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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调查工作报告(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4 查看人数:38

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调查工作报告

第1篇 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调查工作报告

离休干部是特殊年代做出特殊贡献,党和国家制定特殊政策予以照顾的特殊群体,目前看老干部处于“三高”时期,中央三令五申要确保他们离休费按月足额发放,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现在我县所属四县离休费基本上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但医药费报销上还存在统筹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渠道不畅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按照市里的总体安排,各县都组成了调查组,对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

一、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过程

大庆市所属四县现有离休干部1096人,其中党政机关292人,事业单位349人,企业单位455人。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是从1999年开始,压滤机滤布各县根据中组部[1998]36号和黑老干字[1998]4号文件精神,为解决企业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前清后欠问题,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各县的具体实际建立起来的,大体分三种情况:一是林甸模式,即采取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根据企业当时的经济效益,承担基数不同,因此企业所承担的额度不一,最高2,700元,最低的600元。年统筹金42.8万元,财政承担15.6万元,128人均可支配医疗费3,265元;二是肇源模式,即实行大统筹,不论机关、事业还是企业职工,全员参加医疗保险,单位按职工工资的1.5%上缴,职工个人按工资额2%上缴,财政按个人工资额3%上缴,年筹资额近600万元,离休干部的标准为2,500元滤布;三是杜蒙、肇州模式,即企业和未参加保险的离休干部统筹金由企业(或主管部门)承担,企业(或主管部门)承担不了由县财政承担,这两县人均为3,500元。

二、医疗保障机制运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从医疗费保障机制运作的四年实践看,基本解决了未参保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总体运行效果良好,起到了“保障、减压、调剂”的作用,即对未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报销医药费起了保障作用;对特困企业特别是老干部较多的特困企业减轻了压力;对重大病号调剂了余缺。99年基本保证了实报实销,但从2000年到2002 年看,这个统筹标准就明显满足不了,2000年人均4,000元,2001年人均4,500元,2002年人均突破了5,000元。同时统筹也出现了一些潜在的和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客观因素看:一是离休干部这个群体人数越来越少,统筹费相互调剂能量减少;二是随着离休干部整体年龄的提高,身体越来越差,大病、重病、突发病增多,医药费总量逐年攀升;三是诊断费、医疗费、药品价格上涨。去年国家两次下调药品价格,但总体看还是居高不下,而且定点医疗的医院比药店的药价还高很多。从主观因素上看,是统筹费上缴难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企业经济效益发生了变化,有的可能由差变好,有的由好变差,甚至个别企业出现了关、停、并、转、倒闭、出售、破产等情况。企业主管部门资金也十分紧张,有些差额拨款单位,拨款人数还没有离退休人数多,很难筹集统筹款。二是少数部门领导对统筹还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存在着畏难、等待、观望、依靠等思想。困难的主管部门认为在职人员都不开支,筹款畏难;企业亏损严重的有等待思想,等待好转时再交;有的单位与其它部门攀比观望,怕先交吃亏;实在没有能力筹款的部门,有依靠财政兜底的思想。四是县级财力紧张,虽然各县财政每年都拨专款保证医疗费统筹基金,但由于财力有限,只能救急不能治本。由于上述原因,医药费保证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三、对策和建议

要保证离休干部有病应治必治,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的政策得以充分落实,必须进一步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要完善这一机制根本在于提高统筹的标准,其标准应在上年离休干部人均医药费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所需资金应采取企业筹一点、地方财政补一点、上级财政支持一点的办法解决。这事要快办、急办,否则将留下很多遗憾。在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机制的同时,要想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必须强化管理,由于管理关系的制约,老干部局、医保局与定点医院无法协调相关事宜,导致老干部医药费居高不下,要想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淘汰制,县城一般的定点医院为三家,即县医院、中医院和老干部保健所,每年由老干部局、社保局、卫生局和老干部代表组成评审组对这三家医疗单位进行多方面测评,实行末位淘汰,即只选两家,使他们有 危机感;二是对老干部所患疾病的病历和所花的药费实行季度公示,从而避免一人吃药,全家享用。同时也避免报人情方的问题;三是设立门诊和大病统筹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即门诊设立1000—2000元,当年结余可奖励老干部本人,余下3000—4000元可作为大病统筹,由医保局统筹使用。

根据上述对策,按照中央61号文件和组厅字18号文件要求,建议省业务主管部门召开由劳动、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研讨会,统一出台一些政策,同时省、市财政支持资金要按时纳入预算,及时到位。

第2篇 离休干部生活工作报告

自19_年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很好地解决了离休干部的后顾之忧。尤其是2_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办厅字(2xxx)61号《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力文件千提出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更是多年来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工作的经验总结,为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尤其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离休干部“两费”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措施。61号文件下发后,_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把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离休干部底数,建章立制,使“三个机制”落实到了实处,维护了全县离休干部的利益,使老干部们得到了实惠。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机制建立在讲政治上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重视老干部工作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中 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指出,对老干部一定要 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 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党和国家领 导人对老干部工作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xx指出:“做 好老干部工作确实事关大局,十分重要”,要建立离休干部“两 费”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问题。

