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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0

锅炉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

第1篇 锅炉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2 引用标准

3 蒸汽锅妒操作规程

3.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3.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3.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烟道挡板,如无旁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3.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3.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水位计照明良好。检查合格后,应使水位计、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3.1.5 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

3.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输煤、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煤闸标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渣板完整,动作灵活。

3.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3.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水。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水温最高不应超过90℃,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进水期间,应检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当水进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印停止进水。此时,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否则,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

3.2 锅炉的升火与升压

3.2.1 升火

3.2.1.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

3.2.1.2 装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3.2.1.3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 强烈的油类引火。

3.2.1.4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一般情况下,蒸发量为2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l小时;蒸发量为2―4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1.5小时;蒸发量为6.5―10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3小时。

3.2.1.5 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

3.2.2 升压

3.2.2.1 当空气阀开始大量冒蒸汽时,即可关闭空气阀。

3.2.2.2 当汽压升0.05―o.1mpa时,应冲洗水位计。水位计冲洗完毕后,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应再次冲洗。

3.2.2.3 当汽压升到0.1―o.1 5mpa时,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冲洗完毕后,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所指示压力应一致。

3.2.2.4 当汽压升至0.2―o.3mpa时,进行下列工作:

a.试用注水器,蒸汽泵、电动泵等给水设备,向炉内进水,观察其是否好用。

b.顺次进行排污,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并通过放炉水,帮助锅炉水循环。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

c.对新装或检修后的锅炉,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拧紧时,禁止加长柄,用力不宜过猛。

3.2.2.5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校验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准确。

3.3 锅炉的正常运行。

锅炉的正常运行,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汽压,燃烧进行调整,以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3.3.1 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

3.3.1.1 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按照冲洗方法进行)。

3.3.1.2 水位计汽、水旋塞应保持洁净,发现漏水、漏汽应及时修理。

3.3.1.3 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

3.3.1.4 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

3.3.2 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

3.3.2.1 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3.3.2.2 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如果发现压力表不准确,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

3.3.2.3 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

3.3.2.4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超过最高压力红线。

3.3.3 锅炉燃烧的调整。

3.3.3.1 锅炉在运行中,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

3.3.3.2 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正常时,火焰是金黄色;风量过多时,火焰发白;风量过少时,火焰发红。

3.3.3.3 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以控制适当的风压,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

3.3.4 锅炉排污

锅炉运行时,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正确排污的方法是:

a.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b.一人监视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阀;

c.排污时应充分暖管,避免产生水冲击;

d.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

3.4 正常停炉

3.4.1 降低锅炉蒸发量,停止给煤。

3.4.2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3.4.3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停止供汽,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3.4.4 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3.4.5 停炉后,应在蒸汽、给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3.4.6 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放水前,应打开锅炉空气阀。

3.5 紧急停炉

3.5.1 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

3.5.1.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3.5.1.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5.1.3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3.5.1.4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3.5.1.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3.5.1.6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3.5.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3.5.1.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5.2 紧急停炉的操作:

3.5.2.1 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3.5.2.2 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炉膛浇水。

3.5.2.3 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开启空气阀和过热器疏水阀,降低压力。

3.5.2.4 开启旁烟道,关闭主烟道,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3.5.2.5 如不是冈缺水而紧急停炉,可采取排污和进水(保持锅炉水位)加速降压。

3.5.2.6 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

4 热水锅炉操作规程

4.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4.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4.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4.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究好、清洁。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1.5 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好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锅炉进出水管道上的阀。门。

4.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碴板完整,动作灵活。

4.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4.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4.2 锅炉的升火

4.2.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4.2.2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2.3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小时。

4.2.4 锅炉升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泵。

4.3 锅炉的运行

4.3.1 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4.3.2 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工作压力的稳定,严禁超过允许的压力。压力表存水弯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冲洗检查。

4.3.3 运用中的锅炉安全阀,为防止阀芯和锅座粘住,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或自动的排放试验。

4.3.4 经常检查锅炉出、回水温度,不得超过规定温度。

4.3.5 排污应在低负荷工况下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每个排污点都应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

4.3.6 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4.3.7 锅拧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

4.3.8 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4.3.9 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4.4 正常停炉

4.4.1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4.4.2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机;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循环泵。

4.4.3 将炉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4.4.4 并联使用的锅炉,一台停用时,应将进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4.5 紧急停炉

4.5.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4.5.1.1 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4.5.1.2 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4.5.1.3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5.1.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4.5.1.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4.5.1.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4.5.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4.5.1.8 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

4.5.2 紧急停炉的操作:

4.5.2.1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4.5.2.2 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膛炉浇水;

4.5.2.3 将锅炉进出水母管隔断,开启泄放阀,紧急补水阀,降低压力和锅水温度,紧急补水阀的开启,应为锅炉不是因缺水的情况而进行开启。

4.5.2.4 开启烟市挡板、灰门、炉门、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4.5.2.5 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

5 双层炉排锅炉操作规程

5.1 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5.1.1 上水点火前应对锅炉受压部件、安全附件、附属设备,烟筒、管路及仪表阀门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应达到齐全、良好、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5.1.2 检查锅炉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5.1.3 锅炉上水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饮水炉除外)。

5.1.4 上水时和上水后,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5.1.5 蒸汽锅炉上水后应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是否灵敏可靠。水位一般应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为宜。热水锅炉应确认满水(包括系统)和无积集气体。

5.2 点火

5.2.1 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进行自然通风5分钟。

5.2.2 在上炉排放二层木柴,中间夹一层含水量约8―lo%的烟煤末.将木柴点燃,待煤燃烧稳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时,下炉排也可放一层木柴,待漏下红火铺满炉时,适当打开清灰口。不准在下炉排点火、加煤。

5.2.3 点火时,严禁使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于爆炸的物质引火。

5.2.4 热水锅炉点火后,出水温度表达到30℃左右时,应起动循环水泵。

5.2.5 点火后,蒸汽锅炉当表压力达到0.05mpa;热水锅炉当水温升至40―60℃;应冲洗水位表,压力表管路,确认其及温度表是否灵敏、可靠。同时,应适当紧固人、手孔及清扫孔盖等。

