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外出工作:
(1)外出工作时,必须详细了解现场环境和检修内容。
(2)停送电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行。
(3)有关线路停电后,要在其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工作地点靠近带电部分应挂“危险!止步!”的警告牌。
(4)停电后,用合格的符合线路电压等级的检电笔验明确无电,在可能来电部分接好短路接地后方可工作。
(5)工作完毕应详细检查工具,清理现场,拆除短路接地线、绝缘,拆除一切标示牌、警告牌,方可办理手续送电。
2、烘干炉的使用:
(1)需要调整炉内温度时,最高不得超过1300c,在烘烤油浸电气设备时,要保持在95~105оc之间,不得过高,以免造成火灾。
(2)禁止把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放入炉内,以防发生火灾。
(3)油浸后的设备要滴干后方可进行。非电气设备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入炉。
(4)检查人员进入炉内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炉内禁止吸烟。
3、油处理注意事项:
(1)油处理或过滤油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将电器、机械设备作全面检查。是否漏电、漏油,把油缸及其他部位的有关阀门调整适当,所需的化学材料及干燥好的滤油纸准备好,方可进行工作。
(2)需处理变压器油,必须经过化验后,再配料进行处理,否则会影响油的质量。
(3)滤油时油温应保持在65~90оc之间,不得过高,以免油炭化,降低油的标准,当压力表超过0.3~0.4mpa时应及时更换干燥好的滤油纸。
(4)在再生变压器油中不能存有水分,若有万分之一的水分,就会降低油的绝缘程度7~8倍。
(5)滤油停车时,应先将有关的进油门关闭,处理油停车时,应先将风门关闭,以免跑油,油处理室及所用机械经常打扫卫生,保持清洁,以免影响油的质量。
(6)油处理室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烘烤滤油纸时,眼经常检查,以免造成火灾。
第2篇 电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领清任务,检查核对好材料,工具备件等,是否齐全、够用、完好,有问题提前处理。
2、起钓重物要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起重工具要经详细检查试吊,无问题才可正式使用。
3、在坡上开重物时,要单独提升并与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慢速提升。
4、检查机车电器部件时要拉下受电弓,拉开总开再进行。修理机械部件时,通知司机不许送电动车。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须带电检修架线时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上。并与有电器知识得人一起工作一人摸带电体一人监护,并有断电工具。
6、非专职或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7、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工作人员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8、在巷道内挂信号电缆时应和电器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可挂在电器电缆上方,保持0.1米以外的地方。
9、选用熔断丝或熔断管时,不应过大或过小。不许用铜铁丝代替。
10、安装36v以上或由于绝缘损坏可能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要有保护接地。
11、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性能指标,防爆性能受破坏的电器设备,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2、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第3篇 电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领清任务,检查核对好材料,工具备件等,是否齐全、够用、完好,有问题提前处理。
2、起钓重物要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起重工具要经详细检查试吊,无问题才可正式使用。
3、在坡上开重物时,要单独提升并与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慢速提升。
4、检查机车电器部件时要拉下受电弓,拉开总开再进行。修理机械部件时,通知司机不许送电动车。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须带电检修架线时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上。并与有电器知识得人一起工作一人摸带电体一人监护,并有断电工具。
6、非专职或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7、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工作人员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8、在巷道内挂信号电缆时应和电器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可挂在电器电缆上方,保持0.1米以外的地方。
9、选用熔断丝或熔断管时,不应过大或过小。不许用铜铁丝代替。
10、安装36v以上或由于绝缘损坏可能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要有保护接地。
11、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性能指标,防爆性能受破坏的电器设备,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2、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第4篇 电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八条井下各掘进、开拓区的电修工(包括安装工),都要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第二百四十九条电修工要负责维护和管理好本区所辖的一切机电设备,按其分管范围,做预防性的检查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向区机电主管人员汇报情况。
第二百五十条电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
第二节停送电工作
第二百五十一条严禁带电检查和修理。如在低压127伏以下,又是特殊原因,需带电作业和带电搬迁设备时,要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搬迁前(包括电缆和电线),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电气设备停止工作时,也要切断电源。
第二百五十三条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如有其他人也在同一线路工作时,应分别挂牌,自停自送,不准干扰他人工作。并填写停电联系单,经安全用电单位批示后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当检修电气设备时,严禁约定时间送电,检修完毕必须亲自送电。
第二百五十五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责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
(4)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
(5)在操作电气设备以前,必须用验电笔检验设备:金属外壳是否有电,接地保护装置是否接地良好。如有损坏或接触不良时,不准操作。
第二百五十六条因检修或停电等原因,停止局部通风时,受影响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第三节防爆电器设备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注意检查、检修、维护和保管,使其经常保持可靠的防爆性能。
第二百五十九条防爆型电气设备,各接触面不得损伤,为保持接触面的光滑和防止生锈,可涂以适量的凡士林油。
第二百六十条防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禁止使用锤打和扁铲乱铲,以免损伤防爆外壳。
第二百六十一条防爆型电气设备各部螺丝必须上全上紧,螺丝长度要合适,螺丝必须加弹簧垫圈。螺丝应用专门套管拆卸或拧紧。
第二百六十二条防爆型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进线装置,必须封闭严密。不同规格的电缆,要使用适合电缆直径的橡胶圈。电缆卡要拧紧。线咀不使用时应用密封圈在里、3毫米钢板在外堵死。
第二百六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必须完整可靠。打开大盖以后,禁止合电。
