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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3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 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2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烘煮炉前的检查

1.炉排冷态试转12小时以上,保障运行良好;

2.鼓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试运转正常;

3.锅炉的各部零件是否齐全、严密,管路是否畅通。

二、烘炉、煮炉

1.向锅炉加入软化水至水位表中低水位;

2.将木柴集中在炉排中间,点燃后用小火烘烤,同时炉膛负压要保持在0.5-1毫米水柱,锅水温度保持在70-80℃,3天以后,可添加少量煤,并要定期转动炉排,清除灰渣,以防烧坏炉排;

3.第一天温升不宜超过50℃,以后每天温升不宜超过20℃ ,后期烟道不应超过220℃;

4.烘炉时间一般为7-15天,还可根据炉墙潮湿、气候寒冷程度,适当延长烘炉时间;

5.煮炉最好在烘炉的后期,或红砖墙温度达到50℃与烘炉同时进行;

6.将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两种药品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不要一次投入;

7.工业锅炉的煮炉时间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小时,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30%,保压8小时后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小时后将锅炉炉密闭,直至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8.煮炉后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如不清洁,第二次煮炉。

三、升火

1.将软化水缓慢注入锅炉,水温不高于40℃ ,水位上至最低水位线时,停止给水,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2.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3.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以冷炉到气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4-5小时为宜,以后升火不短于1小时;

4.保持水温均匀上升,注意水位,必要时可适当排污,以保持正常水位;

5.当压力升至0.5-1个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压力升至2-3个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弯管;

6.当锅炉达到工作压力时,再度检查安全阀及管道阀兰,巡视各处。

四、供汽

1.将总汽阀微口开启,进行暖管,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时排出管路上的冷凝水;

2.缓缓开启总汽阀,注意各部件是否有特别响声,全开后,将手轮退半圈;

3.供汽后再一次全面检查。

五、停炉

1.正常停炉。是有计划进行停炉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止供给燃料;

2)先停止鼓风,再停止引风;

3)停止给水,降低压力,关闭给水阀;

4)关闭蒸汽阀,打开疏水阀;

5)关闭煤闸板。

2.临时停炉。当遇到炉排卡住或断裂等小故障时,进行故障停炉,其操作方法如下:

1)先关鼓风机,微关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3.紧急停炉。蒸汽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如下:

1)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2)迅速清出炉内燃煤,将火熄灭;

3)迅速关闭锅炉出口主汽阀,开启空气阀、安全阀,降低压力;

4)炉火熄灭后,开启省煤器旁通烟道闸板,关闭主烟道闸板,打开灰门和炉门,促进空气流通,加速冷却。

注意事项:因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内补水,以防止锅炉内温度、压力突然变化而扩大事故或蒸汽大量带水和管道内发生水击。

第3篇 生活锅炉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 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作业前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工器具、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3.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面上操作电气开关。

4.运转中的设备不得检修和清扫,切勿将杂物掉入电机体内。

5.单人巡视设备只能观察,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需处理时必须有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

6.严禁触摸机械转动部位及电气线路,转动部位及电缆接头处防护罩应良好。

7.设备检修处理前必须停机,同时应切断电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8.发现电气故障或事故,要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不得私自处理。

9.检查烟道和炉膛内是否有异物,炉墙壁是否严密,有无漏风,检查烟道各部位情况。

10.经常检查压力和温度 ,不允许超过规定数值。排污处理时看清周围环境,以防蒸汽烫伤。

第4篇 热水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

1.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低压锅炉;

2.司炉工必须经银南劳动局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3.司炉工上岗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

1.冲洗,对新投入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及网路系统,启动前应用水进行冲洗,以清除网路系统中的污垢、铁锈和其他杂物,防止在运行阻塞管路和散热设备;

2.充水,锅炉系统应充入水质符合的软化水,系统充水的顺序是锅炉-网路-用户,向锅炉充水的顺序一般由下锅筒、下集箱开始,至锅炉顶部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3.检查恒压设备,系统恒压设备必须与系统完全相同。

三、启动

热水锅炉投入运行应先开动循环水泵,待网路中的水循环起来以后才能点火,防止水温过高发生汽化,锅炉点火时应先开动引风机,通风三至五分钟后再开鼓风机。

四、运行

1.对系统进行调整,控制热网供回水温度、压力和各回路系统流量;