5.2.6 达到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及时按规定调试、铅封安全阀,并做好始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的记录。

5.3 运行

5.3.1 正常燃烧时,应在投煤口投煤,并保持煤层厚度在15―20厘米之间。上部若有明火应投煤压住。

5.3.2 下炉排火势较弱时,可用捅条将上炉排红煤捅下去,以保证火势稳定。

5.3.3 上下炉排若有灰碴时,应及时捅下或钩出,同时清理火层和煤层。

5.3.4 投煤口与下清灰口的进风量,应掌握在2:l或3:l之间为宜。

5.3.5 运行时应随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表及水位表,膨胀水箱水位的变化,不得超压、超温运行。

5.3.6 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和冲洗水位表。高负荷运行时,不允许运行排污。

5.3.7 压火及短时间停炉时,上炉排火底留好,并压好湿煤,少开或半开清灰门;关上大部份烟筒烟气通路。

5.3.8 热水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5.3.9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停水或停泵时,应立即压火,同时观察压力、温度、水位等变化,采取措施防止超压,超温、汽化现象出现。

5.4 正常停炉

5.4.1 停炉时,应停止向炉内添加燃料。

5.4.2 有鼓风机的锅炉,消火时应停止鼓风,并将烟道风挡关小,使炉内火势逐渐减弱。严禁采用向炉膛内浇水的方法灭火。

5.4.3 热水锅炉当出水温度达到50以下时,关闭循环水泵。蒸汽或热水锅炉炉水温度达到50℃以下时方可放水。

5.4.4 停用后的锅炉应进行煮炉、清洗工作,并还要采取防腐保养工作。

5.5 紧急停炉

5.5.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5.5.1.1 蒸汽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或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5.5.1.2热水锅炉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或循环泵失效时。

5.5.1.3 补给水设备失效或水源停水,炉水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

5.5.1.4 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5.1.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5.5.i.6 其它异常运行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5.5.2 紧急停炉步骤

5.5.2.1 立即停止给煤、送风,并将烟道挡板基本上全关闭。

5.5.2.2 尽快扒出炉床上的未燃烧的煤与已燃烧的煤。也可用砂土或湿炉灰压火,但严禁向炉床浇水灭火。

5.5.2.3 热水锅炉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扁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阀向炉内补水。

5.5.2.4 蒸汽锅炉超压时,应进行泄压;缺水时,严禁向炉内注水,以防爆炸。

6 往复炉排运行操作方法

6.1 点火前的检查:

6.1.1 检查全部炉排片是否完整无损,炉排上和灰渣斗内无杂物、垃圾和碎砖块,分段送风箱内无积灰。

6.1.2 检查所有转动部份,润滑情况良好,变速箱的油位应正常。

6.1.3 检查煤层闸板和煤层厚度指示装置是否灵活完好。

6.1.4 启动炉排试运转,检查炉排片是否平稳移动。

6.2 点火

6.2.1 将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架、旧棉沙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灰,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6.2.2 点燃引火物,缓慢推动炉排,将火送到炉膛前部约0.5―l米后,停止炉排运动。

6.2.3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推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6.2.4 当燃煤移到第二风门处,适当开启第二段风门;在继续移动到第三、四风门处,依次开肩风门;移动到最后风门处,因煤已基本燃尽,最后的风门视燃烧情况确定少开或不开。

6.2.5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增加煤层厚度。并且相应加大风量,提高炉排速度,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尽量使煤层完全燃烧。

6.3 燃烧调整

6.3.1 正常燃烧时,煤层厚度一般为120―160毫米。煤粒直径不宜超过50毫米。

6.3.2 往复炉排行程一般为35―50毫米,每次推煤时间不宜超过30秒。

6.3.3 对劣质煤,要保持较厚的煤层,缓慢推动,而且风室风压要小。对于灰分多和易结渣的煤,煤层可薄一些,但要增加推煤次数,即每次推煤时间要短;对于灰分少的煤,煤层可稍厚,以免炉排后部煤层中断,造成大量漏风。

6.3.4 对各风室风门开度,要求是:第一风室的风压要小,风门可开三分之一或更小些;第二风室的风压要大,风门应全开;第三风室的风压介于第一与第二风室之问,风门可开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6.3.5 拨灰渣时,应关小风门,并尽量避免在炉膛前部或中部拔火。

7 链条炉排运行操作方法

7.1 点火前的检查

7.1.1 检查全部炉排片是否完整无损,上下炉排之间和灰渣斗内无杂物、垃圾和碎砖块,分段送风箱内无积灰。

7.1.2 检查所有传动部分,润滑情况良好,变速箱的油位应正常。

7.1.3 检查变速箱离合器安全弹簧的松紧程度和保险销的大小是否合适。

7.1.4 检查煤斗弧形闸板、煤层闸板和煤层厚度指示装置是否灵活完好。

7.1.5 启动炉排由慢到快试运转,检查炉排片是否平稳移动,无卡住或急跳现象。

7.2 点火

7.2.1 将煤闸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柴、旧棉沙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灰,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7.2.2 点燃引火物,缓慢转动炉排,将火送到炉膛前部约1―1.5米后,停止炉排转动。

7.2.3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转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7.2.4 当燃煤移动到第二风门处,适当开肩第二段风门,在继续移动到第三、四风门处,依次开启风门。移动到最后风门处,因煤已基本燃尽,最后的风门视燃烧情况确定少开或不开。

7.2.5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增加煤层厚度,并且相应加大风最,提高炉排速度,维持炉膛负压在2―3毫米水柱尽屉使煤层完全燃烧。

7.3 燃烧调整

7.3.1 煤层厚度

7.3.1.1 对不粘结的烟煤厚度约为80―140毫米。

7.3.1.2 对粘结性强的烟煤厚度约为60―120毫米。

7.3.2 炉排速度

7.3.2.1 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保持整个炉排面上部都有燃烧的火床,而在挡渣铁附近的炉排面上没有红煤。