第二百六十四条防爆型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上,应有特定的接地端点,并能保持经常良好的接地性能。电缆的接地芯线,要接在接线盒内部的接地端点上,所有接地线都应和总接地网接通。
第二百六十五条电缆芯线与设备线柱联接,应用螺母加垫圈、弹簧垫圈压紧,使其保持良好的接触。
第二百六十六条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煤电钻也必须有综合保护装置。
第四节橡套电缆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电修工必须经常在开工前或工作中,检查电缆局部发热、硬伤、受压挤、漏电和悬挂不良等现象。
第二百六十八条橡套电缆不准埋在煤砟里或压在材料下边。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度以下的巷道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悬挂距离不得大于3米,不得将电缆固定死或拉得太紧。悬挂电缆高度,应使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第二百六十九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压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同胶皮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第二百七十条带电的电缆,在使用中要放开挂好,避免盘圈或盘成“8”字形。电缆的接地芯线必须接地,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第二百七十一条橡胶电缆的连接,必须利用防爆金属接线盒或插销,以及硫化热补的办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使用中的电缆,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额定电流值。橡胶电缆在连续使用时,温度不得超过60℃。
第五节其它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电缆的动力线不要错接在接地线上,接通电缆以后要试车,并注意转动方向和运转情况。
第二百七十四条防爆磁力开关应放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5度。以防可能发生动作不灵敏或自动闭合。
第二百七十五条电修工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并把本班设备情况以及发生的故障和存在问题等都必须交清楚。
第二百七十六条为保护电动机,必须使用适合电动机容量的保险丝。
第二百七十七条电修工接班后协同绞车、耙岩机、水泵、等兼职司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百七十八条对钢丝绳、大滑轮、绞车固定情况均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重大问题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百七十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第六节设备安装及搬迁
第二百八十条拆移绞车、耙岩机等设备时,必须由负责人指挥工作,其他人不得随意指挥,行动要一致,紊而不乱。
第二百八十一条设备或材料装在车盘上,应放平稳可靠,车盘上垫好方木,用棕绳捆牢,确保中途不致松脱。
第二百八十二条使用倒链吊装设备时,注意倒链不要超负荷使用,使用前认真检查,无有问题时才准使用。用毕轻放,不得摔倒链,注意定期注油。
第二百八十三条起重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断丝和磨损均不得超过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倒链的悬挂点必须可靠,重物离开地面后要进行检查,认为无误再继续工作。
第二百八十五条运送设备和长钢管等,事先要观察巷道情况,往上山运送时,下方不得有人,往下山运送时,人员进入躲避洞,都必须有可靠的电气信号。
第二百八十六条供风供水管路,尽量减少急转弯和直径的突然扩大与缩小。压风管路最低处应设风水分离器。
第二百八十七条各主干管路应支撑或悬吊,以免与底板接触腐蚀。管路安装要平直,法兰盘边缘距轨道应留有400毫米以上的距离。管路安装后,要用压风或水吹净管内的异物,并作送风送水试验,不得有漏风和漏水观象。
第5篇 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修工要认真熟知选煤厂高压、低压供电系统装置和停送电装置,在未弄通时不能停送电工作。
二、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规定。
三、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办理停送电相关手续后,并要有人监护方可工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标志牌、加锁。否则,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电设备,各技术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五、交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等进行记录登记,进行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高低压线路,需要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七、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6篇 选煤厂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修工要认真熟知选煤厂高压、低压供电系统装置和停送电装置,在未弄通时不能停送电工作。
二、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规定。
三、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办理停送电相关手续后,并要有人监护方可工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标志牌、加锁。否则,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电设备,各技术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五、交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等进行记录登记,进行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高低压线路,需要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七、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7篇 井下电修工操作规程
1、井下机电队根据井下机电工作需要,对需配人员必须配足且相对稳定,各人员须有相当的技术水平和专心工作的精神,不得玩忽职守,要认真负责。
2、必须坚持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
3、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过考试达到一定技术水平,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井下各工作面峒室,在新安装电气设备前,必须由机电科供电组设计并编制规程,并通过机电付总批准,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转。
5、要严格执行“井上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单人操作,停送电要办理停送电手续,实行挂牌留名和专人看守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6、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防爆电气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并使用。
7、井下不准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也不准带电搬迁(也括电缆)电气设备,如须带电搬迁时,必须制定措施并经机电科批准方可执行。
8、各种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悬桂,不准拖地和用铁丝悬挂,不准盘缠和埋压,不用的电缆不准在井下存放。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和过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未经检查沼气浓度和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送电。
(5)、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6)、失爆电器、失爆设备严禁使用。
(7)、用氧焊下井时,必须通过审批手续。
10、要经常按部颁发《完好标准》、《四十条》进行设备电器的检修,并作记录。
11、井下高低压开关的整定值,任何人不得私自整定,必须有规定的专人负责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