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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总监办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直接负责人。检查本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安全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定期向总监办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负责组织总监办的安全知识学习;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
4)监理组长: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5)现场专监、监理员: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水上水下作业、挂篮施工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参加安全监理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工程师: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
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1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2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第2篇 总监办安全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直接负责人。检查本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安全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定期向总监办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负责组织总监办的安全知识学习;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
4)监理组长: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5)现场专监、监理员: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水上水下作业、挂篮施工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参加安全监理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工程师: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
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1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2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第3篇 总监办安全责任岗位职责
一、总监办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总监办应督促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安全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人员,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总监办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理。
四、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五、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总监办应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上级机关和部门安排调查处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