7.3.2.2 当锅炉负荷增加时,炉排速度应适当加快,以增加供煤量。

7.3.2.3 当锅炉负荷减少时,炉排速度应适当降低,以减少供煤量。

7.3.3 炉膛通风

7.3.3.1 正常运行时,炉排各风室风门的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节。

7.3.3.2 在满负荷时,一般第一段的风压为10―20毫米水柱,第二、三段风压为60―80毫米水柱,第四段风压为20―30毫米水柱。

7.3.3.3 锅炉负荷减少,炉排速度降低时,应降低送风机转速和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先增加引风,后增加各风室的送风量。

8 离心水泵操作规程

8.1 试验起动、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泵的转动是否灵活,试验时间不少于一分钟。

8.2 关闭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当泵达到正常转速后,再逐渐打开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在吐出管路上的闸阀关闭情况下,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三分钟。

8.3 注意检查水泵轴承温度,不应超过外界温度+35℃,最高不大于75℃。

8.4 不准用吸入管路上的闸阀调节流量,以避免水泵产生气蚀。

8.5 经常检查填料箱的泄漏和发热情况,填料室正常漏水每分钟为lo―20滴,超过和过少时,应压紧或放松填料压盖。

8.6 经常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情况,出口压力表的波动情况和泵的振动情况。

8.7 注意泵运转时应无杂音,如发现异常状态,应及时处理。

8.8 环境温度低于0℃时,将泵内水放出,以免冻裂泵壳。

8.9 泵长期停用,应将水泵卸开,擦干零配件,并在滑动面处涂上防锈油,进行妥善保管。

9 蒸汽往复泵操作规程

9.1 泵在启动前,须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

9.2 各加油杯及油孔须灌注润滑油,进出水及排汽管的止阀须全部开启。

9.3 泵启动时,须将蒸汽控制阀逐渐开启,使泵逐渐启动。

9.4 泵启动后,如发现有故障,须立刻停车检查原因,待修复后方能再启动。

9.5 水室盖上放气旋塞,在启动泵时开启,发现有水喷出即可关闭。

9.6 泵停止运转后,须即将汽缸上油杯关闭。

9.7 停止使用,须将汽缸和水缸下部放水旋塞开启,使缸内积水排出。

9.8 泵须经常保持清洁,泵体上不要放置东西。

9.9 泵在使用中,每半小时在油孔处灌注润滑油一次,汽室油杯中应经常贮有润滑油。

10 鼓引风机操作规程

10.1 风机启动前,应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可靠,皮带、油位、电气仪表管线及冷却等部分是否正常,并关闭调节风门。

10.2 风机启动后,达到正常转速再开调节风门,并根据负荷变化,随时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固定。

10.3 风机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最高温度不高于80℃。

10.4 在风机开停车及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10.5 定期清理风机内部积灰、污垢和积水等杂质,并防止锈蚀。机油油位以保持在中线为宜,不应加油过多,以免轴承发热和漏油。

11 除尘设备操作规程

11.1 锅炉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除尘设备密封情况,如有漏风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11.2 要定期排放除尘器内部的积灰,每班不少于一次。

11.3 禁止锤击除尘器外壳,以防耐磨涂料脱落,影响使用寿命。

11.4 锅炉检修期间,应同时对除尘设备进行检查和修理。

第2篇 锅炉水位计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描述:

锅炉水位计的工作原理和连通器的原理相同。水位表是一种反映液位的测量仪表,用来指示锅炉内水位的高低,可协助司炉人员监视锅炉水位的动态,以便控制锅炉水位在正常范围之内。

2.职责:

2.1操作人员应按照本规程要求操作水位计,保证锅炉水位达到要求。

2.2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正确使用及维护水位计,使其正常稳定运行。

2.3监督人员及时制止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2.4所属车间主任、班组长、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检查操作人员执行本规程的情况。

3.主要危险源辨识控制

序号设备设施/场所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主要岗位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
1水位计电控箱电能漏电触电伤害操作人员、辅助人员违章作业、绝缘破损
2控制阀门热能高温伤害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防护不到位
3玻璃管热能高温、爆炸伤害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防护不到位
4高压管热能高温、爆炸伤害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防护不到位
4.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

4.1作业前安全操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

4.1.1 使用水位计的人员必须为本岗位位人员,且需持证上岗。

4.1.2 检查有关阀门开关是否正常、灵活,所属管路是否漏。

4.1.3 检查水位计控制阀门开关状态、保护罩、高压管道、连接法兰等是否正常。

4.1.4使用水位计前,相关人员需佩戴好防护面罩和电焊手套等防护用品。

4.1.5遵守并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四不伤害”。

4.1.6伤害救援物资到场。

4.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2.1 掌握水位计正确操作方法,各个控制阀门开关状态正确。

4.2.2 水位计及相关管路有异常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的(设备、相关设施配件故障和行为),切勿带病运行须及时报告处理。

4.2.3 严禁用水喷洒水位计,以免损坏电器绝缘及引起水位计爆炸事故。

4.2.4 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计一次(冲洗水位计方法:打开放水阀,使汽水连管及玻璃管同时冲洗;关闭水阀,冲洗汽连管及玻璃管;开启水阀,关闭汽阀,冲洗水连管及玻璃管;开启汽阀,关闭放水阀,观察水位上升情况(如水位上升很快且有轻微上、下波动,说明冲洗干净;如果水位上升过慢说明未冲洗干净;应按上述操作方法再冲洗一次。)

4.2.5 每班至少校对水位计一次(当出现水位事故、仪表失灵且水位计又没有办法判断是否满水或缺水的时候,可采用“叫水法”判断。叫“满水”方法:打开放水阀,若看到水位计水位下降,刚为轻微满水;若看不到水位下降则为严重满水。叫“缺水”方法:关闭水位计汽阀,打开放水阀门,然后缓慢关闭放水阀,在此过程中若有水位出现,则为轻微缺水;若没有水位出现则为严重缺水。),严重满水及缺水时禁止向锅炉内补水。

4.2.6中途需转用或停用水位计时,应先与司炉岗位联系好再转停用。

4.2.7重要部件(如:玻璃管、保护罩)损坏时,禁止使用。

4.2.8不准随意调整水位计控制阀门开关状态。

4.2.9当本岗位在生产中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向组长或当班班长反馈。

4.3作业结束安全操作要求

4.3.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水位计使用安全情况。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维护及穿戴要求

