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3维修工作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的警示牌。
4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5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
6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用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7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晃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较大和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般动。两人以上同做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8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9维修空气设备,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10维修设备时只准用带安全罩的36伏灯,禁止用高压手灯。
11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
第2篇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联合作业规程》。
第二条 在对回转式移动部件维修时,必须停电停机,并在司机室操作台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条 维修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时,必须停机待压力释放,温度降低(<40℃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与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紧密配合,设专人监护,坚持“挂牌作业”,防止异常启动或送电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
第五条 设备点检保养时,需动用电、气焊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消防器材状况和设备防火的状况。
第六条 在没有护栏或防护网的高处(≥2m)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使用高空作业车,以防高空作业坠落。
第七条 维修设备时,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严禁在炮区附近用电、气焊,严禁吸烟。
第八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和旋转伤人。
第九条 现场支护时,必须考虑地面情况和设备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适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确保支护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条 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密切配合,设有专人指挥,手势清晰,呼唤应答一致。传递工具时,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准随意抛掷。
第十一条 维修设备和矿山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条 在钳工操作时涉及电器整定、检修、调整或拆装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钳工不得私自进行电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任何杂物不得影响设备的运行。
第3篇 机床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发辫挽入帽内。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并遵守常用工具使用规程。
3、使用手电钻,手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一定要用前检查,有漏电、裂纹保护装置损坏的禁止使用。
4、机床上电器和线路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不得自己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严禁带电检修设备。
5、工作中注意自己及周围人员安全,打锤时不许戴手套,防止因挥动工具伤害自己及他人。
6、锯刀、锯条要装适当,压力不可过大,工件快断时要用手扶住被锯下部分,以防伤人。
7、清除铁屑、锈物要用钢丝刷或其他物品,禁止用手抹或嘴吹。
8、紧卸螺丝不可用力过猛,紧虎钳要用手,不得用锤或其它物品敲打。
9、进行锉工时,工件要夹牢在虎钳上,不得突出过高,防止弹出伤人,不准使用无柄或柄把开裂锉,工作中不准用手摸,以防再锉时打滑。
10、使用砂轮机时,要检查砂轮机完好情况,站在侧面磨削,用力不要过猛过狠,当砂轮片与托架间隙大于 3mm 时要及时调整以免发生危险。
11、不准用汽油清洗零部件。
12、因故离开工作、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水、油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场地,保持卫生。
1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第4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5篇 维修钳工的操作规程
1.钳工工作台应在中间设金属挡网,以免铁屑飞溅,榔头脱手等伤人事故。
2.禁止使用有缺损的工具和工艺装备。手锤把必须装配牢固,并加铁木楔子。锤子、冲子、夹钳、手锤、锉刀、搬手等工具,不得有裂纹、飞边、卷口等缺限。
3.各类扳手应按照螺丝、螺栓、螺母的规格选用,松紧零件应注意正反方向。
4.凡属淬火和其他硬脆材料、配件,严禁用锤猛击。打锤操作不许戴手套,并注意是否威胁他人安全。
5.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
5.1 停电时。
5.2 休息或离开工作岗位时。
5.3 处理故障时。
5.4 换工具、夹具和工件时。
6.设备安装
6.1 新到设备必须熟读设备说明书,看懂图纸资料及技术资料、参数、掌握设备性能,熟悉设备结构和动作程序,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验收设备,并清洁注油,有条件时必须地面试车。
6.2 设备安装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验收安装场所是否满足要求,验收安装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6.3 设备安装结束后,对于混凝土浇灌的基础,必须进行必要的保养期。进行必要的试车,并配合电工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
7.设备检修
7.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所用配件规格型号,熟悉设备部件、配件拆卸安装顺序。
7.2 按照运转人员提供的情况,检查确定故障部位。
7.2.1 设备故障一般应停机检修,凡停机检查发现的故障未处理前,严禁再次开车检查。
7.2.2 设备需开机确诊时,必须根据司机提供的现象:声音、温度等,在确保不导致事故扩大时,方可开机诊断事故。
7.3 检修中更换的零件、配件,必须与原件具有相同型号、相同材料、相同技术性能。代用品亦必须保证技术性能。
7.4 零件的拆装必须视材质、膨胀系数、包容面积、配合情况等因素而定。对于热装、热拆必须控制温度,以免降低材料性能。用油加热时,其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闪点。
7.5 在需用锤击打零件进行拆卸时,必须垫木垫或金属物,决不可直接打击,击打力的作用点应对准零件中心,击打力适当。不允许击打的零件严禁击打。
7.6 设备检修中润滑油、液压油的添补,应与原油具有相同的牌号和粘度,严禁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液混用。
7.7 设备检修后,维修人员必须全部清理检修工具,并试车检查,作好各种记录。
7.8 设备调试。特别是液压系统调试,必须按照调试要求,按顺序进行,切不可颠倒调试程序,以免造成事故。
8.设备、备件保管
8.1 设备、备件必须防锈、防腐。要妥善保存,并建帐、上卡。
8.2 重要备件必须严格存放地点的温度、湿度、空气中的粉尘及酸碱性。
8.3 细长轴类零件必须垂直悬挂存放,以免弯曲。
8.4 做好零件回收,维修与报废的检查、测量和标定工作,为零件的修理和报废做准备。
第6篇 矿井维修钳工、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 矿、人车修理工 )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熟悉矿(人)车的性能、构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 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机械有关作业规程。
4、 检修矿车、人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如需现场作业时,应做好防撞车措施。
5、 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维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现场检查人车时,要与机车司机及司旗联系好,同意后方可作业。
7、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机具和工具,装卸时禁止敲打。装卸大件时要放稳摆正防止脱落伤人。
8、人工装卸轴承时,要用软金属或垫有木片。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9、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执行。
10、检修作业结束后。要按完好标准检查验收,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并做好记录。
11、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工具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4、 人工对车辆整型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或掉渣飞溅伤人。
5、 支车作业时,必须平稳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伤人。
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 )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7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掘进队维修队综维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好。
4、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5、检修前检查并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后方可工作。
6、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吊点和起重设施、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8、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机处理。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0、 在更换输送带和检修时,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输送机任何部位不得有人。不得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确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12、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修记录。
13、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 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 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 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 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 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 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 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 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 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9篇 综掘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综掘维修钳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正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担任,且持证上岗。
第3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5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相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6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一切按照标准。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操作准备
第9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1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2条 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3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4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5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6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的衬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物件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减速器更换齿轮;
(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8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0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1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试转前应由专人负责复查一次。
第33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制定专人进行恢复。
第34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制定的容器内,严禁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35条 检修结束后应由有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须记录清楚,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10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维修钳工必须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
第3条维修钳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维修钳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设备操作的有关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6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合格。
第7条作业前要分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挂作业警示牌,并对电气设备进行验放电,对压力容器进行压力释放;作业警示牌应由专人负责摘挂。
第8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9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0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设备的紧固件、联结件等是否齐全完好。
2.各转动部件有无异响、异震。
3.减速器、液压站等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润滑油的油量、油质、油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对易损零部件作重点检查维护。
6.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第11条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内容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2条拆下的部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3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坐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4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5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部件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第16条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7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18条在装配滚动轴承且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19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和油质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0条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21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2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23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4条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指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25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四、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27条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由指定专人进行恢复、检查,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28条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29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
第30条设备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并应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并特别注意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震动情况、转动声响及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1条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32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清楚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检修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33条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12篇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