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机车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 机车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懂得一般机械、电气常识,并且取得上岗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喇叭、灯光、电瓶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有异常时,应予修理更换,禁止带“病”作业。
2. 启动前,查看机车的车轮下有无垫块等障碍物,车身有无油脂或易燃物附在上面,各箱体与车体连接是否牢固。
3. 司机必须服从调车员的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严禁擅自开车。坡度停车时,在气制动的同时,应将手轮处于制动状态,还需用阻车器楔紧车轮,以免溜车。
4. 起动时,应鸣笛示警,运行中,司机注意力要集中,头、手、脚不得伸出门、窗外。运行速度不得超过8km/h,并要随时注意机车运行前方线路情况及其它设施、杂物有无侵界,机车上不准搭乘非工作人员。同时,严禁长时间超低速运行。
5. 吊车、摘挂、安放阻车器等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用其它任何物体代替联接销和联接杆的使用。
6. 机车、矿车、管片车、平板车严禁违章载人,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开英雄车、严禁开堵气车。在工作中严禁嬉戏打闹,严禁无令开车。
7. 机车在运行中司机要时刻注意前后方的情况,并且保证前后两车距离不小于100米。
8. 司机要注意机车有无异味和异常的情况,如有应立即停车处理,并报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9. 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电池 ,更换电池时,连接导线要牢固,同时注意短路。电池盖上严禁放置重物,以防盖板变形,使电池产生短路,发生事故。
10. 当 隧道有积水时,水面淹过轨道面时,严禁机车通过。必须排水后,再运行通过。
11. 每班司机都必须认真填写机器运转记录。
12. 司机、调车员应注意保护环境,工作中的杂物不能乱丢,应统一收集,下班后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进行统一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第2篇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第3篇 电机车修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停电作业,作好验电接地等措施。并挂停电作业标牌。
二、禁止运行时检修电气设备及启动装置。
三、在任何情况下,禁止用手摸带电部分来确定是否有电。
四、检修设备要按检修规程作业,对易损件严格拆卸保管。
五、绕制各种线圈要注意,不要使导线绝缘和其它绝缘物损坏。
六、对作业用的工具要定期安全检查。
七、使用吊车时,注意挂物是否牢靠,物件是否超负荷,然后启动。
八、用油清洗另部件或喷漆时应远离火源,以防火灾。
第4篇 电机车控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电机车检修是在繁杂的环境中,多工种联合作业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互相照顾和紧密配合,防止事故的发生。
2、分解工作开始之前,必须排出机车各部管路的压缩空气。
3、分解制动缸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弹簧崩出伤人。装配制动拉板肖时,不准用手指插入孔内探摸。
4、搬运机件时,应拿牢放稳,防止挤手。
5、拆装(在机车上)自伐、牢阀、分配间时,工具要放稳,机件要拿牢,防止掉下碰脚。
6、分解、安装出风缸时,要多人作业,设专人指挥。
7、各部机件安装要牢固,防止通风受压时飞起伤人。
8、使用通风机具时,必须遵守各操作规程。
9、在机车顶棚作业时,要站稳,工具和机件放稳妥,防止掉下伤人。
10、试验制动时,要做好呼唤应答,以免挤伤。
第5篇 电机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机车不准超速行驶,行车速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调车场顶车必须采用一挡,如顶不动可换二挡,但必须保证缓慢行驶。
2、较长的直线轨道,最高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
3、接近风门、弯道得不得超过1.5米/秒。
4、看不清道路或照明不良,车速不得超过人行速度。
二、电机车有下列缺陷之一时,禁止行驶:
1、制动不灵未调整好的。
2、碰头和连接装置损坏。
3、信号铃失灵或照明灯损坏的。
4、电气设备故障或电车弓子不好使的。
5、弹簧松驰或损坏,车轮轮缘磨损达8毫米以上的。
三、电车行驶时,要随时注意道路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或其他危险情况,必须保证列车在完全控制下运行,并保证在20米制动距离内可刹住车。
四、列车过弯道、风门遇有行人时,必须不断发出信号打铃,并适当用手闸控制减速。
五、两列车同向行驶时,车距不得少于50米,停车距离不得少于5米。
六、电机车行驶时,电机车工必须坐在驾驶室内,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抻出车外,也不准在地上边开车边跟着电机车行走。
七、列车启动要先发出信号,松开手闸,控制器手柄打在零位,接通电源,然后一档一档的缓慢调整控制器,使电机车慢慢启动。
八、列车制动,要先切断电源,平稳刹车,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反电流刹车,但机械制动、电阻制动突然失灵且情况危急时,可以使用反电流刹车。
九、挂车和倒车要注意下列事项:
1、列车行驶中不准摘钩,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摘钩,操作时应身体前倾,用肩部顶住矿车,防止因矿车自溜而发生挤手事故。
2、禁止列车行进中突然开倒车,必须等列车停稳方可开倒车。
3、列车挂钩后开始行驶,要慢慢开动,确认所有车皮都挂好后,方可逐渐加速。
十、列车接近放矿和卸货地点时要慢行,其速度不得超过人行速度。
十一、修理电机车时,必须拉下电车弓子并绑融会贯通在电机车上。
十二、工作结束,要把电机车停在错车道或调车场支线上,不要停在主干线上,以免妨碍交通。下班前要把电车弓子拉下绑在电机车上,关闭电闸、刹紧手闸,摘下控制器手柄方可离去。
十三、除调车需要,电机车正常行驶时,只准拉重车,不准顶重车。
第6篇 电机车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调度工的基本要求
(1)电机车运输行车调度工应熟悉本矿运输系统图。能绘制电机车运行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
(2)必须熟悉《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副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本班的生产情况;
(3)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调度工要向顶岗人员交清注意事项;
(4)对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讯、信号等设施要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2.行车调度工交接班的内容
(1)上一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2)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
(3)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情况;
