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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管理规程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6 07:04:25 查看人数:80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制度

第1篇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制度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奥美林保洁温馨提示注意眼睛视力)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2篇 高空作业包括井筒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包括井筒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熟悉高空作业安全知识,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年老体衰,精神状态不良以及酗酒者均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二、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

三、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在搭设牢固的操作台或脚手架上进行。

四、搭建脚手架使用的木、竹、金属器材,必须牢固,禁止使用腐朽易折材料。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六、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上扔材料,工具和设备零部件等物,必须用绳子栓好进行传送。

七、在高空行走时,必须将安全带钩子缠在腰上,不准托着绳和钩子行走,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八、高空作业人员的衣袖、裤角必须扎好,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鞋。

九、高空作业,距普通电源必须在1米以上,距高压电源必须在2米以上,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大雪时,停止露天作业。

十、高空作业的下面,须设围栏,周围要挂危险标志,警告他人禁止入内。

第3篇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在作业地点设警戒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翻越”等,在通道处夜间设红灯标志。

2、脚手架,工作台等应用栅栏隔档。

3、操作平台必须按规定安装护栏。

4、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凡有开焊、变型、损坏的必须经过修整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的载荷标准及脚手板的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不得超重;并且应有足够的稳固性和坚固性。

6、作业地点的开口处或端部边沿处,必须设安全防护栏、围墙或盖板等。

7、工作人员不许在防护栏、垂直升降平台等孔洞边缘靠坐休息。

8、高处作业人员不许穿高根鞋、拖鞋。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监护人员不得相互抛掷工具、材料。

10、高处作业人员工作完成后也不许向下抛工具、材料。

11、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末端应包扎橡皮防滑,并有人扶梯,不许单人登梯作业。

12、登高作业(2米以上)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1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年老体衰、酗酒、精神失常等人不准参加登高作业。

14、在6级以上大风和遇有暴雨雷电时,应立即停止露天吊装和登高作业。

16、高处作业时,必须特别注意空中电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4篇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凡在距地面二米以上无固定平台、栏杆处进行的作业皆属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安全作业证》遵守本规程。

2、凡参加高空作业者,必须思想集中,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要挂在牢固的物件上,禁止穿硬底鞋进行作业。

3、凡睡眠严重不足,有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和有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零件等物不准随手携带登高,不准将易滚滑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

5、高空作业用的物件不准任意乱丢,严防落物伤人,作业垂直下方为危险区,应设“禁止通行”警示牌和绳索围栏。向地面抛物时,应派专人监护。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冬季遇霜、雪、冰冻等情况,必须做好防滑措施,才可作业。

7、夜间从事高空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8、从事高空作业,必须注意架空电线,做好隔绝措施,防止触电,不得在靠近高压线2米以内作业。

9、高空作业点如靠近有毒气体放散管时,作业单位应及时与生产车间联系,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10、在石棉瓦顶作业时,必须铺设人字梯、木板,并做好必要的固定措施,禁止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和油毡上。

11、登高作业所设的脚手架、脚手板,事先进行检查,有缺陷应及时整修。不准超重聚人或超重放置材料。

12、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工作或休息。严禁用卷扬机等升降设备载人上下。

13、煤气设备高空动火作业时,必须有平台、走梯或跑跳,禁止系安全带,以防烧伤。

14、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不准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第5篇 桥梁墩台桥面等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经医生检查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三、 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佩带合格安全绳。作业时,应将安全绳栓在安全部位固定好,防止跌落。

四、 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五、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起重和其他作业。

六、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下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在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七、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支撑、搭接跳板和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进行作业。

八、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置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九、 禁止攀登起重臂,和随同运料的吊装物上下。

十、 钢管脚手架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十一、对使用脚手架符合(80)建工劳字第2号方面的规定。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十三、对违反以上安全规定,按与经理部签定的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6篇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启动前检查