6应急措施

6.1第一时间报警;

6.2掌握急救措施,人工呼吸、包扎等。

第3篇 锅炉、管道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散装锅炉安装

1.1 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2 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3 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内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4 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5 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6 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7 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8 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9 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10 锅炉本体的平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11 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12 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13 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14 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15 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 快装锅炉安装

2.1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2 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3 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5 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 管道安装

3.1 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2 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3 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4 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扎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5 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6 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7 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8 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盘,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的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9 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0 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11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4篇 锅炉水质化验工操作规程怎么写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掌握《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熟悉水处理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程序。

3.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检查其成分、浓度、有效期等。

4.备齐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应标定合格,保证其准确、可靠性。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证清洁无污染。

5.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或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冲洗三次后采集。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化验和复核的要求。

6.采集原水水样时,应先冲洗管道5―10分钟后再取样。每天化验一次硬度。采集锅炉给水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或给水流动部位取样,每班化验一次硬度。

7、 采集炉水水样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耐热器皿,缓慢开启阀门,人员避开水流.方向。

8、 化验的水质应符合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使用具有腐蚀性药品时,严格按药品使用规定执行。

9、 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每运行2小时化验一次硬度、ph值和碱度,炉水应每2小时化验一次碱度、ph值和氯根。

10、 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或向队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11、 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清洗化验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2,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热水烫伤、被药品腐蚀受伤。

13,作业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

第5篇 锅炉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持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的司炉操作证。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精心操作,确保安全运行,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严禁擅自离岗。

3.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锅炉,自检合格后,经劳动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点火运行。

4.生火前,须检查水位,各阀门,并将空气阀开好,然后进行生火,生火后要加水,保持水位,气压稳定。

5.投煤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保持在允许压力下运行,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6.每班排污一次,排污时先慢开启,不得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关闭后不允许渗漏。

7.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机构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确保正常运转。

8.加煤时,应注意煤里有无易爆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各高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有人烫伤。

第6篇 wns系列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工作

1、锅炉内部检查:详细检查锅筒、炉胆、火管、管板、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有无严重腐蚀或变形、裂纹,锅内有无水垢、杂质,锅的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杂物等,特别是锅筒内部,在确认清理干净,锅内装置合格,并无人在炉内后,密闭人孔、手孔。

2、外部检查:除检查锅炉本体外部有无损坏,还应检查炉膛内受热面、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残留污垢。

3、燃烧器检查:检查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修,供汽管路是否畅通、严密,气压表是否正确,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风门开关是否灵活。负荷调节装置是否正确,点火电极、点火位置、小火位置、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

4、锅炉附属设备检查: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200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硬度≤0.03mmol/l,溶解氧≤0.1mg/l,ph值≥7,含油量≤2mg/l,含铁量≤0.3mg/l,悬浮物≤5mg/l。

5、锅炉测试、控制仪表检查: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其有效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关闭压力表旋塞,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检查温度表的指示是否合理;检查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规定的始启压力,泄放管是否堵塞;检查压力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等电路畅通、动作灵敏准确。

6 五大系统检查

(1)、风烟系统检查: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查,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畅通,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无杂物;同时转动风机,调整风机转向;锅炉房还应有足够的通风孔,通风孔应畅通。

(2)、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调整水泵的转动方向,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的阀门。检查工作结束后,可向锅炉进水,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排出锅内空气,进水速度不宜过快,进水时,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有泄漏时,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此时,不要急于点火,应稍停一下,注意观察锅内水位,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降低,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关闭给水阀后,锅内水位继续上升,则说明给水阀漏水,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停止给水后,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有无堵塞。

试运行前,所有的阀门都应在规定的开关位置,检查时应按规定的位置进行调整。

锅炉给水系统:空气阀开、锅炉进水阀开。

锅炉排污系统:所有排污阀关。

(3)、电气系统检查: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推上电源,检查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点火程序,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先对燃气锅炉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供气管路上的阀门、过滤器、计量仪表是否齐全。另外燃气的浓度和热值也进行相应的检查,不宜低于极低值。检查锅炉后部防爆门的弹簧是否符合要求,烟道上的防爆门上安装的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检查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投入运行状态,校对数值是否准确。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5)、消防系统检查: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值符合要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可随时启动运行。上述系统的水泵、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查,保持消防保压泵的良好运行和消防泵的良好备用,保证随时可投入运行。

(6)、其它检查:锅炉进水前,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灵敏、安全、可靠;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要保证合格的软化水储备,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所有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阀门都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主供回水水管、补水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二、天然气气供气系统的检查

1、检查天然气一、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燃气过滤器和气压表、计量表是否接入系统,天然气主管上的爆破片是否安装好,燃气散放管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

2、检查经燃气调压器调节后的燃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一般要求稳定在30-45kpa(稳压阀前)范围内。

3、天然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与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的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并保证灵敏可靠,经检测后甲烷浓度≤0.5%,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硫浓度≤0.00025%,硫化氢浓度≤0.00066%,方可投入锅炉运行。

4、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可以保证随时启动并可靠运行。

5、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6、有易燃、易爆的物品或燃气计量器等辅助配套设施应尽可能放置在防爆间内。

7、每班对燃气户外装置及各部位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查看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观察气压表读数,发现气压不正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

8、每隔1小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确认其有无漏气,一旦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天然气主控阀门,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

9、天然气压力计量和传感装置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10、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关闭是否严密,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的开闭时间、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

三、单机试运行

1、水泵的试运行

(1)、在运行前必须将水泵的进水阀门打开,先行充水,然后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看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2)、启动水泵,逐渐打开出水阀门,并调节到所需的工况,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

2、燃烧器的试运行(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

(1) 点火试验

a 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在适应的压力范围,根据锅炉负荷容量确认设定主气压。

b 点火用的燃气泄漏检查。

c 不输送燃料,用点火变压器确认火花。

d 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炉内充分吹扫后,确认点火燃烧器的点火状态是否稳定。测定点火燃烧器的光亮(除电流、电压外)。