(4)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3.行车调度工应了解掌握的情况
(1)要根据矿(区、科、队)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根据上一班留下的条件和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努力提高电机车运输效率和矿车周转率;
(2)要随时了解各采区出煤和煤仓贮煤情况,对于出煤集中、煤仓容量小的采区,要作为重点优先供车,尽是做到均衡运输,做到既不影响生产,又不积压车辆;
(3)要随时掌握各掘进区(队)用车及存车情况,以便及时供车;
(4)如有个别采区出水较多时,调度工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4.在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的行车调度要求
(1)要利用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或通讯、信号等手段及时掌握空、重车进出情况;
(2)如有两个方向列车要同时经过一个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时,要监视信号、集中闭塞装置的自动闭塞情况;
(3)如无自动控制装置,要提前用信号灯给一方红色信号,使一方停车,另一方行驶;如有一方是重车时,一般情况要停空车,让重车。
5.在运输线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修理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或维修,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并告诉电机车司机前段有维修工应注意;
(2)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须持矿(运输区或主管单位)批准,签发的施工单,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60米处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方准施工;
(3)要根据施工或维修现场情况通知电机车司机在经过该施工区段前停车或慢速通过。
6.发生运输事故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在运输工作中,如运输设备、行车信号等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2)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较大事故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3)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
第7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从事本工作。
2、修理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3、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人员。
4、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拉下集电弓,切断电源。蓄电池机车拔开电池插销。
5、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对地放电。
6、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器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检修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2、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3、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4、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伤害。
三、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当遵守其使用要求。
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3、工件钻空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空。
4、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5、拆卸轴承时应使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装配。
6、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白布擦试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7、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8、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9、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0、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11、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它方法测定。
12、必须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3、机车完好及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必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14、被检修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注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15、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车库及工作场地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第8篇 井下电机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准备:
1.1 检查刹车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灯、信号、插销、挂钩、连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检查机车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机车前后有无阻碍,操作箱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机油。
2.行车操作:
2.1炸药只能专车运送,使用电机车牵引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混合运输爆破器材。
2.2 严禁除司机以外人员搭乘列车。
2.3 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严禁驾驶室外操作,开车时,先松刹车后送电,停车时,先停电后刹车。
2.4 机车行驶时,司机必须集中精力,监视前方,如发现有人或障碍物,应立即减速行驶,并发现出信号,做好刹车准备。
2.5 机车行驶时,不得超过规定速度,经过岔道、转弯,矿车横道线时,应减速行驶,并发出信号,随时作好刹车准备。
