两块配重块穿绕有关绳索系统─>;检查整机的机械部件,结构连接部件、电气部件等─>;调整好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车。
(2)塔吊安装工艺标准要求
1)塔吊必须做好接地保护,防止雷击(采用不小于10mm2多股铜线用焊接的方法连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2)塔吊安装完成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各部件的连接螺栓、销轴预紧力应符合要求。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它机构部件的调整值,均应符合要求。
4)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大于其额定值的8%,超过额定值时,力矩限制器,应切断吊钩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担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5)超高限制器:当吊钩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轮不小于1米时,超高限制器应能切断吊钩上升方向的电源。
6)变幅限制器:当小车行驶至吊臂端部0.5米处时,应能切断小车运行方向的电源。
7)塔吊安装完成检查无误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载吊重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10%,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8)其它未尽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三、塔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2、塔吊正常工作气温为+40摄氏度,-20摄氏度,风速低于20m
/sec,如遇雷雨、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作好起重机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工作完成后,保证起重机臂随风自由转动。
4、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挂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7、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8、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9、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10、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11、塔机维修保养时间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
��统进行大修一次。
第5篇 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