(2) 连动装置的动作试验

a 把燃料调节板、一次挡板、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用手动中间轴,确认连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

b 动作时 如有不灵活现象,要调整连动装置。此外,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

c 安装连动杆,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确认动作平滑。

(3) 主燃烧器的点火

a 确认燃料足够,无泄漏。

b 清洗滤网。

c 配管中的阀门动作确认。此外,确认密封垫是否垫紧。

d 配管中的阀门应全开,转动喷燃泵、进行配管抽气。

e 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

f 点火燃烧器确认稳定。

g 打开主燃料阀点火。

h 着火后,确认燃料量与所定的燃料量相合,然后调节一次或二次空气,使燃烧状态稳定。

i 燃烧稳定后,点火燃烧器停止。

j 点火燃烧器停止后,燃烧状态仍稳定的话,停止供应燃料。

k 进行20秒以上的后吹扫,然后,鼓风机、燃烧器、泵停运。

(4) 自动点火以及应用最低燃烧的干燥燃烧

a 自动启动鼓风机、燃烧器、喷燃泵、点火装置、电磁阀等。

b 主燃料点火后,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最低位置。

c 干燥燃烧进行1~2小时。

(5) 燃料量调整

a 手动电位差表打至最大值,与燃烧量相合。

b 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的范围内。

(6) 安全装置的动作试验及设定

a 取下火焰监视器,进行断火试验,确诊警报报警。

b 再次点火,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确认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确认停止的水位)。

c设定压力比例调节器。

d压力限定开关的设定:采用自动燃烧。按锁定的锅炉压力,停止燃烧的确定动作值。

e确认燃烧器的联锁动作。

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的确认:打开燃烧器铰链,确认燃烧器马达没有启动。

g各热继电器的设定。

h前吹扫和后吹扫的定时确认。

(7) 空气双调整

在满足最低下限条件后,调整空气比,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最低:

a 不发烟。

b 火焰没有极端偏移。

c 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

d 萤火不飞散。

(8) 采用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记录

a 燃料量的挡板开度及通风等。

b 各部设定值(喷口、火焰稳定板的位置,可调螺栓长度等)。

c 空气温度、排烟温度。

d 各马达负载电流。

e 能自测的火焰状态以及烟囱的发烟状态等。

(9) 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交附属工具、设备品、试运转报告书等。

(10) 火焰形状要根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

a 火焰伸得过长: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减少一次挡板开度。

b 火焰过宽时: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加大一次挡板开度。

c 火焰偏时:把火焰稳定板的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

3 风机试运行

(1)、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启动风机,看是否转动灵活,最后逐步打开调风门。

(2)、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4、软化器、除氧器试运行

(1)、软化器要观察再生、正洗、反洗、运行四个环节的情况,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至少试验二个周期。

(2)、除氧器试验时要启动锅炉给水泵,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测量其水质,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应至少测试2次。

四、 冷态总体试车

当所有的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进行整体联合试车,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冷态试车把所有转动设备程序启动,考核整体联合运行的统一性。

五、烘炉和煮炉

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各部件具备安全启动条件后,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

1、关闭人孔、手孔、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将达标的软化水注入锅内,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然后开启空气阀(可用安全汽阀代替),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2、开启燃烧器,使其烧小火。前两天内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0.1mpa,应立即将排污阀开大放水,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

3、最后二天烘炉结合煮炉

煮炉所用的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

暂停燃烧,打开锅筒上部的空气阀把配好的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关闭人孔,继续启动燃烧器燃烧。

锅炉压力升高至0.1mpa时维持24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06mpa以下,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为止。

六、锅炉的升火和升压

1、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特别是冷炉点火时达到工作压力的时间要长。警告:如果升火时间短,温度增高过快,锅炉各部件受热、膨胀不均,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陷。

2、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的可燃气体。

(2)、燃气锅炉在每次启动前应检查可燃气体有无泄漏。

(3)、在升火过程中,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并相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这样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

(4)、在升火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水位、水压情况,如水压上升过快,应适当放出一部分水,保持锅炉水位、水压在正常的范围内。

(5)、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或安全阀)便开始挥发出少量水蒸汽,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

(6)、水压升到0.05-0.1mpa时,冲洗压力表及其旋塞,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压力表。

(7)、当升压至0.1mpa时,应校对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失灵。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待见到汽水喷出时,再转回原来位置,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的指示数值是否相同。

(8)、当压力升至0.08-0.1mpa时,应检查人孔、手孔、 压力表,排污阀和法兰、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并进行紧固处理(热态紧固),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对人孔、手孔无论漏否,均要再适当拧紧螺帽,操作时应小心谨慎,不宜用力过大,严禁加长手柄。

(9)、检查、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打开排污阀,检查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的作用。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3、安全阀的调校

(1)、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并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批准。

(2)、所有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禁止随便拧动调整螺栓。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高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3)、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提升手柄。

(5)、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与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月自动试验一次。

七、 供热及并炉

1、当上述工作结束后,可与用热单位联系后,准备向用户供热。

2、供热前锅炉应处于正常水位、压力,供热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3、供热时应将主阀微微开启,进入微量热水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主阀,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主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热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八、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锅筒内水压正常、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观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1、 保持炉内水系统的稳定

日常操作中,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并掌握好规律或与用热单位建立好联系,就能使水系统(温度和压力)保持稳定,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做到节约燃料,提高效率。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气量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2)、送风量的调整

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用的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的,实际应用中,只需调节风门的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

(3)、排污

排污实行定期排污,每班不少于1次。

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 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b 排污应在低负荷,满水位时进行。

c 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定期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

a 先开启快开阀,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然后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慢开阀,再关闭快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容易磨损,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

b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当快开阀损坏时可以不停炉更换或修理,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容易泄漏。此外,由于积水的温度低于锅水温度,在下次排污时,又不能进行暖管,因此容易产生水击。为了防止水击现象,可在排污后,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

上述两种操作方法都可采用,其共同的要求是,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否则,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既不经济又不安全。

定期排污应注意:锅炉高负荷时,一般不要进行排污,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造成爆管事故。若必须进行时,要降低锅炉负荷。