1、清理设备上的泥土杂物;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损坏。

2、检查转向机构有无异常。

3、检查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正常,螺栓有无松动和丢失。

4、检查车架有无变形、裂纹,驱动桥有无开焊或裂纹。

5、检查制动系统有无异常。

6、检查设备各部有无渗漏现象,各部联结螺栓有无松动、断裂、丢失;附件是否齐全。

7、检查液压油位、燃油位、发动机油位、冷却液位、制动液位、蓄电池电解液液位等。

8、检查空气滤清器,必要时清理。

9、检查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上的杂物和尘土,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联结螺栓有无松动丢失。

10、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发电机皮带有无损坏,以及张紧度是否合适。

11、检查油管、电气线路有无异常磨损、老化、破裂等现象。

12、检查车箱内和平台上是否有杂物,通向作业车走台板和工作平台的阶梯上不能有油污。

13、检查支腿、臂架、作业斗有无变形、裂纹,工作臂油缸是否正常,销轴是否完好。

14、检查照明、喇叭、雨刷器、倒车镜、灭火器、电喇叭等报警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5、检查仪表、指示器、指示灯是否齐全完好。

16、检查取力操纵开关是否放在空位。

第二条 启动

1、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然后用钥匙接通电源(将钥匙转至acc档)。

2、踩下离合器踏板,继续转动钥匙开关起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油路、电路。

3、当发动机起动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

4、发动机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

5、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等有无异响、异味、异常振动和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

6、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

第三条 运行

1、冷车启动后不准立即行驶和作业。

2、只有当气压达到450kpa、机油压力达到100kpa,且冷却液温度达到50℃以上时,方可起步。

3、发动机连续怠速运转时间不准超过15min。

4、起步前检查车辆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障碍物,鸣笛示意。

5、起步前必须先解除停车制动。

6、起步后,在10km/h左右检查制动系统和转向系统的可靠性。

7、不准在发动机熄火或空档情况下滑行。

8、不准用高速起步,起步时不准高于二档,起步后按道路情况升档。

9、行驶中应正确更换档位,合理控制车速,不准强行爬坡。

10、行驶中不准人员上下设备,也不准有人站在驾驶室外进行检修和其它工作,11、不准其他无关人员搭乘,更不准有人乘坐在车辆驾驶室外的任何地方。

12、在运行中,应经常观察故障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13、行车时作业斗内严禁载人装物。

14、行驶时,不允许在工作平台上放置任何没有固定的载荷、工具或其它物品。

15、高空作业车装有高空作业装置,尽可能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16、行驶时,工作臂必须处于起始位置。

17、不准在横向坡度超过5°,纵向坡度超过15°的地面上行驶。

18、高空作业车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作业。雨、雪、雾、雷天气时不得进行作业。

19、当风力超过6级时,高空作业车必须停止工作,并将平台降回至行驶位置。

20、光线暗淡或能见度低时应停止工作,否则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工作区域有良好的能见度。

21、在台阶处工作时,与台阶坡顶线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2、工作范围有电线通过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观察工作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处理各种情况。

24、服用对反应能力有影响的药品或含酒精的饮料后,不得操作高空作业车。

25、车辆停稳后,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扳动取力器开关,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踏板,油泵开始运转。确定油泵运转正常后,即可作业。

26、环境温度较低时,起动油泵后必须在无负载下运行5~8min,预热液压系统,然后再进行作业。

27、操作油门控制手柄将发动机转速调节至合适位置,以便支腿、上车动作获得合适的速度。每次高空作业结束后,恢复发动机设定怠速。

28、工作地面应坚实、平整,地面坡度超过5°时不得工作。必要时支撑支脚。

29、进行高空作业时,除工作斗的操作者外,车辆旁边还必须配备有一名操作员(监护人),随时准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30、进行高空作业时,要在车辆周围设置绕道等标志,防止过往行人及车辆触及作业车发生事故。