2.6 两台电机车在单轨上行驶或和手推车交叉的地方,必须设有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并严格执行运行制度。
2.7 机车行驶在坡度较大的轨道上,必须减速。停车时要将机车刹住,或使用阻车器,防止机车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机车停好后,必须切断电源,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控制开关锁好,锁匙随身带走。
3.2 当班机车掉了轨,当班要处理好。
3.3 不许运矿(岩)、运料车辆搭乘人员。
3.4下班前机车要全面清洗维护加油,矿车要冲洗,斗脚、铁道要清理干净。
第9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从事本工作。
2、修理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3、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人员。
4、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拉下集电弓,切断电源。蓄电池机车拔开电池插销。
5、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对地放电。
6、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器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检修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2、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3、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4、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伤害。
三、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当遵守其使用要求。
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3、工件钻空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空。
4、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5、拆卸轴承时应使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装配。
6、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白布擦试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7、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8、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9、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0、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11、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它方法测定。
12、必须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3、机车完好及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必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14、被检修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注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15、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车库及工作场地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第10篇 电机车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熟悉矿灯充电设备及矿灯的工作原理。
2 、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进行仔细清洗,检查连接线有无松动,电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班必须对卸载上架的电瓶,抽查电瓶电解液的比重,达到夏季1.25,冬季1.28,及时补液,在充电过程中勤检查,随时检查每组电瓶充电情况,对损坏电瓶及时更换。
4、加水或调配比重时,必须佩戴耐酸手套和平光眼境。
第11篇 电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司机必须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副司机、徒工必须在正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下,方可操纵设备。
4、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电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属铁路铺设情况和牵引网络的架设情况。
6、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制定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各车站管理细则、信号显示等相关管理规定。
7、必须服从车间调度、调车员、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保证安全、正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8、禁止非乘务人员操纵设备,禁止非乘务人员乘坐机车或列车。
9、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设备检查
1、进行设备检查、维护时,司机与副司机必须互相联系好,并检查机车周围无影响作业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须检查机车上的各种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备件是否准备齐全且完好,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止轮器等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品。
3、每班应保证检查维护时间(累计时间):80吨机车为60分钟;150吨机车为90分钟。
4、检车工检查车辆时,必须用检车牌换取工作牌,司机不得擅自搬动自阀手柄。试验时,司机与检车人员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没有取下禁止移动信号前,司机禁止动车。
5、试验制动机、调整制动行程、更换闸瓦时,车上车下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6、用高压风吹扫机车时,注意风压,特别是吹扫电器部件时,应控制风压,不得使用带水的高压风吹扫电器部件和电机。
7、冬季检查、维护时,必须检查闸瓦与动轮是否冻结;检查处理撒砂作用和调压动作情况;用酒精喷雾器喷射酒精,防止电机、电器部件冻结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机车不准投入运转:
⑴、空气制动或电阻制动、手摇制动不良时;
⑵、照明灯具等设置不完善时;
⑶、汽笛装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时;
