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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3年法学院暑期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经受锻炼,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青年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组织举办了暑期第二期“十校千名”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2022年7月7日,按照全省第二届“十校千名”大学生暑期送法实践活动和校团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组织10名大学生组成“送法下乡实践队”在分团委书记王彬老师的带领下,奔赴阳泉市盂县进行了为期六天(7月7日7月12日)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1、前期准备
接到学校通知后,院党总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落实,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围绕“贯彻和谐发展观 服务农村促和谐”的主题,精心设计,由院分团委、学生会具体组织了我院大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整个活动准备期间,学院领导数次亲自看望实践队员,表达关怀和慰问之情。
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同学们了解了情况,集思广益,制定出了活动的计划书。计划书目的明确,策划周密,项目齐全,材料翔实,把责任和任务分配到人,确定了具体的目标,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院分团委本着“充分准备、厉行节约”的方针,置办了活动的必需物品。学院对队员安全高度重视,除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外,还组织全体队员统一购买了保险。
我们注意和实践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强调小组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团结协作,把责任和任务分配到人,确定了具体的目标。另外,在本次活动中,我们还做到每天总结一次,所有成员对每天的活动发表自己的看法,总结出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接下来的活动中不断改进,同时写好实践日记。由于考虑周密,灵活安排,所以我们这次活动得到了对方的热烈和积极有效的支持,为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2、活动目的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的准备。因此在大学期间,抓住 一切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三下乡'活动,对于引导我们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短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主要活动内容
一、调研
调研地点:阳泉市盂县上社乡胡家沟村
调研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情况、农民负担现状
了解该村自然、经济基本情况。胡家沟村地处山地,三山环绕,土地较为贫乏,是一个典型的黄土高原村落。该村共200余户,村里的青壮年劳力绝大多数外出务工,留守的都是“386199”部队,以务农为生,人年均收入好的可达到六千元左右,一般的就是千元到两千不等。村集体经济主要是该村的一个石灰矿。
该村近年来农民负担得到了有效遏止,“费改税”工程、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的减免、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正确实施,使得该村农民负担被控制在一个较低范围内。这可以代表了
第2篇 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20xx年暑假期间,法学院40余名经过严格挑选的同学,在团总支书记赵连幸的带领下,在徐凤真、马国泉、赵建良、杨静毅、纪剑文等法学院教师的指导下,围绕“山东省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情况的调查”这一主题,分赴山东省17个地市的42个村庄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访谈336人次,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28份,圆满完成了此次调查任务。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收获如下:
一、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
目的明确,才能有的放矢,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从一开始,我们的目的就非常明确,那就是对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流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围绕这一目的,我们进行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工作:论证、设计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培训等,为此次社会调查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社会实践活动成功的保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学校领导和校团委的`高度重视。校团委和其他综合部门的领导亲自听取了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论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学校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校团委专门召开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等。这一切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针对现实需要,结合专业特色是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
社会实践活动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色,围绕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进行,既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将对学生的锻炼和教育与学生为社会做贡献结合起来,以实现学以致用、育人成才、双向受益的效果。
法学院团总支
20xx年9月11日
第3篇 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的活动总结
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的活动总结
20xx年暑假期间,法学院40余名经过严格挑选的同学,在团总支书记赵连幸的带领下,在徐凤真、马国泉、赵建良、杨静毅、纪剑文等法学院教师的指导下,围绕“山东省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情况的调查”这一主题,分赴山东省17个地市的42个村庄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访谈336人次,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28份,圆满完成了此次调查任务。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收获如下:
一、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
目的明确,才能有的放矢,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从一开始,我们的目的就非常明确,那就是对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流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围绕这一目的,我们进行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工作:论证、设计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培训等,为此次社会调查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社会实践活动成功的保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学校领导和校团委的高度重视。校团委和其他综合部门的领导亲自听取了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论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学校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校团委专门召开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等。这一切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针对现实需要,结合专业特色是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
社会实践活动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色,围绕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进行,既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将对学生的锻炼和教育与学生为社会做贡献结合起来,以实现学以致用、育人成才、双向受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