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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开头
20xx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推进丽水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两创”总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丽水生态文明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呈现出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抓好全方位检查、年中督查、重点抽查,不断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年初,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把77项任务分解到16位市级领导和27个牵头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
年中,向市领导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提请市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年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9县(市、区)和21个市直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切实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水平,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年来工作进行了总结,其中,2022年度我市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得到省委赵洪祝书记的充分肯定。
二、惩防体系建设健康稳步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对今后五年以资源配置市场化为重点、具有丽水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总体规划。为营造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浓厚氛围,在《丽水日报》全文刊登了《实施细则》内容,组织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答记者问等活动,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了专访,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专项督查活动,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了检查考核。市委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有力推进了全市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化机制建设,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化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操作行为规范化机制建设,开展了“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本级19个部门212个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了电子实时监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丽水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查询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创新推行资格审查招标人负责制、随机抽取法等制度方法,对7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对25个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继续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市新建乡镇(街道)平台24个,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行为;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行为。加强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建设,全年全市出台资源配置市场化有关文件制度36项,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各类资源650项,增收节支12459.57万元。
其中,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全市9县(市、区)被整体列为省级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区,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流转森林资源实际成交金额4096万元,共向3212户林农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认真总结遂昌县体育馆项目“代建制”经验,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代建制”试点工作。加强监督方式民主化机制建设,42个市直单位、345个县(市、区)直单位开展了权力制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事权、财权、人事权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
三、行政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围绕丽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节能减排、土地、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区旧城、道路、内河“三大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开展执法监察项目31个,发出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工作建议201条被采纳,帮助建立和完善制度53项,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了实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对口支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抗震救灾、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的监管,促进了救灾款物的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7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移送司法机关8人,党政纪处分3人。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全市效能投诉件网上办理,积极开展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投诉4015件,办结3885件,办结率96.8%。认真开展了“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交叉明查暗访,129人次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受到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推进情况督查,对全市30多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推进了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确保了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继续实行效能监督员联系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新聘请了39位效能监督员联系40个项目和企业,督促解决问题30余个。在市本级正式实施“四证联办”(土地证、房产证、契证、门牌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
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9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党的xx大精神主题教育,组织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综合知识测试。以召开全省勤廉兼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为契机,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对全省勤廉兼优典型沈立荣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习勤廉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夯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丽水市首届廉政手工艺品制作大赛,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廉政戏剧《却金馆》,在市区进出口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设置了大型廉政广告牌,依托形式多样的载体,巩固了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成果。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共有24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与190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与2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1725人次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24人次主动上缴11.204万元,34人次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被查处。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完善出台《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强化了审计监督功能。认真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等问题,清理“小灵通”115部,清理26个单位私设“小金库”2152万元,减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访11批次。注重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市直77个单位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的制度规范。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把“百姓热线”栏目打造成为党员干部真心倾听呼声、真情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撑腰。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播出直播节目145期,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直播51人(次),举办了走进云和县、龙泉市、景宁县大型直播活动,办结群众咨询、投诉497件;丽水电视台930百姓热线播出群众反映问题910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200多个;丽水日报百姓热线栏目(效能投诉台)编发信息41期,刊登典型投诉案例104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银泰房地产问题处置、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和“清费减负”工作,市本级(含莲都区)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238项。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48.83万元。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全市23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2亿元。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收缴违法所得12.6万余元。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涉案金额438万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35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署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深化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动,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入选全省十大行风新事。组织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院实施了评议,落实整改措施171条,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318项。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了“千村审计”活动,部署开展了村级纪检员队伍配备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市配备村级(含社区)纪检委员2996名,建立村监会624个;深入推进了村务公开工作,94.4%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了涉农负担“五项制度”,全年清退涉农违规收费597.7万元。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6件,处理110人,挽回经济损失124.47万元。
六、查办案件呈现良好态势
建立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开通纪检监察系统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市案例分析会,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了全市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提高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办案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05件(次),立案543件,同比增长14.6%;处分党员干部6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9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664万元。