⑷、雷雨季节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有缺陷时;
⑸、轮缘、主轴、平衡弹簧装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断、严重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转时;
⑹、主电阻、主电路烧损、接触不良,出现严重漏气、保护装置失灵、动作不正常时
⑺、各部电机出现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牵引电机出现故障,未切除故障电机时;
⑻、蓄电池电压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时;
⑼、80吨机车没有送风机组,150吨机车缺一台送风机组时;
⑽、车钩与缓冲装置作用不良;
⑾、集电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⑿、动轮擦伤到限;
⒀、只有一台空压机工作;
⒁、撒砂装置作用不良;
第二节设备启动及准备
1、机车必须经过乘务人员的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机车各部正常,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
2、机车启动时,所有乘务人员及调车员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各控制手柄应放置在零位上,闭合蓄电池开关及控制总开关,其它各控制开关应处于断开位置,与其他乘务人员及调车员互相联系好,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升起集电器。
3、若需人工顶起集电器时,应将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单阀手柄放置在制动位置上,上车顶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在安全地点站稳,与司机室内的乘务人员联系好,使用绝缘拉杆将集电器顶起,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一定数值后,落下集电器,走下车棚,再鸣笛升起集电器。
4、集电器升起后,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规定的数值,对空气制动器和电制动进行试验,制动管泄漏不得超过02公斤/厘米2,若两种制动有一种失效,机车禁止启动。
5、启动时,将自阀和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上,使机车、列车完全缓解,并鸣笛一长声,警示机车或列车启动,同时开动通风机向牵引电机送风。
6、运转手柄应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启动,运转手柄不得长期停放在同一变阻级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7、当启动困难时(如冰、雪、上坡等),应在车轮下适当撒砂,防止空转,当发生空转时,禁止撒砂,必须将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转停止后再撒砂,继续逐级启动。
8、上坡启动时,应保持机车制动,先将列车缓解,再将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缓解机车制动,再继续启动。
9、列车在下坡启动时,应充分缓解列车,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
后,缓解机车制动,并做好电制动的准备工作。
10、在冬季,必须经常将风缸内积水排净。150吨以上的机车应用酒精喷雾器往气路内喷射酒精,防止气路冻结。
第三节列车运行
1、运行时,应认真确认显示的各种信号,操作姿势应正确,手不离把手,认真仔细观察列车的运行状况,与其他乘务人员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2、运行中,司机必须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过眼看、耳听、鼻嗅等判断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关电停车检查。
3、当机车或列车由惰行转换为带电运行时,应在第一位稍停。待主电路接通后,再逐级切除电阻。运行时,除经济运行级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秒。防止烧损主电阻。
4、主电路转换时的要求:
⑴、串联转换为串并联,串联转换为并联时:操作要迅速;在牵引电机电流低于小时制电流,电网电压高于1000伏时,方可转换。
⑵、当从高压级退回到低压级时,应将手柄推至低压变阻级,投入一定量的电阻后,再回升至低压经济运行。
⑶、并联(或串并联)运行中,出现电网电压小于1000伏时,应转换为低电压级运行。
5、运行中随时注意机车内各种仪表指示情况,必须在适当地点升起正集电器。
6、运行中通过区分器前或更换正侧集电器及正侧集电器落下再次抬起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操作。
7、运行在困难坡道上或曲线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着较差时,应在车轮下撒砂,防止空转。
8、运行中遇到停电时:
⑴、若上坡应立即停车,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⑵、下坡时,应根据制动及环境情况,惰行到安全平坦地点停车,若总风缸气压低于7公斤/厘米2时,不得缓解,停车后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⑶、应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断开辅助开关按钮。
9、运行中若遇到雨雪时,应关闭各门,遇到大雷雨时,应降下集电器。
10、夜间运行时,必须打开标志灯。
11、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鸣笛,注意减速运行,并准备停车:
⑴、调车员或其他人员显示鸣笛信号时;
⑵、在铁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员、巡道员及有人、畜、车辆时;
⑶、进入曲线了望困难,高大建筑物妨碍了望时;
⑷、驶近车站、道口、装卸场、扳道房、道岔稠密区段、厂房、桥梁、隧道涵洞、矿槽等时;
⑸、遇有大风、雪、雨雾、了望困难时;
⑹、两组列车在同一车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时,在邻线停有列车或车辆时;
⑺、驶近鸣笛标志、或其它必须鸣笛处时。
12、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需停车确认后再运行:
⑴、在轨道上或附近有障碍物等妨碍运行时;
⑵、电铲、钻机等设备距机车车辆太近时;
⑶、发现线路震动过大或机车车辆有异声异状时;
⑷、对铁路线路、供电线路及信号显示有怀疑时;
⑸、行至一停再开标志或指定的一停再开标志地点时;
⑹、驶到联系地点及连挂车辆时;
⑺连续发生二次以上过负荷继电器动作时。
13、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⑴、途中或站内任何人员向列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
⑵、同一线路上对面出现机车车辆时;
⑶、机车、车辆发生故障,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⑷、列车分离进入异线时;
⑸、铁路线、供电线折断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碍行车时;
⑹、信号显示不明,经一再鸣笛而未改变或线路上有人、畜、车辆等经鸣笛仍未离开时;
⑺、调车员号志消失,经鸣笛仍不显示时;
⑻、机车车辆脱轨,车辆自动起翻,人员掉落时;
⑼、遇有危害行车安全或其它变故及调车员使用车长阀时。
14、进出站前注意事项:
⑴、进站前,必须按规定减速、鸣笛预告,注意接车线是否停有机车、车辆等并做好站外停车的准备。
⑵、出站时,应确认列车禁止移动信号是否已去掉;
⑶、确认进出站信号、道岔开通方向是否正确,邻线列车是否停于警冲标内方;
⑷、推进时,未得到调车员信号禁止开车。
15、进出掌子面、排土场注意事项;
⑴、进出掌子面接近电铲或排土场时,应鸣笛预告;
⑵、遇有塌方,应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联系;
⑶、注意独头道,停车时应距离车挡不小于5米。
⑷、到达装车、翻卸地点停稳后,鸣笛三长声,表示机车不在开动,方能装车或翻卸。
15、调车作业时,必须明确作业目的、程序及有关事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调车员显示的信号行车;在信集闭车站,同时按信号机显示行车。
16、列车因故在运行中退行时,必须停在后方车站信号机外方,经车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车站,可跟踪出站调车的区间,禁止退行。
第四节制动、减速或停车
1、电阻制动(电制动)的使用:
⑴、电阻制动只作调速之用。
⑵、调节制动力时,应随时注意牵引电机电压表、电流表。电压不得超过1700伏,电流不得超过规定值(80吨、160吨机车为250a,150吨机车为200a)。
⑶、使用前,必须先检查作用情况,确认电制动生效后,平稳增加制动力,不得过猛搬动电制动手柄。
⑷、单机运行时,电阻制动与空气制动不宜同时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电阻制动级上长时间停留。
2、空气制动的使用:
⑴、实施常用空气制动时,最小减压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据需要可追加减压次数,但一次减压量不得超过1公斤/厘米2,累计最大减压量不得超过1.7公斤/厘米2。应注意机车制动缸压力不超过3公斤/厘米2,超过时应适当缓解。
⑵、在机车本身以外发生非常制动时,应立即关电,并将自阀手柄搬到非常位置。当使用非常制动时,应适当撒砂。
3、实施制动过程中,应根据线路情况、运行速度及机车、车辆制动性能,以空气制动为主,电阻制动为辅,适当实施制动及撒砂。
4、机车在连挂车辆、非常制动及长时间停车后,为迅速向制动管充气,可将自阀手柄搬到缓解位置,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时,必须搬到运转位置,防止充气过量。
5、机车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反向器手柄取下,并关闭不需要的开关。
6、运行中遇到制动管断裂、脱落或调车员使用车长阀大排气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将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车停稳后,查明原因,处理妥善,方可继续运行。
第五节更换集电器、操作台
1、更换集电器时,必须断开辅助电路,将司机控制器运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电器。
2、正、侧集电器交换:
⑴、机车、列车由固定线路驶入移动线路时,应早降正集电器,根据情况可早升侧集电器。
⑵、机车、列车由移动线路驶入固定线路时,必须晚升正集电器,防止刮坏正集电器。
3、设有两台正集电器的机车更换操作台时,可升起操作台端的正集电器。
4、更换操作台必须在40‰以下坡度的线路上,待机车、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
5、离开原操作台时必须做到:
⑴、一切控制开关箱按钮必须全部处于断开位置,并取下钥匙;
⑵、司机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须全部处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气制动机实施制动后,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关闭重联塞门,并取下制动机操作手柄。
6、到达新操作台以后,分别将取下的控制开关箱钥匙、司机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动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复位,并必须进行制动性能试验。
第六节两台以上机车重联运行
1、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机车位主机,其余机车位辅机。
2、运行中由主机负主要责任,辅机必须根据主机鸣示的指示信号配合操作。
3、若辅机在运行前方时,应负责了望,并用鸣示信号向主机汇报运行前方的情况。
4、若辅机连结制动管时,应关闭重联塞门,并开放无火装置,并将自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
5、若两台机车在列车同端连挂,通过道岔时,不准同时升起相邻两台集电器。
第七节机车故障
1、机车在运行中,若发现不正常音响、气味、冒烟、火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运转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电器,停车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电路进行使用和起动。
2、处理机车故障时的要求:
⑴、必须待机车停稳(尽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电器,并确认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⑵、处理故障时,各种部件工作状况发生改变的,必须复原或修复,故障处理完毕,必须确认处理状况,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实施应急措施,限速入站报告情况,或就地申请救援。
⑶、一切应急措施均属临时性措施,实施措施方案时,应以不扩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设施为原则。
⑷、对刮集电器、脱轨、撞车等事故,经救援后,司机必须做好技术检查,确认对运转无碍后,方可自行运行或与救援车连挂运行。
2、处理电气设备、部件、线路故障时的安全要求:
⑴、当高速开关、过负荷继电器、主辅可熔器连续两次动作或熔断时,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进行试验或再起动。
⑵、当更换主、辅可熔丝(片)时,必须按原容量规格更换,可熔丝(片)必须上紧,将垂度朝向喷出口,并彻底清扫瓷瓶、导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换各类接触器时,必须将集电器落下,断开高速开关及低压电源,对风动式的接触器,处理时还要切断高压室的控制风源,更换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灭弧状况是否良好。
⑷、断开高压电源后,可再低压供电情况下,检查电控接触器动作情况。
⑸、处理低压部件故障时,必须断开全部电源。处理故障必须按电气原理正确布线,不准设临时线,不准带故障作业。
⑹、处理低压安全连锁装置电路故障时,严防短接接点或错接,处理保安装置故障时,不准乱动铅封。
⑺、运行中正集电器损坏,不能自行修理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救援,入库修理,必要时,应将损坏的集电器绑扎好,防止刮坏架线。
3、处理牵引电机故障时:
⑴、将故障开放器搬道断开位置,切除故障电机,必要时,将故障电机相对方向的电刷取出。
⑵、80吨机车切除故障电机后只允许在串联级运行入库修理;150吨、160吨机车在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仍可实行主回路转换,并在短期内减少牵引量的情况下,牵引货物。
⑶、切除故障电机时,必须待机车停稳,断开全部电源后方可进行。
4、处理机械故障时:
⑴、运行中气压调节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短接按钮,在严格监视仪表的情况下,运行至平坦地点,向有关人员联系处理。