排污注意事项如下:

a 排污前要将锅炉水循环系统补至工作压力范围的稍高压力位。排污时要严密监视系统压力,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的声音,间隔一段时间后,最好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的排污管道,如果感觉温度高,表明排污阀有泄漏,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

b 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禁止同时排污,防止排污水倒流入相邻的锅炉内。

c 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或者低负荷时进行。

d 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关后再开,如此重复数次,依靠吸力使渣垢迅速向排污口汇合,然后集中排出。

2、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 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防止堵塞。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不要立即打开上面的旋塞,避免水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保证压力表准确性,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2)、安全阀(指带压锅炉)

应随时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保证每周进行手动试验(试验时压力不小于所设定排放压力的75%)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

(3)、温度表

应每年清理一次表杆的水垢。

3、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保持锅炉房整洁。每班都要保持锅炉本体、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a 不漏水、漏气

安全附件的汽水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b 防止炉脚潮湿

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要装置排水管,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的下脚处,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

另外,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不要浇水和积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进风。

九、锅炉的停炉

1、紧急停炉

(1)、 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都应紧急停炉:

a 锅炉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采取停供燃气、加强给水等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b 锅炉严重缺水。

c 锅炉严重满水,使运行压力超过常压锅炉规定值。

d 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系统仍然缺水。

e 给水设备事故停机,而又无备用设备。

f 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

g 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

h 所有排污阀全部失效。

i 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炉管等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j 因其它事件严重威胁锅炉房及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

a 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并关闭锅炉跟前的天然气控制阀,停止燃气供应。

b 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c 因缺水事故停炉,严禁向锅内进水,并且不得排汽降压;如无缺水现象,可采用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要保持水位。

d 如系统超压,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开排污阀放水。

e 停炉过程中,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以防止烟道、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

(3)、处理方法

需要紧急停炉的事故发生时,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处理方法:

a 迅速熄火处理。

紧急停炉时,首先停止燃烧机,并关闭燃气阀停止供气,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

b 迅速冷却炉水处理

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可以放掉炉水。如锅炉严重缺水,停炉时绝对不能采用迅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内给水,否则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正常停炉(完全停炉、检修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可采取这种方法。

(1)、 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故障时,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暂时停炉检修:

a 胀口、铆缝处漏泄。

b 炉管、水冷壁管、受热面管损坏漏泄。

c 与烟气接触的锅筒、集箱、下降管的绝热材料脱落。

d 给水系统、燃烧系统、安全附件严重故障,需修复时。

(2)、 暂时检修(或正常停炉)的操作方法

a 按顺序停止燃烧机,关闭供气阀。

b 向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

c 关闭主阀门,打开疏水阀,做到与运行锅炉水系统的可靠隔断。

e 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使炉水逐渐降温,当降至50℃时(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可将炉水全部放净。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停炉降温必须保持缓慢,严禁急剧冷却以及损坏锅炉。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其冷却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

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要将燃气调压站的总供气阀门关闭。

十、 安全规定

1、锅炉燃烧的天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在整个锅炉房、操作室、地下泵房、软化室、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在此区域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拨打手机。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电焊操作时,必须有经过各级审批的安全措施,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查员在场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发现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其联锁的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启动运行,如联锁没有启动,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

2、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发现有异味随时测量),瓦斯浓度高于0.5%,要立即停炉,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3、保证各部安装的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同时保证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且不得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进行充电工作。

4、保证瓦斯报警仪与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的可靠联锁,一经发现联锁装置不起作用,要立即修复。

5、瓦斯报警仪与风机及燃气关断阀的联锁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保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应和锅炉燃烧。

6、锅炉运行期间,要将锅炉房所有窗户置于全开状态,保证良好通风。

7、严格执行《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司炉工交接班制》、《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机电巡回检查制》等有关规定。

8、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锅炉超压联锁、熄火保护、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9、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须达到锅炉水质标准(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l/l,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10、 运行期间每8小时排污一次(排污要参照锅炉碱度进行,不得大于14mmol/l),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阀自动试验;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

11、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燃气管道及锅炉和烟囱上的防爆装置投入运行状态,煤气散放管上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12、锅炉点火前要对炉膛及燃气管道进行吹扫,并保证煤气管道试压、稳压合格。

13、当发现燃气压力不稳定、有水击声或燃烧机不好点火时,要打开燃气管道上的所有泄水阀门进行一次泄水,泄水管要接至室外不易积聚瓦斯,风流畅通的安全地点。

14、锅炉冷凝水管上严禁加装阀门,并保证进行可靠水封。

15、锅炉房要悬挂“锅炉重地,严禁烟火” “严禁吸烟”和“禁用手机”等警示标志牌。

16、锅炉智能自动控制器或测量仪表的初级探头上均不得洒水并注意防尘,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对其内部线路进行私自改造,必须由锅炉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7、 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内,经批准进入的人员禁止携带烟火、手机,并告知和要求其执行安全规定,同时实行要害登记。

第7篇 安全锅炉工安全生产职责操作规程

锅炉工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工种属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锅炉的性能,构造,操作及保养,安全技术和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锅炉的操作、维护、保养必须严格按技术要领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5.锅炉上水时应打开炉顶相关的排气阀,水温不要过高,冬季水温应在50摄氏度以下。

6.锅炉点火时严禁用带有铁钉的木柴,以免木柴燃烧后铁钉卡住炉排引起故障。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或易燃物引燃木柴,以免受热时引起爆炸。

7.锅炉生火前和各班接班时,必须对锅炉进行严格的检查,特别是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排污阀、给回水截止阀等。所有设备及附件必须性能良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生火前必须清除炉内异物及可燃气体,关好各种门孔。

9.升火时必须掌握好燃烧情况,使炉温缓慢均匀上升。

10.锅炉升火期间燃烧不稳定时,应加强检查,不得站在各种门孔的正面。

11.锅炉运行中,必须保持气压,气温的稳定,严禁超压、超温。

12.锅炉运行中给水必须均匀,保持正常水位。

13.热水锅炉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进出口压力、循环泵压力要平稳。如果发现压力波动较大,应及时查找原因加以处理。

14.热水锅炉压火后,应保证锅筒水温不回升,压力在正常范围内;蒸汽锅炉压火后,要保证汽压维持在安全压力以下不回升,锅筒水位保持正常。

15.热水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严格控制锅筒出口水温不超过设计温度,避免炉水汽化,回水温度不低于50摄氏度,并保持正常压力。

