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应掌握龙门吊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一般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熟悉生产过程及《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本规程正常操作。
第3条 实习司机进行操作时,必须签定师徒协议,由师傅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钢结构与传动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发现钢结构有断裂变形情况,及时更换和加固。
⑵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连接牢固。梯子踏板和行走平台使用花格板。
第6条 抓斗、滚筒及绳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抓斗不得变形、开焊。滚筒上不得有裂纹。绳槽磨损不得超过2mm。
⑵ 绳轮及导向轮转动灵活,不得卡住不转。
⑶ 固定钢丝绳的夹子、卡子不得松脱。使用的夹子数不得少于3个。钢丝绳不得扭转工作。禁止使用提斗带动车辆或抓斗斜线提升。
⑷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不得超过允许规定值。
第7条 制动闸及安全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闸皮磨损厚度不得超过1/3。闸皮与制动轮的间隙在转动时保持0.5~0.7mm之间,停止时接触紧密。
⑵ 大、小车轨道设置限位开关和阻车器。终端开关的控制角铁不得损坏。发现大、小阻车器上的木块腐烂或损坏,及时更换。小阻车器内的弹簧不得有裂纹和损坏。
⑶ 大车上的钢轨夹持器及丝杆灵活可靠。
⑷ 起吊时,上部钩头终端控制器灵活可靠。
第8条 主电源开关必须加锁并设专人负责。闭合主电源前或者工作中突然断电后,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当处于零位,当吊车上及周围无人后,再闭合主电源。不得利用极限位置的限位装置停车。
第9条 严禁任何人在起吊设备下停留或作业。
第10条 电引绳在绳槽内不得打滑、振动。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1条 了解本班抓煤的工作场所及其它工作条件。
第12条 检查龙门吊电气部分能否送电,送电后是否正常。
第13条 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损坏现象。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在经以上检查、试运行后,确认轨道和行车附近无人和其它障碍时,即可发信号开车。
第15条 操作时精神集中,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和工作场地附近的人员,车辆动态第。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检查处理。检查或加油时,不准站在抓斗活动范围内,以防发生事故。
第16条 非抓斗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或楼梯过桥上,以免妨碍工作。
第17条 抓取事故沉淀池内的煤泥要按顺序,以保证抓取的彻底、干净。
第18条 煤泥的堆放要在合适的位置,禁止堆放过高或影响交通或生产的地方。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第19条 龙门吊在超过5级大风或雨雪天气应停止工作,将吊车停放在指定的地方,锁紧风钳;小车应返回规定位置,放下抓斗,并抓满煤泥。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0条 各控制器停在零位,关上总阀,关上天窗和窗户,切断大行车的总开关,锁上操纵室,上好轨道夹持器,方可离开。
第21条 下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并填写运转日志。
第2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起吊物下禁止站人,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米以上。
5、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空中,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捆缚不牢不吊; (3)、信号不明不吊;(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置浮动物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没安全装置不吊; (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 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第3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4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5篇 龙门吊岗位操作规程
1.岗位职责
1.1 负责龙门吊的开、停操作。
1.2 负责龙门吊各部位润滑等情况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
1.3 认真填写操作日记,搞好本车卫生。
1.4 完成班长、车间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岗位操作规程
2.1操作前,认真检查轨道是否清好;所属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给信号开车。
2.2抓煤时禁止抓斗碰刮车厢四壁及抓坏车底。
2.3每次开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正常操作时,不准使用限位器停车,吊车吊钩升动时,精力必须集中,特别要防止在上限位失灵时,拉断钢丝绳发生掉斗(吊钩)事故。
2.4工作中要注意电缆运行情况,防止拉断电缆。
2.5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6工作完毕,停车断电,将抓斗放下。
3.岗位安全规程
3.1启动车前,检查龙门吊运行轨道有无障碍物,有无人工作,确认无误后,给启动电铃信号,方可启动。
3.2工作时,抓斗下严禁有人作业。
3.3大车行走时严禁上下车。
3.4严禁大车负重长距离行走。
3.5作业完毕后,将龙门吊开至龙门吊轨道的一端停放并切断总电源,将大车固定并将抓斗降至地面。
3.6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使用龙门吊。
3.7设备运转过程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8 严禁将抓斗停放在车箱中
4.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电动机
设备附件情况
型号
功率
1
龙门吊车
mg10
10t
2
龙门吊启动电机
yzr280s-10
42kw
3
龙门吊小车电动机
yzr160m2-6
5.5kw
4
龙门吊小车减速机
zsc400-27-1
5
龙门吊大车电动机
yzr160m1-6
7.5kw
6
龙门吊大车减速机
zsc-467-3
7
龙门吊起重减速机
zq650-23.343ca
8
龙门吊起重振斗
9
单轨电动吊车
cd1-300
第6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7篇 桥式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必须由经过劳动部门考核确认,持有操作证专职起重机司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工作服,起重机司机必须穿电气绝缘鞋。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如发现有异常情况严禁吊运。
4.在登车前应打开夹轨器及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行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通电源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操纵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7.起重机开动时,或发现运行路线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电铃或其它报警器)。
8.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同其他人闲谈,不准吸烟和吃东西及阅读书刊杂志,酒后禁止操作。
9.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10.必须遵守指挥信号,信号不叫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线之前,不准开车,司机只听从事指挥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11.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为停吃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允许。
12.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止档器,不准用控制开关、限位器代替停车,不能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吊钩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
14.吊钩重载不应悬吊十分钟以上,以防止溜钩伤人。
15.开车前必须坚持钢丝绳是否哟破股、断丝或起毛现象,如有破损现象立即更换。
16.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应线将载荷稳妥放下,然后停车断电进行检查,由于突然发生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或向无人处降落。
17.运行中遇有突然停电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空中总开关,并通知指挥人员,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
18.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超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9.严禁在运行中天车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20.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好卡牢。
2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22.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下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工件有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10)氧气、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的不吊。
第8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第9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10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11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12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