⑵、一台电动空压机组故障,而生产必须使用机车时,可暂时用作需要风量较小的零活机车(不得作为列车牵引),应尽早入库修理。
⑶、当制动支管折断或个别闸缸故障时,应关闭相应台车的截断塞门,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自行回库处理。
⑷、当发现齿轮箱有异常现象时,应切除相应的牵引电机,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经鉴定采取适当措施后方可动车。
⑸、当发现燃轴,应打开轴箱盖检查。燃轴轻微时,应限速入站报告,严重时,应原地报告调度,等待救援处理。
5、更换闸瓦时,必须先将制动管折角塞门关闭,再缓解机车,换完后,必须将折角塞门打开。
第八节机车长时间停用
1、机车实施常用制动后,将自阀手柄放置到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到制动位置,拧紧手闸,并采取必要的止轮措施,最后还要进行一次缓解试验,检查止轮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电器,断开高速开关,将控制开关箱按钮全部放置到断开位置,取下钥匙。
3、司机控制器各手柄应全部处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关好门窗,随身携带好钥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动车。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上下车时
1、上下车梯时,应“眼看准”、“手把紧”、“脚踩稳”,禁止跳上跳下。
2、下车时,应注意观察上下车地点的情况,避免踩空、绊倒、滑倒。
3、车辆未停稳时,禁止打开车门,禁止采取止轮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进行攀登作业。
5、禁止列车启动后上下车。
第二节行走时
1、禁止在运行线路的钢轨、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临时停放的车辆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电动道岔附近行走时,禁止踩踏轨面、道岔拉杆、尖轨尖端、信号机导线、导管、警冲标等,不得将手、脚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轨移动的空挡内。
4、禁止将手、脚伸入已抬起的轨枕下面。
5、在地面作业或行走时,禁止靠近或站在邻近线路上,必须注意观察邻近线路上有无列车运行,有列车通过时,应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时,应选择比较平整、无障碍物的路径,禁止奔跑及跳跃。
6、禁止在铁路中间及两侧1.5米内行走。
7、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前面抢越铁路。
8、禁止从停放的列车或车列底部钻越,必要时,必须确认列车或车列暂无移动的可能,然后抓紧把手,由制动台上越过。
9、横过铁路时,应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四周机车运行情况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线路上有停放列车或车列时,应先确认无移动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车或车列前后5米以外通过。
第三节运行时
1、禁止臆测行车,禁止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禁止非乘务人员及无乘车证的人员搭乘机车或列车。
3、150吨、160吨机车禁止逆向操纵。
4、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更换操纵台,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闲谈,禁止超负荷或超速运转,禁止关闭通风机及发电机。
5、禁止正侧(或两台正集电器)集电器同时抬起,叉线交叉点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电器。
6、停车、联挂车辆时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7、禁止在换向手柄与行车方向相反时,使用电阻制动。
8、在坡道上停车时,禁止落下集电器,必须将自阀手柄放在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在制动位置。
9、在列车停稳前,禁止搬动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动停车。
10、使用非常制动时,禁止缓解单阀。
11、在列车未停稳前,禁止搬动自阀手柄。
12、禁止带负荷升降集电器。
13、运行途中,禁止随意停车,特别是长大坡道上。
14、80吨机车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15、禁止带电驶入停电线路,禁止抢入安全防护区。
16、禁止在区分器处升降集电器。
第四节检查、维护时
1、正、侧集电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业;
⑴、禁止进入高压室;
⑵、禁止检查电阻;
⑶、禁止上车棚;
⑷、禁止打开仪表箱;
⑸、禁止在高压室、电阻室侧门附近进行检查和维护作业;
⑹、禁止检查、维护牵引电机和辅助电机(检查整流情况、异常音响和震动除外)。
2、上车棚顶部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
⑵、必须与其他乘务人员联系彻底,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须落下集电器,将按钮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取下压扣箱钥匙,关闭集电器上升气路,检查集电器是否完全脱离电线,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棚;
⑷、上、下车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专用通道上下,禁止从机车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车棚;
⑸、处理正集电器故障时,必须注意身体各部与直流架线的安全距离;
⑹、禁止在岔线处处理正集电器;
⑺、处理侧集电器故障时,必须将侧集电器恢复到定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⑻、拉拽侧集电器大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和戴好绝缘手套。
第五节其它
1、各种保险丝(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铁、铜、铝丝代替。
2、禁止溜放调车,
3、当连挂无制动的车辆时,上坡必须推进运转;下坡必须牵引运转。
4、压道岔或在警冲标外方装卸货物、停留时,必须经车站同意,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作业。
5、在采场作业时,若接到或听到放炮预告信号后,必须将机车或列车迅速开到安全地点进行避炮。
6、高压取暖电炉上禁止放置油类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盖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换闸瓦。
8、进行检查、维护时,不得将导电物或工具等掉落入电机、电器和其它设备内。
9、禁止带有隐患的车辆外出作业。
10、装车时,禁止进入电铲旋转半径内;禁止踩踏电缆线;禁止靠近正在装车的车辆。
11、发生触电事故时,禁止使用导电的物件进行抢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伤人员,必须立即落下集电器,切断电源,尽快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及有关部门,
