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锯工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口现象,然后进行操作。
2.在更换锯片时要安装牢固,并装好防护罩及保险装置。
3.进给速度要按钢料的软硬度情况,灵活掌握及调整,锯料进机头不可用力过猛,锯片遇硬料时速度要放慢,为夹锯时应立即关掉电源,再行处理完毕后,方可开电源工作。
4.锯割短料时,要用台钳夹紧钢料,以确保安全。
5.在锯床工作中,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并戴好防护用具,严禁用手触摸钢料,将头伸出观看及测量数据。
6.锯台、锯片周围要保持清洁,碎料要及时清理,不可用手钩铁渣及用嘴吹。
7.停机后让锯片自行停止后,方能取出钢料。
第2篇 圆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把袖口捆扎好,不准戴手套。
2.把所加工木料放到锯跟前码好,供水打开。
3.下锯人员用刨钩必须对准圆锯中心刨,严禁刨锯齿位置,万一刨滑了锯齿会把刨钩甩出伤人。
4.遇到夹锯(上锯推不动,下锯拉不动)时,严禁硬推硬拉,两人用力下压慢慢退出或停锯,如果木料已锯过圆锯片大半以上时,上锯人员离开木料正面,把木料回一下锯,锯转起来以后上下锯人员再同时用力慢慢把木料锯开。
5.下锯人员回推木料时,木料必须离开锯片,防止木料被锯齿挂飞伤人,放木料时要注意其他人员,以防伤人。
6.干完工作后断电、停水,打扫干净。
第3篇 木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摆锯是否紧固,并检查制动器、挡销及滚子是否良好。
2.检查紧固螺栓及护罩是否紧固,锯片反转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手把的楔子是否可靠。
3.用自动进料锯床工作时,必须先停车,用手检查锯片是否触及送料板和压紧滚子,而后开动设备工作。
4.检查锯片的护罩、星齿轮送料链板及压滚子是否良好,不得有歪曲,不得被树脂弄脏以及锯末所堵塞。
5.调整刀架行程(按木板宽度)并紧固。
6.当木板沿滚子工作面移动时,不得开始锯割。
7.有裂纹的锯片,禁止使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篇 木磨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砂轮是否运转正常,有无裂纹、凹陷现象。
2、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机接地是否牢固。
3、检查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夹紧螺母是否松动。
4、检查开动,停止开关的操作手柄有无毛病。
5、操作时,必须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禁止卸去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或将防护板敞开着工作。
7、砂轮和锯条要平稳的接触,以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
8、托板边缘和砂轮之间距离,应保持大于3毫米。靠砂轮那面的边缘不应有凹陷。
9、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予以妥善处理。
10、圆锯片裂纹长度超过25毫米时,禁止使用,25毫米以内须经技术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
11、带锯条的锯齿尖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1/4。
12、工作后,将锯片,锯条平稳放在指定地点。
第5篇 电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检查好设备,包括电锯运转是否正常,水管是否有水,螺丝是否紧固,锯齿是否锋利。
2、装运木料时,车内不宜装的太满,不准超过车桩400mm,推车时注意来往车辆行人。
3、电锯必须配备好上锯工一人,下锯搭钩工二人,上锯人员负责给水送电,加工时必须按加工规格尺寸下锯。当木料推到距锯台沿一齐时就停止推进。搭钩人员不准将钩打到锯板上,防止钩飞伤人。
4、按规格尺寸加工,保证加工质量不得出现杨柳细腰、大头小尾等,注意节约用料。
5、工作完毕后,边角余料要堆放整齐,离岗前要停电、断水,清理好工具和现场。
第6篇 带锯工操作规程
1.工作服穿戴整齐,戴好手套。
2.检查锯下是否有人拾锯沫,确认没人后,打开风机。
3.开跑车前先检查跑车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4.工作人员挂锯条时必须戴手套,拿锯条时锯齿向外,锯条挂好后要调整好锯条位置,不能使锯条在天轮上突进突出。
5.跑车挂钩工挂钩时注意挂钩拉出的长短是否碰锯条,开跑车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注意拔钩人员是否拔好钩,手是否离开钩,离开以后方可按电钮把钩挂牢,以免木料脱钩出事。
6.开跑车时眼向前看,注意跑车速度,木料接触锯条时速度要慢,倒车时,要注意木料是否碰到锯条,锯条如有异常声音要立即断电检查。
7.下锯接木料时必须把锯掉的木料及时托起拿掉,防止把锯条碰断或碰出天轮,木料通过运输平台时一定注意把手离开运输平台架,运输平台与平板车之间放好两根台木防止木料滑下,把脚砸伤。
8.开完锯后各设备断电,打扫干净,经常给带锯、跑车加油保养,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第7篇 圆盘截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使用必须检查电机、电缆是否完好,各连接部分和小车是否牢固可靠,胶轮的气是否充足。
2、在操作截锯的方向要有坚固的防护罩(或防护板),要有专人保管和操作。
3、作业前和工作后要清理现场,清除一切障碍物,地面要平整,被截木料要放平垫好,要有人扶稳木料方可切割。
4、操作时掌握截锯者,推力不准过猛,精力要集中,时刻注意切割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切割,进行处理。
5、当圆木直径小于10厘米,方木小于10x10厘米和长度小于2米,不准用截锯切割。
6、工作结束要拉下开关,拔下插头,盘好电缆,把截锯保护好,清扫好现场。
第8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带锯机人员要求
1.带锯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
2.做到“三号”(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检查设备。因事离开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二、带锯机加工前准备
1.带锯机开车前,要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各部机件、润滑情况,电源开关、接地装置等是否良好,防护装置是否完整紧固。