31、严禁人员在高空作业车作业范围内逗留。

32、工作人员上下走台应通过车梯。

33、操作时,禁止将身体探出工作斗以外。禁止从工作斗或者往工作斗扔物品。

工作臂处于初始位置时(在臂支架上),才可以进行支腿操作。工作臂离开臂支架后,支腿锁死,不能进行操作。

34、伸支腿必须先伸水平支腿,再伸垂直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支腿。

35、伸支腿时,注意观察水平仪,保持车架水平,使水平仪的气泡位于最小的圆圈内,否则,再调节支腿,使车架水平。支腿伸出后,轮胎必须离开地面一定距离(30~80mm)。

36、支腿操作完毕后,将支腿油缸选择手柄全部置于中位。

支腿伸出后,按下支腿示廓灯按钮,支腿上的示廓灯亮,提醒过往车辆与行人注意。

37、主动力源(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按下电动泵按钮,启动应急电泵,进行上下车应急操作。

38、因主动力源出现故障,而改用电动泵工作后,应找出故障并排除,不允许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反复使用电动泵,以避免损坏电动泵。

39、电动泵每次运转时间不得超过30s,两次起动时间间隔不得小于20s,一次应急操作累计时间不得超过5min。

40、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斗处于初始位置时,方可进出;工作人员进入工作斗后,系好安全带。

41、严禁工作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作业。

42、严禁工作斗超载工作。

43、每次操作只能进行一个动作,严禁进行复合动作;动作时,先按下动作选择开关,再缓慢扳动调速手柄;动作停止时,先缓慢放松调速手柄,再松开动作选择开关;调节速度时,动作应缓慢,严禁急剧改变工作速度。

44、作业斗的举升及降低,可通过转台处和工作斗处的控制箱进行控制。

空载情况下,通过转台处控制箱进行臂架伸缩、起落及回转等操作,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无工作正常。

45、高空作业操作,举高为先举上臂至某一角度,再举下臂,上、下臂交替举升;选择要进行的动作时,应先扳动相应按钮,再缓慢扳动调速手柄,调节工作速度,结束动作时,先减小速度,再停止动作;举高到预定位置后再进行平台回转;降落反之。

46、作业完毕,必须将工作臂及平台回到初始位置,落下后与臂支架配合好,不得悬空。

47、液压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休息,降温后再使用。

第四条 停止

1、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地面,将各操作手柄置于空位,给上停车制动,熄灭发动机。

2、运行中如出现故障时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并给上制动。在紧急情况下3、必须在坡道上停车时,要将车辆的前轮或后轮靠上坚固土墙或打埯。

4、不准在坡道上长时间停车。

5、发动机运转时,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6、停车后,放掉贮气罐里的积水,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

第7篇 高空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8篇 高空作业安全治理规程

高空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空作业最常见也是最大的危险就是高处坠落。它包括职员坠落造成的伤害和各种物体从高处坠落打在下面职员身上造成的伤亡事故。为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高处坠落范围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垂直方向笔挺地下坠,因此就有一个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题目。国家标准规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值与坠落垂直间隔h值的关系是:

(1)h=2-5m时,r为2m;(2)h=5-15m时,r为3m;(3)h=15-30m时,r为4m;(4)h>30m时,r为5m。

2.高处作业分级

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可分为四个等级,即:高度h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或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坠落主要类型和原因

(1)主要类型有:

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忽然断裂;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纵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

(2)主要原因是:

作业职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措施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首先要做好作业现场的科学治理,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作业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纵规程和劳动纪律,杜尽违章操纵,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日常的检查。其次要采取周密的防护措施。

(1)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好安全“三宝”。1、安全帽。按规定进进危险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2、安全带。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用职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没有系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职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用点,必须设置安全网。另外,必须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作业。

(2)做好“四口”防护。“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出进口(也称通道口)。对“四口”的防护应设置围栏、盖板、防护门、架网和防护棚等。

