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2023年信访调研报告 第2篇信访调研报告格式 第3篇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第4篇工商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第5篇信访调研报告 第6篇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第7篇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第8篇关于搞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第9篇信访稳定调研报告 第10篇关于基层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第11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第12篇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第13篇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调研报告 第14篇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第15篇改进和创新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 2023年信访调研报告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世界性金融危机的日益蔓延和加深,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信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顺利实现和完成信访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最大限度地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凝聚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富有成效。
第二,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集中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的定位。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化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为稳定和谐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有利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通过信访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并达到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第三,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推进“三个安庆”建设,全面实现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崛起的迫切需要。建设“千亿安庆、活力安庆、和谐安庆”,全面实现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崛起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庆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市600多万人民的共同心声。经过多年的努力,三个安庆建设已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省委书记王金山同志在视察我市时指出:安庆经过多年的努力已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处处洋溢着生机勃勃的景象。目前,皖江城市带建设发展规划蓝图初现,安庆作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重点城市已明确,沿江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石化炼化一体项目已获批准。良好的局面,叠加的机遇无不昭示人们:安庆正处于腾飞的前夜、进入了一个快速起跳的新阶段。推进三个安庆建设,加速我市追赶跨越,需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全市人民的统一行动和意志。因此,必须把信访工作放到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去研究、去推进,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用统筹的眼光研究问题,用创新的思维解决矛盾,把化解矛盾的过程转化为凝聚民心的过程,把利益调整的过程转化为改善民生的过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必须采取有针对的对策与措施,确保我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分析总结我市信访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xx年全市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这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努力实现赴京非访、赴省集体访、信访总量三个指标全面下降,力争远离全省信访目标考核重点管理“小笼子”。实现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真功夫,出真效果。
第一,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源头控制:一是大力推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真正把群众意愿知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把群众利益落在实施之前,通过信访工作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而从源头上 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把握“先信后访”这一信访基本规律,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力求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落实在办理来信环节,有效防止来访或越级访的发生。三是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维稳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坚持超前工作,着力隐患排查。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稳定群众。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落实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交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措施,限期落实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有着牵动力、影响力的重大重要信访隐患和突出信访问题,信访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同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和落实。
第三,坚持重点突破,注重关键环节。信访工作任务重,战线长,只有抓住要害,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重点突破,才能带动全面,整体推进。目前我市信访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赴省集体访、重复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三个方面,同时要重视和做好市委、市政府两个大院来访接待及处置工作。通过扎实工作实现赴省集访、赴京非访及信访总量全面下降,确保我市信访工作在全省处于中等位次。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要坚持并落实好现有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举措。健全和规范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县(市)区书记大接访活动;坚持并落实好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坚持并落实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二要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打击到位,同时要合理运用信访特殊救助资金,对那些特殊信访事项,尤其对那些处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采取特殊处置办法实施必要的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三要规范诉求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强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实行信访三级终结,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提高群众息诉罢访率。四要切实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异常访尤其是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异常访,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及时跟踪督办,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
第四,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抓好落实。一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信访工作一项重要制度和规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必须直接负责,具体抓好信访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在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同时,支持配合和协助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力抓好信访工作。同时,要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二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制是责任制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落实责任追究制必须建立和形成一种制度。信访部门作为党委政府主抓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于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三项建议权,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处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敏感、不负责的问题,对一些不断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屡接屡返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必要时请纪委监察部门共同参与,查清问题环节,查清责任所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基层法院涉执信访的调研报告
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xx年至xx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xx年,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xx年,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见表一)
◎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以xx年至xx年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见表二)
◎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自xx年开始,管城法院每年适时组织院领导集中公开接访活动,常年坚持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正职轮流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因而直接进入该院的涉执访较多,共132件,占涉执信访总量的70.96%。其外在表现是信访人对法院的信任,其客观结果是有效减少了到区、去市、赴省、进京访。重复访累计9件,主要是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理者重访,无理者也重访。
二、涉执信访的成因
管城法院186件涉执信访,成因主要有四: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的45件,占24.19%;非自身原因造成的97件,占52.15%;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31件,占16.66%;其他原因造成的13件,占6.9%。
◎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有些申请执行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案件“空调”、“白判”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缺乏常理认知,没有诉讼风险意识,明知被告没有履行判决能力,或者早已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仍然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以致缴纳诉讼费增加了负担,胜诉了案件也长期执行无望。甚至有些申请执行人偏执地认为,法院掌握无限国家权力,不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当给其执行到位,否则,就是法院的失职。
◎部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权”、“法”位置颠倒,“信访”不“信法”。一些当事人“权大于法”观念根深蒂固,有着浓厚的“青天”情结,“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论执行干警是否穷尽执行手段,不论干警是否依法执行案件,如果影响自己的利益,就“信访鸣冤”。有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动辄给中央和省委领导写告状信;有的进京上访和旅游二者兼顾,找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或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接待部门随意填张信访登记表即开始遍游名胜古迹;有的请在京的亲朋好友拿个身份证就近找信访机构填张信访登记表,待信访件层层批转到基层后,干警们忙碌几天也甄别不出究竟是谁办的案件。
◎案件“执行难”,申请执行人不予理解。“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也是引发涉执信访的主因。有的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就着手转移财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早已人去楼空;特困企业或正在改制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强制执行往往会造成企业职工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执行外地政府部门、村委会或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时,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处处受阻,遇上述情形,法院不得不中止或暂缓执行,一些申请执行人不理解,遂开始信访。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期望值过高。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申请再审、申诉,有多种司法救济渠道,而满心欢喜拿到胜诉裁判文书,因被执行人经济条件所限导致执行不能或不能全部执行到位,就往往迁怒于法院和执行干警。这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尤为突出。
三、涉执信访的对策
涉执信访量日趋增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笔者思考,应着重从六个方面应对。
◎始终坚持用先进科学理念指导执行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这一先进的理念武装干警,真正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一是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依法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把执行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进工作。二是着重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增强执行干警的民本意识、廉政意识、效率意识和形象意识,严肃处理“冷硬横推”,果断查处“吃拿卡要”,有效防止不作为,坚决杜绝乱作为,促使执行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以此提高司法公信力,改善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情、理、法兼顾,坚决克服简单搬用法条的倾向,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执法活动要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要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也要反对只讲社会效果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五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涉执信访问题。
◎注重整合法院内部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仅仅依靠法院执行局无法根治涉执信访,必须整合法院内部力量,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一是把好诉讼案件立案关口。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在社会矛盾大量汇聚法院的新形势下,立案部门应把好“立案关”,以免由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职能部门解决的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后,管不了,管不好,引发涉诉、涉执信访。同时,应及时送达举证责任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对诉讼后果有合理的预测,减少胜诉或败诉后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抵触情绪。二是强化审执一体化观念。应特别要求审判法官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克服“孤立办案、一判了之”倾向,积极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在审理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以调解方式结案,讲求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防止生效判决成为“空头支票”,形成执行积案,诱发涉执信访。三是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权相对集中的岗位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纵观全国法院,因执行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造成当事人信访、举报和控告的情况屡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长效机制,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制约执行权;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扩大执行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各个层面的监督,用社会各界的知情权监督执行权。