16.锅炉运行中,开启看火门、检查门、灰渣门时,必须缓慢小心。

17.锅炉运行及水压试验中严禁带压进行维修、补焊、紧螺栓等工作。

18.当锅炉压力接近0.196mpa(2kg/cm2表压)时可以拧紧承压部件的螺栓,用力不要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15~20倍以上的扳手去操作,在压力继续升高后,禁止再次拧紧螺栓。

19.锅炉及管道的所有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必须缓慢进行,周围必须有充分的躲避余地。

20.运煤时必须检查煤中是否有体积较大的铁器或有爆炸危险的物品,若有及时清除。

21.清除煤斗内堵煤时必须站在煤斗上面的平台上并使用专用工具。

22.在锅炉升火运行时必须按规定排污。排污时必须戴手套并不得使用加长手柄的扳手开启排污阀。开启和关闭排污阀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计的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计的安全水位,热水锅炉锅筒压力不得低于热网的最低安全压力。

23.排污后过一段时间,用手触摸排污阀后的排污管应该不是热的,如果热说明排污阀未关严或损坏发生泄漏,应及时查明原因、汇报班长,消除缺陷,以免造成锅炉缺水。

24.锅炉中的排污阀、排污管不允许用螺纹连接。

25.锅炉运行时不准修理一次排污阀。

26.除焦时必须带防护眼睛,手套及其它防烫用具。

27.除焦时应在平台或地面上进行,并且两旁要有足够的安全躲避距离。

28.除渣机开启前,应先将炭渣用水浇透,严禁出红渣。严禁推运尚未熄灭的灰渣。

29.开启灰渣门必须缓慢小心。

30.从烟道下面放灰时,必须缓慢打开灰斗挡板 ,应站在灰斗侧面。

31.对有分汽缸的蒸汽管道,在送汽之前,在分汽缸无压情况下要对其进行排水,排出内部的凝结水,避免送汽后产生水冲击。

32.蒸汽锅炉停炉时必须保持炉内最高安全水位。

33.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严重缺水或缺水程度不详时,严禁向炉内上水。

34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炉:

1.蒸汽锅炉水位降到规定极限以下;

2.蒸汽锅炉满水,经排污及冲洗水位计仍不见水位;

3.给水设备全部失效及全厂停水或热水循环泵失效;

4.安全附件全部失灵;

5.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烧红等严重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锅炉压力迅速升高,超过最高工作压力,虽然安全阀动作,燃烧减弱,经给水排污等措施无效,气压仍继续升高;

7.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8.给煤及除渣设备损坏,排送风机发生故障;

9.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

10.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人员及设备安全;

11.其他异常情况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35.锅炉安全附件,受压元件的安装、调试,维护由锅炉技术人员负责。

36.受压元件的焊接必须由持有高压焊工操作证者承担。

37.锅炉检修时,必须对炉内进行充分的通风降温,并将水汽管道、烟道等系统有效隔开。

38.锅炉检修用的工作照明必须使用36v低压行灯。

39.锅炉工作中使用电葫芦时,必须执行《电葫芦安全

操作规程》及《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锅炉泵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上岗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凭安全作业证独立上岗操作。

3.2、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3、启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3.4、登高巡检设备时,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搞好防护措施。

3.5、生产中凡遇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3.5.1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裂事故等紧急情况;

3.5.2供水泵打液量差,压力波动大等故障,危及锅炉等设备和除尘系统安全运行的。

3.6、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作业。

3.7、防护部件应齐全完好。

3.8、冬季应注意结冰防滑。

第9篇 锅炉热水交换器安全操作规程

1、投入运行;确认热水交换器内充满水,关闭进水阀,打开出水阀;作好蒸汽管道预热、疏水工作,即可送汽;蒸汽压力经一级减压为0.4mpa;二级减压为0.18mpa;调整温控器状态,全过程循序渐进、缓慢升温;当热水温度接近控制值,开循环回水阀;当热水温度达到控制值,打开进水阀送出热水。

2、退出运行;关蒸汽阀,停止加热;关循环回水阀;关进水阀;保持出水阀长开,避免热水体积变化造成危害。

第10篇 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司炉证”方准操作,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2、锅炉工应熟悉锅炉构造、工艺流程、安全装置性能、事故处理和锅炉安全知识。

2.3、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4、运行中的锅炉,如烧干或确认严重缺水,应立即停炉检查,妥善处理,并向领导报告,严禁立即补加冷水,采取其它掩饰事故的做法。

2.5、运行中应保持水位计完好、准确、清晰易见,每班冲水位计两次。

2.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2.6.1锅炉水位降至下限以下或升至上限以上时;

2.6.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继续下降;

2.6.3给水设备损坏,无法上水;

2.6.4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全部失效;

2.6.5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2.6.6其它异常情况,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2.7、定期分析炉水,严格控制炉水指标,认真执行排污制度。

2.8、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好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2.9、压力表在装用前应做校验,并在表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第11篇 二十吨锅炉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艺指标:

炉顶温度:750~800(视煤而定)

煤层厚度:120—140mm

炉内水位:1/2~2/3(色带40~60)

水箱水位:1/2~2/3(着两个灯)炉膛压力±=0

煤最大粒度:50mm

煤中加水:5—7%

挥发份:15%以上

炉灰余c:20%(视煤而定)

风档调节:以煤掌握,蒸汽压力1.3~1.5mpa

供水压力:1.8~2.3mpa

炉水水质总碱:10~12mqn/2

总盐:≤500ppm

电机温度:按铭牌规定

润滑油位:机械油1/2黄油每班拧三把黄油咀每班打一次

二、分工专责制

负责拉煤工车数及车头大小。设备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放细灰、回收返焦,工具照明(包括胶管):煤中加水,加煤装斗正常运行。鼓风机房内文明清洁:(包括设备、地面),鼓风机、引风机、多机泵、二次风机、水膜、除尘泵、刮板机、除渣机、水喉除渣、水箱等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上由一楼操作工负责。

