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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环境保护宣传周”教育、培训活动。
4、配合上级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做好内部日常性的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办证工作。
7、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附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8、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大全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各种月度、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
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的会审。
5、具体安排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形式、检查重点、负责人,并协助处长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
6、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涉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先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7、组织推广安全、环保新技术、新经验。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工伤鉴定工作。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10、组织实施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求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11、配合地方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安全检查、环保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安全环保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服从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用品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等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网络体系,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及编制长期安全环保规划。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处理意见及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6、组织公司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环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安全因素、设施和影响安全、环境因素有权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对不整改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7、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改进措施。
8、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大全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各类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到“三同时”。
11、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予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