(3)做好高处作业现场无防护边沿的防护。对无防护措施的边沿要设置1.2米高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既防职员坠落,也防物料坠落伤人。

(4)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要定期进行体检。严防患有不适于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从事高处作业。

(5)登高时禁止使用没有防滑或梯档缺损的梯子。梯脚和梯顶端应放置牢固或有专人扶梯。

(6)登高时用的脚手板要符合规定。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断裂伤痕,搁置必须平行牢靠,两端要用绳索扎牢。

(7)留意脚手架是否坚固、结实、平稳。

(8)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纵或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设跳板或下方满搭安全网。

(9)高处作业要做到“四个不踏”。未经检查的搭建不准踏;玻璃栅天窗不准踏;凉棚石棉瓦屋面不准踏;屋檐口不准踏。

(10)冬季在严冷地区从事高处作业时,要防止踏冰滑倒,不准在走道、脚手架上到水。

(11)在高处作业遇有雷电或阴云密布将有大雷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职员必须立即离开。

(12)登高架设属于特种作业,从事登高架设的职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纵证后方能从事登高作业。

(13)使用依靠登高设施如马凳、人字梯、斜梯等作业时,必须要保证设施的安全性能,并按安全规定使用。

(14)高处作业过程中,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15)使用登高设备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其使用安全。

(16)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纵规程和纪律。

第9篇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 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 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 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 进行临水作业或临水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穿拖鞋、带钉鞋、钉铁板鞋、木板鞋和跟高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鞋子,以及容易滑跌的鞋子;不准在栏杆、缆桩和无栏杆的舷边、顶棚以及缆绳活动范围内坐、卧;不准在作业现场开玩笑阿、打闹嬉戏,不准在舷边大小便、洗衣服、洗脸、洗脚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五、 趸船必须安设符合安全规定的跳板、跳船等设备,禁止使用木划拉。

六、 禁止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场所下河游泳。

七、 船舶停靠时,必须系牢野缆、座(横)缆和尾缆,船身中部的两只碰垫(靠把)必须贴紧里档船舶的船身中部;夜间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船员和其他人员必须从两船紧贴船身的中部上下和通过,不准艏部跨越、跳档。

第10篇 高空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一、从事高空动火作业者必须是专业焊接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焊工合格证,并经过高空作业培训。

二、高空作业前必须经操作者和监护员共同确认安全绳、安全带、操作架等作业设施是否牢靠。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立即停止继续作业,直至确认万无一失。

三、高空动火作业时须配备专门监护人员,负责高空作业者的安全监护工作,由监护人员负责检查动火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安全。

四、从事高空动火作业人员须穿防火工作服,严禁穿着化纤服装。

五、高空动火作业时须配备灭火器材。

六、从事高空动火作业,楼层总高度超过9层时,楼上、楼下监护人员须持对讲机,并随时保持联络。

七、空动火作业须使用规格为2.5mm及以下焊条施焊以减少焊渣飞溅程度。

八、高空动火施工时须对焊渣飞溅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检查并采取防范措施。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应与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住户协商,将其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九、高空动火作业点下方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应设置警示栏。必要时,应在动火点下临时安装采用浸水耐火材料制作的接渣、熄渣装置。

第11篇 高空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是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鞋。

2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学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3作业用具必须紧固可靠,作业场所的构架,跳板和立柱必须牢固可靠。

4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漏天高处作业,遇冰时,应有防滑措施。

5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下层作业。

6采用梯子登高应放置稳妥,并设人扶梯,梯高地面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子有人时,不准移动梯子。

7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物件上。

8高处作业中,必须有工具袋或用于存放工具和小型零件的蓝筐,传递物件必须用吊绳栓牢,禁止抛掷。

9不得在支撑横杆以外的跳板端部上作业

第12篇 高空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3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4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5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在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6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杵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7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制度(十二篇)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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