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教育人(签名):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年 月 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
第2篇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
2、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未经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3、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电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
4、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5、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
6、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
7、平时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电工两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电器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9、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36v以下的安全行灯。
10、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
11、如发现他人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现场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离地面1.5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
13、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第3篇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建筑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时,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需带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焊锡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4篇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教育人(签名): 班组长(签名):
教育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教育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