◎切实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据统计,大约80%的涉执信访是由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毋庸置疑,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执行权,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的权益,是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的最重要途径。一是依法穷尽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要依法穷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广泛推广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查询效率为目标,对不同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予以集中查询的集约化财产查询模式;大力推行换人执行、集中执行、专项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常规性做法;积极探索新的更加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二是全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实践证明,法院孤军奋战,根本无法破解“执行难”、“涉执信访”这些严重困扰法院的难题。应尽快通过立法建立由中央政法委统一协调和指挥的,党委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国性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三是大胆启动刑罚程序。据调查,基层法院每年有63%左右的民商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方拒不履行义务,原告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刑法设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实中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老赖”很多,但极少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应主动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震慑一批“老赖”。
◎着力提升执行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高破解涉执信访难题水平。不少基层法院仍仅仅把审判工作视为“主业”,致使执行队伍整体素质远不及审判队伍,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提升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水平,无疑是提高执行效能、降低涉执信访量的治本之策。因此,基层法院应适时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制定量化的技能达标标准,围绕标准组织岗位练兵和分类测试,激励干警争先创优;鼓励和支持执行干警参加续职培训、学历教育及国家司法考试,提高理论素养、学历层次和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并且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每月排序公布执行干警收、结案情况,安排结案数位居第一的介绍经验,要求结案数倒数第一的分析原因,给办案多、质量高、效果好的干警兑现奖励,从而在执行机构营造更加浓厚的“比学习、强素质,比先进、找差距,比贡献、塑形象”氛围。
◎积极应对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一是科学决策,全面推行涉执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坚决要求执行濒临倒闭的企业法人,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强烈不满,凡此等等,如草率中止、终结执行或强制执行,势必造成涉执信访甚或酿成大的事端。为此,执行案件尤其是关乎民生的案件,必须进行涉执信访风险评估,兼顾情、理、法,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多策并举。二是捕捉苗头,把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定时期每天排查,将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责成相关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查找财产、蹲点守候、司法拘留等相应措施,防止信访隐患演变成信访案件。在各级“两会”等社会敏感时期,可提前组织以出现涉执信访苗头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申请执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程参与,以争取他们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三是讲求实效,准确把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对生效判决不服的被执行人信访的,引导其尽快依法申请再审或申诉,提交中止执行裁定;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或动用执行救助基金,或协调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或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低保”,或帮助重新就业;无端猜疑执行不力的,及时告知信访人执行进度,落实“执行公开”。四是强化措施,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对业已形成的涉执信访,全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想方设法追查被执行人下落;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既为申请执行人挽回损失,又注意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五是责任到人,逐步扭转疲于应付的信访工作局面。某种程度上,涉执信访是执行工作优劣的“晴雨表”,频频引发信访的执行干警,工作质效或工作作风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应本着“谁办案、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原则,对由于自身原因引发到市以上信访的干警,责令其限期办结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件,向院党组做检讨,给予一票否决。六是硬起手腕,依法惩处极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被执行人,以及个别以煽动集体上访等手段严重阻碍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全面分析评估,准确把握时机,果断司法拘留,直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尽快完善信访责任查究机制和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不论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执行,也不论执行干警有无过错,更不论信访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仅凭信访人一面之词,中央省市有关方面一律登记,一概交办,责成基层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标准限期办结。否则,责令干警做检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致使出现了一些怪现象:为让信访人“满意”,为让信访人写出“息诉罢访保证书”,干警出资给进京上访人“报销”往返路费和生活补助者有之,四处托关系找中间人当“说客”者有之,拿出微薄工资请信访人吃喝者有之,凡此等等,可谓绞尽脑汁,使尽办法,苦不堪言。目前,涉法涉诉信访是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国信访现象,是我国信访七大焦点问题之一,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中纪委等四部委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解释已于xx年7月25日颁布实施,呼吁尽快改革“来访往下交,来信往下转”的做法,由省、市两级政法委分别组建类似医疗事故鉴定性质的机构,专事涉法涉诉信访责任查究:查实确系干警违法、失职等自身问题导致当事人信访的,给予党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查实确属信访人无理缠访闹访、集访或诬告干警的,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年6月10日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对其信访事项“不交办、不转办、不通报”,并指定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处理,以此规范信访秩序,扭转信访量与日俱增的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东信人、东信、东访、东信信、东信政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xx)东刑初第108号和(xx)东刑初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第2篇 信访调研报告格式
摘要新形势下,xx区信访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等。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本文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四是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与特点
从总体上讲,xx区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党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
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广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群众承受能力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各阶层,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集体访占据了主体地位。
近年来,到党政机关进行集体访的频率高、规模大、人数多,占据了信访活动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增多,群众反映强烈。
(四)行为激烈的异常信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群众抱着“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以及“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思想,动辄结队伍、上公路、打横幅、拦车辆、滞留哄闹接待场所;还有一些人有意选“两会”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集体上访,向政府施加压力。
(五)进市赴京上访抬头。
有的认为“机关越大头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快”,于是千方百计越级上访,制造不良影响。
二、问题与原因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群众信访量增多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大气候的影响,一些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消除。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群众观念不强,对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乐观,高枕无忧,一旦出现问题,则束手无策,怨天忧人,甚至往外一推了之。还有一些乡镇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策观念差,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然按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老一套决策、指挥工作,人为地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同志解决问题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欠拖不决;一些同志形式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回避、推诿的态度,激起众怒。
(三)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
部分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现象。比如,信访专兼职人员变换频繁,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等,往往上访人集结进区或去市之后才仓促应对,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建议与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一)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区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建设赣西先进工业区的奋斗目标,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认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消极被动局面,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全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必须不断加固信访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定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和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信访工作组织、有接待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标准和制度,达到个人访不出乡(镇、街)、集体访不出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把矛盾化解在本区不越级。三是要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社会化。通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层层排查调处,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超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说服一批信访老户息访息诉,消除不安定因素,达到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要树立大信访观念,确定大信访思路,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方方面面共同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建立五大机关综合办信访制度。区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等机关信访部门,定期沟通情况,排查各类问题,制定预案,联手办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二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信访接待条件。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作为群众信访综合接待场所,发挥群体接访优势,让信访人来有地方坐,说有专人听,事有部门办,反馈有结果,不出接待场所就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三是要扩大视野,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纳入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联系面宽、层次较高、信息灵和反映人民意愿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以及做上访群众工作最便捷、最有说服力的优势,化上访为下访,化对立为对话,化消极为积极,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四是要加大地区信访工作的协调力度。密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综合治理,联手办信访。当前,企业问题社会化已经成为信访工作的一个热点。为此,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职工及其家属信访工作,把应由社会承担和解决的问题主动担起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仅靠信访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那些涉法信访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反映和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事项,可聘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会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二是要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涉及行政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方面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办法,以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三是要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把涉及劳动纠纷、仲裁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定程序去处理。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一是要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选拔配备素质高、年富力强,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二是要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访调研报告范文
第3篇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镇纪委信访工作在上级纪委的指导及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一、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每天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半年来全镇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x件,其中来信x件,来访x件,电话举报x件,镇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_件,其中来信_件,来访_件,电话举报_件。其余为乡镇受理。除此之外,我们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件,我们都及时与主管部门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镇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领导要求,信访室年初制定了xxxx年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和下访工作队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周纪发[xxxx]x号《关于转发省委〈关于切实做好省“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周纪发[xxxx]x号《关于转发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的通知》。二是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根据上级信访会议精神,每天下午x点及时与县纪委信访室联系,了解当日上访情况,并将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报给县纪委,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今年年初镇纪委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镇、村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镇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自年初以来年各村委通过苗头排查发现问题x起,都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县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信访举报季度分析和半年分析。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期,上报信访信息x条,编发《信访简报》x期。
