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各级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第2篇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1篇 各级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建设集团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息黔 高速公路驻地办所辖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掌握息黔高速公路我驻监办所辖的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完成上级各主管不门交办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二、安质部办公室: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质部办公室,承担关于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落实上级主管不门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4)办公室人员
办公室主任:罗文涛
三、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省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高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规定,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副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协调分管领导责任。
四、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全面负责驻监办所辖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监理目标的实现。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建立安全监理网络,保证安全监理网络的正常运行。
4、签发安全监理的重要指令和文件。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
6、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及安全培训教育。
7、主持、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2)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驻监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4、参加驻监办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学习培训;
5、参加驻监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如期发布安全生产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批复反馈意见;
6、监督本项目各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
7、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的重点工艺,有害因素危险源,以及防暑、防汛、防台风等安全工作,监督项目部预防措施的落实;
8、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9、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
10、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
3)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服从驻监办及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
2、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实施;
3、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履行日常巡查现场监理职责,并做好巡查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
6、对发现的施工单位违章行为、事故隐患,按有关监理程序规定处置;
7、及时向驻监办监理工程师汇报在旁站、安全巡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第2篇 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市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建设集团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息黔 高速公路驻地办所辖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掌握息黔高速公路我驻监办所辖的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完成上级各主管不门交办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二、安质部办公室: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质部办公室,承担关于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落实上级主管不门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4)办公室人员
办公室主任:罗文涛
三、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省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高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规定,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副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协调分管领导责任。
四、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全面负责驻监办所辖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监理目标的实现。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建立安全监理网络,保证安全监理网络的正常运行。
4、签发安全监理的重要指令和文件。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
6、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及安全培训教育。
7、主持、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2)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驻监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4、参加驻监办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学习培训;
5、参加驻监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如期发布安全生产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批复反馈意见;
6、监督本项目各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
7、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的重点工艺,有害因素危险源,以及防暑、防汛、防台风等安全工作,监督项目部预防措施的落实;
8、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9、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
10、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
3)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服从驻监办及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
2、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实施;
3、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履行日常巡查现场监理职责,并做好巡查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理水平;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
6、对发现的施工单位违章行为、事故隐患,按有关监理程序规定处置;
7、及时向驻监办监理工程师汇报在旁站、安全巡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