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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07:06:15 查看人数:23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第1篇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第2篇 工贸企业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第3篇 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

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是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6、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人车箱或般仓内装卸物料。

7、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

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

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物品。

1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14、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时再正式起升。

15、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6、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

17、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

18、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19、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

20、露天工作时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

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风灾。

22、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23、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绝缘鞋,并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24、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在36伏以下。

25、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26、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27、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第4篇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5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6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2、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接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完好。

3、开始作业时,应首先发出指挥信号,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4、禁止歪提斜吊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设备上的重物以及重量不明的重物。

5、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绳、吊具吊挂重物。

6、起吊的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7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执行自行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2)起重作业前重点检查: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④各连接件无松动;⑤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3)作业前应将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作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5)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6)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等调整完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7)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8)轮胎式起重机需要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e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9)作业后伸臂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第8篇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开关箱设置在轨道中部。

3使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大车滑线应有防护板。

4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打开防风装置。

5桥(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不得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

3各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6司机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司机室必须走专用扶梯。

7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栓拉绳防止摆动。

8吊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9重物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开地面2米以上。

10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推另外一台起重机。

1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2操作人员由司机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3露天作业的桥(门)式起重机,当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锁紧防风装置。

14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防风装置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5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室门窗并上锁。

第9篇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讲义

一、起重机械: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重机械在工农业生产中起着一种不可代替的作用。它以机械作业代替手工作业,从事起吊、平移、搬运货物的一种专业特种生产机械设备。国家质量把它列如特种设备管理监督检查范围,随着管理监督检查生产的饿不断完善,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操作使用维修保养也在不断进步。对工人的操作技能要求也不断提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为保证安全上产铺平了道路。

二、分类:千斤顶、手拉导链、电动导链、固定式电动葫芦、移动式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悬挂式起重机、定柱式悬臂吊,双梁桥式起重机,双梁葫芦起重机,龙门葫芦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抓斗式起重机,电磁起重机,汽车吊等类型。

2、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a、起重量:被提起重物的质量/重量

起升高度:起重机水平停车面至吊具允许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

运动速度:稳定运动状态下额定载荷的垂直位移。

3、起重机的工作级别:a1~a8,载荷状态:q1-轻,q2-中,q3-重,q5-特种

q1很少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轻微载荷

q2有时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中等载荷

q3经常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较重载荷

q4频繁起升额定载荷

4、起重机的基本构造组成

机械部分;电气部分;驱动部分

机械部分主要包括主梁、端梁葫芦

电气部分包括:电气回路,控制回路,接触器,电阻器,操作控制器、电机、电缆、变压器等。

驱动部分:减速机行走轮,联轴器,卷筒,钢丝绳等

5、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1)限位器:用来限制各机构运转通过的范围的一种安全防护装置,能自动切断电源停止各机构的动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分类:重锤式限位器,螺旋式限位器,导杆式断火限位器

2)缓冲器:当运行限位器或只动装置出现故障时,由于惯性的原因运行到总点与止挡体或物体相撞,产生强大的力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减缓冲击力。

3)制动器:为了使物体安全可靠地停止于生产需要的位置而不发生下滑坠落,安全可靠平稳制动的一种制动机械。

4)吊钩:不允许有沙眼,裂纹,开口度不超过15o,扭距不超过10%磨损量

5)钢丝绳:不允许有断股,断丝,在一个纽距内不断丝数不超过22丝,变形,打弯,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钢丝绳直径相对杆公称直径减小7%时不允许使用。

导绳器:防止乱绳,同时杂钩上升到一定的位置时有拨叉拨动导杆挡块达到上升限位极限位置而断电停车,导绳器装在卷筒上,大小合适,转动自如,间隙不超过2㎜,无裂纹,沙眼变形。

电动葫芦分类:cd型、md型、tv型

电动葫芦安全保护措施:

1)、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专用防爆式电动葫芦应具有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所有的电气元件电缆不得有裸陋部分

3)防爆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4)轨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5)钢丝绳表面不得有断丝现象。

6)运行轨道接头应光滑平整,高低错位不得大于1㎜

二、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操作前的注意事项

2)对于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使用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试车,无异常现象方可正常使用。