主要典型案件有:原丽水海关筹备办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李方永受贿案,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原副局长杜松友受贿案,莲都区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某等受贿窝案,龙泉市建设局园林处私设小金库案,青田县移民办原党组副书记端木某某赌博案、云和县农业局原局长刘日平受贿案、庆元县食用菌办公室原主任章寿朝等受贿窝案、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原庭长朱广杰挪用公款案、遂昌县地方税务局原企业管理科科长杨贤斌滥用职权及受贿案、松阳县城南中学原校长叶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及受贿案、景宁县建设局原副局长吴远明受贿案等。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提升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局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办法(试行)》,继续坚持了“一案三报告”制度,为408名党员干部次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可亲、可信、可敬)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我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踊跃捐款10余万元,市本级交纳“特殊党费”28700元。深入开展了“联络感情、学习取经、推荐丽水”考察调研活动、“以党的xx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和“我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献一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全市完成调研课题182个,征集论文14,10项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决策,加强了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了反腐倡廉理论建设。
注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市本级编发信息刊物71期,刊发信息223条,向中、省纪委报送信息595条,7条信息得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做好对县级纪委、监察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调整的考察工作,共审核审批、任免县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直纪检监察干部6批14人次,并建立了县(市、区)纪委常委以上干部及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库。在全市部署开展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和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183个乡镇(街道)配备了233名专职纪检干部。举办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例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满足于一般号召,预防腐败工作抓落实不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落实仍然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还多发易发,特别是串案现象增多;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第2篇 纪检监察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开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工作主线,着力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惩防体系建设、村财乡管、领导班子换届监督检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专题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锦涛书记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换届选举纪律相关规定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来,已组织乡、村、社干部和党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4次,共计300余人次参加。
建立健全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如: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财乡管、征地拆迁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在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我乡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通过张贴一批标语海报、举行一系列宣讲、编印一套简报、发放一本工作笔记本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层层把关换届工作各项程序,确保了党委班子换届的圆满完成。6月初,德阳、广汉市委换届工作督导组先后到xx检查换届纪律工作,都对我乡严守换届纪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广汉市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开展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进一步深化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站(所)办事公开。
二、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和目标任务分解,我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帐,落实责任主体。同时,乡党委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考核,确保该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今年来,我乡还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的自查自纠。根据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三定方案”、新增职能、法定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岗位自查、办公室排查、领导评查等多种形式,组织乡机关干部进行职权项目清理。一是主动查找在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二是对照职能职责,认真分析,重点查找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安全管理、会务接待、内部监督等各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经过对照检查,排查出廉政风险防控点15个,都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我乡以规范权力运行和科学分权为出发点,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入手,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了详细、有实效、可操作的防控举措,限度地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坚决落实村财乡管
结合xx地处城郊结合部,征地拆迁多,资金多,村级资产资金量大的实际,我乡高度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坚决落实村财乡管,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我乡在财政所成立了村财管理中心,代管全乡7个村的村级财务帐目,并行使对村级财务的事前报审、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的职能。每季末,从村上抽调两名文化水平较高、熟悉财务工作的村文书负责全乡7个村的村级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由村财管理中心审查。每季次月5日前,各村及时把财务收支公布榜按季在公布栏公布,公布的内容要求详细、具体,让群众看得明白,便于监督,并注意收集群众对村级财务收支的反映意见,及时向村财管理中心反馈。 近年来,我乡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数额巨大,为保证这些事关老百姓利益的资金能安全到达群众手中,我乡采取把资金全额拨到村组,兑现时由乡上的财务人员直接把存单发到老百姓手中的方式进行,并且将分配方案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布,确保了老百姓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了大面积的财务混乱,大幅度减少了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监委会工作
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监督,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的重要机构。根据市纪委的指导意见,乡党委研究决定,以新源村为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乡7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的成立、运行等工作。
我乡推进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以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巩固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组织为工作目标,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来完成,逐步推进监督委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经过前期的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我乡已制发了《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在全乡建立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村开展工作。目前,新源村结合其实际,已拟定了监督委员会机构人员、工作职责等初步方案,供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第3篇 纪检监察年终总结开头
一、廉政建设着眼于抓“实”,工作更加有序1、开展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抓好起步,形成良好氛围。良好的氛围是深入开展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充分条件。xx年,纪检组监察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本着节约有效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工作会进行认真策划,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xx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一是保证了会议的规格。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室康明德专员、杨光泽处长和国资委纪委监察局阮国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公司总经理孙文杰主持会议并传达第xx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资委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总公司党组书记郭涛作重要讲话,纪检组长刘杰做工作报告;二是注意参会人员的覆盖面。设京内主会场和京外十个分会场,在家的公司领导、总部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及部分三级单位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出差的公司领导和总部部门负责人则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三是做到会议内容充实,致力于起到宣传教育作用。不仅有领导的讲话,四个二级单位的典型经验介绍,而且将纪检组监察局编辑的《案例汇编》以及反映“xx年中建总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年”成果的《廉洁文化建设年成果汇编》作为会议材料发给主会场全体与会人员和分会场的公司领导。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会后,各二级单位按总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的模式,高规格地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
二是确定工作主题,推动教育深入。纪检组监察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检查方案》。各单位以廉洁从业宣传教育季为载体,围绕党性党风党纪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建一局集团纪委、纪检监察部在一局集团网站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专栏分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监督体系、宣传教育、廉洁从业、效能监察、信访案件、纪检监察动态、纪检监察信息等八个方面,效果良好。中建三局纪委举办了中建总公司系统第一个以廉洁文化建设专项工作为内容的培训班,召集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部(室)主任、廉洁文化建设主管及武汉地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65人参加学习。中建八局于4-8月份开展了以“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廉洁从业”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中建三局、中建八局、市政西北院的纪委领导还带领检察院的同志深入项目,开展检企共建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2、抓住时机,深化队伍能力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搞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条件。继中建总公司党组于xx年通过下发《中建总公司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使全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台阶,纪检组监察局于xx年通过编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手册》,强化总部员工的能力建设之后,xx年又按照“中纪委监察部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办”的要求,根据国资委纪委《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的通知》(国资纪发[xx]7号)精神,以深化能力建设为目标,启动了双向述职工作和员工自查工作,实施了对各二级单位监察室主任的培训工作,起动了纪检监察系统员工理论水平的提高工作,开展了轮岗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