四、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镇纪委除加强与县纪委的联系,对一些重要的、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沟通,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外,还注意加强与镇派出所、镇计生办、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协作办案。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根据省纪委《谈话制度》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纪检监察信访通知书〉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x名党员干部下发了《信访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并对x名镇股级干部下发了《廉政谈话通知书》,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六、加强镇村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
今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纪检信访工作,对全镇xx个村委进行统一制度、统一模式,统一软件建设的三统一工作,不断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并经常下村对各村委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由于镇党委、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我镇纪检信访工作比往年有很大提高,特别在阵地建设、硬件建设上都有很大改善,得到县纪委领导的肯定。我们还利用单月例会时间,对《镇纪检信访目标》及平时信访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并根据单位下发的各室责任区,下村到责任区进行指导,对在软件及硬件方面存在问题及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成绩面前,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镇纪检信访目标逐乡镇进行督促指导,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责任人及村委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及时向村委反馈到镇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增加向下要结果、要回音、要情况案件,加强镇、村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镇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第4篇 工商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工商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探索干部廉洁自律管理新途径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对本系统近年信访案件的发生,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进行调查研究,探索系统干部队伍管理的新途径,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案件分析
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工商所所长_____和朋友在其辖区一俱乐部喝酒,结账时因摔碎酒杯的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与俱乐部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俱乐部遂向公安部门报警。在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_____继续争吵,处警民警采取了将其在派出所进行留滞的处理措施。对其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局党组召开全局警示大会,对_____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除其工商所所长职务。_____是一名工作能力很强的工商所长,所管辖区域主要为城乡结合部,管理情况复杂,他处处以身作则,敢于碰硬,方法灵活,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走在前列。这次酒后滋事,采取不当方式处理消费纠纷,在公安部门、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破坏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受到政纪处分,干部们感到很惋惜。
在调查中,我们注意到,_____喜欢结交朋友,时常与朋友在辖区内餐厅等场所聚会,饮酒过量时情绪容易激动。被调查对象均认为,_____消费时,每次都按照市场价格,能够现场结清款项,过度饮酒时出言不逊只是个人生活习惯,没有违纪违规。我们认为,正是这些小节,日渐滋生_____的自满,以致演变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以此为鉴,我们深思:怎样将提高自律能力与工作结合,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干部、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防范措施
区局党组将探索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新课题交予_____市局试点。我局按照要求,进行专项课题调研、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几点启示:
1、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保护干部,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根本目的。查找风险点,将权力在阳光下晾晒;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将权力在阳光下运用,使干部算好人生帐,防微杜渐,规范岗位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能最大限度减少不廉洁机会,降低干部的廉政风险。
2、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风险教育面向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加大次数和频率,于无声处,由量的积累达到质的变化,能有效促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3、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保证。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管理空当,往往会“诱发”干部犯错误。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堵塞制度漏洞,能有效防范履行职责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4、强化监督,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关键。没有监督的管理是失控的管理,通过监督,追究责任,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措施,能有效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规行为。
(一)具体做法
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工作思路,分为前期准备、动员学习、探索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市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任务。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日常事务性工作。召开循环转段动员大会,进一步拓展充实内容,明确监管风险点防范重点,不断营造工作氛围。
2、广泛动员,排查廉政风险点
实行全员动员,边探索、边推行、边修正。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财物管理作为重点领域,以点为内容,对有潜在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结合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能,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广泛开展 “四查”活动。一是个人自查。按照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摆和分析个人廉政风险点。二是部门评查。结合部门职能,评查部门风险点。三是交叉互查。部门之间互查互评,查漏补缺。四是评估审查。突出工商职能特点和工作重点,评估确认风险点,确定防控目标。经党组公示确认风险点,风险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防范管理具体措施。
3、健全考核机制,不断修正完善
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进行平时督查考核、年终绩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风险点,及时予以纠正,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进一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风险防范工作长期有效。
第5篇 信访调研报告
__区是__市的中心城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导致__区的信访举报工作既和其他县区有普遍的共性,又有自己的个性。如何针对中心区的特点,探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路子,我们进行了细致调研。
一、信访举报活动的特点
信访举报主体出现多元化。过去举报人以农民为主,现在,个体商户、地方工人、油田人员、公务员、下岗职工等信访举报比重加大。
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挪用村民青苗赔偿款、土地征迁、村务公开、村居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居民住宅楼建设过程中开支不明、执法机关作风粗暴、部门工作失职等。特别是城区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流失、油田赔偿款的去向、村级事务不规范等问题成为近两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
信访举报崇上性强。即信访高递、人员高访。大多群众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基层群众直接向去市到省进京信访反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的屏障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信多投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大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件得到受理,或能形成轰动效应,从而出现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件同时向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级别的部门同时投递。
出现了择机越级上访现象。在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个别上访人往往会直接到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
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联合进行反映,并且分工明确,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
二、成因
居委会工程建设不规范。近两年来,城区居委会在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商品楼过程中,由于居委会干部素质不是很高,大都没有经过统一的招投标程序,加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挪用集资款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的发生,引发群众信访。
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纪检组织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还存在空档现象,村居没有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人员,村居干部的违反党纪行为情况更多的是依靠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造成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明显滞后。
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格。调查中发现,凡是出现越级访现象的农村,一定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管理混乱的情况,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形式主义化,而村干部工作作风又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对村民要求置之不理,对一些好的建议不及时采纳,导致村民意见很大,甚至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信访。
油田赔偿款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__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涉油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有的人为了得到单井的承包权、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在油田赔偿款的划拨过程中,钻管理的漏洞,贪污挪用,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在油田征地过程中,暗箱操作、假公济私等,造成群众信访。
三、对策
要注重“早”,规范信访举报预警机制。
实行基层信访“网底工程”,建立由区纪委牵头,基层纪委、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组负责,基层站所和村居共同参与的横到面、纵到底、责任到人的覆盖全区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在全区所有村居设立信访员,实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报制度。各村居信访员每周通过电话、报表等方式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汇报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基层纪委汇总情况后,报区纪委。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解决。
要注重“约”,规范村居政务管理。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决策的约束。在研究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村居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村居两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禁暗箱操作,假公济私;在城区村居,凡涉及集体土地、房屋的出租出让和村居民集资建设住宅楼等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项时,村居干部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外,必须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备案,严禁随意决定或个人私下交易;村居财务公开必须及时、真实、全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不公开、假公开或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村居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金的领取、上交、支出等,必须由报帐员经手,严禁非财务人员的村居干部管理集体资金;村居财务支出挂帐前,必须经村居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由理财小组长签盖章,严禁村居主要负责人自己管理理财公章,并随意加盖。
要注重“查”,加大群众的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对应该办理又有条件办理的问题马上办理;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违背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讲明政策,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实际困难无连索反应的,暂缓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处理。在查办初信初访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查实查细的原则,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在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做到查实、查清,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要注重“诚”,实行三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双向承诺制和回复制度。在办理群众初信初访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服务到底。对于业务外来访,主动引导到相关部门,不能推委。对于业务内来访,要做到既是最初受理方、又是直接调查方、同时必须成为最终调查方。对于相关部门因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再次信访或越级信访的,将列为区纪委督办信访案件。在执行双向承诺制制度过程中,信访主办人要与举报人双方签定承诺书,信访室按照实名举报工作制度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办理、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进行答复;举报人在区纪委调查期间,要按照承诺书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得聚众闹事或越级上访等。在执行回复制度过程中,受理机关要在受理举报件后的三日内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告之举报人;在调查核实环节上,适时找举报人调查取证和征求意见,并在调查终结后向举报人说明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在处理环节上,要对处理落实到位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回告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稳定因素和举报人的意见,当事人对回告的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提出异议,并提供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承办单位根据提供的具体线索和有关证据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达到最终化解矛盾的目的。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xxx年部署的“xxxx”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xxx年xx月前的案件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立案时间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x%。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xxxx件,占积案的xx%,婚姻家庭纠纷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xxx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xxx件,占未结积案的xx%。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xxx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三、解决执行积案的对策