二楼操作工职责:负责二楼全部设备的正常使用,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蒸汽压力的调整及水位的调整,二楼放细灰、近路门灰、链片的更换(按车间规定):各仪表的正常使用:风挡的调辖及火床的正常使用:使用工具的交接:(包括胶管、墩布、火钩等工具);二楼卫生(包括水泥楼梯);水位计的冲洗及各排污的排污;锅炉的冲灰:交接班记录本及门报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的填写。

三、三楼操作工职责:

负责三楼设备的正常使用:钢丝绳及设备的加油。三楼卫生(包括铁梯):吊煤斗数记录:三楼工具的交接,巡回检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各运转设备的操作:

1、引风机启动时必须空载运行,电磁调节部分仪表指针为一格,不许恢复到零。以免损坏设备。

2、启动时按启动电钮,观察电流表指针,待下降后倒运转。

3、鼓风机启动必须空载,电磁调节部分为一格。

4、链条部分投入运行后,不准停刮板机与出渣机。以免因灰多损坏设备。

四、交接班制度:

1、司炉工在值班时间内要严肃认真,集中精神,监督管理好所负责的全部设备,不准打盹、闲谈打闹、看书报、私自离开岗位或操作其它与锅炉操作无关之事。

2、接班司炉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接班。如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交班者除报告主管人员外,自己仍应继续值班,一直到接班者到岗。办完交接手续方准离开岗位。

3、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或其它问题,不能胜任工作时,应向锅炉房主管人报告,由主管人采取措施指派别人代班。

4、在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或正在进行重大操作时,不能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协同交班人员共同处理事故,待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如须很长时间,经锅炉主管人员许可后可以进行交接班。

5、交班人员在交班自订,应该作好各种记录报表的填写及卫生工作,把使用的工具放到指定地点。并将本班内的煤耗、水耗、汽压、水位变动情况等记录本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以口头向接班人员简要介绍班中情况发现问题和应注意事项等。

6、接班人员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向交班人员了解锅炉运转情况,并阅读交班记录本。

(2)检查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排污阀风闸开关等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锅炉可见部分与火焰接触的地方是否有起疤、变形、漏水和损坏现象,锅墙、炉拱等处是否有裂纹、塌陷现象,各运转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与全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各种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完毕交班人员共同在记录本上签名,办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正式负起锅炉运行的全部责任。

五、锅炉的正常运行及调整,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

(1)正常运行中应维持锅炉均衡的进水,使水位稳定在正常水位范围内:

(2)保持锅炉的正常汽压和额定蒸汽温度:

(3)每班必须检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及省煤器和各阀门的严密性;

(4)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所有锅炉附件的情况,有泄漏的阀门阀兰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倾听炉拱内部有无异声。

(5)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并应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洁和不漏水、不漏汽。

(6)压力表装有三通考克的,应经常试验它的正确性。

(7)安全阀至少每班提升一次,避免阀门被粘住。

(8)定期排污至少每班两次,排污时注意事项如下:

a、排污前必须查明检修中的锅炉是否与排污管道系统隔绝。

b、排污前必须检查放水阀的情况,如有难于在运行中修理的缺陷,如阀杆弯曲,阀门卡住及泄漏严重,不能进行排污,如其情况正常则在汽包水位调整到交于正常水位低负荷时进行。

c、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d、排污的程序如下:先开隔绝线(即第一阀),再开调整阀(即第二离炉远的)预热排污管道系统,缓慢地开大调整阀进行排污,在排污过程中如发现有冲击声时,应关小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再缓开启排污完中后关闭排污阀。

(9)锅炉受热面吸灰及注意事项:

a、吹灰时应适当增加燃烧室内的负压,防止火焰喷出伤人,吹灰顺序应按烟气流动方向顺序进行。

b、吹灰工作应依次进行,禁止同时运用二只或更多的吹灰器,以免汽压不足吹灰效果不好。

c、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在开启烟道小门时,应站在小门一侧以防带热灰的烟气伤人。

d、吹灰前吸灰管道系统的蒸汽管道应进行仔细的暖管,并排除管内的流水然后再进行吹灰。吹灰时如听到烟道中噪声不正常且蒸汽压力下降甚多,应当停止吹灰,并检查在烟道中的吹灰管是否损坏。

f、吹灰前应通知锅炉的所有值班工作人员及准许在锅炉近旁工作的其它人员。

g、吹灰完毕后,应关闭吹灰主阀,并开启其疏水阀,应特别注意吹灰器的漏气,因为这样将使得附近受热面遭受蒸汽的冲刷受到损坏,从而造成事故。

h、在不吹灰的时间内,应定期巡视吹灰设备检查其是否泄漏。

(10)炉膛内燃烧要均匀,火床要平整,不准出现风洞。

(11)有省煤器的锅炉必须使水不间断地通过省煤器,以控制省煤器出口水温度低于炉水温度140度,防止水在省煤器内沸腾,当锅炉停止进水时,必须特别注意出口水温,必要时应开启近路烟道挡板,关闭通过省煤器的烟道挡板。

(12)运行中应保持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

(13)在运行中应保持锅炉的经济燃烧。

六、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上述指标制度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坚决杜绝一切不良风气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上通下达,执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步骤的原则。

(2)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不许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睡觉、脱岗和旷工、迟到、早退现象发生。

(3)严格执行操作舰程,加强责任心,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操作工签名要写清一、二、三楼、姓名、各负其责,一楼二楼三楼操作工要互相协调,把工作做好,操作班长要在20t操作,把班中生产协调好。

(5)操作班长、拉煤班长要多通气,多联系把工作做好,做认真,切勿出现漏洞影响生产。

(6)在生产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12篇 热水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1

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运行中必须保证水的温度、压力在正常范围内。如出现超温超压、循环水中断现象时,必须停止燃料供应同时应停炉,待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运行。

3)发生炉水汽化时,应开启循环水泵或用生水紧急补水,同时打开排汽阀放出蒸汽。不允许排污降温泄压(注: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循环水泵停运时,应立即打开自动循环管截门,待泵转动时,关闭自动循环管截门

)。

4)锅炉超压时,可打开安全阀适当泄压。

5)根据负荷情况,随时调整煤层厚度在100 m~150mm之间。

锅炉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十二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要求。2 引用标准3 蒸汽锅妒操作规程3.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3.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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