但是在此前,我县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也经过了一波三折的 两难境地。19_年以前,全县184名企业离休干部工资无保证, 生活无着落,各企业拖欠老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已成常事。事业 单位的离休干部虽然能领到离休费,但在调资、增资时,往往被工作人员列入退休人员序列,造成许多新的矛盾。 医药费方面,门诊费实行包干,每人每年360元,但只执行了一年。诸多情况 使矛盾急剧加大,引发至上访告状。针对这些情况,县委多次召开企事业单位领导人会,议要求补发拖欠,但各单位效益连年下滑,有的面临破产,既便是当年工资都发不了,更不用谈补发工资。1998年,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将184名企业离休干部分三批转入财政开支,拖欠仍由原单位解决,但各企业没有完成要求,直到中央拨款补发拖欠工资,才彻底解决了全县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拖欠问题,但随之而来的是医药费中暴露的问题,老干部住院费垫支大,报销周期长,从而引发出新的矛盾。中办发(2_0)61号文件下发后,我县各级领导都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有了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一致认为“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关键所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离休干部“两费”问题的治本之策,“三个机制”切实建立并使之健康运行,老千部的生活待遇就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基于以上认识,我县各级领导都以极大的政治责任把建立机制的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县委书记柴高潮对落实中办61号文件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推动“三个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县长高洪元多次召开老干部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落实办法,并于2_3年6月17日召开专门会议,就建立“三个机制”形成明确的思路。原县委副书记邱争战,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景旭亲自指导出台“三个机制”的文件和办法。‘县委老干部局分四组深入各乡镇老干部家中调查研究,摸清了全县离休干部“两费’’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征求了部分医疗,财政方面的老干部对建立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做好了准备,提供了依据。在出台“三个机制”的相关文件时,我们又组织专门的力量多次商讨、研究,尽量减少建立机制时的纰露。医药费实施方案(征求稿)下发后,立即引起广大老干部的关注,他们多次打电话了解相关情况,离休干部籍承恩、王来瑞、曳登肖还专门到老干部局就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宝贵意见。此外,财政、卫生、金融等系统和单位在建立老干部“三个机制”工作中有着清醒的认识,并给予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可见,我县各级领导同志一直十分关心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并把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工作做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来做好这项工作。

二、勇于开拓、突破难关,把机制建立在感情上

落实老干部的“两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的政策,彻底清理“两费”,解决落实“两费”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历任县委、政府领导的目标的目的。

1998年6月17日,我县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门研究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时任县长的柴高潮同志指出:“落实老干部的待遇不仅仅是感情问题,更是党的干部的形象和素质问题。”对此,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三批将184名企业离休干部转入财政开支,第一批抗日前期的8名企业离休干部于1998年7月1日转入财政;第二批抗日后期的25名企业离休干部于1999年7月1日转入财政开支;第三批解放时期的151名企业离休干部于1999年底转入财政开支。办公会议之后,老干部们鼓掌叫好,奔走相告,他们都为县委、县政府的英明决策而激动不已。为了使老干部的“两费”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贡献,大力宣传落实离休干部“两费”的重要性和措施,在全县上下营造了一种关心、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的浓厚氛围。从而打破了多年来“离休干部上访不断,企业领导无颜面对’’的僵局,出现了企业领导主动找老干部征求意见,老干部自愿为企业出谋划策的良好局面。原赵城猪场拖欠离休干部邢阜文“两费’’近2万元,后转入畜牧局发工资,邢老非常激动,主动承担起全局的信访工作,为稳定大局发挥了作用。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常怀尊老之情,恪守敬老之责,善谋敬老之策,多办利老之事,切实把落实老干部的“两费’’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同其他工作一道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清理解决“两费”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在登记离休干部的拖欠数额中,由于时间较长,各单位又调任了会计,工资手续不完善,给登记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但大家不推诿,不躲避,多次查找有关依据,使每个离休干部的拖欠数额都准确无误。中办61号文件下发后,抓准、抓住了落实离休干部“两费’’这个重点,为我们的实际工作做出了规范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抓住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这个重点,严格按照晋组通字(2_1)35号、46号、晋办发(2_2)8号、晋组通字(2_3)23号文件和全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按照“足额发放、实报实销、不得拖欠”的标准,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工作,逐项抓好落实。 自1999年底以来,我们又先后召开各职能部门领导会议,研究解决清理旧欠措施,各单位负责人与县上订目标、订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于定期内解决原有拖欠。同时,我们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按照61号文件精神,提出三大保障机的有关意见,打响了彻底解决离休干部“两费”的攻坚战。