(1)进一步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民事执行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好职能。切实关注涉企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分期履行、债转股、资产强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 “造血”功能,帮助度过难关。注重对涉案民生的司法保护,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实施司法救助、协调部门解决等方式,强化对特困群体的权益维护。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讲求方法,注重实效,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执行局内设机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作体制。对跨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难以执行的案件,要加大督促力度,灵活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予以执结。认真落实悬赏执行、执行和解、穷尽措施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对疑难案件采取易人执行、集体“会诊”等方式予以突破。充分依托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行权的内部监管制约,防止滥用执行权或怠于执行现象发生。同时,增强执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异议、复议等救济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赢取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局面。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逐步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被执行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及时向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争取支持。党委、人大在干部任用时,能否将本人及单位有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硬性的条件一票否决,形成一种制度,严格落实,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加强与土管、建设、公安、金融等部门协调,就规范和协助执行以及信息共享互通等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实效裁判的法治观念。
(4)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破解执行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 “五个严禁”的规定,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从严管好队伍。加强执行业务培训,增强干警依法执行、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配足配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装备投入,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司法和谐,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区法院对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进行调研分析,以提升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访案件的现状
从信访案件方面看。xxxx年xx月前的所有积案中,信访案件xx件,占xx%。 重复信访案件xx件。
二、造成信访案件的原因:
(1)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执行风险不作释明。诉讼是有风险的,实践中,立案法官很容易忽视这一细节。如果立案法官在案件受理时,没有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使其产生不恰当、甚至不合法的利益期待。在案件审结、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未能得到满足时,就很容易衍生为信访案件。
(2)法院工作上存在瑕疵。这是引发信访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审判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个别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过于使用法言法语,难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或者虽裁判正确,但程序疏漏或判决言辞不妥,造成当事人为讨说法找法院、找领导,因案件未能复查或未能依法予以纠正,转化为长期申诉上访案件;执行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一是执行机制存在瑕疵,案件往往集中在一名承办法官手中,透明度不高,致使有些当事人误以为法院偏袒对方,产生抵触情绪。二是执行公开存在瑕疵,有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承办人没有及时将法院进行的查询工作告知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将应自己承担的风险责任归责于法院,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上访,要求法院解决。
(3)当事人个人法律素质不高,对裁判文书的理解存在偏差。受法律水平所限,有的上访当事人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又不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官司败诉后不能正确对待,坚持认为法官没有按照其所理解的法律“依法”判案,法官是在以权谋私、胡乱判案,便开始上访。
(4)信访人试图通过上访解决自己的实际生活困难的错误心态。有的上访人明知政法部门的处理没有问题,但因上访无需付出成本,在利已思想或投机心理的驱使下,无理由地一味主张鉴定错误、审判错误,夸大损害后果,进而向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更有甚者将赔付的希望寄托在国家和政府身上,认为只要不停上访,国家和政府就会给想办法解决,他们把上访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在得不到满足后便走上缠诉之路。
三、解决信访案件的对策
(1)要重视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立案时,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执行申请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明确告知,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从而减小其裁判做出后、执行完成后的心理落差,进而减少由此产生的信访案件。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对于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做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对于普通类型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建立目录、制定预案、落实责任等措施,特别是针对部分“老、难、缠”信访户,要主动上门沟通,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对裁判或执行的不满转化为信访案件。
(2)要重视初访的接待。对因法律素质低,不能正确理解裁判结果而产生的信访案件,接待人员要重视与信访人的初次沟通,要有耐心,多倾听其陈述,认真细致作法律宣讲,拉近与信访人的感情,增强其对法官的信任感,争取能劝其息诉罢访。同时,对案件进行复查,确保复查报告有理有据,依法、以理服人;对为获取不当利益,无理取闹的上访者,接待人员要讲明法律规定,打消其企图通过信访要挟政府、给法院“施压”的违法念头,同时对其进行劝解。对拒不听从的上访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严肃处理。
(3)要重视来访问题的回复和解决。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论有理、无理,都应当及时予以回复。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有关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尽快与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寻求解决办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书信等口头、书面方式将研究出的方案、方法及时的告知信访人。
(4)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在审判阶段,尝试建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机制,把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结合起来,纳入审判人员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从而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法官后语、裁判文书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辨法析理。在执行阶段,加快执行信息网络化进程,保证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效果等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满足其知情权。同时,尝试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与分类管理机制,将案件从自始至终由一名法官承办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由不同执行小组顺次承办和集团、类别型案件专人承办的双轨模式,确保执行阶段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公开,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信任度。
(5)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
xx市xx区法院执行局
xxxx年xx月xx日
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信访制度和信访工作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___长期以来坚持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实践方式,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社情、品鉴政策得失的重要渠道,因此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并紧密联系##国土资源分局辖区实际,通过日常工作实践和走访村干部、与信访对象沟通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分析我辖区近年来涉土信访的特点和原因,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辖区国土资源信访的特点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以经济利益为诱因的信访层出不穷,涉土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工作。
(一)从信访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城镇主要街道及嘎查村。
(二)从信访具体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和偷挖矿产资源。这些信访随机性强,数量多,预防难。
(三)从信访处置难易程度看,主要集中在带有历史原因的权属纠纷。这类信访由于历史原因和上访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有的信访群众在重复访的过程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相互交织,处理和协调劝返非常艰难,常常发生重访缠访和无理访。
(四)从容易引发群访形式看,主要集中在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和个别人采取多重手段占有村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等问题。这类信访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置棘手,容易引发集体群访或超级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国土资源信访量上升的原因分析
国土资源信访数量上升,特别是近年来的急剧上升,是基于多方面原因形成的。涉土信访问题是源于结构性的问题,本质上讲还是我们国家在实现社会转型、经济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凸现出来的资源紧张和人口压力之间矛盾的集中反映,以及社会分配不均衡带来的宏观性社会问题。其中既有基层政府、行政村依法行政与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群众对当前政府征地“不平衡”心理和担忧心理的原因。
(一)爱民富民政策深入人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并随着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农业免税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维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特别是xx年以来,中央不断重视和加大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保护耕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新闻媒介持续的正反面宣传和广泛报道,使土地管理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群众想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不断提高, 这是信访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心理不平衡或对政策理解不透。这是引发信访的一项经常性原因。特别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一是对政策理解不深。由于农民受文化水平和信息封闭局限,难以准确和完整掌握有关政策,因此农民在涉及本村土地特别是涉及自身承包地将被征收时,往往会联想到自身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为准确了解是否有征收事项、以及征收是否合法、征收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农民就会自发想到前往上级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访。二是心理上不平衡。土地征收多是为了因应经济发展和公共建设需要,因此是一个不间断而长期的过程,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其征收补偿标准也不断提高和完善。但农民从自身朴素的同地同价观念出发,认为同村土地补偿标准就应该同价,因而早期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对比现行补偿标准后,往往会产生“不平衡”的心理,频频以信访方式表达政府应追加补偿的诉求。但新政策只能调整今后而不能溯及既往。此外,不同区域同地类之间的补偿差异也会造成“不平衡”心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更新与土地利用现实性间存在差异,同一地类不同区域的地块可能导致同类不同价,因而致访。三是要求社保的呼声高。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相对滞后,也是引发征地信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土地违法行为增多。受经济利益驱动和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涉土违法行为局限性影响,群众非法占地和偷盗矿产资源的现象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举报信访直线上升。在涉及农村私人建房的信访中,“城中村”及周边村,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受房屋出租、拆迁补偿中等经济利益诱惑,村民私建乱搭行为层出不穷,常常形成违法占地-举报-查处-再违法-再举报的怪圈。在偷盗矿产资源的举报中,违法行为人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你来我走,你走我动,流动性大,且对乱采滥挖行为查证困难,查处效果不明显,导致举报不断。
(四)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信访。当前,存在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村民上访。这些人多是农村社会中的活跃分子,有一定的活动和组织能力。他们多以上访作为“生计”,在农村鼓动农民“集资”上访,组织农民集体上访。上访过程中为达到个人目的,有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有的甚至还背后组织煽动群众围堵,扰乱办公秩序,对此处理和协调劝返通常很难。这些人的产生,对于集体访、重复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的上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工作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五)村干部与个别群众之间的矛盾。在村级换届选举和行政村调整等时期,一些举报信访在反映土地问题的背后,一般还
牵涉到政务公开、村财管理、干部贪占等许多复杂的因素,群众试图以土地问题为突破口,达到综合问题的解决。
三、现阶段处置信访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针对土地信访量攀升的趋势,我们感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认真处理好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三个关系,针对本地区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一)出台政策,形成大信访格局。
(二)加强领导,实行严格信访制度。
(三)情法并用,加大信访调处力度。一是做细工作,及时调处信访。土地信访问题的解决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树立党和政府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土地信访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抱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宽容的爱心,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佳的途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基层稳定。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降低国土资源信访量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视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注重处理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土地信访案件中多数的信访是反映农村私人建房和圈占土地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凡属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把土地纠纷问题分散、分解在基层。二是处理好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凡属于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办案,属于民事案件的,则迅速引导其到法院民事庭进行起诉。三是处理好与城乡规划的关系。来访者反映建房地基高低、道路布局、房屋采光等问题,引导他们到城建部门咨询解决。四是处理好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关系。及时为群众指明解决其所反映问题的出路,避免群众的往返,缩短处理时间