12、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3、发生燃轴火灾时,只准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沙土、水灭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车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好止轮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集电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等缺陷。
2、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集电器磨板体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开焊等现象,正集电器两侧下垂角度应为45度。
4、磨铜板不得有烧损、偏磨、沟痕、断裂、松弛等现象,固定螺丝必须紧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编铜线不得有烧损,断线数不得超过1/3。
6、各空气传动部及接头有泄漏现象。
7、各种销子、螺丝等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无松弛。
8、正集电器必须作用良好,升降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3—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⑵、15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5—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⑶、各型电机车的侧集电器上升或下降时间为5—10秒。
第二节车棚及其附属装置
1、车棚不得有漏雨现象,各处的流水沟应保持通畅。
2、避雷器应保持完好无缺,导线连接良好,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主、辅可熔片必须符合规格,安装正确,消弧装置齐全完好,无炭化、烧损,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照明灯具、标志灯、气笛必须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门窗应开关灵活,密闭作用良好。
6、走台、车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丝应齐全完好,无松动。
8、电机车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连锁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节主、补电阻
1、电阻丝不得出现剥落现象,电阻片不得有变形、烧损等缺陷,电阻片(丝)上不得有异物。
2、连接铜带不得有松弛、折损、烧断等缺陷。
3、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各部安装螺丝及铜带卡子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缺陷。
第四节主辅电机
1、电刷与刷套(或刷盒)之间的间隙应适当,电刷接触压力应符合规定:
⑴、主电机为0.3—0.4公斤/厘米2;
⑵、辅助电机为0.2—0.25公斤/厘米2。
2、电刷磨耗不得超过表中规定: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电机应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电刷与换向器接触面处的缺损不得超过电刷断面积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应无烧损、断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
5、换向器面应保持平整、光洁、无污垢,刷下火花等级不得大于1 1/2级。
6、换向片间的沟应整洁,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润滑装置的各种部件必须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量适量,不得有甩油现象。
8、电机轴承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滚动轴承为40℃;滑动轴承为30℃)
9、接线盒出口接线应完整,吊线卡子无缺损、脱落,牵引电机吊挂装置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丝齐全完好,无松动。
11、通风装置应保持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第五节电器部件
1、高低压线端子不得油烧损、脱焊、松动等缺陷,各线号牌应齐全完好,标记清晰。
2、高低压接触子(触头)必须保持接触良好,不得油脱落、灼损、松弛等缺陷。
3、高低压线不得有破损,高压线断裂不得超过原规格的五分之一,低压线断裂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绝缘接手、绝缘立柱不得有烧损、炭化、裂纹等缺陷。
5、传动部分作用灵活可靠,空气部分无泄漏。
6、消弧装置不得有烧痕、炭化、破损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联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
8、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动作可靠铅封无脱落。
9、仪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准确。
10、各可熔丝(片)部件齐全,规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压线路、电磁阀线圈无发热现象。
第六节气路部件
1、调压器、安全阀、给风阀、减压伐、逆止伐必须按规定值调整号,作用正确,无泄漏现象。
2、各气伐手柄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应经常排除气路中的积水。
3、管路及接头上不得有泄漏,连接处必须紧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气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⑴、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为6公斤/厘米2。
⑵、搬动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动位置时,列车减压1.7公斤/厘米2后,将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闸缸压力相应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动的最大减压量应为1.7公斤/厘米2,最小减压量为0.5公斤/厘米2。
⑶、将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恢复至6公斤/厘米2,而闸缸气压应维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应超过0.2公斤/厘米2。
⑷、将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时,闸缸气压应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闸缸气压应降为零。
5、检查空压机不得有漏油、漏气、异常音响等现象。
6、检查空压机轴承、阀室、汽缸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全缸为100℃,滚动轴承为80℃,滑动轴承为70℃。