2.检查锯条有无裂纹、缺齿现象,张力是否适当,如有缺陷立即修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木料加工前,应检查锯割线上有无铁钉、水泥、铁屑等杂物,应排除损伤锯条的异物后才能进行锯割。
4.换锯条时,须先关电源,锯条上好后应用手搬动从动轮,检查张力是否合适,从动轮与主动轮是否平行,并开空车2~3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三、带锯机加工操作规范
1.带锯机锯条的大小应根据加工件的厚度调节,加工件的上面与夹口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0~20mm,加工件的厚度不得超过夹口大极限的80%。
2.进料时应轻缓、平稳、吃锯均匀,严禁用力过猛,以防这段锯条。
3.操作中如锯条断裂,应立即关闭电源,然后刹车,带完全停车后方可调修。
四、带锯机加工结束要求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将木屑清除干净,并清扫机床,保持整洁,涂油防护。
五、带锯机行为规范
1.严禁在关闭电源后利用设备本身惯性旋转锯割材料,以防损坏锯条。
2.严禁使用钝口或破裂的锯条。
3.严禁运转中用手清除。操作中应注意清除锯条上的木屑,清除木屑时应停车。
4.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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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手推锯工操作规程
1.开锯前根据工作地点距离把电缆长度放好。
2.开锯时注意其它工作人员的安全,如手推锯工作点离其他工作人员太近,应让其他工作人员离开后再开锯。
3.截小木料或短木料时,首先要稳住锯片慢锯轻进锯,防止木料被锯齿带飞伤人。
4.手推锯转时禁止推动,避免锯断电缆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锯完一面推向另一面时要等锯片完全停止转动方可推向另一面。
5.锯木料时锯片一定向下压截第一节,再截第二节,还未完全截断时,边上工作人员只能向下压木料,不能向上拿,向上拿会把木料钩起伤人。
6.电缆线收回盘好,电机锯沫打扫干净,检查各部位螺丝、皮带是否完好。
7.干完活后手推锯锯齿向墙或木料停放。
第10篇 电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所操作机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3、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清理作业现场,清除障碍物,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5、认真检查机器的各部件,确保安全可靠。
6、锯条、锯片经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装夹使用,装夹要牢固可靠,松紧合适。
7、开动机器,空载运行,一切无误后方可使用。
8、木材上严禁有钉子等金属物。
9、根据木材材质软硬、结巴情况适当增减速度,进锯要稳。
10、使用带锯时严禁开过头车,退车时要注意木材的刀枪刺及跑车桩子不能伤人。
11、回料时,要防止木料碰撞锯片,以免弹射伤人。
12、使用带锯时,打尺人员不准将桩子打出滑道,并注意检查打尺电机温度。
13、操作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精力集中,配合默契,推料不能过快过猛。
14、木料夹锯时,关掉电源,在锯口处夹如入木楔。
15、使用电刨,身体不准正对所刨木料,手不得随料过刨口,进料用力适当。
16、完工后,切断电源,将锯轮放下,卸下锯片,清理好作业现场。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断锯片、掉锯片伤人。
2、定期检查锯片有无超规定裂口,发现及时更换。
3、开车人员保持精力集中,规范操作。
第11篇 木带锯工操作规程
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丝是否摆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时,堆的底部要用木块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簿而定,操作者或捕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配合。进料时必须轻缓、平稳,吃锯均匀,严禁用力过猛,以防弄断锯条伤人。
5、装换锯条时,要先切断电源,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声音或不正常以及断裂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在车未停稳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6、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少于1公尺。锯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必须停车,严禁用手在运行中清除,以防伤人。
7、直径100毫米以下的园棒木料不准加工。
8、工作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清扫场地。
9、严禁酒后上岗。
第12篇 木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钉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齿裂纹超过锯条宽1/6或连续两齿缺损、接头超过3个的锯条不准使用。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时,垛的底部要用木块或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方可开锯。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配合。
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米。锯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应使用工具。
8.锯割的圆木要仔细检查有无砂石,钉子或其它杂质。
9.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横跨,车未停稳禁止下料。
11.根据锯条的宽窄调整锯条的适当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则锯条容易裂口。
12.直径100毫米以下圆棒木料不准加工。
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1/4。锯床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