(二)提高认识,实现“三个转变”。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实践好“xxxx”的关键所在。要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许可行为。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务行为,就很难取信于民,易起纠纷。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进行日常化、制度化的监督。土地管理一项重要职能是土地使用许可,包括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宅基地和工业用地许可等,要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并督促改进,从而达到普遍提高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水平的目的,从源头上消除产生信访的因素。
(四)创新办访机制,引进社会力量。解决信访难题,不能单单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限的力量,可以考虑试行引进“外脑”,比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运用咨询、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群众间建立更密切和更多的对话平台,利用多种方式和疏通多种渠道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五)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违法用地的信访,靠解释、调解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必须对举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一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二要查处典型案件,对政府、法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要敢于查处,不能姑息迁就;三要加强联合办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在自身缺乏强制手段的情况下,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联系,积极争取这些部门对土地执法的支持与协作,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四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土地违法案件,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还要依法处理违法用地责任人,取信于民。
(六)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第6篇 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伴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职能的转型、大量惠农政策的兑现落实、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农村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认真分析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促进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目前的现状
据统计,xxxx年全镇来访、来信、来电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xxxx年共有xx人次,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且呈现出以下特点:(1)越级上访趋势增多;(2)集体上访组织化倾向明显;(3)缠访、重复访、无理访问题突出。今年短短两三个月以来,我镇就已受理各类信访事项xx人次,其中重大信访案件x起,上级转办案件x起。
二、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以及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综合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干部自身作风存在问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政策兑现时不能正确规范程序,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问题不公开、不透明,政策不清,群众对集体事务和财政收支问题等有疑惑、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造成群众想通过上访获得知情权。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有偏差,作风不民主,沿袭过去的传统方式方法,集权思想严重,独断专行,凡事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个别农村组织形同虚设,长期不召开会议,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不透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垮,造成矛盾升级,导致激化。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太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许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色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政府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等等。
三是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的认识不够全面。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便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再加上部分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己观念,向政府施加压力,导致越级上访、重复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政府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臵政策的误导。在现实“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出现信访案例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考核扣分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导致重复上访。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手段、信念和灵魂发生了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更多人宁信访而不信法,从而形成对信访的依赖。再加上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煽访、串访、借访敛财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将《信访条例》提升为法律层次,逐步来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信访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参谋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同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变现行的领导和信访部门一听信访就不问青红皂白,训斥下级责令接人,而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能正确教育引导信访人。另一方面改变信访稳定考核机制,确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稳定的一票否决,在职责范围外的则不予追究。
(二)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广泛宣传,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畅通、两个规范”,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对非正常上访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维稳信访、涉法涉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受理,案结事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无限诉求访等现象。
第7篇 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xx年1月至xx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xx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xx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xx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xx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关于搞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搞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_____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_____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机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_____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_____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_____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基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口号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三、下一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第9篇 信访稳定调研报告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__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众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众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踞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众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酷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肯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众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第10篇 关于基层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近日,乾县人民法院对本院当前信访工作进行分析调研,针对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原因,特别是对当前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信访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信访联动工作机制,并对该工作机制进行健全完善。
一、当前涉诉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
1、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xx年1---8月上旬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数较往年相比大幅下降。
2、信访老户人数明显下降。大多数信访老户经过耐心细致做工作已息诉罢访。
3、信访案件多为上级法院指定的执行案件。上级法院按照“属地原则”,将一些上级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指定基层法院执行,这些案件大多是被执行人被判长刑或家庭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这些案件成为信访案件。
二、涉诉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1、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出现,各种利益关系此消彼长的不平衡,人们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人民法院处于各种矛盾的最前沿,作为基层法院更是处在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风头浪尖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无疑成为人民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重要职能之一和应担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信访人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信访人员由于不懂法在与政府、单位、他人等发生纠纷后,便来到法院要求解决问题,并且要求解决的期望值太高,把应当解决的问题推向了法院,增加了法院诉前信访的工作压力。
3、对个别上访人员一味迁就。当上访人在上访过程中尝到了甜头后,便不断提出无理的非分要求,一旦不能满足自己要求,就到处上访。有极少数上访户在自己要求得到满足后,反而教唆、怂恿其他人员上访,致使这些人又形成了新上访户,造成信访案件恶性循环。
三、减少和化解涉诉信访的对策
1、明确指导思想,确保实现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有可能进京赴省去市涉法涉诉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为建设“平安和谐乾县”做出不懈努力。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到重要位置,真正落到实处,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室、局、队、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接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
3、健全信访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合力化解矛盾
(1)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把初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包案庭室局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实行立案庭日常接访与院长、副院长、纪检组长周一接待相结合的信访接待制度,使人人受接待,件件能有着落,矛盾得以妥善处理,不向上级推诿,防止产生新的越级上访。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和个别学相结合,认真学习xx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做到“接待有热心,答复有耐心,帮助有诚心,处理有公心”,真正解决上访人的难题,使其心悦诚服地息诉罢访,使其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3)创建文明立案信访窗口,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在立案庭强化立案工作“四项业务”建设,既让群众告状有门,又严格依法把好立案关,对不属法院管辖的纠纷信访人员耐心释明,让其找相关部门予以解决,防止因立案不慎产生新的上访案件。对各办案业务庭,一是要求加强案件调解和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的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二是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及通报工作力度。今年将评查关口前移,由过去的报结后评查改进为报结前评查,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提高案件调撤率和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改变因执行难而引起上访案件发生。我院对执行工作从人力、装备、经费上予以倾斜,通过执行大会战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执行干警的积极性,消化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对新收案件穷尽各种执行措施“趁热打铁”,快速执行,力戒产生新的积案,从根本上减少了涉法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4)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我院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及时、高交的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涉及哪个部门由该部门负责组织听证,涉及多个部门参与,实行联合听证,力争快速解决问题,避免因工作拖拉造成上访案件的发生。
总之,我院虽然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新的上访案件逐年大幅下降,旧的涉法上访案件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是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寻求多种渠道,早日实现“零上访”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新乾县做出贡献。
第11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xxxx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利益格局持续变化,人们群众思想观念日渐更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时代特点,努力探求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我院以xx区为研究对象,组织力量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为今后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参考。
一、近年来xx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1、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形势可以谨慎乐观
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已经呈现逐年下降之势:xxxx年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区信访局分别受理信访件xxx件、x件和xx件;xxxx年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x件和xx件,xxxx年x到x月,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件和x件。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认为xx区信访举报形势相对乐观。
2、实名举报逐步成为常态
法院受理的信访件全部为实名举报;信访局两年多来只收到x件匿名举报信;纪委信访室xxxx、xxxx、xxxx收到实名举报信分别占信访件总数的xx%;xx.x%和xx.x%。群众反映问题,检举控告多采用直接来访的方式,面对面与信访干部反映问题,要求与本人反馈结果。纪委、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较大,这类信访件占比相对较低,但仍不容忽视,一些案件需要投入到时间和精力不小。有的信访人因为通过举报、诉讼都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只能反复上访,最后变成了老上访户。
3、农村干部作为被检举对象的数量增幅较大
