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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职责
1.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实施意见。
2.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
3.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对责任者进行查处。
4.协调各县(市、区)政法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决策的督査落实工作。
6.负责政法、综治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评比表彰先进。
7.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
2.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经常研究解决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问题,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稳定。
4.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村创建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行政管理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依法办事。
5.指导村委会搞好治保、调解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对村级治保、调解主任的政治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