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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矿山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2篇矿山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第1篇 矿山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检查矿山工作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国家和四川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矿山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和指导矿山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参与编制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5、经常深入采场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有重大隐患的,安全员有权制止爆破作业;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长(矿山负责人)报告。
6、监督、协助和管理民爆公司运送爆破器材至矿山场地后的暂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7、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开采队负责人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9、随时巡查矿山,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采取积极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11、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12、参加县市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培训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矿山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矿山安全员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改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抓好本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矿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按规定要求组织事故应急演习;
6.参加矿山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作业点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爆破、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矿山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矿山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矿山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