近年来,党政干部因违法违纪受举报的现象正逐步减少: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有x人是科级干部,x人是一般干部,而村、组干部却达xx人之多;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仍为xx人;xxxx年x到x月,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中,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xx人。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受理的信访件,主要反映执行不力、不服判决(包括不服二审判决)等问题,基本没有反映干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有一当事人怀疑某法官为对方当事人书写诉状,经权威部门鉴定为枉告)。虽然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多数是机关干部,其次是村干部,但均与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问题有关,很多分配方案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机关干部看到分配方案符合村民自治原则,支持村民集体决定,因此被一些自认为吃亏的农户举报、上访。
4、涉及土地征用等利益分配问题而引发的举报占比较大
xxxx年以来,xx区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中,xx%以上均涉及土地征用利益分配问题,举报对象为村干和村民小组干部,以及个别乡镇干部。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城区扩建等项目,都以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为主线,涉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也最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分配不公等问题。这类案件经过政府调解未果,村民先是起诉村干和小组干部,经法院审查主体不当后再起诉村民小组,同时对农村干部进行信访举报,反映举报对象分配不公、以权谋私,甚至私分、贪污集体财产。
此外,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引起的上访、信访案件仍然占一定比重,有些案件因为得不到有效解决,酿成了刑事案件。如六圩镇凌霄村板坝屯就有因邻里宅基地纠纷而闹出人命的。该案经过政府协调未果,又诉至法院,但因人际关系等原因,双方对处理结果均不服,最终形成悲剧。
5、全区长期以来信访案件查实率、成案率低
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区信访局根据群众举报,并围绕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认真排查筛选了大量案件线索,核实相关问题,但经汇总,从总体上来看成案率较低。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案件成案率,xxxx年为x.x%;xxxx年为x.x%;今年以来为x.x%。区法院收到的信访件,均不构成违纪违法案件,只是申请执行人不理解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做法不理解,任务法官包庇被执行人。如韦丽娟上访案就是典型例子,该案经党委政府协调和提供经济援助,韦丽娟等人才勉强息诉罢访。区信访局xxxx年以来信访查实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成案率为零。
6、集体企业职工来信来访占一定比例
近年来,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职工工资待遇(在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费)问题、企业场地出租合同问题成为信访和诉讼案件的来源之一,虽然这类案件占诉讼案件的比例极低,但转化成信访案件的机率却相当高。近三年来,纪委、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件中,此类案件约占x%,但以诉讼案件为基数,就有xx%的案件存在信访环节。
二、xx区信访举报案件成因分析
1、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群众信访和上访
一些干部工作上敷衍了事、消极应付,遇到问题不认真研究对策,囿于历史陈规陋习,凭经验办事,胡乱承诺而不能兑现,造成群众对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不信任。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觉得群众思想工作难以开展,征地任务重、时间紧,个别负责人就口头许诺给拆迁户提供安置宅基地,让群众现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而后来的工作组不承认有划宅基地承诺,导致群众信访,甚至围堵项目施工现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恶劣影响。有些干部作风不实,不善于开展群众思想工作,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使群众认为国家机关不作为而开始信访、上访。有些干部则因为工作繁忙,舍不得抽出时间解释某个问题为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消除群众疑虑,让群众认为处理不公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在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时没有耐心,更谈不上热心。对经常上访的群众,一味的认为是胡搅蛮缠,能推则推。有的则是遇到矛盾绕道走,能躲则躲,一走了之。这样导致许多本来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群众不得不去越级上访,以求解决问题。更有甚者,个别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唯我独尊,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表示“我就这样处理了,不服随便上告吧!”这些言行让群主方案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满足于简单地听汇报、看总结,不开动脑筋想问题,不深入走访群众,走马看花,大致调研没有实际效果,矛盾问题依然堆积,信访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由于干部作风不扎实,导致一些初信初访问题解决不彻底。少数接受信访举报的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对群众举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常常以“忙”为借口,处理不及时;有的因举报的问题复杂,调查取证难,加之信访干部力量不足,造成久拖不决;还有的因人缘、地缘等关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问题比较棘手,怕惹麻烦,导致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正常访拖成了越级访。
2、农村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时存在私心和陈旧观念,不能公正对待落实对象
一些农村干部仍存在封建落后的性别观念和家族意识,导致在决策时做出不公正的决定,侵害了部分弱势村民的合法权益。如在征地款分配方面,有些农村干部仍然存在性别歧视的观念,且把这一观念贯彻到利益分配中,侵害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因而收到举报。如六圩镇肯研屯几个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对已有恋爱对象的青年妇女都不给享受征地补偿款。更有甚者,有些妇女招婿上门已经有了第三代,却全家都不得享受征地补偿款,导致不少农户上诉和提起诉讼。有些村干依靠家族势力当上村干,这些人在落实政策时凭借村民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利益分配时滥用自治权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侵害家族势力单薄的村民的合法利益,这类案件往往法院囿于村民自治法的原则而不便受理,村民没有找到有效的救济途径而信访举报、越级上访,严重影响农村基础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来看,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对农村干部的检控占信访总量的xx.xx%,信访局受理的案件中,村组干部被举报的数量也相当可观,且唱主角。这种现象与我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及个别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民主、财务不公开、以权谋私等有密切关系,六圩镇大丈村村组干部与镇征地小组干部合伙贪污土地补偿款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3、现行不健全的机制引出来的上访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越来越相信法律,已经逐步习惯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时至今日,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相对滞后,导致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有的上访者在基层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了崇上心理,认为上访的机关越大、级别越高,事情闹的越大,才能引起上层领导重视,基层领导才不敢马虎,问题才会更快解决。因而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大闹得利,不闹吃亏的现象。如老上访户方小宁因儿子寻衅滋事被砍死,法院依法判决凶手xx年有期徒刑,但方小宁认为司法机关偏袒被告人,多年来反复越级上访,法院和党委政府不胜其烦,最后财政补偿巨款后方才罢休。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后果由财政买单,这样处理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是对闹访、缠访行为的肯定和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行为。
有些群众认为问题不闹大,就不会引起重视,从而采取狂轰滥炸的办法,不论什么事,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结果、多找几次领导软磨硬泡要更好,总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给国家机关增加了很大压力。但就法院而言,每年总有一些老信访件从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转过来要求重新查办。有的案件本来已经有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参与处理过的,但时隔不久,又转回来。如廖庆优对法院执行河池地区兴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一案老是不满,总认为法院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甚至认为法官在分配执行款项时以权谋私。该案经过市中院审核,说明了每笔支出的来龙去脉,使廖庆优当时无话可说,但一年后廖庆优又旧事重提,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新观点的情况下,再一次向上级法院提交控告信。
国家机关之间职责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人员互相扯皮推诿导致群众上访、信访。现代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当其中的一个部门个别同志因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而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时,往往其他部门也会如法炮制,把矛盾推回来,有时甚至造成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变成皮球,既无人过问关心,更得不到明确答复,此时上访成为唯一出路。
4、当事人因为托人情、找关系而使案情复杂化,难以得到公正处理,迫使弱势一方走上信访之路
有些当事人与别人产生纷争时,凭借亲友在国家机关担任要职的优势,托人情找关系,打压对方,有的还公然叫嚣朝里有人不怕对方,给对方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印象,最后案件处理结果不论公正与否,只要不如一方所愿,便会引发信访。
5、居心不良的人煽风点火唆使当事人上访
个别对政府不满而又熟悉政府软肋的人,或者仇官仇富者,发现有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主动支招,唆使他人上访。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6、集体企业内部管理失范,导致效益每况愈下,利益分配不公,职工没有妥善安置导致上访
目前xx区集体企业效益普遍滑坡,除了个别管理人员外,很少有人拿到全额工资,多数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职工下岗和另谋出路比比皆是。有的企业个人怀疑管理人员私分、转移、贱卖或低价承包企业资产,故意拖欠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养老保险,在投诉无门时只好上访。
7、村民自治权的不当行使导致上访
农村集体在利益分配时,往往利用村民自治法的规定,有多数人表决分配方案,或者决定谁可以参与分配,往往导致多数人侵犯了少数人应有的权益,造成实力单薄的村民成为信访户。
三、xx区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些成功经验
xx区纪委、区法院、区信访局以及其他党政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出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一些新途径,取得一定的成功,这是全区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根本原因。
1、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内外监督是取得群众信任的关键
全区各级党政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杜绝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暗箱操作等弊端,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率逐渐提高。
而区法院则把廉政文化与阳光司法得到有机结合,进一步严密内外监督网络,成效卓著。法院一方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号召全体干警撰写宣传稿件、在网上直播庭审实况,联系电视台等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让阳光普照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仅xxxx年,干警在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xxxx余篇,公开直播案件庭审实况xxx余件。xxxx年起,该院又推出微博直播,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全院聘请并经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xx名。xxxx年以来,全院xx%的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该院对外聘任廉政监督员xx名,要求每个业务庭每年必须x次邀请司法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重大执行行动除邀请上述人员到场监督外,还邀请政法委领导、检察机关领导和社区代表到场监督执行,通知媒体到场采访。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廉政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到法院参观指导,集思广益促进法院建设。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均通过电脑随机选择,有各方当事人到场监督。通过完善外部监督措施,当事人对审判机关信任度明显提高。
2、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化解信访案件的主要模式
区纪委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能够法院党委统一领导的优势,及时组织协调,调动各部门力量,把信访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信访案数量的不断下降起到决定性作用。法院在处理老信访案时,能够通过人大、政法委协调,建立联动执行和联动化解矛盾的网络并充分发挥起作用,化解了韦丽娟、方小宁等一系列上访老案。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上档进位。特别是党委政府换届后,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绩效大大提高。区法院则全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除坚持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外,采取了一些了行之有效地措施,一是强化案件评查工作,保证案件质量;二是搞好审务督察工作,确保制度落实;三是实行退回培训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当事人意见大的干警,庭领导可以将其退回政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新教育培训,培训后由党组重新安排工作;四是建立好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警奖惩、晋级依据;五是坚持落实党组成员与干警谈话制度,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六是邀请上级纪委、上级法院领导,或安排院党组成员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通过严格管理,区法院三年来年度绩效考评均列全市第一,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信息宣传、廉政建设、法警工作等成为自治区法院系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标杆。
四、下一步需要采用的对策
1、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的时候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合理诉求务必解决到位
一是要宣传好党的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理解我们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纪检监察和信访干部要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告知他们在信访活动中应有的权利,引导他们署实名举报、逐级举报,使他们能够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合法权利,减少无理缠访。二是为群众指明合法利益的救济渠道。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不是举报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而群众不满意又再次上访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帮助他们疏通办理渠道,告知信访人受理的单位和部门,并督促这些部门认真处理,促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不能回避矛盾,一推了之。三是要耐心细致地开展群众工作。对上访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引导,消除敌对情绪,直至息诉息访。继续开展积案化解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化解陈年积案,对多年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瑕疵”案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全部错误,全部纠正,部分错误,部分纠正,力争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得到有效突破,确保不发生在自治区和河池市内产生影响的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努力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信访案件成案率
一是发挥好信访举报部门提供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精心筛选,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拓宽案源渠道,通过采取开展专项举报、下访寻访、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建立网上举报等措施,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提倡和鼓励属实名举报,对属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结、优先回告,权力机关制定奖励有功人员的地方性法规,开拓或明确奖励举报基金的渠道,把奖励举报工作纳入依法实施的轨道。可采取案结即奖的同步奖励等措施。
