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钳工维修装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钳工维修装配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屑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屑,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下毛刺.
4、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原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5、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燃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燃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7、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用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8、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9、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提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10、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1、使用剪刀车剪铁片时,手要离开侧刀口,剪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2、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3、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4、高空作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5、使用腐蚀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蚀手套,并防止腐蚀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6、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第2篇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停电检修设备应办审批手续,严禁私下停电,否则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时要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后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对电容器检查维护时,必须要断开电容器电源,并做好安全隔离,待电容放电完毕并确认电容器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5、要用真空吸尘器清洁电炉的线圈组,不许使用压缩空气,否则易使灰尘进入线圈周围。
6、设备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仪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维修设备时要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8、维修液压缸时应确认已卸压方能进行。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9、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0、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1、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2、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13、从事熔炼工作,不仅要保护本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你一举一动的操作过程中都关注到大多数操作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把安全用责任感提到最大的高度,以防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
第3篇 维修队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钳工维修作业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港(集团)董家口分公司维修钳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青岛港(集团)《职工通用安全守则》、《维修工人通用安全守则》、《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3 内容与要求
3.1 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整牢固。锉刀、刮刀、手锤、大锤等要有牢固的木把。冲子、凿子等工具被打击面不准淬火,并不准有裂纹、卷边、飞刺。禁止使用锋钢凿子。
3.2 工作中所使用的扳手,尺寸要合适。锉下或凿下的铁屑不准用嘴吹,剔工件时应戴防护眼镜并且对面不准有人,维修工作固定操作地点的工作台中间应有防护网。
3.3 使用钻床要遵守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戴手套、围巾操作。
3.4 在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要生根牢靠。工具要放入工具袋里,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禁止上下垂直方向同时交叉作业。下大雨、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严禁登高作业。
3.5 安装设备及部件时,不准用手拭摸滑动片、转动部位及伸进活动的连接孔和螺丝孔内。
3.6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未修复好前严禁试车运转。
3.7 维修天车时,不得任意跨越天车,若有其它天车工作时,应在天车道轨上加道轨卡子并做出明显标志。维修人员传递零件、工具等严禁上下抛扔。在修理过程中,要有可靠的升降滑车,不准用手扶、脚踏活动的部件,不准在道轨上行走。
3.8 利用三角架吊件时,竖三角架动作要一致,三根杆距离要相等,地下打定位窝子或拉拦绳杆脚要垫好,固定牢固,严禁斜吊。
3.9 使用起重设备吊装工件时,要严格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10 在检查调整设备的转动部位时,一定要断电。拆卸设备前必须找电工切断电源。
3.11 焊接工件时,应听从焊接人员的指挥,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准注视电焊发出的强光。
3.12 使用砂轮机必须戴眼镜。手持砂轮机必须绝缘良好并有砂轮防护罩。
3.13 多工种进行同一工作,应有安全施工方案,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并有专人负责施工指挥。
3.14 用油类(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时,禁止烟火。
第4篇 清理线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停车检修。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操作者联系,停机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5、维修抛丸机、热处理炉、机械手等设备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且要有人监护。
6、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7、在更换、维修热处理炉的循环风机时应注意保持距离,勿将身体的任意部位伸入风机内。需更换循环风机时,安装前要先检查,风机未装平稳或转动不畅,不得开启使用。
8、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9、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0、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1、在地沟巡查时注意和皮带、辊道保持安全距离。每班应检查两次泵站电器、液压运行情况
12、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3、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4、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5篇 井下维修钳工运输队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6篇 钳工维修装配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 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屑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屑, 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下毛刺。
4.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 ( 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 2/3) 。夹持原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5.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燃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燃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7.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用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8.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9.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提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10.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1.使用剪刀车剪铁片时,手要离开侧刀口,剪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2.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3.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4. 高空作业(3米以上) 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5.使用腐蚀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蚀手套,并防止腐蚀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6.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第7篇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联合作业规程》。
第二条 在对回转式移动部件维修时,必须停电停机,并在司机室操作台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条 维修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时,必须停机待压力释放,温度降低(<40℃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与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紧密配合,设专人监护,坚持“挂牌作业”,防止异常启动或送电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
第五条 设备点检保养时,需动用电、气焊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消防器材状况和设备防火的状况。
第六条 在没有护栏或防护网的高处(≥2m)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使用高空作业车,以防高空作业坠落。
第七条 维修设备时,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严禁在炮区附近用电、气焊,严禁吸烟。
第八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和旋转伤人。
第九条 现场支护时,必须考虑地面情况和设备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适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确保支护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条 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密切配合,设有专人指挥,手势清晰,呼唤应答一致。传递工具时,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准随意抛掷。