7、各部螺栓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且紧固牢靠。
第七节走行部
1、车钩的三态作用良好,全开程不得大于250㎜,闭锁程不得大于135㎜,车钩中心至轨面高度应为815—890㎜。
2、提钩杆、链、缓冲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脚踏板安装必须符合要求,螺栓、支铁无松动、裂纹、折损等现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间连接器、中间回转装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损、松动等现象。
5、牵引梁、结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纹及严重变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6、轴箱滑板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06×环境温度+45℃),最高不得超过70℃,油枕不得有腐烂,轴挡板螺丝无缺损、脱落,轴箱内无杂物,轴箱盖完整无缺,且密封良好。
7、轮箍无松缓、轮缘无缺损,踏面擦伤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处擦伤长度不得超过60㎜,二处擦伤每处不得超过50㎜。
擦伤深度不得超过1㎜。
8、轮缘厚度不得小于23㎜。
9、弹簧装置吊杆、垫板不得有折断、变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须完整无缺,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0、齿轮箱不得有漏油现象,传动声音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1、撒砂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2、车体各部安全吊链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
第八节基础制动装置
1、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无弯曲、变形、脱落等缺陷。
2、各部螺丝、卡子、销子、铆钉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状态。
3、手制动装置应应保持作用良好。
4、闸瓦折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动缸行程在全制动时,必须保持在70—110㎜之间(标准90㎜)。
第九节其它部件
1、蓄电池的电解液不得过多或过少,其液面高度应保持在极板上10—15㎜。
2、蓄电池外壳不得有破损、裂纹、泄漏等缺陷。
3、蓄电池检查孔盖应保持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4、接线端子无缺损,连接引线无破损、腐蚀短接等现象。
5、酸性电池接线端子接线后,必须涂抹凡士林油。
6、蓄电池不得过充,不得过放电。
7、刮雨器、取暖电炉、电风扇、热饭炉等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节设备的维护保养
1、各种可熔丝(片)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更换。
2、运用中,应及时更换下列磨损件:
⑴、各电机磨损到限的电刷;
⑵、到限的闸瓦;
⑶、汽笛的振动板;
⑷、烧损、破损的灯泡;
⑸、各类烧损的接触子;
⑹、各类烧损、折断、开焊的编铜线;
⑺、补齐各部缺损的螺栓、销子及销轴;
⑻、侧受电弓绝缘木及大线;
⑼、补注蒸馏水。
3、各部润滑:
⑴、润滑油脂必须按规定的品种质量要求使用,季节有别,禁止混杂使用。
⑵、注油前,必须将注油处和油盒周围擦净,注油应适量,以达到正常润滑为准。
⑶、保持润滑管路完整无缺,畅通无阻。
⑷、空气压缩机油箱注油位,应在平道上停止运转时,检查,油量必须适量。
⑸、各部润滑,应按下表执行
部件名称
使用油脂
标号
期限
轴箱
车轴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轴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齿轮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压机曲轴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滚动轴承
钙钠基润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电器滑板
钙基润滑脂
每天
集电器各轴处
机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轴箱导框、磨擦面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车钩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4、清洁卫生:
⑴、正、侧集电器及车棚;
⑵、各绝缘瓷瓶;
⑶、机械室、高压室、司机室及各门窗玻璃;
⑷、定期清扫轮对;
⑸、台车连接、缓冲装置、中间运转装置;
⑹、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接手、绝缘立柱,消弧罩的清扫,必须保持无烧痕、炭化、积尘。
第12篇 电机车电器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电机车电器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电机车检验是在繁杂的环境中,多工种联合作业,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互相照顾和密切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必须确认机车不带高压电时,方可进行分解工作,工作时要互相联系,用力适当,防止机件掉下伤人和碰伤手指。
3、分解电控接触器作用勾贝时,要使用专用工具,孩子弹簧崩出伤人;调套接触子时,须防止误动造成挤伤。
4、分解检查司机控制器,仪表,开关箱时,要拿稳工具,扶好各部端盖,防止掉下砸伤手脚。
5、吊运机件时,必须手势明确,吊具良好,绑挂牢固。
6、在机车顶棚上作业时,必须站稳,机件和工具安放稳妥,防止掉下伤人,在车体两侧工作时,须站在专用平台上。
7、拆装吊运大盖时,检查好专用吊具,密切联系,吊起后严禁在大盖上站产,工作职员要站稳把牢,脚站立的位置要和大盖落下的位置留有一定间隔,防止大盖落下时压脚。
8、使用焊锡锅时,应有专人负责,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锡熔化后,严禁有潮物和水滴侵进。
9、使用通用机具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化作业卡。
10、机车试验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专人负责掌管高压开关,并做到呼唤应答,如发生故障时,必须拉下高压开关方可进进高压室。在高压室工作时,要防止两侧机件刮伤,大盖撞头。
11、机车出进库使用的高压试验电缆,尽缘杆,必须定期检查和耐压试验,对有破损,漏电,耐压分歧格的严禁使用。
12、使用试验电缆时,必须绑挂牢固,送电后严禁用手拉和脚蹬电缆线。
13、机车出库后的试验中,严禁在机车外走台上行走或检查。如需处理故障时,必须落下受电弓,封闭所有相关连的开关。
14、使用校负荷试验台时,车工作无关职员严禁进内,严格执行操纵规程,加强确认制,做到呼唤应答。
15、使用库内压缩机打风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管,用后切断电源开关。
16、检验车载电源时,必须落下受电弓,并对车载电源放电后进行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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