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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7 09:30:32 查看人数:83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2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掘进队维修队综维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好。

4、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5、检修前检查并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后方可工作。

6、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吊点和起重设施、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8、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机处理。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0、 在更换输送带和检修时,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输送机任何部位不得有人。不得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确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12、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修记录。

13、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篇 井下水泵维修工操作规程

1.井下水泵维修工必须掌握水泵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作用、技术特征,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2.水泵维修工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做到处理事故速度快,检修质量好。

3.入井检修前必须携带齐必要的检修工具。

4.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标志牌。

5.凡从事井下机修,安装使用氧焊、电焊时,需事先写出书面报告及安全措施,经主管矿长批准后,由安全部门派专人进行瓦斯及有害气体测定,确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6.按照检修、安装任务书项目进行。

7.文明装、拆机具,严禁用重物猛击物件,保证机件的完整无损。

8. 做好自保及互保,落实安全措施,谨防伤人。

9.检修完毕后,详细检查,确保检修质量。

10.经检查无问题后,再由专人联系送电,进行试运转。确保运转正常。

11.试运转无问题后方可收拾工具,清理现场。

12.所有工作完成后报告单位值班人员。

13.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废弃物,材料备件、工具整理归位。

14.认真填写所检修水泵的部位及更换的零件。

第4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第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线或千伏级电气主回路时,都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第四条: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两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送点除外)。停电时必须先断油开关,后拉闸。送电时与其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挂好停电作业牌。

第五条: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任何情况下,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一切裸露的电气设备都要设栅栏。

第六条: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第5篇 井下维修钳工运输队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6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7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8篇 井下维修钳工胶带输送机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每天要对机械各部位、制动系统、落煤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修前要备齐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并要保证安好,起吊用具安全系数大于6倍。

5、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6、在倾角大于15度施工地点,下方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7、使用起重机滑子时要选好起吊点,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并要与起吊物有一定安全距离,找好退路。

8、使用长工具要注意周围工作人员,在仓口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带。

9、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探查,带电时严禁身体各部位进入转动件之间。

1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1、检修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第9篇 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 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 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前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

3、 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 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 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

6、 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 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规定执行。

8、 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规定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

9、 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

10、 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度时,应用手背进行。

11、

第10篇 井下维修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整牢固。

2、持证上岗作业,使用钻床、车床、砂轮,严禁戴手套,穿 戴好防护眼镜。

3、高处工作超过3米要栓安全带,戴安全帽。

4、起吊物件时,必须用钢丝绳绑紧牢固,严禁下面站人。

5、修理机器时(除特殊情况下)要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子“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等。

6、焊接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易爆、易燃物品。

7、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与工作点不少于6米。

8、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穿凉鞋及拖鞋上班。

9、多工种同时进行一项工作应有安全施工方案,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并设有专人负债。

10、每天固定巡检,遵守各项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1篇 井下话务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检查坑口电话机及通讯线路的维修,做到井下电话机、通讯线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坑口监视系统的维修。

3.排除故障,抢救天灾造成的线路损坏,做到及时、迅速恢复通讯。

4.巡检通讯设备,做到全矿全部话机每月巡检一遍,有自巡检记录。

5.维修室及管辖设备的室内卫生,做到清洁达标,物品摆放整齐。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到按要求及时完成。

第12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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