第十一条 维修设备和矿山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条 在钳工操作时涉及电器整定、检修、调整或拆装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钳工不得私自进行电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任何杂物不得影响设备的运行。
第8篇 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钳工工作台应在中间设金属挡网,以免铁屑飞溅,榔头脱手等伤人事故。
2.禁止使用有缺损的工具和工艺装备。手锤把必须装配牢固,并加铁木楔子。锤子、冲子、夹钳、手锤、锉刀、搬手等工具,不得有裂纹、飞边、卷口等缺限。
3.各类扳手应按照螺丝、螺栓、螺母的规格选用,松紧零件应注意正反方向。
4.凡属淬火和其他硬脆材料、配件,严禁用锤猛击。打锤操作不许戴手套,并注意是否威胁他人安全。
5.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
5.1 停电时。
5.2 休息或离开工作岗位时。
5.3 处理故障时。
5.4 换工具、夹具和工件时。
6.设备安装
6.1 新到设备必须熟读设备说明书,看懂图纸资料及技术资料、参数、掌握设备性能,熟悉设备结构和动作程序,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验收设备,并清洁注油,有条件时必须地面试车。
6.2 设备安装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验收安装场所是否满足要求,验收安装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6.3 设备安装结束后,对于混凝土浇灌的基础,必须进行必要的保养期。进行必要的试车,并配合电工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
7.设备检修
7.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所用配件规格型号,熟悉设备部件、配件拆卸安装顺序。
7.2 按照运转人员提供的情况,检查确定故障部位。
7.2.1 设备故障一般应停机检修,凡停机检查发现的故障未处理前,严禁再次开车检查。
7.2.2 设备需开机确诊时,必须根据司机提供的现象:声音、温度等,在确保不导致事故扩大时,方可开机诊断事故。
7.3 检修中更换的零件、配件,必须与原件具有相同型号、相同材料、相同技术性能。代用品亦必须保证技术性能。
7.4 零件的拆装必须视材质、膨胀系数、包容面积、配合情况等因素而定。对于热装、热拆必须控制温度,以免降低材料性能。用油加热时,其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闪点。
7.5 在需用锤击打零件进行拆卸时,必须垫木垫或金属物,决不可直接打击,击打力的作用点应对准零件中心,击打力适当。不允许击打的零件严禁击打。
7.6 设备检修中润滑油、液压油的添补,应与原油具有相同的牌号和粘度,严禁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液混用。
7.7 设备检修后,维修人员必须全部清理检修工具,并试车检查,作好各种记录。
7.8 设备调试。特别是液压系统调试,必须按照调试要求,按顺序进行,切不可颠倒调试程序,以免造成事故。
8.设备、备件保管
8.1 设备、备件必须防锈、防腐。要妥善保存,并建帐、上卡。
8.2 重要备件必须严格存放地点的温度、湿度、空气中的粉尘及酸碱性。
8.3 细长轴类零件必须垂直悬挂存放,以免弯曲。
8.4 做好零件回收,维修与报废的检查、测量和标定工作,为零件的修理和报废做准备。(
第9篇 矿井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以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熟悉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本工种的操作。
(2) 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的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操作、维修方面的工作。
(3)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4)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5) 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6)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7) 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作业前准备
(1)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必须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3) 需要变电所进行停送电的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4) 无论高压或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采取验电放电、挂接地极等安全措施。
(5) 作业前要搞清楚整个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 维修作业
(1)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 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点,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3) 需要对6kv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4)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6)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整定。
(7)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8)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10)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温度和响声,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11)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常响声、异常气味等。
(12)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同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13) 检查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滑和自转的措施。
(14)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后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5)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在牢靠的位置上。
(16)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7)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8)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9) 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四、 收尾工作
(1) 检修设备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 清扫检修作业场所,搞好设备和场所的卫生。
(3)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岗位人员交待清楚,方可撤离。
第10篇 熔炼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 停电检修设备应办审批手续,严禁私下停电,否则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时要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后才能合闸。
3) 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 对电容器检查维护时,必须要断开电容器电源,并做好安全隔离,待电容放电完毕并确认电容器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5) 要用真空吸尘器清洁电炉的线圈组,不许使用压缩空气,否则易使灰尘进入线圈周围。
6) 设备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仪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维修设备时要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8) 维修液压缸时应确认已卸压方能进行。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9) 请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0) 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1) 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2) 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13) 从事熔炼工作,不仅要保护本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你一举一动的操作过程中都关注到大多数操作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把安全用责任感提到最大的高度,以防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
第11篇 汽车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有无裂缝及飞边。锤把有无松动,使用手锤时对面不准站人。
2.工作中不准对面打锤、铲、铆工作时应戴防护眼镜,注意周围对面人员,以免铁硝嘣伤他人。
3.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及漏电现象。
4.安装工件,不准将手伸入活动的螺丝眼里摸试,以免挤伤。
5.拆卸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操作。
6.使用砂轮、钻床,起重设备时,要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
7.使用流动照明灯不准用高压灯。
第12篇 综掘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综掘维修钳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正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担任,且持证上岗。
第3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5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相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6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一切按照标准。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操作准备
第9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1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2条 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3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4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5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6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的衬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物件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减速器更换齿轮;
(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8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0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1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试转前应由专人负责复查一次。
第33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制定专人进行恢复。
第34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制定的容器内,严禁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35条 检修结束后应由有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须记录清楚,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