3、做好监控工作,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建立信息网络,掌握第一手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归纳和提炼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存在的规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做到对信访信息的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使信访信息发挥其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4、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夯实信访工作的社会基础
一是强化信访网络,确保基层信访工作有人抓,形成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络,做到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乡镇,复杂问题不出县城。二是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对信访首问责任制的责任范围、职责、时限,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实行首问责任人责任追究制。三是组织下访工作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
5、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加强信访方面的立法,建立息诉罢访机制;建议细化村民自治法的相关条款,为村民合理诉求提供司法救济渠道
在信访立法上,要进一步对越级上访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何种情况可以越级上访;规定信访终结程序,授权某机关作为最终息诉罢访的权力主体,解决闹访、缠访问题。
在村民自治法修改方面,扩大可诉范围,适当合理控制表决权侵害村民基本生存权的事件发生,使该法更加人性化,更能体现社会文明发展成果。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第12篇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县民政局信访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民政部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访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换届选举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帮建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登门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群访、联访、串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县级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访对象的增多。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以情感染信访对象。要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二是收集信访信息,以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13篇 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调研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本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障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信访工作情况,在探索加强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和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社会科学、法理学、心理学等理论客观分析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并就产生上访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应对措施。
党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这些或那些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和发展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最终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本文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心得体会,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的得失经验,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调研,并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和建议。
一、 当前群众信访来访现状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内部之间出现的新的矛盾也呈现出了较明显的变化。就我县检察机关近五年来接待处理的信访件总量来看:基本保持着平稳状态,全年维持在30件左右;从信访内容来看:基本上无涉检访问题,大部分信访内容也不属于检察机关案管范围,但综合分析这些信访件却可以反映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矛盾点,以及潜在的问题。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概括说明。
(一)、当前群众信访来访反映的几种主要问题
自国家对涉农税费进行调整减免以来,来自农村的信访问题从以往涉及反映负担过重正逐渐向涉及民间经济纠纷和权益纠纷方向发展。而来自城镇群众的上访问题则主要是围绕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出权益诉求。
一是山地、林地、可耕地、五荒地在发包过程中划分不清,流转、发包过程不规范引发权益得失,矛盾激发后产生的信访问题。
二是优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得到相关部门足额资助引发的上访问题。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政策掌握不到位,在带领和引导群众发家致富上无思路、村务工作不公开、财务管理不民主、自身素质形象低、工作方法单一粗暴,长期以往群众积蓄起来的抵触情绪达到一定程度后引发的上访问题。
四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缺乏透明度,或在执行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特别是同一地区存在着不同补偿标准时,引发出上访问题。
五是物业管理跟不上城镇化建设步伐,物业服务标准不到位、服务质量低引发的上访问题。
六是历史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改制时被分流的人员,由于多种原因生活质量至今仍得不到明显的改善,面对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要求得到补助或给予某些待遇引发的上访问题。
七是某些涉法(含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又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由于司法机关的个别执法人员徇私、徇情执法,不正确按程序办案,做出的判决有失公允性,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处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其二是个别的涉案当事人即使面对正确的司法裁定和判决,仍心有余虑,特别是在裁定和判决中受惩罚的一方常常会怀疑自已输了官司,不是理不在已方,而是司法机关有暗箱操作问题,从而产生“信法”不如“信访”。这类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因不服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果而上访,以及利益受损害的群众在受损利益得不到满足时,转而反映公安部门有案不查、有案不立。
(二)、潜在呈上升趋势的几种主要问题
一是某种场合下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故),当事人家属对有些问题不理解或家属的不满情绪被某些势力借用后,矛盾激化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因其煽动性大,社会影响深远、其潜在危害性也大。
二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营企业得到迅猛发展,雇(聘)用大量工人,某些企业主为了自身利益,或采用违法手段加大工作量,损害工人合法权益;或欠薪;或对因公伤残的工人因为补偿不及时、不到位等引发的劳资纠纷。
三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旦发生,必然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权,从而引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诉求。
四是群众参政议政民主意识增强,当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引发了上访问题。这类问题当前主要表现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由于选举过程不规范,或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隐性拉票、贿选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产生的利益冲突。因为这类问题形成的群体访问题较多,占我院接待群体访总数的48%。
二、信访问题表现形式的分析
根据来访群众的上访形式和利益诉求主张,我们可以把上访群众的诉求表现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是利益诉求的群体规模性逐渐扩大。从近几年的来信来访中,我们发现群体性的来访呈现了增长趋势。先后出现了新安村刘某、马某某、秦某某等55人联名信访案,原县果品公司陈某某、齐某某等19人联名信访案,原县航运股份合作公司刘某、张某某、赵某等30余人联名上访等多起多人信访案件。
二是利益诉求主体呈现多元化。从信访的利益诉求主体构成看,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包括农民、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主、伤害(案件)事故家属以及外来人员等。
三是利益主体诉求内容广泛化。从来信来访的诉求内容看,既有经济领域方面的诉求,也有政治领域方面的诉求,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诉求,合理的与不合理的诉求往往交织在一起,特别是有些信访件中群众合理的诉求被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所利用,潜在着诉求的非法目的和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危害严重。
四是信访途径有从逐级访向越级访方向发展趋势。有此信访问题本可以由当地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来解决,但部分上访群众却在首访阶段还没有答复时,就选择走越级访途径;或避开产生问题和矛盾的责任地进行首访,而是直接把首访选择在更上一层机关,想通过越级访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给基层施加压力。
五是利益诉求主体的行为呈现从求助的心态向暴力、威胁方向发展。如李某举报某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李某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仅在调查过程中就多次就此案提出要到高检院上访,到北京上访,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又如栾某某上访案,公安人员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为由,采取拦车、倒地、自杀等过激行为到我院陈情。
三、信访问题成因剖析
(一)、信访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副产品。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旧的管理模式被打破,新的管理模式需要在改革中探索,在发展中完善,世界上没有现成的适用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拿来即用,特别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改革难免不会伤害到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同时也不应该否认在改革的操作问题上我们也出现过某些失误和不规范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受损害群体的利益诉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信访问题的出现或增长,也可间接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过去有些事情可能吃亏、受冤就认了,现在随着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很多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到有关部门诉求,期盼得到公正的解决,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反映。但是信访增多的趋势,必然也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问题的解决,应该是逐步减少。
(二)、行政效能低、干部素质低引发干群关系恶化,催生信访问题。部分基层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时,急功近利,利民工程少、“政绩工程”多,基础工作少,形象工作多。制定的改革方案和办法措施超出客观实际和群众可以承受的能力,造成群众抵触,引发了社会矛盾。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与群众直接接触的部分基层一线干部在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口无遮挡、随意放话,议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偏离公平与公正原则,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此时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只要有人挑动,就会引起共鸣,形成群体访,越级访。
(三)、部分责任单位“抄短线”,过分追求“息访罢诉”,无原则做让步,纵容了信访环境的恶化。当然,笔者不否认,在解决某些信访问题时,出于稳定的大环境要求,我们适当的做些让步,可以起到息访罢诉目的,这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但这种让步应该是在原则范围内的让步,而不应该无休止、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否则我们政府做出的让步只能会适得其反,恶化了解决信访的良好环境,纵容上访、特别是一些无理访、缠访问题累累发生。
(四)、司法系统的关系案、人情案,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形象不佳,引发涉法信访问题发生。这主要分三种情况,其一是由于执法人员干警素质低,对案件调查不细、侦查不力、定性不准,证据意识淡薄、法律条款学不透,不愿意或不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耍特权、乱用特权,从而导致案件久查无结果,定罪有出入、自由裁量有失公允性。此时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在争取公正利益诉求时往往会走上上访的道路;其二是由于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因私、徇情办案,轻者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小动作、重者枉法裁判,引发并激化新的矛盾;其三是执法人员形象不佳、出入豪华娱乐场所、行为不检点,使在信息获取过程中本来就处于被动的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信任程度降低、抵触情绪增大,就是你公道处理案件,群众也怀疑你是司法不公。
(五)、信访问题的主体是群众,因此,从上访群众本身来剖析信访原因是必要的。这可以从二个方面来剖析。其一从信访群众心里因素来剖析。在笔者看来,信访问题涉及道德因素范畴,而政府行为又恰恰是以道德标准来规范,服务群众是工作宗旨。道德具有自觉性,遵守强度要小于法律诉求。并且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秀才遇兵有理也说不清”等含有权威以及息事宁人的儒家思想影响,特别是当法律不为人民充分认识时,群众即使遇到可以由法律来调解的问题,也会先通过上访来解决,而不是寻求司法救助。其二预期诉求利益最大化的诱惑。当矛盾的双方或多方主体在彼此双方的框架内无法解决利益诉求时,便会寻找新的途径争取各自诉求所得利益最大化。我国是个传统的崇尚行政权力文化的国家,其行政权力的巨大作用、行政领导的绝对权威恰恰会给彼此利益诉求形成新的调节空间,其诉求成本低,时限短、限制少、预期利益高,决定了群众信访的多发性。实际工作中,某些缠访、群体访、无理访、重复访就是在“小闹少得利、大闹得大利”的歪曲意识中得到了张扬。
四、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好信访问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只要我们对信访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把问题剖析到位、工作职责履职到位、解决措施落实到位,信访问题就不是无解之题。结合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接待和处理信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机制保障、源头控制管理、统筹协调处理、强化素质提高对解决信访问题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稳定就是发展的科学导向,明确信访接待工作在检察业务中的重要地位
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从战略高度、从坚持履行党的宗旨观念上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落实检察工作时把稳定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解决信访、维护稳定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我们检察机关是否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重要标志,正确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新观念,切实加强信访接待部门的基础建设,特别是要配强配齐信访接待干部,真正把那些政策掌握好、群众信得过,履职本领强、宗旨意识牢的检察干部放到接访一线,坚决杜绝因上访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新的上访问题、因接访解释分流不当而形成越级访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群众意识,建立信访接待大格局
一是建立中层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纪检监察部门搞好现场监督。通过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大接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民情、知民意、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人人想大局、保稳定,个个做信访、促和谐的大信访格局。我院通过落实连续四年的轮流接访制度,使中层干部维稳、群众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的提高。二是大力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亲自接访,能够缩短信访来访处理时限,减少信访件的流转环节,较好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检察长的直接接访,可以使检察长能够掌握到信访工作的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对群众所思、所想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做出科学的决策。
(三)、在办案环节上健全预防机制,减少新的上访问题再发生