3)操作前应检查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事物或障碍物。

4)检查操作按扭标记应与动作一致。

5)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可靠。

6)起重限位器开关动作应安全可靠

7)起升运行机构空转时是否有异常声响或震动。

8)吊钩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常。

9)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不得有破损。

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严禁起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歪拉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挡冲撞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

8)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吊装。如吊拨埋置物和斜拉作业。

9)不得在吊载物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起重机的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和损伤下作业如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损坏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情况下作业。

14)注意吊钩处在狭窄的场所,易倾斜的位置时不要盲目操作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左右前后方位的按前性。

17)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与吊装。

19)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限位器的葫芦起重机在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周的安全圈。

21)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处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动作。

第10篇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规程

1、汽车式起重机支腿前应了解作业地点的地面和地下情况,支腿支放时应避开坑地,暗沟或地下管道,防止作业时支腿下沉造成翻车。在土质松软的地面作业时,应采用枕木或路基箱做支腿的支撑平面,避免支腿在承载时下沉。

2、严禁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吊重物。

3、发动机起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接合,怠速预热液压油,待油温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工作。

4、吊重回转时,应保持平稳、缓慢的动作,不得急速回转和紧急制动。防止产生过大横向载荷而损坏回转机构。

5、操作中应注意压力表的读数,确保压力符合规定。

6、在作业时,由后方起吊向两侧转动有倾翻危险,特别是采用长吊臂作业时危险性更大,应特别注意起重量是否超载。

7、吊臂在后方、侧方范围内,按起重机起重特性表吊载,在前方范围内,为保证安全,不允许吊载。

8、严禁歪拉斜吊。

9、作业时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若无法避开,则应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10、起重机上各种控制阀的调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随意调整,防止控制压力变化而造成事故。

第11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乎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10.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2.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3.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19.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0.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21.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2.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23.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第12篇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的安全作业规程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的安全作业规程摘要: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电线时应将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吊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电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不准使角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以免超负荷引起事故。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1.起重机作业前的检查

(1)检查散热器的水、汽油箱内的汽油和引擎曲轴箱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并对各润滑点加润滑油。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3)检查各个部件紧固情况,钢丝绳是否磨损、断丝,绳卡必须牢固。

(4)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启动前检查各手柄是否均处于零位,各操作手柄应放在中间或停止位置。

(5)检查液压油箱中油液是否足够,油路、气路是否有泄漏。

(6)将支腿撑好,如支腿下方不平时,应用木块垫平。机械结构的起重机在支腿撑好后,需用插销固定。

(7)空载运转起重机各机构,运转正常。

2.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工作场地,起重机不可在倾斜和松软的地面上作业,并注意在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及其他障碍物。

(2)起重作业时,所有人员不能站在起重机吊臂回转所及区域内,重物应尽量避免在司机室上方通过。捆缚人员在挂好钩后,也应站到安全区域。

(3)在夜间使用起重机时,在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电线下面工作,在通过架空电线时应将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吊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电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

(5)起重机吊臂触及高压输电线时,驾驶员千万不能触地,现场人员应立即把危险区围好(半径为8-10m范围内),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切断电源。

(6)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操纵手柄。如必须调整支腿时,应先将重物落下后再进行调整。

(7)起重机在最大负荷下工作时,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应镇450,在一般情况下,不许横吊。

(8)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过卷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卷扬过头,使钢丝绳拉断,吊臂后翻。

(9)不准使角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以免超负荷引起事故。起重机吊运作业中,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10)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尽,一般应保留2-3圈,以防钢丝绳的末端松脱而发生事故。

(11)当轮胎式起重机有负载作短距离行走时,其重物不能超过吊臂在该位置(不用支腿)时的额定起重量的2/3,离地高度应<0.5m。

(12)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指示器,不准超负荷吊运。

(13)每次作业前,都要先作试吊,把重物吊起离地面50-100mm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在重载时还要在试吊中检查支腿是否牢靠。

(14)在雨天或雪天制动器易失效,落钩要慢;如遇7-8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要卸下载荷,把起重臂放在托架上。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十二篇)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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