2.运行参数控制:(1)保持压力稳定(2)温度控制(3)经常排气 (4)合理分配质量(5)防止汽化(6)停电保护(7)定期排污(8)减少失水。

五、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正常停炉时,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关闭鼓风机,最后关闭引风机,但不可立即停止水泵,只有当锅炉出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止水泵;

2.暂时停炉。暂时停炉时火床一定要压住,烟道出口挡板要关严,在压火期间,如发现锅水温度升高,应短时间开动循环水泵,防止锅水超温汽化,天气寒冷时,停泵时间不应过长,防止系统发生冻结事故;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 循环水泵和补水泵全部失效时;

4) 压力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 燃烧设备损坏,锅炉构架被烧坏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时。

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其他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

第5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年满18周岁。

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9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运行前检查与准备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部件装置是否齐全。

2、炉篦、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3、风道内烟气调节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是否与图纸吻合。

4、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给水管路、排污管路,装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条升火的步骤如下:

1、关闭排污阀,开启排空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软化并除氧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入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篦上(严禁铁钉带入)引燃,点火前先开引风机,调节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拔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拔火,等前烘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堂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烧正常。

第12条升火时,温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补同,产生过大压力,影响锅炉寿命。

第13条升火后影注意炉内水位,加热后水位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污。

第14条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冲洗水位表盒压力表弯管,当气压增至0.2-0.3mpa气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是否严密,如有渗漏,应拧紧手孔及入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第15条当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各部有无特殊声响,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

第16条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却起步小于12小时,从热炉起不小于半小时。

第17条初次升火时,应按劳动局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7条表7-2的规定压力进行调整。

(二)运行

第18条水质要求: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2001标准。

第19条锅内水位:蒸汽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两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第20条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情况,尽可能保持炉内压力稳定。压力表弯管应每班冲洗一次,为保证正确,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蒸汽锅炉气压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第21条 给水设备:蒸汽锅炉给水尽可能采用连续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之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烛火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第22条安全阀:注意安全阀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盘和阀座粘住,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次,作排放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第23条安全保护:蒸汽锅炉应用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第24条供汽:当锅炉内压力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项:

第25条炉膛内正常的燃烧状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浅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条必须不间断的根据供热情况来调整锅炉内负荷和检查燃烧室的运行。保持锅炉压力稳定。

第27条 大部分燃烧在正常运行下,其燃烧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一般对于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80-120毫米,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第28条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斗内搭桥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第29条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煤在闸门下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一般以手掐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20%之间。

第30条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若发现煤闸门低下燃烧,可对燃煤加些煤渣,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第31条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称“脱火”。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着火孔处用拔火勾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着火。

第32条燃层应在炉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应注意,如发现后轴线前0.5米处红火,应立即拔火,让其充分燃烧尽。

第33条发现结焦时要打焦。

第34条应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长时间压火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引起炉排过热而产生损坏。

第35条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36条向供热系统供气时必须是在循环水泵运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供气阀供气。

(四)清炉:

第37条对于4吨锅炉清炉工最好选择在低负荷时进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项:

第38条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第39条如有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第40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中进行。

(六)停炉:

停炉有三种情况:暂时停炉、安全停炉、紧急停炉。

第41条暂时停炉步骤如下:

(1)停炉前适当减少添煤量,同时相应减弱通风。

(2)炉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应尽量烧完。

(3)锅炉冷却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应关闭主气调节门。

第42条完全保护:停炉时要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70℃以下时,方可把水放出,这时必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第43条紧急停炉:先关鼓风机、后关引风机,清除炉排上的燃料。

(七)维护、保养

第44条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外积尘,清除管内污垢。对锅炉内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之处应立即处理。检查各部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第45条锅炉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第46条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条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一下几点:

1、不允许炉膛喷火、正压燃烧。

2、炉排前部轮轴和后轮轴的四只油杯中每班应旋紧一次对轴承加油。

3、传动装置,如炉排减速器、引风机轴承箱以及出渣装置等传动部分的润滑油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4、链条炉排是否断路,如有应进行更换。

5、阀门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条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法保养。

五、收尾工作

第49条打扫工作场地,保持设备的清洁。

第50条认真填写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第51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篇)

一、操作流程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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