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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总工程师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3 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
5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6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8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
9 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
第2篇 工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
1在工区负责人的领导下,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
3组织编制和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必须贯彻安全技术、卫生规程和标准,结合本工程特点,主持安全技术总交底。
4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订出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组织本工区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并组织编写相关的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督促相关部门按时上报安全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3篇 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 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 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概念和处理违章作业,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行经济处罚。
3 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4 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5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7 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8 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电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不符合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