三、协调配合,建章立制,把机制建立在刚性措施上

按照中办61号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建立“三个机制”,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我县“三个机制”能够建立并使之正常运行,主要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运作,财政局保证了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及时到位,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服务和医疗机构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对老干部调资等工作主动上门服务。总的讲,我们在协调上做好了三点,一是做好了对上级的协调。我们及时把中央、省市的精神及“三个机制”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上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了中央精神,了解了真实情况,为领导对我们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做好了对同级的协调。在落实“两费”及建立“三个机制”工作中,我们把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到的下情及时向财政、卫生、人事、组织等部门反馈,取得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做好对下级的协调。由于我县老干部居住分散,乡镇老干部与企业离休干部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我们经常召开各企业老干部管理人员与乡镇老干部助理员会议,向他们通报情况,传达上级精神,督促、指导他们抓好落实此项工作。

如果说分工负责、协调运作是建立“三个机制”的外部条件,那么建章立制、出台刚性措施则是其内部动力和保证。我们在对照检查、补充完善的基础上,正式下发文件,对离休干部的“三个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机制入轨,正常运作。

1、建立和完善离休费保障机制方面

1998年县长办公会研究将184名离休干部分三批全部转入财政开支,在离休费发放上,突出优先照顾、优先解决、优先发放的“三优”特点,在全县每月的工资发放中,离休干部的工资总是第一位,彻底解决了离休干部费(包括护理费、遗属补助费)可能存的问题。

2、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方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实报实销,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实行医药费实报实销制,在实际运行中,由县财政年初根据上年离休干部医药费基础,做出下年预算,并于6月份、12月份分两次划拔老干部局,由县老干部局统一审核发放。本着方便老干部门诊的原则,我们在县老干部局成立了离休干部医疗室,在采取自愿的前提下,全县离休干部都可以持“离休干部医疗证”到医疗室检查取药,并且采取挂帐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老干部垫支的问题。此外,我们还制订了“关于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的实施方案”,对离休干部的医疗、取药、报销程序及对定点医疗机构职责等有关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确保了老干部能看起病、看好病。

3、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机制方面

我们要求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一是在离休费发放上,不管是县财政出现什么情况,也要保证金额按时发放。二是在医药费发放上,按时足额拨付老干部局。

为了打胜这个保卫战,县委、县政府还对离休干部“两费”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认为尽管目前老干部“两费”分文不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要继续落实好上级有关精神,坚决制止前清后欠的问题产生。并责成县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对离休干部“两费”进行复查,从根本上保证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责任明确了,措施得力了,有效地解决了全县离休干部“两费”问题。但是,做为老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才能确保此项工作的长久性和稳定性。对此,县老干部工作领导组于2_3年6月23日召开由财政局、老干部局、卫生局、药监局、药材公司及离休干部较多的教育局、粮食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会议,就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工作对各单位做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各单位各尽其能,各负其责,拿出长效性措施,立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深厚的感情做好保障工作。

在此基础上,对于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县老干部工作领导组不定期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补救措施,对于出现的严重问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运行正常的机制,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使我县离休干部“两费”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截止目前,全县离休干部的“两费”没有产生新的拖欠。在以后乃至将来,离休干部“两费”也不会产生新的拖欠。正如离休干部们所谈的: '感谢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为我们彻底解决了吃饭和看病的后顾之忧,我们也是党员队伍的一员,也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县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再做贡献,再创人生第二个春天,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对老干部的关怀。”

纵观我县多年来在“两费”落实上走过的路程,有经验、有教训,但更多的是欣慰,因为我们毕竟克服了重重困难,为老干部彻底解决了“两费”中的问题,并使“三个机制”步入良性运转轨道。我们认为,能取得今天的成绩,主要是做好了以下几点:

1、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清理“两费”拖欠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面临的困难呈现多样化,但是我们在思想上树立了“一切为了老干部”的信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视困难,勇于克服困难,终于取得最后的胜利。

2、领导抓,抓领导。老干部工作尤其是清理“两费”拖欠工作,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正因为县老干部工作领导组多次商讨“两费”工作,才使得此项工作取得进展。同时,对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严要求,使他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为老干部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3、调运作,全面推进。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不仅是老干部部门的工作,也需要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协调运作,我县财政局、卫生局、组织部、人事局等单位在建立“三个机制”工作中,能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统一调配,并能够把老干部的事情摆在首位,为全面推进老干部工作夯实了基础。

4、把“三个机制”建立在制度上。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建立“三个机制”的整个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都建立起刚性的措施,并形成制度使之有据可查,有矩可循。

5、感情是做好工作的“润滑剂”。常怀敬老三情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道德素质。在我县,自上而下都对老干部满怀亲情,视老干部为亲人,想方设法为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因此在建立机制的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尽力而为,每一个部门都“开绿灯”,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了全县人民以敬老为荣的氛围。

第3篇 关于区离休干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做到了应保尽保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二、离休干部离休费无拖欠、医药费拖欠已清理完毕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三、省两办[xx]11号文件得到很好贯彻,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

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调查工作报告(3篇范文)

离休干部是特殊年代做出特殊贡献,党和国家制定特殊政策予以照顾的特殊群体,目前看老干部处于“三高”时期,中央三令五申要确保他们离休费按月足额发放,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现在我县所属四县离休费基本上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但医药费报销上还存在统筹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渠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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