涉法上访问题的当事人都是因为在诉讼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不满情绪而上访,因此如果我们在诉讼环节便对可能造成上访的案件予以及时发现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很多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就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我院在受案前就落实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维稳责任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公正高效、监督有序的办案工作机制,利于及时发现和疏导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为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决定受案后的案件,我们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退查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案件,主办人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并有明确意见。对重大案件、检委会讨论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必须阅卷,研究室须阅卷并有明确意见,检委会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对人数众多,特别是举报人数多、受害方人数多的,承办检察官有义务主动负责法律、政策解释。对于涉及弱性群体的案件,我们会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等司法救助;对于结案的案件,我们又落实了内有检务督察组、外有检风检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队伍的“无缝链接监督”以及案后回访的“跟案监督”等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过程监督。
(四)、构建发生信访事件的应对机制,妥善处理既发上访问题
对于一般性的信访问题,只要我们认真负责的接待、解释,妥善处理,基本上是不会引起危害稳定的结果发生。因此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转本院相关业务部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解决;而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问题就要由首问责任人把政策解释清楚、并为来访群众指明可以解决的途径,及时答复相关疑虑。
对于一些群体访、缠访、重复访的问题就得要统筹各方力量,协商解决,因为这些信访问题不单纯指涉法访,而是往往掺杂着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行政的、法律的、思想的、经济方面等多种因素。对这类信访问题首先要立足于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把此类信访问题纳入政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中去,跳出“检察机关处理上访事件只局限于内部”的小圈子。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工作、密切配合来处理好上访问题,这样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工作成效。XX年以来,我院通过采取邀请县纪检委、县审计局、县农委等部门参与办案、联合反馈等形式较好的息诉罢访了县果品公司职工联名群体访案件,新安村农民联名上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其次要全面掌控信息分布系统。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由很小问题引发出影响深远、破坏力极大的突发性信访事件,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痛定思痛,我们发现宣传工作不到位、信息发布跟不上是使信访问题演变成信访事件的关键因素。信访问题发生后,不是及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任由坊间小道消息流传,使合法社会矛盾引发的信访问题与非法的社会矛盾(犯罪)纠缠在一起,加重了社会负担,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纷至沓来的各种坊间消息中做出错误判断,误导群众,产生了负面效应,使简单的信访问题成为信访事件。在调查兴隆村206名农民群体越级访案件时,针对部分上访群众的无理要求,我院办案人员针锋相对的指出他们的违法主张;当极个别农民无端怀疑办案人员违规办案时,办案组的同志们又通过及时召开由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说明情况,给小道消息的发布者予以坚决驳斥。由于在办案全程中,我们能够及时掌控涉案信息发布的主导权,致使此案仅用14天就形成了全面的完整的调查报告,得到当地党、政机关、信访双方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单靠某一部门自身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在一朝一夕中就能解决掉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信访认识理念,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构筑合理的信访处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才能实实在在的取得成效。
第14篇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县政府土地信访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及权属纠纷的矛盾频繁出现,国土资源信访量呈上升趋势。按照“服务中心、服从大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为发展提供空间,为建设集聚资金,为企业增添活力,为农民增加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全力以赴为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和谐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把群众的合法诉求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国土资源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违法用地依然是国土资源信访的主要内容。从近年来国土资源信访统计情况看,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违法用地而引起的土地信访分别占信件总量的42%,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16%、9%。尽管该县对土地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程序合法、查办及时。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以及用地指标紧缩的压力,导致个别乡镇违法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少数矿业主存在擅自取土、卖土、挖砂等破坏耕地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
2、少数乡镇征地补偿纠纷信访量较多。,征地补偿纠纷的信访量分别占来信总量的24%,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26%、37%。
该县自从开展清欠征地补偿费工作以来,始终能够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从未出现过拖欠现象,这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不认可。部分群众对现行的拆迁征地补偿办法不理解,少数群众片面认为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出让价格较高,而实际支付给群众的补偿较低,要求按出让价格给予补偿或者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二是个别乡镇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引起群众的不满。三是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不理解。有的群众要求将集体留存的30%土地补偿费也分给村民。还有部分群众对村委会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意见不统一,导致分配方案无法落实,引起了群众上访。
3、权属争议等问题在国土资源信访中占有一定比例。以来,反映权属争议的信访量占来访总量批次、人次的32%、26%。部分乡镇依法出让土地后由于村民看到土地增值,要求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进行利益分配,引起群众上访。
4、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信访依然存在。乡镇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80年代以前用地问题,因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及处理难度较大,并且大多数问题是求决类的,落实到位还有一定的难度。由于个别乡镇在八、九十年代使用集体土地建学校等用地时,采取减免农民农业税及三粮五钱的方法用于冲抵土地补偿,现在国家政策的调整减免了农民的农业税,从而引发群众对土地使用权的主张。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去年以来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由于部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尽管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了信访处理意见,但无法满足上访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访人往往通过集体上访等形式制造声势、采取过激行为,希望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以达到其目的。上访老户无理缠访、闹访、重复信访比较突出。造成土地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
1、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由于部分乡镇领导片面的认为村民提出过高的土地补偿费属无理要求,忽略了做好信访人的耐心细致思想解释工作。
2、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稳控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土地信访问题就由国土部门处理,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没有到位,往往变成了部门行为。
3、少数乡镇忽略了经济建设与依法用地的关系。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健全,个别乡镇违法用地仍时有发生,用地程序不合法,产生了国土资源信访。
4、土地价值日益显现,引发群众信访。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片面的理解或误解,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二是由于该县与邻省某县接壤,某县的个别律师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教唆煽动不明真相的信访人越级上访或与政府打行政诉讼官司。
三、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对策
面对国土资源信访形势,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笔者认为应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解决存在的信访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问题做重要批示和指示,并跟踪督办,更加有力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信访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维护好信访工作秩序。乡(镇)、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尽早办结,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一是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分析研究,确定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批转办理。
二是实行例会交办制度。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承办单位对上月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当月信访动态,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及具体办理时限和要求。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理信访问题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的乡镇或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对久拖不决导致群众进京赴省上访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明确责任,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遗留问题调处力度,切实解决进京赴省、集体和重复上访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对信访突出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造册。一是专门向国土资源信访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专门召会办会议,分析原因,研究处理方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调处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解决,实行“五定两到位”。“五定”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两到位”即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到位。三是依法处理到位。对信访遗留的征地补偿及安置等问题,逐案进行研究分析,逐案做出说明,做到一案一策,一事一策,限期解决;对重点人有可能进京赴省集越级访的逐人、逐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了重点人员不出走、不失控,重点问题不升级、不激化。
4、健全信访网络,拓宽信访渠道。首先,构建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访工作专(兼)职人员,村(居)委员会明确信访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做到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信访问题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其次,拓宽信访渠道,提供便民服务。设立“群众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方便群众上访和求助。
5、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加强源头治理,是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发生的关键。特别是在征收征用土地和补偿安置方面要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便消除信访隐患。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明确三项原则: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严肃处理不讲情面;查处案件不护短。要加大征地补偿清欠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6、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解决初信初访。严把初信初访关,提高初信初访问题处结率,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建立和推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初信初访,认真调查,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回复。对初信初访不重视、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而引发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首办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总之,要认清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加大信访问题的督查办理的力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依法办信办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信访问题,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15篇 改进和创新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区按照中央、省、市信访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和探索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等工作为载体,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群众对区里干部信任度明显增强,越级上访量大幅下降,大量的信访问题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xx年获得鹰潭市信访工作创新先进单位称号,xx年获江西省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江西省信访信息化建设先进县(市、区)、鹰潭市信访工作综合先进县(市、区)等称号。
xx年1-9月,我区信访工作成功实现了“两个零、两下降”的好成绩。即我区进京访、赴省集体访均为零人次;来区访(118批374人次)、赴省访(10批2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71%和16%。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有三点:
一、关键在于关口前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鹰潭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纷繁复杂,信访维稳形势严峻。区委、区政府坚持变被动为主动,变救火为防火,做到前移关口,事前防范。
一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区联席办始终坚持“区级每旬、镇(街道)每周”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和调处各地各部门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在区本级、镇(街道)、村(社区)中形成信访工作三级联动“倒逼机制”, 做到层层有责任,级级有压力,人人有任务,排查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问题;在日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同时,我区开展了“四服务四推进”“三解三促”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区32名在职县级领导及77个区直部门单位、6个镇(街道)的干部纷纷深入基层一线,走村窜户,深入细致排查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置,有效的控制了信访增量。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下一级接访。我区将“下一级接访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月湖区四套班子领导按照区委牵头,政府主导,人大、政协协助的原则,每个月的10日、20日到挂点的镇(街道)接待群众来访;镇(街道)领导干部包片村(社区),每周至少安排一个工作日到包片的村(社区)接待群众来访,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在源头上化解信访问题。该机制自xx年7月份运行以来,县级领导下级接访群众219批584人次,解决问题168件。
三是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年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在标准化建设中依托“数字鹰潭”建设“数字社区”,探索社区信息化管理。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区35个社区,按300-400户一个单元,划分成150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了以片警、社区干部、居民事务理事会成员、楼栋长、单元长为主体力量的网格管理员队伍。对每个小区每栋房屋纳入管理网格,并用不同颜色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特殊人群等进行区分,对实有人口和重点信访人员、特殊人群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了解社情民意,第一时间掌握信访维稳动态,奠定了扎实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